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2024年4月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5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7附件一: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附件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
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FENG CHEN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严格、公正检查公司财务事项、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管的履职行为。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吴文彬先生、杨明武先生、李晓玲女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对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文彬)》《龙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明武)》《龙迅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玲)》。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32-00003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根据本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增减幅度(%) |
资产总额 | 148,653.69 | 35,968.74 | 313.29 |
负债总额 | 5,707.05 | 4,352.52 | 31.12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142,946.64 | 31,616.22 | 352.13 |
营业收入 | 32,314.74 | 24,093.76 | 34.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69.54 | 6,920.55 | 48.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80.17 | 5,677.02 | 17.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5 | 24.21 | 减少15.76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1.20 | 3,742.70 | 176.30 |
期末总股本 | 6,925.89 | 5,194.41 | 33.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55 | 1.33 | 16.54 |
注:以上数据变动比例尾数与年报数据变动比例产生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2023年末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11,233.28 | 6,280.49 | 78.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5,818.12 | 10,036.28 | 1,053.99 |
应收账款 | 524.99 | 240.44 | 118.35 |
预付款项 | 1,775.44 | 277.85 | 538.99 |
存货 | 7,308.60 | 8,487.56 | -13.89 |
固定资产 | 9,844.92 | 9,214.21 | 6.84 |
无形资产 | 736.91 | 296.93 | 148.18 |
资产总计 | 148,653.69 | 35,968.74 | 313.29 |
注:以上数据变动比例尾数与年报数据变动比例产生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48,653.69万元,上年同期为35,968.74万元,同比增长313.29%。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1,233.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86%,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15,81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99%,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524.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35%,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775.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99%,主要系预付晶圆货款所致。
(5)无形资产期末余额736.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18%,主要系购买IP所致。
2、2023年末主要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幅度(%) |
应付账款 | 1,544.87 | 594.35 | 159.93 |
合同负债 | 767.36 | 539.92 | 42.12 |
应付职工薪酬 | 2,087.96 | 1,121.72 | 86.14 |
应交税费 | 146.91 | 244.42 | -39.89 |
递延收益 | 987.50 | 1,326.76 | -25.57 |
负债总计 | 5,707.05 | 4,352.52 | 31.12 |
注:以上数据变动比例尾数与年报数据变动比例产生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023年期末负债总计为5,707.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12%。主要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54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93%,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及购买IP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2,087.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14%,主要系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3、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幅度(%) |
股本 | 6,925.89 | 5,194.41 | 33.33 |
资本公积 | 107,500.95 | 6,093.78 | 1,664.11 |
盈余公积 | 3,405.98 | 2,407.85 | 41.45 |
未分配利润 | 25,113.82 | 17,920.18 | 40.14 |
股东权益合计 | 142,946.64 | 31,616.22 | 352.13 |
注:以上数据变动比例尾数与年报数据变动比例产生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023年期末股东权益合计为142,94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2.13%。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股本、资本公积期末余额分别为6,925.89万元、107,500.95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33%、1,664.11%,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2)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3,405.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45%,主要系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3)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5,113.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4%,主要系报告期内本年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随之增加所致。
三、2023年度利润实现以及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32,314.74 | 24,093.76 | 34.12 |
营业成本 | 14,864.93 | 9,001.21 | 65.14 |
销售费用 | 909.04 | 795.47 | 14.28 |
管理费用 | 2,632.78 | 2,241.39 | 17.46 |
研发费用 | 7,452.66 | 5,540.14 | 34.52 |
财务费用 | -102.90 | -189.80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1,147.74 | 272.81 | 320.7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18.12 | 36.28 | 4,635.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269.54 | 6,920.55 | 48.39 |
注:以上数据变动比例尾数与年报数据变动比例产生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314.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6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39%。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32,314.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12%,主要系公司积极应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考验,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订单量大幅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14,86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14%,主要系集成电路行业竞争加剧,产品售价与成本双向承压,毛利率下降所致。
(3)研发费用7,452.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2%,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增加及薪酬提高所致。
(4)投资收益1,14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0.71%,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18.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35.72%,主要系计提结构性存款利息所致。
四、2023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1.20 | 3,742.70 | 176.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10.79 | -943.0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894.53 | -3,389.86 | 不适用 |
注:以上数据变动比例尾数与年报数据变动比例产生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41.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6.30%,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310.7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894.53万元,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就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龙迅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695,394.4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4,419,511.29元,资本公积为1,075,009,528.11元。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71,43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33,075,9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340,78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人(税前)。
2、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3、在公司机构股东(含机构股东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处任职的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4、既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也不在公司机构股东(含机构股东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处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人(税前)。
5、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2、在公司机构股东(含机构股东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处任职的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既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也不在公司机构股东(含机构股东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处任职的公司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人(税前)。
4、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一: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相较于高性能计算和汽车等领域仍保持的较强需求,手机、PC等消费电子需求依然疲软。公司有效克服了半导体下行周期、行业景气度结构化明显和行业竞争加剧的不利影响,围绕自身技术优势和市场能力积极进行产品布局和业务拓展,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覆盖度,实现了公司整体业绩的较快增长。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314.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6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80.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67%。2023年二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227.94万元、8,817.62万元、10,104.44万元,逐季度分别创历史新高。
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资产为148,653.6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13.2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2,946.6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52.13%。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23项议案。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的履行各项职责,
以公司稳健发展为前提,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作出关键性决策。公司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体运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3月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9月1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项议案。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股东大会能够对每个议案进行充分的讨论,股东大会决议均已得到执行或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1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2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王瑞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关于补选杨家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FENG CHEN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刘永跃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苏进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高泽栋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贾冰雁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刘启斌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吴文彬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杨明武 | 是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李晓玲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关注和分析,增强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认真核查。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2023年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和流程,监督选聘过程,最终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补选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工作加强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强化了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和战略管理职能,对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谨慎把握经营管理、发展方向的选择起到良好的作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各项工作,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立足市场促转型,夯实业务基础,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二: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15个议案,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0《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王瑞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杨家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监督
2023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和格式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2023年度,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公司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规范运营;
(三)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五)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