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82,674,212.90元。
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全体股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652,785股,加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归属的2,059,620股限制性股票,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2,076,400股,以总计430,636,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7,803,521.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