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二、附件……………………………………………………………第9—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9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第11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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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461号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悦护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豪悦护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豪悦护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豪悦护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豪悦护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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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豪悦护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豪悦护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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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26元,共计募集资金166,047.4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299.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8,747.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81.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4,866.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54,866.4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27,930.5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895.1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7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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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17.0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7,729.4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412.2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1,549.2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21,549.20[注] |
[注]豪悦护理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0月11日,豪悦护理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21,549.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日与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9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瓶窑支行、广发银行杭州拱墅支行、南京银行杭州余杭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共开立8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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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将优化技术研发平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可以塑造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公司产品知名度,增强公司自有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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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4,866.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98.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729.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3)-(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5)=(3)/(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增年产6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 否 | 19,740.00 | 19,740.00 | 19,740.00 | 19,761.54 | 21.54 | 100.11[注1] | 2021年12月 | 15,113.56 | 是 | 否 | |
年产12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90,194.00 | 90,194.00 | 90,194.00 | 6,101.61 | 87,053.89 | -3,140.11 | 96.52 | 2023年10月 | 16,501.60 | 否[注2] | 否 |
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837.00 | 9,837.00 | 9,837.00 | 1,106.17 | 6,898.83 | -2,938.17 | 70.13[注3]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 否 | 20,100.00 | 20,100.00 | 20,100.00 | 2,591.18 | 9,019.77 | -11,080.23 | 44.87[注4]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4,995.46 | 14,995.46 | 14,995.46 | 14,995.4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54,866.46 | 154,866.46 | 154,866.46 | 9,798.96 | 137,729.49 | -17,136.97 | 88.93 | - | 31,615.1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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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963.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亿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5,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4月24日止。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在12个月内(含12个月)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入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10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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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此前该项目部分主要设备实际采购单价低于可行性报告预算数,且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均与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利息收入较多,公司利用结余资金新增购买用于该募投项目的机器设备[注2]年产12亿片吸收性卫生用品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产能已经达到之前预定的建设目标,因部分产线产能尚在爬坡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注3]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的综合办公楼已投入使用,并组建了一支能够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开拓需要的研发队伍,配备了符合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的各类仪器和设备,上述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已经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对“研发运营支持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注4]该项目进度较低主要系公司部分网络销售平台以子公司名义开设,且网销平台推广费用只能从系统扣款,无法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公司原计划的传统媒体广告投放、明星代言及冠名等推广,鉴于品牌建设与推广环境较之前发生变化,无法满足公司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在充分考虑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经审慎评估,终止“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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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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