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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宏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近30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所内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聘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的议案》;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核查和评价。

2、2023年4月21日,对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4年1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事项的汇报,针对上述事项审计委员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2024年4月11日,对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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