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21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炜炜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2023年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80,234.60万元。为了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7,549,371.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18.39%。
2、2023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26,345.3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21,287,590.95元(含印花税及交易金等费用)。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68,563,307.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94%。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页次 | |||
第一节 | 释义 | 5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 | 41 | |
第五节 |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9 | |
第六节 | 重要事项 | 62 | |
第七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 |
第八节 |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 |
第九节 | 债券相关情况 | 84 | |
第十节 | 财务报告 | 85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金开新能、公司 | 指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津劝业、*ST劝业 | 指 |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津诚资本 | 指 |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津融集团 | 指 |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金开企管 | 指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
津诚二号 | 指 |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 |
金开有限、国开新能源 | 指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金开智维 | 指 |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
金开供应链 | 指 |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千瓦(KW) | 指 | 功率单位,1千瓦=1000瓦 |
兆瓦(MW) | 指 | 功率单位,1兆瓦=1000千瓦 |
吉瓦(GW) | 指 | 功率单位,1吉瓦=1000兆瓦 |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元 |
装机容量 | 指 | 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电站装机总容量 |
并网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电站装机容量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金开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YOCORCompany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YOCOR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高震 |
注:公司董事长高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范晓波 | 张宇光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
电话 | 010-50950528 | 010-50950528 |
传真 | 010-50950529 | 010-50950529 |
电子信箱 | ir@nyocor.com | ir@nyocor.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41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44 |
公司网址 | www.nyocor.com |
电子信箱 | ir@nyocor.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金开新能 | 600821 | *ST劝业、津劝业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付强、张欣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凯恒中心B、E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董克念、元德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至2023年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周涛、马磊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至2023年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凯恒中心B、E座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袁晨、王宝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重组完成当年至2023年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327,748,339.44 | 3,082,262,482.54 | 3,082,262,482.54 | 7.96 | 1,956,771,669.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2,346,013.59 | 732,483,079.57 | 732,019,820.49 | 9.54 | 480,531,786.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32,598,598.11 | 683,767,999.70 | 683,304,740.62 | 7.14 | 438,401,948.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5,268,219.32 | 3,045,438,513.82 | 3,045,438,513.82 | -29.23 | 921,865,670.8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943,128,953.80 | 8,369,224,503.82 | 8,371,365,239.84 | 6.86 | 4,963,280,117.14 |
总资产 | 31,932,660,212.51 | 32,694,922,572.36 | 32,693,792,144.55 | -2.33 | 25,270,322,481.2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45 | 0.45 | -11.11 | 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45 | 0.45 | -11.11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42 | 0.42 | -11.90 | 0.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0 | 12.69 | 12.67 | 减少3.49个百分点 | 11.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0 | 11.84 | 11.83 | 减少3.44个百分点 | 10.5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906,950股,募集资金净额2,674,131,517.90元,公司净资产总额增加,但部分募投项在本报告期仍处于建设期内,尚未全面产生经济效益,导致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降低。
公司于2023年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
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产。
公司对于2023年以前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77,244,809.30 | 930,841,257.22 | 879,886,961.40 | 739,775,311.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9,346,627.06 | 347,334,278.22 | 220,871,873.24 | 64,793,23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7,124,153.82 | 301,629,248.53 | 219,697,972.25 | 44,147,223.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071,241.34 | 599,124,368.42 | 572,316,930.09 | 832,755,679.4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3,329.44 | 2,035.40 | 141,962.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63,015.47 | 投资补助及政府奖励 | 1,075,754.95 | 570,375.3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 8,982,413.86 | 理财收益 | 20,956,889.45 | 8,459,071.81 |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108,918.15 | 6,196,642.4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6,863,851.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 39,074,798.41 | 26,782,818.5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51,164.75 | 罚款及滞纳金 | -14,875,632.35 | 983,076.6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53.28 | 1,005,142.69 | 355,797.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217.98 | -377,458.55 | 648,311.97 |
合计 | 69,747,415.48 | 48,715,079.87 | 42,129,837.3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630,642.43 | 89,935,440.89 | -9,695,201.54 | 8,982,413.86 |
应收款项融资 | 325,644,439.83 | 29,701,073.99 | -295,943,365.84 | |
合计 | 425,275,082.26 | 119,636,514.88 | -305,638,567.38 | 8,982,413.8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国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需要克服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一些困难和挑战,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但综合起来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
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在此背景下,金开新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面对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形势的压力,公司积极应对,持续推动改革发展,抓牢各项任务落地,紧紧围绕“三条曲线”战略布局,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经营指标稳定增长。
2023年,公司核准装机容量达到6,448兆瓦,较上年增长16%;并网容量达到4,480兆瓦,较上年增长19%;年发电量为71.48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13.86%;营业收入33.28亿元,较上年增长7.96%;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8.02亿元,较上年增长9.54%。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分红(含股份回购累计金额)预计约3.69亿元,占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5.94%;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党建、强根基
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双碳”目标,坚决落实天津市“十项行动”精神,扎实推动“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工作,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塑造高质量发展优势。
在着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决策、治理、管理与市场经济要求更加契合。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领党员深化理论武装,并将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为干事创业的实效。
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精心谋划“强根铸魂”活动,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提升企业活力效率上取得新成效。公司党委加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才领军作用,选优配强骨干队伍。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数字化赋能低碳绿色发展,聚焦主业实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公益活动践行国企担当。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公司党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同时,公司党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防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公司合规稳健运行。
(二)公司经营指标稳定增长,新型能源业态布局稳步推进
公司秉承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三步走”战略规划,积极响应电力市场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资优质且多元化的光伏、风电资产组合,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其中津冀地区新增核准规模305MW,长江经济带新增核准规模205MW,珠三角新增核准装机规模10MW;积极探索多能互补,完善储能、氢能等资产布局;成功收购福建光泽凯圣24MW生物质项目,生物质电站实现从无到有。同时在新材料等产业相关领域挖掘细分投资布局机会。高端新材料方面,作为双碳目标重要战略材料,针状焦主要用于电炉炼钢超高功率、高功率石墨电极和中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的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的针状焦材料已完成中试生产,真密度、石墨化度、粉压等产品指标经下游厂商测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截至2023年末,公司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分别同比增长16%、19%。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3,097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257兆瓦,储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容量127兆瓦。公司在运新能源电站项目主要分布在新疆、山东、河北、山西、宁夏、湖北、广东、广西等经济发达或风光资源优良的区域。
(三)着力提升电力交易能力,积极开展绿电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7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6%;其中,2023年一季度发电量为16.16亿千瓦时,二季度发电量为20.22亿千瓦时,三季度发电量18.68亿千瓦时,四季度发电量16.42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在山西、山东、宁夏、黑龙江、河北南网、新疆、广西、江西、青海、辽宁、湖北等地区开展电力交易,参与电力交易总量达22.58亿千瓦时,同比提升19.34%;其中,现货交易量达10.19亿千瓦时,山西现货交易电价连续三年呈现上涨趋势,山东现货交易水平位居区域市场前列。
公司组建了专业的电力交易团队,统筹管理公司所有电站的电力交易工作,促进了公司资产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电力交易团队根据我国“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框架体系,积极参与省间、省内的中长期、现货及电力辅助服务交易。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动绿色电力消费的号召,依托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积极参与绿电及绿证交易,充分发挥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跨省及区域内绿电交易合计1.15亿千瓦时,绿证交易合计62,088张,有效地提升相应项目的收益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电力交易数字化技术研发及应用,在功率预测、电力供需和电价预测等方面对标业内先进水平,已建立起涵盖“预测、策略、交易、营销、风控”五位一体的交易体系;在自主创新方面,公司自研电力营销平台,实现了对电力交易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在投资决策方面,结合新增项目所在区域的电源结构、网架结构、电力供需发展趋势等,充分考虑未来开展现货交易的影响,谨慎估计电价测算边界;在项目开发模式方面,公司参考国际惯例,积极尝试引入长期PPA或照付不议协议等机制,以对冲电价波动风险。
整体来看,公司过去三年有效应对电价波动带来的挑战,并显著弱化电力市场化对公司的边际影响。
(四)不断加强科研投入,打造科技能源企业
公司围绕新能源、新技术、数字化——“三条曲线”发展战略,通过搭建产学研平台等方式,积极持续推进产业创新。研发投入方面,公司2023年累计研发资金支出超过1亿元,占销售收入比超过3%。科技创新成果方面,公司新获得授权、受理知识产权共计20项。其中,获得新授权专利4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得新受理发明专利5项,获得新授权软件著作权11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累计获得授权、受理知识产权共计25项。
获得的部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23年,公司二级子公司金开智维被评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司二级子公司北京孚威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023年,公司一级子公司金开有限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铁道大学、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等共建的“国家能源多模式工业储能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第一批“赛马争先”创新平台名单》,展示了公司立足科研创新驱动、引领业务发展的决心。此外,公司持续深入推进与外经贸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的战略合作,就发展碳市场、嵌入区域碳减排模式等领域开展深度研究。
(五)推动智慧运维,打造战略管控型、运营高效型和决策自主型的运维团队
公司智慧运维平台—金开智维抓住新能源及信息产业发展契机,结合绿色金融、互联网+、区域售电等创新型业务,积极探索新技术的应用与升级,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运维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智能资产管理服务。
2023年,金开智维凭借在智能运维、数字化运维、能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荣获光伏行业专属性权威的评选奖项“光能杯”2022年“最具影响力光伏运维企业”“最具影响力能源资产管理企业”两项大奖,荣获第七届新能源电站运营及后服务研讨会里程碑“见证者”殊荣。2023年,金开智维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T?VNORD的光伏系统运维体系与质量评估认证,获评光伏系统运维体系3A认证运维服务最高等级及IEC运维能力认证,其中运维体系评估AAA评级已达国内最高等级。
运维标准获T?VNORDAAA级、运维现场AA级及IEC认证
(六)着力推进“第三条曲线”发展,数字化智能型企业管理初见成效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治理效能,重点发展数字化研发、应用和服务能力,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公司治理和电力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构建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应用,应对激烈市场竞争。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得新能源智慧运维平台、贷后监管系统、光伏绩效分析系统、风电智能预警信息软件等七项软件著作权。
二是提升应用能力建设,深化推广使用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在电力交易领域,公司自主研发“新能源智慧运维平台”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奖项,该平台为公司提供智能交易策略和全方位跟踪评价,有效提升电力交易收益能力。在电力生产运营领域,公司通过光伏绩效分析和风电智能预警进一步探索资产预测性维护路径,有效提升资产发电能力。
三是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助力精细化经营管理。公司将建设涵盖全级次组织的财务共享中心作为2023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财务共享中心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各部门协同运作效率,对出现的问题快速响应、高效解决,在保证业务高效发展的同时,确保各项流程规范、标准、合法。截至2023年底,财务共享中心项目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基本完成,系统实施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将持续推进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实施,力争于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系统上线。
(七)统筹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一是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披露176份公告文件,连续三年主动披露ESG报告,荣获WindESG评级A等级。二是加强与市场机构及投资者的互动,公司通过积极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问题等形式,不断提高与投资者的沟通效率与沟通质量。三是公司重视与行业协会、媒体单位的交流与协同,相关工作和成绩获得各界一致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被增选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常务理事单位,总经理尤明杨被选为常务理事。公司荣获董事会杂志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中“优秀董事会”“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最具创新力董秘”“董秘好助手”等奖项,荣获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碳中和五十强”奖项,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第17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和“阳光董秘奖”奖项,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和“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4A评级”两项奖项。
上市公司获得的部分奖项
(八)树立国企品牌形象,发挥国企价值
2023年,公司继续锚定高质量发展、致力业绩增长,并在环保、教育、文化等领域扛牢国企社会责任,得到《人民日报》《中国能源报》《中国证券报》《天津日报》《北京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的集中报道,成功传达了国企品牌理念,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2024年,公司计划继续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发声力度,持续巩固正面宣传,展示国企特色,扛牢国企责任,发挥国企价值。
(九)加大股东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同时为了提振市场信心,提升股东回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积极开展股份回购。2023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红利约2亿元,2023年公司累计回购金额2,128.76万元,2023年年度公司计划分派现金红利1.48亿元,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含股份回购累计金额)预计为3.69亿元,占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5.94%。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及风力发电行业。
