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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

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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