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凌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凌宏)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周凌宏简历: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方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医疗仪器研究所所长、广东省放射诊断治疗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各1项;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6项。现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项目,同时担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医疗仪器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放射治疗核医学和放射剂量学设备分技术委员会(TC10/SC3)委员、中华医学会肿瘤放射分会医学物理学科组委员、广东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疗器械分会主任委员和医学物理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 TC16)副主任委员、广东省药监局医疗器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6 | 6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1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目前已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状况、规范化运作水平等。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审议的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通过平时的学习积累结合具体工作内容,不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逐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关注了公司的重点事项主要包括:(1)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2)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了各类应公开披露的信息,未发现违规情况。(3)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经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流程进行认真核查,我认为公司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规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履行了监督职责,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各项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周凌宏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