(一)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仍是动荡、分化和变革的一年,俄乌冲突、巴以冲突持续,日本核污水排海争议不断;中美经济增长稳定,欧洲经济呈现衰退,全球经济两极分化;全球债务水平持续攀升,贸易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在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影响下,世界经济下行成为意料之中的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估计,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0%,较2022年下降0.5个百分点。
全球新能源市场信心进一步提振。中美两国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力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旨在到2030年将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增至三倍。根据三倍目标的设定,2021-2030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达到560GW左右,而2021-2022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仅为287GW,因此2023-2030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将高达628GW。多国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推动可再生能源部署的提案,欧盟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目标从32%提升为42.5%,各成员国应努力实现45%;印度提出2031-2032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到596GW,约为2022年装机的3.7倍;意大利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从80吉瓦提升至131吉瓦,葡萄牙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从27.4吉瓦提升至42.8吉瓦;越南、马来西亚等将205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目标提高至70%左右,全球新能源市场发展信心进一步提振。
(二)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1、宏观环境
2023年,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严峻的国内挑战,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应对挑战,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增强,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等工作有效落实,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
生产方面,新质生产力正在形成: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发电机组等新动能已经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产品产量分别增长54.0%、30.3%、28.5%。三驾马车方面,文旅、餐饮等服务业消费的突起,拉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但社零总额7.2%的增长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较去年回落2.1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持续负增长,制造业和基建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但其带动边际减弱;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的国际不利环境下,2023年我国外贸运行总体平稳,同比增长0.2%。
2、行业发展
国民经济回升拉动全社会用电量需求较快增长。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1.5%、6.5%、12.2%、0.9%,对新增用电量的贡献率分别约为3%、64%、31%、2%。第二产业仍是用电增长的主力,其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1.3%,成为拉动工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力量;第三产业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的复苏。分地区看,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9%、4.3%、8.1%和5.1%,东部地区仍是拉动用电量增长的主力,全国31个省份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用能电气化等因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
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远超预期增长83%。截至2023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
53.9%。其中,风电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分别为0.76亿千瓦、2.17亿千瓦,合计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的76%,超过《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1.6亿千瓦的年度目标的83%。从发电量看,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从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看,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3、市场交易
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2023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现货交易方面,《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优化价格结算方式,明确现货市场全电量以现货市场价格结算;放宽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将分布式发电、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其中山西成为首个转入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建立,用于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推动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机组转型,服务新能源消纳。
峰谷分时电价进一步完善和推广。2023年,我国多省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青海、宁夏、甘肃、山东、蒙西、新疆、河北、湖北、浙江、山西、辽宁等11个省份执行午间低谷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差不断增大,峰谷电价差≥4:1的省份达17个。受反调峰特性的影响,分时电价将对新能源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也是新能源更大规模、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经阶段;对于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来说,电力系统峰更高、谷更深的特点以及辅助服务市场不断完善,使得储能、可调负荷、虚拟电厂等新业态获得了更为积极的价格引导信号。
4、重点政策
回顾2023年,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更加注重综合施策、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蓝图逐渐清晰;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电力价值有望进一步释放;新型储能、氢能、抽水蓄能等新型能源业态发展更加规范化;示范试点工作多点开花,以点带面拉动“双碳”工作取得实效。
(1)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蓝图逐渐清晰
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的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到2030年,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到2045年,新能源成为系统装机主体电源,2060年新能源逐步成为发电量结构主体电源。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制定《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见强调,加快建设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提高接纳新能源的灵活性和多元负荷的承载力;意见要求,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促进源网荷互动、多能协同互补;意见明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要,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
2023年7月11日,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首次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蓝图逐渐清晰,持续大力发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任务,安全、灵活、经济等也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备要素。
2023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加强电力系统全过程稳定管理、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三项重点任务。要求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提升新能源预测水平,严格开展各类电源及储能设施涉网性能管理;提升新能源和配电网的可观、可测、可控能力,研究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的汇聚管理形式,实现海量分散可控资源的精准评估、有效聚合和协同控制。
(2)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电力价值有望进一步释放
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明确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基本稳定;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并参与绿电交易的绿电优先兑付补贴。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平均水平的绿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生能源补贴。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
202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是首部国家层面发布,用于指导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规范市场规则的文件。从市场规则发布、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经营主体培训与规则宣贯、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市场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等不同阶段的启动条件和工作内容。要求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2023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提出在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
(3)新型能源业态发展更加规范化
2023年2月24日,国家标准委员、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出台205项新型储能标准,并提出根据新型储能技术现状、产业应用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2023年制修订100项以上新型储能重点标准”。要求“尽快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初步形成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基本能够支撑新型储能行业商业化发展”。该《建设指南》的发布,为我国各类储能示范工程应用和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对加速新型储能系统建设及其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自当年6月1日起执行。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我委(价格司)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023年8月8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明确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
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指南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2023年8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关于《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快双高双峰形势下新能源并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领域标准研究,制修订大型风电场集群、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等新能源并网标准。同时面向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等需求,制修订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标准。
2023年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明确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其中还提出进一步加强需求响应、电能替代、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023年10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着力破除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重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为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其二为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投资落地。
2023年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电站,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控制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签订调度协议且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4)示范试点工作多点开花
2023年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当前电力系统技术进步,积极评估采用新型配电网、新型储能、负荷侧响应、虚拟电厂等措施打造智能配电网,挖掘源、网、荷、储的调节能力,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规则,同时指出,国家能源局将把示范项目纳入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并做好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相当意义。
2023年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加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加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2023年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健全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持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要求建设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
2023年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围绕技术创新、开发建设和高比例应用三方面予以具体支持。通知提出“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主要支持园区、企业、公共建筑业主等用能主体,利用新能源直供电、风光氢储耦合、柔性负荷
等技术,探索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70%以上。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一)公司主营业务
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投资、管理、市场多线发展,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在地方国有新能源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在电力市场化大背景下,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创新业务领域,不断探索绿电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加强培育绿电转化相关产业,从单纯地生产绿电,逐步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源荷联动、多能互补”等多种模式,赋能绿色电力项目开发,积极探索绿色算力等领域的战略机遇,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项目开发模式
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模式主要分为三类,即自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及收购类项目。
(1)自开发项目,是指自主开发建设电站的项目,从前期申报和获得建设指标、取得各类备案许可文件、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用地及其他有关信息,到工程建设,直到后期项目运维等,全程参与电站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
(2)合作开发项目,是指通过与政府、合作方从各自的资源优势出发,合作开发建设电站的项目。一般通过与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作为项目申报及建设的主体。
(3)收购类项目,是指通过收购股权或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新能源电站的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签署时点的不同,收购类项目分为BT类项目的收购和已建成资产项目的收购。在全容量并网前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为BT类项目,在全容量并网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为已建成资产项目。
2、采购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采购流程的流程图如下所示: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依靠光伏发电组件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等,将太阳能、风能等转化为电能,通过电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将电能输送至电网,发电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日常生产过程中,公司需要做好运营监控与日常维护工作,以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销售模式
(1)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
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
现阶段,公司部分项目除采取上述交易模式外,还采用市场化交易的模式。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是指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业主企业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企业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该模式下,发电企业与业主企业自行根据电表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电量,当地电网公司月度下发结算单确认总发电量和余电上网部分电量。
5、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模式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或电力用户的电力的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或通过电力用户约定电价与用户实际使用电量等方式计算得出。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结构多元化,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拥有多元股东结构,卓越的股东背景,股东中除天津国资外,还包括以国开金融为代表的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和以通用技术集团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国资背景、产业力量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
公司以市场化为企业之魂,治理效能突出。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和天津国资委“央地协同”混改典范、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改革试点企业,公司坚持授权充分、灵活高效的机制体制,拥有先进、高效的治理结构,构建了专业、领先的董事会。公司坚持市场化经营管理,配套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快速响应、高效决策的敏捷组织形态,为长期稳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规模效益优势显现,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正确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力推进项目开发。截至2023年12月,公司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覆盖全国20个经济发达或风光资源优良的省份,在各省国资新能源上市平台中,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排名前列,已形成一定规模优势。公司作为天津国资系统唯一以新能源电站运营为主业的上市平台,在获取天津市优质新能源资源方面具备突出的先发优势。
2020年重组上市以来,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风光装机增速、净资产收益率和人均创效指标始终保持行业头部水平。
(三)公司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基础夯实
公司管理团队基本具有头部金融机构或电力央企履历背景,熟悉新能源电力行业规律与业务模式,能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充分把控新能源电力投资风险;同时熟悉资本运作与金融创新工具的使用,有效整合股东和合作方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探索适合公司的多元化发展道路,为公司的发展引领方向。
公司始终坚持“金融+实业”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员工主要来源于能源行业、金融机构及咨询机构,目前拥有博士4名,硕士135人,合计占员工总数22%。近年来,公司吸引了一批优质高校毕业生加入,人才优势不断积累和提升,为公司建设优秀的经营和生产管理队伍、保障项目高效与安全运营奠定了良好、坚实的基础。
(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在整体业务层面,公司通过将科学规划和业务发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不断优化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和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各业务条线工作开展有制度可依,各项业务开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在项目投资方面,公司以全流程投资风险管理为核心,以投资业务手册为规范指引,通过投资方法、标准、流程、权限等制度的建设,构建投前尽调、投中监督、投后评价及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五)生产运维安全有序,项目成本严格控制
