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29 公司简称: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0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地产及投资板块)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1.9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88.78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担保业务、税务管理、三重一大、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确认、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对资产影响金额 | 超过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0.5%-1% | 低于资产总额0.5% |
影响利润金额 | 影响利润金额超过5% | 利润总额2.5%-5% | 低于利润总额2.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②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一个或多个审计调整超过了重要性水平;⑤重大偏离预算; ⑥被监管机构处罚,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⑦企业出现重大损失。 |
重要缺陷 | ①相关的资产或负债发生损失或舞弊的可能性;②控制是否无法及时预防或者发现偏离某个控制目标;③识别的单个或组合的缺陷导致的错报与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等比较的相对大小;④重大交易流程或账户余额中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行为暴露的缺陷的数量; ⑤一项缺陷与其他缺陷的组合,亦或其他交易层面的控制缺陷或者控制环境中的缺陷; ⑥确定估计金额的主观性和复杂性; ⑦检查出由于控制缺陷导致的例外情况产生的原因及发生的频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对资产影响金额 | 超过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0.5%-1% | 低于资产总额0.5% |
影响利润金额 | 影响利润金额超过5% | 利润总额2.5%-5% | 低于利润总额2.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重要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主体的 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会议的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决策程序开展决策。
公司战略管理通过流程和相应制度对包括战略制定、战略实施、战略调整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和规范。
3、企业文化
公司培育和建设了具有吉视传媒特色的“四个大力”企业文化,即:大力倡导追求卓越、注重细节、结果导向、真诚服务、如履薄冰的生存新理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公道正派、勇敢正直、自我否定的企业新精神;大力营造全心全意、立即行动、亲力亲为、负责到底的工作新作风;大力构建明确任务、锁定结果,再造流程、锁定责任,考评绩效、锁定价值的新机制。
公司的“四个大力”企业文化在建设共同理想、弘扬企业精神、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的统领作用上得到了充分发挥。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正逐步发展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精神追求,并将作为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
4、人力资源
公司在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流程、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人力资源聘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员工离职和档案管理等关键业务。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5、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安全播出、质量管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
6、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对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审批程序,形成了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筹资、投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7、采购业务
公司在供应商准入、招标采购、采购付款等方面建立了管理流程,并制定了《物资管理制度》,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价格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物资验收、付款、会计处理等环节的控制,减少采购风险。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物资验收入库、仓储保管、盘点、报废毁损、出库等管理流程,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对物资实物管理、会计核算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购置、维护、改造、盘点、处置等相关管理流程,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9、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用户管理系统,合理设置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申报与审批、造价控制、工程管理、工程成本和竣工验收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11、合同管理
公司合同管理主要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等三方面控制程序,涉及合同的审批、合同履行、合同管理、检查纠纷处理等控制活动。
12、财务报告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会计核算办法、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信息披露等主要管理流程,设置了相关的岗位,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
13、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及考核,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14、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公司临时报告、定期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的披露,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5、关联交易
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要求和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规定,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积极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保证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和透明度。
16、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明确公司担保原则和担保审批程序,有效控制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迄今为止,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7、税务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加强纳税管理意识和纳税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分子公司集中进行纳税培训,并进行纳税监督检查,有效的防范了纳税风险,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偷税、漏税、骗税、欠税的行为。
18、三重一大
公司根据国家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19、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信息传递、公文信息传递、财务信息传递、会议信息传递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内部报告系统的合规、完整、健全、科学,保证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渠道通畅。
20、信息系统
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了信息化管理活动,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对公司的应用信息系统进行分级划分,以便于进行重点控制,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了信息的可靠性、合理性。
21、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对其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发现内控缺陷,改善内控体系,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施行的有效性,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褚春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