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 |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 |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 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
第五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督促其发出会议通知,公司上市后出现该类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五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督促其发出会议通知,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直接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专人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
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含会议召开方式)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 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 第九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原则上应以现场方式召开。 特殊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召开,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主席。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督促其出席,在公司上市后出现该类情形的,其他 |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督促其出席,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
第十四条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 第十四条 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
第十五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公司上市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 第十五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
第十六条 公司上市后,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相应的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六条 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应的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如有)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 第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如有)、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如有)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
此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