公司在生产运维工作中一直致力于开发创新,坚持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依托丰富的电站管理经验,围绕新能源行业发展,立足于大数据智能平台,为电站提供全方位的资产管理服务,促进运维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和数字化,保障电站发电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在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加强质量成本控制、加强工期成本控制,树立全员经济意识、成本意识,确保工程成本在预算估计的范围之内,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入手加以良好管控,降本增效,提升利润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建设的宁夏卫钢200MW光伏复合项目,获得“2022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与“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项目”6项、“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7大项14子项及“电力建设五新技术”24项,高标准通过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评价,先后取得“光伏组串IV在线智能诊断技术的研究”等三项科技成果,获得中电建协六项质量管理成果奖,整体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六)加速“数智”转型,打造智慧型企业
公司数字化工作坚持以赋能主业为核心,以统一的技术基础实现低成本、短周期的建设模式,从内部数字化成果孵化市场化产品机会,实现业务机遇拓展和新的业务增长点。2023年,公司完成生产数字化系统全面覆盖所属电站,增强人工智能辅助的规则研判,进一步缩短消缺时长从而降低故障损失。同时,为主动应对电力改革加速的市场变化,紧跟业内先进企业的步伐,公司加大在功率预测、电力供需和电价预测方面的投入。为增强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建设涵盖全级次组织的财务共享中心,进一步提高公司各部门协同运作效率,在保证业务高效发展的同时确保各项流程规范、标准、合法,并能够满足税务及内控要求,满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及作业效率最优化等目标要求。
(七)资信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强
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企关系,资金保障能力强。在过去几年中,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稳定且高互信度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形成了优质的企业信誉。公司充分利用银行及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差异化,围绕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科学使用各类金融工具,高效开展融资及资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多元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融资置换及利率调降等多种方式,节省财务费用2,541万元。
(八)丰富主营业务板块,推动协同发展
公司持续做优做强做大新能源电站主业,依托已有经营基础和规模优势,加大绿电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力度,拓展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增加绿色附加值,通过“源荷联动、多能互补”等模式,积极探索绿色航油、绿色算力等领域的战略机遇,从单纯地生产绿电,逐步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发展。
(九)重视回报股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为提振市场信心,提升股东回报,推进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2023年半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近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回购金额2,128.76万元,2023年年度公司计划分派现金红利1.48亿元。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69亿元,占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5.94%。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71.4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6%;实现利润总额9.74亿元,同比增长9.2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2亿元,同比增长
9.54%。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327,748,339.44 | 3,082,262,482.54 | 7.96 |
营业成本 | 1,431,224,934.91 | 1,149,282,175.23 | 24.53 |
销售费用 | 3,541,404.59 | 721,227.11 | 391.02 |
管理费用 | 232,282,428.36 | 201,345,134.85 | 15.37 |
财务费用 | 788,107,779.54 | 839,808,364.88 | -6.16 |
研发费用 | 14,188,494.21 | 7,264,985.81 | 95.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5,268,219.32 | 3,045,438,513.82 | -29.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6,354,750.75 | -3,529,089,131.36 | 19.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377,782.51 | 2,533,780,517.97 | -164.5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电站并网容量高于去年同期,售电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电站并网容量高于去年同期,公司并网规模增加,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均为金开智维产生,主要为销售人员工资,故销售费用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人员规模增长,管理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融资利率降低,利息费用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软件开发费和课题研究费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较大,由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大部分于去年收回,报告期内收回金额减少;另外报告期内支付供应链业务的采购金额以及支付的员工薪酬和各项税费增加,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建长期资产的支出金额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债权筹资和股权筹资金额减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发电 | 3,239,192,785.58 | 1,397,916,604.25 | 56.84 | 7.10 | 21.97 | 减少5.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风力发电 | 1,369,225,547.05 | 494,418,884.5 | 63.89 | 7.30 | 19.63 | 减少3.72个 |
百分点 | ||||||
光伏发电 | 1,844,496,641.17 | 877,209,809.94 | 52.44 | 5.49 | 19.70 | 减少5.65个百分点 |
生物质发电 | 25,470,597.36 | 26,287,909.81 | -3.21 |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境内 | 3,239,192,785.58 | 1,397,916,604.25 | 56.84 | 7.10 | 21.97 | 减少5.27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新能源发电 | 折旧及摊销 | 1,116,778,311.80 | 78.03 | 961,633,317.26 | 83.67 | 16.13 | 无 |
人工 | 44,565,270.17 | 3.11 | 28,369,567.60 | 2.47 | 57.09 | 无 | |
其他 | 236,573,022.28 | 16.53 | 156,121,614.22 | 13.58 | 51.53 | 无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风力发电 | 折旧摊销 | 396,789,740.98 | 27.72 | 345,718,510.96 | 30.08 | 14.77 | 无 |
人工 | 6,009,190.27 | 0.42 | 2,308,231.24 | 0.20 | 160.34 | 无 | |
其他 | 91,619,953.25 | 6.40 | 65,260,488.22 | 5.68 | 40.39 | 无 | |
光伏发 | 折旧摊销 | 718,199,454.34 | 50.18 | 615,914,806.30 | 53.59 | 16.61 | 无 |
电 | 人工 | 32,534,298.92 | 2.27 | 26,061,336.36 | 2.27 | 24.84 | 无 |
其他 | 126,476,056.68 | 8.84 | 90,861,126.00 | 7.91 | 39.20 | 无 | |
生物质发电 | 折旧摊销 | 1,789,116.48 | 0.13 | - | - | - | 无 |
人工 | 6,021,780.98 | 0.42 | - | - | - | 无 | |
其他 | 18,477,012.35 | 1.29 | - | - | - | 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电站并网容量增加,发电规模增加,资产规模增加,电站折旧成本及运维成本相应增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8,028.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9.51%;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3,831.8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7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0,723.90 | 9.53 |
2 | 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708.97 | 6.27 |
3 | 江苏新霖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978.14 | 4.09 |
4 | 中环艾能(高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945.17 | 4.09 |
5 |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475.63 | 3.73 |
注: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新霖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增供应商,主要由于供应链业务带来的供应商新增。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3,541,404.59 | 721,227.11 | 391.02 | 销售费用均为金开智维产生,主要为销售人员工资 |
管理费用 | 232,282,428.36 | 201,345,134.85 | 15.37 | 公司规模扩大,人员规模增长 |
财务费用 | 788,107,779.54 | 839,808,364.88 | -6.16 | 综合融资利率降低 |
研发费用 | 14,188,494.21 | 7,264,985.81 | 95.30 | 研发投入增加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4,188,494.2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4,188,494.2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4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22 |
本科 | 11 |
专科 | 0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21,021,365.67 | 5,634,595,602.22 | 3.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65,753,146.35 | 2,589,157,088.40 | 41.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5,268,219.32 | 3,045,438,513.82 | -29.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0,622,530.17 | 5,834,536,264.05 | -17.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86,977,280.92 | 9,363,625,395.41 | -17.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6,354,750.75 | -3,529,089,131.36 | 19.0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77,102,367.65 | 9,058,984,179.67 | -46.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11,480,150.16 | 6,525,203,661.70 | -0.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377,782.51 | 2,533,780,517.97 | -164.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35,464,313.94 | 2,050,129,900.43 | -213.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2,878,792.87 | 552,748,892.44 | 370.9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89.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上年同期收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较大,由于增值税留抵退税大部分于去年收回,报告期内收回金额减少;另外报告期内支付供应链的业务采购金额以及支付的员工薪酬和各项税费增加,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购建长期资产的支出金额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报告期内新增债权筹资和股权筹资少于去年同期。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供应链业务采购结算金额增加,同时债权和股权筹资金额减少,导致报告期现金净流入减少。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91,842,645.24 | 0.91 | 2,624,817,643.04 | 8.03 | -88.88 | 购建长期资产及还本付息导致现金减少 |
应收票据 | 181,340,760.29 | 0.57 | 79,011,613.38 | 0.24 | 129.51 | 银承票据结算款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29,701,073.99 | 0.09 | 325,644,439.83 | 1.00 | -90.88 | 票据到期兑付 |
预付款项 | 60,886,905.96 | 0.19 | 140,354,848.31 | 0.43 | -56.62 | 供应链业务采购预付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87,541,545.52 | 0.27 | 159,675,769.86 | 0.49 | -45.18 | 收回保证金 |
存货 | 43,738,849.12 | 0.14 | 5,161,994.22 | 0.02 | 747.32 | 采购组件等存货项增加 |
在建工程 | 617,968,294.71 | 1.94 | 1,315,363,241.71 | 4.02 | -53.02 | 在建工程转固 |
无形资产 | 145,237,801.67 | 0.45 | 89,658,907.46 | 0.27 | 61.99 | 土地使用权及信息化系统采购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35,911,754.79 | 4.18 | 773,837,555.25 | 2.37 | 72.63 | 预付股权对价款及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
应付票据 | 749,354,738.40 | 2.35 | 1,299,085,123.80 | 3.97 | -42.32 | 票据到期兑付 |
预收账款 | 111,469.11 | 0.00 | 1,899,130.00 | 0.01 | -94.13 | 预收款项确认收入 |
合同负债 | 40,516,470.26 | 0.13 | 70,519,212.33 | 0.22 | -42.55 | 预收设备销售款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1,655,926,311.86 | 5.19 | 2,684,217,331.33 | 8.21 | -38.31 | 工程款及股权对价支付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08,320,468.26 | 5.66 | 1,281,204,084.97 | 3.92 | 41.14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5,807,900.26 | 0.02 | 64,606,571.07 | 0.20 | -91.01 | 待转销项税额转入应纳税额,余额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73,284.18 | 0.05 | 7,723,736.47 | 0.02 | 102.92 | 债务重组利得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外购电量(如有)(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售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今年 |
新疆 | 280,808 | 287,236 | -2.24% | 277,398 | 284,756 | -2.58% | 275,746 | 277,331 | -0.57% | 5,803 | 1,923 | 201.78% | 492 | 492 |
风电 | 208,789 | 216,153 | -3.41% | 206,054 | 214,165 | -3.79% | 204,555 | 206,873 | -1.12% | 1,140 | 1,452 | -21.50% | 482 | 482 |
光伏发电 | 72,019 | 71,083 | 1.32% | 71,344 | 70,591 | 1.07% | 71,191 | 70,458 | 1.04% | 4,663 | 471 | 890.13% | 522 | 522 |
宁夏 | 94,968 | 87,194 | 8.92% | 94,442 | 86,786 | 8.82% | 93,561 | 85,792 | 9.06% | 618 | 613 | 0.82% | 420 | 420 |
光伏发电 | 94,968 | 87,194 | 8.92% | 94,442 | 86,786 | 8.82% | 93,561 | 85,792 | 9.06% | 618 | 613 | 0.82% | 420 | 420 |
青海 | 3,707 | 416 | 791.01% | 3,660 | 411 | 790.60% | 3,634 | 393 | 824.68% | 50 | 19 | 163.16% | 181 | 181 |
光伏发电 | 3,707 | 416 | 791.01% | 3,660 | 411 | 790.60% | 3,634 | 393 | 824.68% | 50 | 19 | 163.16% | 181 | 181 |
陕西 | 562 | - | - | 547 | - | - | 544 | - | - | 0 | - | - | 517 | 517 |
风电 | 562 | - | - | 547 | - | - | 544 | - | - | 0 | - | - | 517 | 517 |
黑龙江 | 21,285 | 8,176 | 160.34% | 21,205 | 8,133 | 160.73% | 20,821 | 8,049 | 158.68% | 58 | 54 | 7.70% | 535 | 535 |
风电 | 15,225 | 1,553 | 880.39% | 15,182 | 1,549 | 880.13% | 14,805 | 1,475 | 903.73% | 31 | 27 | 13.76% | 520 | 520 |
光伏发电 | 6,060 | 6,623 | -8.51% | 6,023 | 6,584 | -8.53% | 6,016 | 6,574 | -8.49% | 27 | 27 | 1.63% | 573 | 573 |
辽宁 | 26,890 | 8,691 | 209.40% | 26,509 | 8,554 | 209.90% | 23,952 | 8,389 | 185.52% | 163 | 72 | 126.80% | 520 | 520 |
风电 | 6,769 | 983 | 588.62% | 6,595 | 978 | 574.34% | 4,057 | 873 | 364.72% | 21 | 9 | 133.87% | 453 | 453 |
光伏发电 | 20,121 | 7,707 | 161.07% | 19,914 | 7,576 | 162.86% | 19,895 | 7,516 | 164.70% | 142 | 64 | 122.26% | 534 | 534 |
河北 | 43,988 | 43,675 | 0.72% | 43,393 | 43,181 | 0.49% | 43,290 | 43,083 | 0.48% | 340 | 367 | -7.37% | 836 | 836 |
风电 | 12,677 | 12,549 | 1.02% | 12,421 | 12,274 | 1.20% | 12,421 | 12,280 | 1.15% | 28 | 25 | 12.64% | 598 | 598 |
光伏发电 | 31,311 | 31,127 | 0.59% | 30,972 | 30,907 | 0.21% | 30,869 | 30,803 | 0.21% | 312 | 342 | -8.83% | 931 | 931 |
山西 | 70,813 | 69,056 | 2.54% | 70,272 | 68,553 | 2.51% | 70,054 | 68,255 | 2.64% | 612 | 577 | 6.07% | 525 | 525 |
光伏发电 | 70,813 | 69,056 | 2.54% | 70,272 | 68,553 | 2.51% | 70,054 | 68,255 | 2.64% | 612 | 577 | 6.07% | 525 | 525 |
天津 | 94 | - | - | 94 | - | - | 94 | - | - | 2 | - | - | 804 | 804 |
光伏发电 | 94 | - | - | 94 | - | - | 94 | - | - | 2 | - | - | 804 | 804 |
山东 | 94,297 | 87,720 | 7.50% | 92,945 | 86,163 | 7.87% | 92,694 | 86,072 | 7.69% | 399 | 349 | 14.27% | 521 | 521 |
风电 | 61,938 | 59,651 | 3.83% | 60,731 | 58,401 | 3.99% | 60,450 | 58,070 | 4.10% | 228 | 255 | -10.55% | 558 | 558 |
光伏发电 | 32,359 | 28,069 | 15.28% | 32,214 | 27,762 | 16.04% | 32,244 | 28,003 | 15.14% | 171 | 93 | 83.55% | 450 | 450 |
江苏 | 15,564 | 13,597 | 14.46% | 15,678 | 13,396 | 17.03% | 15,632 | 13,356 | 17.04% | 549 | 135 | 306.67% | 896 | 896 |
光伏发电 | 15,564 | 13,597 | 14.46% | 15,338 | 13,396 | 14.50% | 15,293 | 13,356 | 14.50% | 144 | 135 | 6.67% | 896 | 896 |
储能 | - | - | - | 339 | - | - | 339 | - | - | 405 | - | - | 459 | 459 |
安徽 | 5,800 | 5,780 | 0.35% | 5,798 | 5,776 | 0.39% | 5,658 | 5,621 | 0.66% | 43 | 43 | 0.26% | 888 | 888 |
光伏发电 | 5,800 | 5,780 | 0.35% | 5,798 | 5,776 | 0.39% | 5,658 | 5,621 | 0.66% | 43 | 43 | 0.26% | 888 | 888 |
浙江 | 1,226 | 1,332 | -7.93% | 1,218 | 1,328 | -8.29% | 1,212 | 1,315 | -7.83% | 9 | 9 | 1.33% | 1,109 | 1,109 |
光伏发电 | 1,226 | 1,332 | -7.93% | 1,218 | 1,328 | -8.29% | 1,212 | 1,315 | -7.83% | 9 | 9 | 1.33% | 1,109 | 1,109 |
福建 | 6,848 | 196 | 3394.01% | 5,945 | 196 | 2933.06% | 5,913 | 133 | 4345.86% | 9 | - | - | 715 | 715 |
光伏发电 | 2,109 | 196 | 975.95% | 2,107 | 196 | 975.08% | 2,075 | 133 | 1460.15% | 0 | - | - | 650 | 650 |
生物质发电 | 4,739 | - | - | 3,838 | - | - | 3,838 | - | - | 9 | - | - | 750 | 750 |
上海 | 1,533 | 1,164 | 31.70% | 1,520 | 1,157 | 31.34% | 1,507 | 1,150 | 31.04% | 15 | 9 | 66.67% | 910 | 910 |
光伏发电 | 1,533 | 1,164 | 31.70% | 1,520 | 1,157 | 31.34% | 1,507 | 1,150 | 31.04% | 15 | 9 | 66.67% | 910 | 910 |
江西 | 8,770 | 9,028 | -2.86% | 8,687 | 8,943 | -2.86% | 8,683 | 8,940 | -2.87% | 104 | 106 | -1.89% | 432 | 432 |
光伏发电 | 8,770 | 9,028 | -2.86% | 8,687 | 8,943 | -2.86% | 8,683 | 8,940 | -2.87% | 104 | 106 | -1.89% | 432 | 432 |
广西 | 18,248 | 4,403 | 314.44% | 18,046 | 4,369 | 313.04% | 18,042 | 4,348 | 314.95% | 143 | 22 | 551.67% | 459 | 459 |
