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为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冼俊辉)

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冼俊辉,男,1976年生,暨南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长江商学院在读EMBA,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平安银行深圳前海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前海海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为华拓资本创始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前海海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前海瑞宏凯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8次,股东大会会议5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

正地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报告期内,特别关注了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等事项。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2023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冼俊辉181800

2.出席2023年度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2023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次数
冼俊辉5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共组织召开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参加两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查,对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审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本人共组织召开三次、参加两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述职报告情况评价,审议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拟定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审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稿,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修订等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一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年度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本人在2023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3年7月21日,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7月28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投资专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现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等,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公司传递最新行业资讯,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管理层决策的指导和支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为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与大华和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名、选举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及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连宗敏女士、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林卓彬先生、冼俊辉先生、姚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6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创通投资提出临时提案,提名钟成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连宗敏女士(董事长)、林兴纯女士、高薇女士、何强先生、冼俊辉先生(独立董事)、姚海波先生(独立董事)、钟成有先生(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的提名及选举流程、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连宗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何强先生、全衡先生、连浩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钟小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何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审议前,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本人认为公司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8月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1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xianjh888@sohu.com。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冼俊辉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