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为34,402,553.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40,255.33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30,962,297.9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8,224,904.40元,减本年度已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10,014,425.53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9,172,776.84元。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4,264,9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3,687,865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400,577,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0.5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20,028,853.5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