风电 | 12,466 | 3,404 | 266.20% | 12,327 | 3,382 | 264.49% | 12,334 | 3,369 | 266.10% | 66 | 13 | 405.56% | 423 | 423 |
光伏发电 | 5,782 | 998 | 479.40% | 5,719 | 987 | 479.41% | 5,708 | 979 | 483.04% | 78 | 8 | 870.56% | 535 | 535 |
湖北 | 18,817 | 183 | 10182.56% | 20,193 | 183 | 10934.66% | 18,413 | 183 | 9961.75% | 762 | - | - | 379 | 379 |
光伏发电 | 18,817 | 183 | 10182.56% | 18,159 | 183 | 9822.95% | 18,413 | 183 | 9961.75% | 762 | - | - | 379 | 379 |
储能 | - | - | - | 2,034 | - | - | - | - | - | - | ||||
广东 | 533 | - | - | 537 | - | - | 537 | - | - | 8 | - | - | 570 | 570 |
光伏发电 | 533 | - | - | 537 | - | - | 537 | - | - | 8 | - | - | 570 | 570 |
合计 | 714,750 | 627,846 | 13.84% | 708,088 | 621,885 | 13.86% | 699,987 | 612,409 | 14.30% | 9,688 | 4,298 | 125.41% | 523 | 523 |
2、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风电 | 318,425 | 8.20% | 309,166 | 9.27% | 13.69 | 12.76 | 7.29 | 发电成本 | 4.95 | 34.54 | 4.13 | 35.96 | 19.85 |
光伏发电(含储能) | 391,586 | 17.40% | 386,983 | 17.46% | 18.44 | 17.48 | 5.49 | 发电成本 | 8.77 | 61.29 | 7.33 | 63.77 | 19.65 |
生物质 | 4,739 | — | 3,838 | — | 0.25 | - | - | 发电成本 | 0.26 | 1.84 | - | 0 | - |
外购电(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714,750 | 13.84% | 699,987 | 14.30% | 32.39 | 30.25 | 7.07 | - | 13.98 | 97.67 | 11.46 | 99.73 | 21.99 |
3、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地区 | 并网装机容量(MW) | 报告期内新投产机组的并网装机容量(MW) | 报告期内核准项目装机容量(MW) | 在建项目容量(MW) |
宁夏 | 671.30 | 22.32 | 679.13 | |
河北 | 276.18 | 1.42 | 760.00 | |
黑龙江 | 87.52 | 0.00 | 308.80 | |
辽宁 | 184.40 | 100.06 | 240.90 | |
浙江 | 13.15 | 0.20 | 13.18 | |
安徽 | 57.83 | 7.45 | 157.45 | |
上海 | 16.82 | 2.55 | 17.20 | |
山东 | 543.34 | 50.01 | 561.71 | |
江西 | 80.00 | 0.00 | 80.00 | |
广西 | 179.84 | 109.74 | 321.70 | 109.74 |
江苏 | 139.10 | 20.90 | 164.04 | |
山西 | 470.42 | 0.00 | 470.00 | |
新疆 | 1,252.76 | 0.00 | 1,259.10 | |
湖北 | 354.16 | 330.79 | 423.37 | 41.00 |
天津 | 10.89 | 10.89 | 425.33 | 10.89 |
青海 | 50.02 | 0.02 | 50.00 | |
福建 | 44.42 | 21.56 | 48.92 | 0.28 |
广东 | 8.06 | 8.06 | 287.00 | |
陕西 | 40.00 | 40.00 | 40.00 | |
河南 | - | - | 140.00 | |
合计 | 4,480.22 | 725.99 | 6,447.81 | 161.91 |
4、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利用小时数 | |||
类型 | 地区 | 2023 | 2022 |
光伏 | 宁夏 | 1,415 | 1,533 |
黑龙江 | 1,474 | 1,611 | |
辽宁 | 1,168 | 1,068 | |
河北 | 1,388 | 1,380 | |
浙江 | 932 | 1,014 | |
安徽 | 1,003 | 1,148 | |
上海 | 912 | 1,102 | |
山东 | 1,103 | 1,153 | |
山西 | 1,505 | 1,468 | |
江西 | 1,096 | 1,128 | |
广西 | 893 | 989 |
江苏 | 1,142 | 1,234 | |
青海 | 741 | 83 | |
新疆 | 1,582 | 1,561 | |
广东 | 662 | - | |
湖北 | 740 | 47 | |
天津 | 87 | - | |
风电 | 新疆 | 2,618 | 2,786 |
山东 | 2,478 | 2,464 | |
河北 | 2,505 | 2,480 | |
黑龙江 | 3,281 | 3,121 | |
广西 | 2,078 | 891 | |
辽宁 | 5,548 | 2,471 | |
陕西 | 140 | - | |
生物质 | 福建 | 1,967 | - |
5、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1、固定资产22、在建工程”
6、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225,816.24 | 189,152.22 | 19.38% |
总上网电量 | 708,088.80 | 619,986.72 | 14.21% |
占比 | 31.89% | 30.51% |
7、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总额3.43亿元,其中收购子公司和少数股权总对价2.18亿元,其他对联营企业投资1.25亿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业务 | 否 | 收购 | 500,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已支付投资款,股权已登记 | 2,443,301.01 | 否 | - | - | |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业务 | 否 | 收购 | 81,431,3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已支付部分投资款 | -3,195,579.92 | 否 | - | - | |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 发电业务 | 否 | 收购 | 23,198,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已支付投资款,股权已登记 | 2,287,266.82 | 否 | - | - | |
汉能吴忠市太阳山光伏发电 | 发电业务 | 否 | 收购 | 16,430,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投资款尚未支付,股权未登 | 701,344.22 | 否 | - | - |
有限公司 | 记,已取得控制权 | |||||||||||||||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业务 | 否 | 收购 | 1,000,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投资款尚未支付,股权已登记 | 759,308.60 | 否 | - | - | |
金开启昱(北京)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是 | 增资 | 105,900,000.00 | 47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上海华荣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中励行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树叶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斯卓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长期 | 39,732,941.22 | 否 | - | - | ||
国盛金开(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本市场服务 | 是 | 其他 | 18,900,000.00 | 90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莎娜、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23-05-22至2028-05-22 | 9,590,556.83 | 否 | 2023/05/16;2023/06/22 | 公告编号:2023-035、041 |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发电业务 | 否 | 收购 | 95,850,000.00 | 100 | 是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 | - | - | 0 | 否 | - | - | |
合计 | / | / | / | 343,209,300.00 | / | / | / | / | / | / | / | 52,319,138.78 | / | / | / |
注:公司于2022年取得子公司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实现控制、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3年6月再次购买少数股东45%股权,从而实现对子公司100%控股,因此本报告期损益影响金额为0。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630,642.43 | 2,857,775.76 | - | - | 4,321,800,000.00 | 4,334,352,977.30 | - | 89,935,440.89 |
应收款项融资 | 325,644,439.83 | - | - | - | - | - | -295,943,365.84 | 29,701,073.99 |
合计 | 425,275,082.26 | 2,857,775.76 | - | - | 4,321,800,000.00 | 4,334,352,977.30 | -295,943,365.84 | 119,636,514.8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的一级子公司仅金开有限一家,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曾用名 |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尤明杨 |
注册资本 | 182,481.106613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36号楼4001单元(集中办公区) |
成立日期 | 2014年12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302321692319Q |
经营范围 | 清洁能源及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应用、批发光伏设备及配件(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该企业2020年8月11日前为外资企业,于2020年8月11日变更为内资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公司持有金开有限100%股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开有限合并总资产318.95亿元,净资产88.57亿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3.28亿元,营业利润9.19亿元,净利润8.61亿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全球经济面临多重不确定性,新能源快速增长势头延续2024年,全球仍将面临很多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多国选举、地缘政治冲突、大国博弈等是影响全球宏观形势的最重要因素,由此带来宏观政策、国际贸易、全球治理等风险上升。总体来看,世界经济仍将处于重塑增长动力的进程之中,积极因素在累积,但下行压力犹存。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4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1%,与2023年持平。
尽管面临种种不确定因素,但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转型、加快绿色复苏是各国共识。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预测,2024年全球将新增光伏装机513GW、较去年增长25%,新增风电装机115GW、较去年增长11%,中国、美国、欧洲仍将是拉动新能源装机增长的主要力量。
2、新型电力系统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新能源大规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加系统化、综合化,注重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全面协调发展,为新能源大规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煤电“两部制”电价开始实施,在确保煤电经济性的前提下,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为新能源电力释放更多消纳空间。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规范辅助服务价格传导,明确由用户侧承担的辅助服务成本,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
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规则将逐步清晰,有效保障新型储能合理利用和经济性水平,有力支撑新能源并网消纳。
特高压外送通道不断完善,预计2024年将有四条直流项目开工建设,分别是陕北-安徽、陕西-河南、甘肃-浙江、蒙西-京津冀,随着沙戈荒风光大基地、深远海海上风电外送等需求的增加,特高压通道将进一步完善。
3、电力行业保持供需两旺,风光装机将历史性超过煤电
根据我国政府工作报告,预计2024年全国GDP增速5.0%左右。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用能电气化、降温采暖电量释放等因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比2023年增长6%左右,达到9.8万亿千瓦时。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在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24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总装机达到32.2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届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将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
综合考虑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电源投产等情况,预计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在充分考虑跨省跨区电力互济的前提下,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南方等区域中有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应偏紧,部分时段需要实施需求侧响应等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基于对宏观、行业的战略研判和自身优劣势分析,公司制定了“十四五”期间“三条曲线”战略布局,具体如下:
第一曲线:聚焦“新能源”,巩固光伏、风电行业地位的前提下,在综合能源服务、生物质发电、燃气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加快布局。
第二曲线:聚焦“新技术”,在光伏、风电、氢能和储能的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生产领域取得实际性进展,同时注意发挥主业开发协同作用。
第三曲线:聚焦“数字化”,从信息资产中挖潜,提升智能运维、智能电力交易、碳交易等管理能力,真正让数据创造价值。
公司“三条曲线”发展布局
为了保障“三条曲线”战略的落地执行,公司同步制定了“三步走”战略安排,具体如下:
到2022年,公司在高端装备、高端材料创新业务取得重要进展,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运营效率、发展潜力等综合实力实现进入行业第一梯队目标。到2025年,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3GW,电站投资和运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突出,同时在储能和氢能产业链形成较大影响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国际化发展能力,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投资企业。
到2035年,公司立足新能源发电,最终转换到零碳能源生产、供应和制造的“终极赛道”,构建起开放、共享、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能源生态型企业。
公司“三步走”战略安排
截至2023年末,公司完成新能源电站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同时围绕“三条曲线”战略,积极布局上游光伏组件制造业、新能源供应链服务、综合智慧能源、电站智慧运维、高端锂电负极材料、氢能产业关键核心科技创新企业等创新业务领域。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金开新能将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国企“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工作的落地。我们将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塑造新动能和新优势,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在多个方面实现突破。
1、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公司将继续加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坚持把政治思想学习贯穿始终。
在深化国企改革,健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公司将“两个一以贯之”在实践中更加全面地深化、实化、细化,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企业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迸发市场竞争活力,提高公司创新能力。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坚持“严”的主基调,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
2、保障各项经营目标顺利达成
一是稳增长谋发展,加速拓展装机规模。在项目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正确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加强项目开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广开合作方式和渠道,在风光资源富集地区争取风光电项目规模化、基地化开发,丰富电源结构,积极探索“新能源+”、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工程建设方面,公司2024年筹备待建及在建项目19个,公司将依托多年来积累的项目建设经验,围绕抓进度、保质量、促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新开工项目如期并网,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投资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体系、质量体系和安全体系的全过程管控,确保把每一个项目都打造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是开创商业模式创新,深化协同发展。在新能源开发模式创新方面,注重电站综合化、协同化开发,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示范区等开发模式;挖掘绿电产业链延伸价值,探索绿电+氢能+甲醇/氨/航油等绿色产品开发模式,提高绿电附加值。在产业协同创新方面,公司依托金开供应链与金开智维,纵向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发挥“资本+实业”优势,成为清洁能源行业资源整合型企业,并协同在新能源产业布局,挖掘产业链中优质企业开展股权类投资。在创新投资机会挖掘方面,持续关注对接产业优质资源包括钙钛矿新型电池、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算力设施等优质标的,以股权形式优化主业强链、补链、延链。
三是全面提升生产运维价值创造能力,抓好在运项目效益贡献。随着电力市场建设提速,电力交易已呈常态化,公司从电量管理过渡到利润管理阶段,将突出抓好利润贡献大、绩效影响大的重点电站、关键电站、潜力电站的运维和电力交易工作。公司将利用金开智维的运维能力优势,运用好智能运维平台,突出电量、电价、单瓦运维成本管理,挖掘降本增效潜力,提升价值创造水平。
四是全面提升电力交易能力,挖掘绿色能源价值。面对环境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与市场的契合度不断加强,公司将不断提高新能源发电预测和交易管理能力水平,持续加强市场规则研究,密切关注各省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做好市场分析;优化电力交易管理策略,提升交易质量;在交易活跃区域通过分、子企业开展购售电业务,主动对接锁定长周期大用户售电协议,积极策划开展绿电、绿证及碳汇等衍生品交易,以售电增收对冲交易让利风险;开展新能源功率预测课题研究,提升公司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需求。
五是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主业赋能方面,以投资管理系统建设为抓手,实现投资核心价值链的数据要素流动,发挥数据要素对全要素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消除业务效率随公司规模增长带来的边际递减效应,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同时,推动数据资产进表,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创新增长方面,探索大模型的业务应用场景,积累新能源行业业务经验,布局构建行业专属大模型,以智能化技术提升决策水平。
3、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动“三量”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股东协同作用,促进资本与产业互动发展。充分借助并挖掘股东的战略价值,发挥区域协同优势,提升在津装机规模,巩固“政策、资本与产业”在公司业务发展中的价值闭环,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以“三量”工作为关键抓手,增信心、破难题,扎实谋划和实施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三是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丰富公司市值管理手段。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尽快推动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落地,以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支持政策退坡的风险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长期银行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策。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属于政策支持的可再生能源的范围。上述鼓励政策为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加大优质资源开发力度,持续开展降本增效。
2、优质资源获取难度增加的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现有技术条件下电网对新能源消纳能力越发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要求本地新能源指标向能够落地新增电力负荷、能够提供电网灵活性资源(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建设抽蓄等储能电站)、能够布局地方未来产业(绿色甲醇、绿氨、绿氢)的企业倾斜。公司目前资产质量领先行业,但面临未来优质项目难以持续获取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丰富电源结构及产业投资,持续增强获取优质资源项目的能力。
3、电力市场风险
新能源项目已进入平价时代,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电量比例不断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不断增加,跨省区交易比例逐步增长。部分新能源企业选择通过降低电价来获取发电权,即“保量不保价”,项目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公司积极应对电力市场改革,持续提升交易能力,通过不同交易策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同时,利用专业的项目评价模型与外部专业评估报告,更加精准快速的判断项目实施可行性,提高整体决策效率。最终实现电力交易价值最优化,争取项目利润最大化。
4、利率风险
公司有息负债主要为中长期项目融资,利率普遍为挂钩LPR浮动形式,受资金市场供需影响较大,融资存续期间如果LPR大幅度上浮,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加,从而影响整体现金流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及政策导向,时刻追踪资金市场利率变化,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以项目现金流为核心,运用多种融资手段,控制整体融资成本。
5、补贴核查风险
2022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查内容主要从项目的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六个方面进行。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委托,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分别正式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公司下属电站已有34个合计容量1,824兆瓦进入第一批名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补贴核查进展情况。
