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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银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灵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灵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工作中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于2023年12月20日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灵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合伙人。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合伙人,2023年12月20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任职的情况,且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2、2023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3、2023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生效执行,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该管理办法生效之日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召开审计现场结束前的沟通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公司重大事项及特别关注事项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本人在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业务发展等,查阅学习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及业务运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3年12月20日任职以来,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及时按要求参加了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为确保公司股东利益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灵辉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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