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1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4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烟台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斌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能给予股东较好回报,又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并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尽职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手续完备,交易公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
(5)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7)对股权激励事宜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2023年内开始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有利于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8)未发现公司有其他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