6、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下属部分项目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1)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八十九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等文件规定,从事该优惠目录规定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并研究跟进对公司的影响。
7、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财产和盈利存在因自然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如地震、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或破坏发电设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旱灾、雪灾、冰灾、洪灾、沙尘暴等严重异常气象灾害不仅可能破坏公司的发电设施,而且也会对公司利用水、风、光等自然资源发电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提高生产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通过定期巡检及购买财产保险等方式防范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或有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认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一)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和清晰。
(二)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劳动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
(三)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机构方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
(五)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月4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26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8月9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9月16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0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燕华 | 董事 | 男 | 49 | 2023年8月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
刘拂洋 | 董事 | 男 | 46 | 2022年11月30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
尤明杨 | 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 男 | 44 | 2020年9月14日 | 0 | 0 | 0 | 无 | 119.76 | 否 | |
寇日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0年9月14日 | 0 | 0 | 0 | 无 | 15.00 | 否 | |
秦海岩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0年9月14日 | 0 | 0 | 0 | 无 | 15.00 | 否 | |
刘澜飚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1年1月7日 | 0 | 0 | 0 | 无 | 15.00 | 否 | |
夏璐 | 董事 | 女 | 38 | 2022年3月18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
张丽 | 董事 | 女 | 49 | 2021年7月21日 | 0 | 0 | 0 | 无 | 0 | 否 | |
薛路希(离任) | 董事 | 女 | 40 | 2022年11月30日 | 0 | 0 | 0 | 无 | 0 | 是 | |
范晓波 |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20年9月28日 | 0 | 0 | 0 | 无 | 84.48 | 否 |
董事会秘书 | |||||||||||
白瓅琨 | 监事长 | 女 | 41 | 2020年9月14日 | 0 | 0 | 0 | 无 | 54.48 | 否 | |
郭飚 | 监事 | 男 | 48 | 2021年11月8日 | 0 | 0 | 0 | 无 | 0 | 否 | |
郭罡星 | 职工监事 | 男 | 42 | 2020年9月28日 | 0 | 0 | 0 | 无 | 33.35 | 否 | |
宋璐璐 |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 女 | 42 | 2020年9月18日 | 0 | 0 | 0 | 无 | 60.7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397.79 | / |
注: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于2023年9月13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延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尽快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公司监事郭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郭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郭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郭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3.上述表格“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按照权责发生制为已计入2023年的固定薪酬,2023年度绩效奖金及超额利润奖金尚在核算中,未包含在内。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陈燕华 | 现任公司董事。现任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香港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
刘拂洋 | 现任公司董事。曾任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投资银行部、金融市场部兼股权基金业务部总经理,浦发银行天津自贸区分行行长,北京中关村银行创新生态合作部、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科创接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尤明杨 | 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金开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评审管理局副科级行员、正科级行员、副处长,国开金融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国开新能源常务副总经理。 |
寇日明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美绿色基金合伙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等。曾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股份制改造办公室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瑞银集团投资银行(香港分行)固定收益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
秦海岩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世界风能协会副主席,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副理事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IEEEPES能源发展与发电技术委员会(中国)碳中和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技术及其应用分委会副主席。曾任中国船级社工程师,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刘澜飚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南开大学东北亚金融合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等。曾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 |
夏璐 | 现任公司董事,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资深副经理。曾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三部总经理助理。 |
张丽 | 现任公司董事,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单元副总经理。曾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西北分公司财务部长、审计法务部部长、金融部部长、融资总监,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业务单元总经理助理。 |
薛路希 | 公司原董事,曾任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天津津诚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中科国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范晓波 | 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客户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信贷审批部风险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 |
白瓅琨 | 现任公司监事长。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经理,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津诚资本审计部部长助理。 |
郭飚 | 公司监事,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董事总经理,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信能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 |
郭罡星 | 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技术员、项目工程部部长,北京中榕建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项目经理,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
宋璐璐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及鉴证部高级审计员,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岗,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燕华 |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21年9月 | 至今 |
张丽 |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业务单元副总经理 | 2021年7月 | 至今 |
薛路希 | 天津津诚金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9月 | 2023年10月 |
薛路希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1月 | 2023年8月 |
薛路希 | 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2023年11月 |
夏璐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三部资深副经理 | 2022年10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尤明杨 | 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尤明杨 | 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1月 | 至今 |
尤明杨 |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3月 | 至今 |
尤明杨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9月 | 至今 |
尤明杨 | 甘肃平凉诚开普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至今 |
寇日明 | 北京宇澄绿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3月 | 至今 |
寇日明 | 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人、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 | 2020年3月 | 至今 |
寇日明 | 中美绿色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3月 | 至今 |
寇日明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 | 至今 |
寇日明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8月 | 至今 |
寇日明 | 山西绿色私募股权投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3月 | 至今 |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寇日明 |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 | 至今 |
寇日明 | 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08年8月 | 至今 |
秦海岩 | 浙江鉴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6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源华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深圳维天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9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北京华夏勤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8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华夏瑞远(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07年3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北京瑞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3年12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北京华泰睿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1年5月 | 至今 |
秦海岩 | 鉴衡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北京君瞻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6年3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7月 | 2023年7月 |
秦海岩 |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9月 | 至今 |
秦海岩 | 河北雄安鉴衡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6月 | 至今 |
秦海岩 | 鉴衡巍德谊(广东)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秦海岩 | 鉴衡国质(广东)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8月 | 至今 |
秦海岩 | 深圳维天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9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上海申通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青岛鉴衡轨道交通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鉴衡巍德谊(浙江)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核汇海(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羲和私募基金管理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珠海)有限公司 | ||||
秦海岩 | 广东鉴衡海上风电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源华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月 | 至今 |
秦海岩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秦海岩 |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6月 | 至今 |
秦海岩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8月 | 至今 |
刘澜飚 |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 副院长 | 2015年4月 | 至今 |
薛路希 | 天津津诚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18年6月 | 2023年12月 |
薛路希 |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战略与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 | 2021年9月 | 2023年6月 |
薛路希 | 中科国风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3年9月 |
范晓波 | 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1月 | 至今 |
范晓波 | 惟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6月 | 至今 |
郭罡星 | 沈阳国盛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月 | 2023年7月 |
郭罡星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 2019年1月 | 至今 |
郭罡星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2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普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总经理 | 2013年6月 | 至今 |
郭飚 | 江苏丰泰流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6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普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4年7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钧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5年3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瑞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5年4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瑞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5年4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曦瑞华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6年5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宇治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7年4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义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 | 2017年7月 | 2023年1月 |
郭飚 | 珠海成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7年7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睿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7年7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华隆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铧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月 | 2023年7月 |
郭飚 |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至今 |
郭飚 | 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翊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9年12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华实普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 | 2021年2月 | 至今 |
郭飚 |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2023年10月 |
郭飚 |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鸿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瑞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浚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凌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沁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凌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华实普罗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董事 | 2021年3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凯德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4月 | 至今 |
郭飚 | 天津棣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4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普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8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德维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9月 | 至今 |
郭飚 | 珠海普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3年10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有9名董事,有4名股东单位提名董 |
酬的决策程序 | 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内部董事。股东提名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内部董事在公司按照其所任职的非董事岗位领取薪酬;3名独立董事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公司监事会有3名监事,除2名监事在公司按照其所任职的非监事岗位领取薪酬外,其余1位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究审议金开新能2022年度公司经营完成情况及高管绩效奖金分配与发放的议案》;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究审议金开新能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宋璐璐女士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1、经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税前15万元,该薪酬性质为津贴,按月平均发放;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根据岗位价值和责任大小确定,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是依据年浮动薪酬目标值以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的报酬部分,原则上在年度内发放;中长期激励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依据中长期激励目标值以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计算,并以超额利润奖金、股权激励等方式支付给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部分;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以及公司设定的补充福利项目。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完成半年度/年度考核后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详见四/(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中披露的数据。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薛路希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郭飚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待生效) |
注: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薛路希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薛路希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郭飚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郭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郭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郭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1月24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尤明杨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尤明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4号),上述警示函所涉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尤明杨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天津证监局的监管措施决定,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2月7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3年5月23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3年7月17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3年7月2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1月14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2月13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陈燕华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刘拂洋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5 |
尤明杨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寇日明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1 |
秦海岩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刘澜飚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2 |
夏璐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0 |
张丽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0 |
薛路希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0 |
范晓波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寇日明、刘澜飚 |
提名委员会 | 刘澜飚、寇日明、秦海岩、尤明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秦海岩、寇日明、张丽 |
战略委员会 | 秦海岩、尤明杨、夏璐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暨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情况的议案》 |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
2023年7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董事会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出具审计报告,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提供2023年度年审相关服务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
202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7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了被提名人相关资料,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行为,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合法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研究审议金开新能2022年度公司经营完成情况及高管绩效奖金分配与发放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2023年9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研究审议金开新能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2023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宋璐璐女士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目标的议案》 |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1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2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02 |
销售人员 | 59 |
技术人员 | 151 |
财务人员 | 30 |
行政人员 | 34 |
管理人员 | 44 |
合计 | 62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390 |
大专及以下 | 230 |
合计 | 620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员工价值为基础、以公司战略为导向、以市场水平为参考的原则,向员工提供稳定而有竞争力的薪酬方案。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金、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等项目构成。公司根据不同岗位进行薪酬标准设置,
并对前、中、后台不同序列的薪酬进行差异化管理,薪酬增长与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增长相结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员工基础福利及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为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意外险、组织年度体检等,为员工提供全方位保障。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立足人才多方位发展战略、围绕“全员提升、提质增效”两大主题、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分类分层次开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培训项目,不断完善员工知识结构,提高员工业务素养。公司2023年度持续开展专业内训及外部培训项目,积极开展电力行业相关培训活动,如《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解读、风机安装及运维管理、国家电网发展建设与未来趋势、氢能产业情况培训等,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公司高质量经营提供坚强保障。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00,92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7,241,951.71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计算口径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①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外,公司在当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计算口径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7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47,275,716.78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2,346,013.5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3.28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1,287,590.95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68,563,307.73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5.94 |
注: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7,549,371.48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制定、管理和考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或新制订包括决策管理、经营及考核管理、合规管理、财务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综合办公管理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健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与公司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于2023年3月收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3)08005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缴纳罚款14.6万元,项目环评评审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公司子公司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于2023年7月收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环罚字(2023)13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缴纳罚款38.9万元。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除上述第一项披露外,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其他处罚的情况。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低碳发展战略,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部署作为重要支撑,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重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践行生态保护型开发理念,全面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用行动守护运营所在地的自然生态。公司着眼于新能源的广泛应用,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通过提供优质的风电、光电及综合智慧能源,携手商业伙伴降低碳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公司通过分析国家“双碳”及气候变化相关政策、自然灾害类型,结合自身情况识别并评估风险周期、制定应对措施,以增强公司面对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业务弹性,努力减少气候变化因素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公司坚持科学施工,积极开展保育、修复等补偿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运营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公司业务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公司在施工和项目建设所在地开展植被恢复,
因地制宜布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配合地方防洪库修建工作在生态脆弱区减少土地资源损毁,长期帮助当地的土地复垦工作。此外,公司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于废弃组件进行回收处置,减少因废弃而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坚持为环境带来积极影响。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66,568.8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顺应全球可持续发展要求,减少自身环境足迹,推广绿色办公理念,将节能减排贯彻到内部管理中,提高运营过程中的资源使用效率,致力于建设绿色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可再生能源作为电力来源,以清洁能源促生产。2023年,公司直接使用66,769,112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公司通过整体筹划协同管控实现项目全年发电量稳定供应,报告期内实发电量71.48亿度,节约标准煤234.45万余吨,减少767.7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效地践行国家“3060”双碳政策,助力地区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的《金开新能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2 | |
其中:资金(万元) | 22 | 支持新疆妇女儿童及残疾人事业发展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760 | |
其中:资金(万元) | 760 | 项目扶贫支出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10,000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津诚资本、津诚二号 | 1、公司/本单位承诺,对于津劝业在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公司/本单位支付交易对价部分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公司/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3、若公司/本单位届时与上市公司签署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协议,则公司/本单位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尚需满足届时业绩承诺相关协议的约定。4、公司/本单位承诺若届时证券监管机构出台对于股份锁定新的监管意见,公司/本单位的锁定期承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5、公司/本单位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 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 | 是 | 自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锁定期届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本单位不会将所持有的津劝业(600821.SH)股份进行质押。 | ||||||||
股份限售 | 金开企管 | 承继津诚资本的相关承诺。 | 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 | 是 | 自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锁定期届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津诚资本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津劝业及其控股的子公司(包括拟变更为津劝业全资子公司的国开新能源,以下同此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津劝业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津劝业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则及《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津劝业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津劝业及其控股的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源、资金或从事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土地等 | 津诚资本 | 就国开新能源部分子公司尚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公司承诺将积极协助国开新能源最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办结本次重组置入资产中尚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所对应的权属证书;在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协调有关部门办结取得 | 2020年8月11日 | 是 | 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 是 | 不适用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 |
产权瑕疵 | 在该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对于本次重组置入资产中在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最迟本承诺函签署后12个月内办结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书。在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因上述土地、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证书、因租赁土地程序存在瑕疵或租赁使用的建筑物由于出租方未取得合法产权等事宜导致上市公司、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遭受到损失的,公司将对上市公司、国开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予以足额补偿。 | 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津融集团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将承继津诚资本曾就土地房产作出的相关承诺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津融集团 | 承继津诚资本的相关承诺。 | 2023年11月 | 是 | 自2023年11月至长期 | 否 | 部分产权证书办理进度不及预期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
解决关联交易 | 津融集团 | 1、公司不会利用股东身份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如因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 | 2022年12月27日 | 否 | 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市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津融集团 | 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板块主要分为资产管理、金融服务、投融资等业务。上市公司金开新能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主要从事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公司及以上主体与金开新能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为避免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公司就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承诺如下: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会以直接或间接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并且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 2022年12月27日 | 否 | 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11家投资人 | 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2年11月9日 | 是 | 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9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中相关内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21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付强、张欣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00 |
财务顾问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总经理尤明杨先生于2022年1月17日辞任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23年1月17日起,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不属于公司关联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与英利发展的关联交易额为359,524,855.08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关联自然人莎娜女士共同出资设立国盛金开(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35)。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41)。
(2)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原名“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润启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新增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江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三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峡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和202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2021年6月,江峡基金下设的专项子基金睿清(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清基金”)成立。2021年7月,公司与天润启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长峡启航(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三峡启航(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并于2022年4月完成基金业协会的备案。
江峡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三峡资本因受国资监管部门政策变化影响,无法继续开展基金合作,而提出退出基金的请求,公司基于在项目投资、资金运营等方面的多重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与各合作方协商一致,同意江峡基金以非现金分配形式将其持有的专项子基金睿清基金份额分配给江峡基金各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988,324.00 | 2018-05-24 | 2018-05-24 | 2028-05-24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不适用 | 是 | 合营公司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979,894.00 | 2018-04-04 | 2018-04-04 | 2028-04-04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不适用 | 是 | 合营公司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9家子公司 | 7,271,111.11 | 2021-12-30 | 2021-12-30 | 2031-12-31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保证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13 | 10,033,777.78 | 2022-06-22 | 2022-06-22 | 2032-06-1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股权质押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家子公司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3-3-2 | 2023-3-2 | 2028-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股权质押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 | 3,078,000.00 | 2023-3-8 | 2023-3-8 | 2032-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股权质押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8家子公司 | 5,367,600.00 | 2023-3-23 | 2023-3-23 | 2032-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股权质押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5家子公司 | 3,929,200.00 | 2023-6-26 | 2023-6-26 | 2032-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0 | 股权质押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0,374,8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8,647,906.89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55,448,899.2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4,761,491,006.26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4,830,138,913.1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7.8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827,728,888.89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0,133,118,477.52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960,847,366.41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均为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对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及以持股比例为限对联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 |
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金额中分别包含382,500.00欧元和509,062.50欧元,按照2023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1欧元=7.8592元人民币换算金额。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4,321,800,000.00 | 89,935,440.89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0月26日 | 269,630.57 | 0.00 | 267,240.72 | 267,240.72 | 267,240.72 | 267,280.93 | 100.02 | 123,097.58 | 46.06 | 0.00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200MWp农光储互补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0月26日 | 否 | 70,000.00 | 70,000.00 | 38,677.27 | 41,590.77 | 59.42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8,409.23 |
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0月26日 | 否 | 43,800.00 | 43,800.00 | 39,731.84 | 43,895.28 | 100.22 | 2023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62.46 | 62.46 | 否 | 0 |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 | 生产 | 否 | 向特定对 | 2022年10月26日 | 否 | 45,000.00 | 45,000.00 | 31,849.32 | 34,632.41 | 76.96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367.59 |
限公司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建设 | 象发行股票 | ||||||||||||||||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寺镇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0月26日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28,620.01 | 30,116.05 | 100.39 | 2023年11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73.48 | 173.48 | 否 | 0 |
补充流动资金 | 运营管理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10月26日 | 否 | 78,440.72 | 78,440.72 | -15,780.86 | 117,046.42 | 149.22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0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5,768.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和2023年1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55,000万元及10,000万元,合计6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6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11亿元,尚余
3.89亿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16,687,774 | 35.88 | -716,687,774 | -716,687,774 | 0 | 0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89,078,638 | 14.47 | -289,078,638 | -289,078,638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27,609,136 | 21.41 | -427,609,136 | -427,609,136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10,515,119 | 20.55 | -410,515,119 | -410,515,119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094,017 | 0.86 | -17,094,017 | -17,094,017 | 0 | 0 |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80,575,679 | 64.12 | 716,687,774 | 716,687,774 | 1,997,263,453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80,575,679 | 64.12 | 716,687,774 | 716,687,774 | 1,997,263,453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1,997,263,453 | 100 | 1,997,263,453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限售流通股份460,906,950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023年8月23日,公司2020年8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55,780,824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9,078,638 | 189,078,638 | 0 | 0 | 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3年8月28日 |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702,186 | 66,702,186 | 0 | 0 | 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2023年8月28日 |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中意资产-卓越枫叶32号资产管理产品 | 68,376,068 | 68,376,068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投通达富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4,666,666 | 54,666,666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 53,435,897 | 53,435,89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星富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1,384,615 | 51,384,615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51,282,051 | 51,282,051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李伟 | 17,094,017 | 17,094,01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17,094,017 | 17,094,01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094,017 | 17,094,01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094,017 | 17,094,01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385,585 | 13,385,585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5月9日 |
合计 | 716,687,774 | 716,687,774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解除限售股数716,687,774股。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6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81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189,078,638 | 9.4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0 | 134,118,015 | 6.72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0 | 100,000,000 | 5.0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6,702,186 | 3.34 | 0 | 无 | 0 | 未知 |
资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资舟睿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583,480 | 66,583,480 | 3.33 | 0 | 无 | 0 | 未知 |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枫叶32号资产管理产品 | -2,716,800 | 65,659,268 | 3.29 | 0 | 无 | 0 | 未知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芯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2,877,358 | 3.15 | 0 | 无 | 0 | 未知 |
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0 | 54,918,156 | 2.7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7 | 53,435,840 | 2.68 | 0 | 无 | 0 | 未知 |
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 | 85 | 51,384,700 | 2.57 | 0 | 无 | 0 | 未知 |
星富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9,078,6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078,638 |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134,118,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118,015 | |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
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702,1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6,702,186 | |
资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资舟睿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6,583,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83,480 | |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中意资产-卓越枫叶32号资产管理产品 | 65,659,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65,659,268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鑫芯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877,358 | 人民币普通股 | 62,877,358 | |
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4,918,156 | 人民币普通股 | 54,918,156 | |
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3,435,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35,840 | |
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星富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1,38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384,7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资舟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资舟睿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 | / | 66,583,480 | 3.33 |
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投通达富6号私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 | / | 13,577,566 | 0.68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战友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1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涉及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勇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涉及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数量(万股):1,500至3,0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5至1.50 |
拟回购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00元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23年11月21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3,550,8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 / |
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4534号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开新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开新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商誉的潜在减值风险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1)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7。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于2023年12月31日,金开新能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5.08亿元,主要是因为收购子公司形成。管理层每年度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 与评价商誉的潜在减值风险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了解和评价金开新能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基于我们对金开新能业务的理解,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
间较高者确定。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未来售电量、未来上网电价和折现率的估计。由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在减值测试中所使用的参数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这些判断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的潜在减值风险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则的要求;?基于我们对金开新能业务及所在行业的了解,结合相关资产组历史期间实际利用小时数以及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对该区域的上网电价政策或相关物价局发布的相关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等,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各相关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未来售电量和未来上网电价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利用本所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对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使用的折现率和其他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将管理层在上一年度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售电量和上网电价假设与本年度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检查管理层确定各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金额的计算准确性;?评价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减值测试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四、其他信息金开新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开新能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开新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金开新能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金开新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金开新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开新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金开新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强(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张欣华
2024年4月11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1,842,645.24 | 2,624,817,643.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89,935,440.89 | 99,630,642.4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81,340,760.29 | 79,011,613.38 |
应收账款 | 七、5 | 5,890,225,044.97 | 5,323,008,097.8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9,701,073.99 | 325,644,439.83 |
预付款项 | 七、8 | 60,886,905.96 | 140,354,848.3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7,541,545.52 | 159,675,769.8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3,738,849.12 | 5,161,994.2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13,927,481.48 | 241,411,095.19 |
流动资产合计 | 6,889,139,747.46 | 8,998,716,144.1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10,341,311.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67,196,421.45 | 1,023,977,672.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800,287,095.28 | 17,525,054,509.33 |
在建工程 | 七、22 | 617,968,294.71 | 1,315,363,241.7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18,434,710.24 | 642,220,134.44 |
无形资产 | 七、26 | 145,237,801.67 | 89,658,907.4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1,507,818,441.81 | 1,502,880,287.0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67,434,245.21 | 465,090,157.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72,890,388.89 | 358,123,963.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335,911,754.79 | 773,837,555.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43,520,465.05 | 23,696,206,428.21 | |
资产总计 | 31,932,660,212.51 | 32,694,922,572.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0,001,799.98 | 85,131,548.6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49,354,738.40 | 1,299,085,123.8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61,317,942.82 | 206,841,946.18 |
预收款项 | 七、37 | 111,469.11 | 1,899,13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40,516,470.26 | 70,519,212.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49,135,930.96 | 138,616,047.56 |
应交税费 | 七、40 | 63,052,212.12 | 84,756,602.2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55,926,311.86 | 2,684,217,331.3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3,436,191.97 | 93,269,873.4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808,320,468.26 | 1,281,204,084.9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807,900.26 | 64,606,571.07 |
流动负债合计 | 4,823,545,244.03 | 5,916,877,598.0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299,433,861.52 | 17,573,651,892.4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7,022,597.14 | 366,338,290.5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944,354.37 | 3,095,994.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5,673,284.18 | 7,723,736.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15,074,097.21 | 17,950,809,914.29 | |
负债合计 | 22,538,619,341.24 | 23,867,687,51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97,263,453.00 | 1,997,263,45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618,290,070.65 | 5,656,542,017.90 |
减:库存股 | 七、56 | 21,287,590.9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33,939,685.89 | 3,115,366.00 |
盈余公积 | 七、59 | 148,684,371.15 | 97,231,643.9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66,238,964.06 | 615,072,022.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943,128,953.80 | 8,369,224,503.82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0,911,917.47 | 458,010,556.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394,040,871.27 | 8,827,235,060.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932,660,212.51 | 32,694,922,572.36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973,347.18 | 5,509,399.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45,030.02 | 1,620,355.9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10,311,041.64 | 254,828,395.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7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6,646.59 | 4,236,646.59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3,866,065.43 | 266,194,797.4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660,559,137.36 | 6,860,559,137.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950,435.16 | 12,833,231.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74,509,572.52 | 6,873,392,368.90 | |
资产总计 | 8,208,375,637.95 | 7,139,587,166.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57,361.17 | 2,889,584.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19,876.89 | 784,526.95 | |
应交税费 | 4,971,129.69 | 5,630,958.51 | |
其他应付款 | 174,693.50 | 3,211,838.4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6,318.5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23,061.25 | 12,516,908.8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0,923,061.25 | 12,516,908.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7,263,453.00 | 1,997,263,45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09,444,144.23 | 5,809,444,144.23 |
减:库存股 | 21,287,590.95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8,684,371.15 | 97,231,643.98 | |
未分配利润 | 263,348,199.27 | -776,868,983.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97,452,576.70 | 7,127,070,257.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208,375,637.95 | 7,139,587,166.33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327,748,339.44 | 3,082,262,482.5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327,748,339.44 | 3,082,262,482.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2,508,218,902.21 | 2,242,226,364.54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31,224,934.91 | 1,149,282,175.2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8,873,860.60 | 43,804,476.66 |
销售费用 | 七、63 | 3,541,404.59 | 721,227.11 |
管理费用 | 七、64 | 232,282,428.36 | 201,345,134.85 |
研发费用 | 七、65 | 14,188,494.21 | 7,264,985.81 |
财务费用 | 七、66 | 788,107,779.54 | 839,808,364.88 |
其中:利息费用 | 788,379,299.88 | 851,810,396.77 | |
利息收入 | 2,174,773.53 | 14,536,333.0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4,642,360.37 | 5,092,747.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5,067,654.05 | 49,590,060.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8,943,015.95 | 31,278,441.9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857,775.76 | 2,645,271.3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12,569.48 | -1,969,250.4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3,418,233.13 | -28,727,586.5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3,329.44 | 2,035.4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8,123,095.36 | 866,669,395.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2,699,022.69 | 42,290,153.0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586,335.84 | 17,323,486.9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4,235,782.21 | 891,636,061.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3,839,720.53 | 101,752,330.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396,061.68 | 789,883,730.8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396,061.68 | 789,883,730.8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2,346,013.59 | 732,483,079.5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050,048.09 | 57,400,651.2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
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60,396,061.68 | 789,883,730.8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2,346,013.59 | 732,483,079.5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050,048.09 | 57,400,651.2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4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4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
税金及附加 | 24,357.5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1,103,776.39 | 10,137,039.1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502,349.80 | 580,862.65 | |
其中:利息费用 | 5,891,196.51 | ||
利息收入 | 10,692,654.32 | 5,311,666.08 | |
加:其他收益 | 1,716.25 | 342.5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292,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91,400,289.66 | -10,741,916.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4,034.2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1,396,255.45 | -10,741,916.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1,396,255.45 | -10,741,916.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91,396,255.45 | -10,741,916.7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91,396,255.45 | -10,741,916.7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七、78 | 5,745,374,313.10 | 5,069,267,658.5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
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七、78 | 51,560,197.97 | 517,497,906.0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086,854.60 | 47,830,037.5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 | 5,821,021,365.67 | 5,634,595,602.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七、78 | 2,872,820,900.47 | 1,961,709,752.9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七、78 | 224,342,072.94 | 135,508,202.2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七、78 | 446,326,305.32 | 371,573,243.8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2,263,867.62 | 120,365,889.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 | 3,665,753,146.35 | 2,589,157,088.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2,155,268,219.32 | 3,045,438,513.8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4,758,609,707.25 | 5,708,355,744.6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七、78 | 2,392,174.79 | 20,057,270.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七、78 | 14,790.00 | 2,3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605,858.13 | 106,120,948.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 | 4,830,622,530.17 | 5,834,536,264.0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 | 2,080,719,617.86 | 3,658,694,637.6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4,446,600,000.00 | 5,316,592,037.21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七、7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七、78 | 283,441,834.27 | 254,959,889.5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76,215,828.79 | 133,378,831.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 | 7,686,977,280.92 | 9,363,625,395.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2,856,354,750.75 | -3,529,089,131.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 | - | 2,693,759,058.18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七、78 | 4,874,512,453.21 | 6,283,521,5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89,914.44 | 81,703,621.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 | 4,877,102,367.65 | 9,058,984,179.6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七、78 | 5,336,458,418.62 | 5,429,570,728.2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七、78 | 997,324,760.82 | 827,070,578.1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95,8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1,846,970.72 | 268,562,355.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 | 6,511,480,150.16 | 6,525,203,661.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8 | -1,634,377,782.51 | 2,533,780,517.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8 | -2,335,464,313.94 | 2,050,129,900.4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8 | 2,602,878,792.87 | 552,748,892.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8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342.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7,898.21 | 5,372,034.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898.21 | 5,372,377.0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1,500.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57,018.77 | 2,312,951.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8,042.85 | 24,416.5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24,940.15 | 8,467,309.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50,001.77 | 10,806,176.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02,103.56 | -5,433,799.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22,000,000.00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2,000,000.00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0 | 2,1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54,734,396.5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0,000,000.00 | 2,654,734,396.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000,000.00 | -2,654,734,396.5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674,131,517.9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711,257.84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711,257.84 | 2,674,131,517.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9,726,345.30 | 6,227,103.4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731,270.11 | 2,2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2,457,615.41 | 8,477,103.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746,357.57 | 2,665,654,414.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48,461.13 | 5,486,217.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 5,509,399.26 | 23,181.29 |
额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938.13 | 5,509,399.26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7,263,453.00 | 5,656,542,017.90 | 3,115,366.00 | 97,231,643.98 | 615,072,022.94 | 8,369,224,503.82 | 458,010,556.18 | 8,827,235,060.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7,263,453.00 | 5,656,542,017.90 | 3,115,366.00 | 97,231,643.98 | 615,072,022.94 | 8,369,224,503.82 | 458,010,556.18 | 8,827,235,060.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251,947.25 | 21,287,590.95 | 30,824,319.89 | 51,452,727.17 | 551,166,941.12 | 573,904,449.98 | -7,098,638.71 | 566,805,811.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2,346,013.59 | 802,346,013.59 | 58,050,048.09 | 860,396,061.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251,947.25 | -38,251,947.25 | -52,600,052.75 | -90,852,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98,000.00 | 4,998,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8,251,947.25 | -38,251,947.25 | -57,598,052.75 | -95,85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1,452,727.17 | -251,179,072.47 | -199,726,345.30 | -15,214,086.00 | -214,940,431.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1,452,727.17 | -51,452,727.1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726,345.30 | -199,726,345.30 | -15,214,086.00 | -214,940,431.3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824,319.89 | 30,824,319.89 | 2,665,451.95 | 33,489,771.84 | |||||||||
1.本期提取 | 54,663,349.20 | 54,663,349.20 | 3,566,441.21 | 58,229,790.41 | |||||||||
2.本期使用 | -23,839,029.31 | -23,839,029.31 | -900,989.26 | -24,740,018.57 | |||||||||
(六)其他(回购股份) | 21,287,590.95 | -21,287,590.95 | -21,287,590.9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263,453.00 | 5,618,290,070.65 | 21,287,590.95 | 33,939,685.89 | 148,684,371.15 | 1,166,238,964.06 | 8,943,128,953.80 | 450,911,917.47 | 9,394,040,871.27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36,356,503.00 | 3,444,499,031.69 | 97,231,643.98 | -114,807,061.53 | 4,963,280,117.14 | 345,869,758.24 | 5,309,149,875.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603,995.10 | -2,603,995.10 | -7,294.06 | -2,611,289.1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6,356,503.00 | 3,444,499,031.69 | 97,231,643.98 | -117,411,056.63 | 4,960,676,122.04 | 345,862,464.18 | 5,306,538,586.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906,950.00 | 2,212,042,986.21 | 3,115,366.00 | 732,483,079.57 | 3,408,548,381.78 | 112,148,092.00 | 3,520,696,473.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2,483,079.57 | 732,483,079.57 | 57,400,651.28 | 789,883,730.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906,950.00 | 2,212,042,986.21 | 2,672,949,936.21 | -542,700.90 | 2,672,407,235.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0,906,950.00 | 2,211,500,285.31 | 2,672,407,235.31 | 2,672,407,235.3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42,700.90 | 542,700.90 | -542,700.90 | ||||||||||||
(三)利润分配 | -125,277.60 | -125,277.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125,277.60 | -125,277.60 |
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115,366.00 | 3,115,366.00 | 306,087.78 | 3,421,453.78 | ||||||||
1.本期提取 | 3,577,775.20 | 3,577,775.20 | 327,882.40 | 3,905,657.60 | ||||||||
2.本期使用 | -462,409.20 | -462,409.20 | -21,794.62 | -484,203.82 | ||||||||
(六)其他 | 55,109,331.44 | 55,109,331.4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263,453.00 | 5,656,542,017.90 | 3,115,366.00 | 97,231,643.98 | 615,072,022.94 | 8,369,224,503.82 | 458,010,556.18 | 8,827,235,060.00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97,263,453.00 | 5,809,444,144.23 | 97,231,643.98 | -776,868,983.71 | 7,127,070,257.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97,263,453.00 | 5,809,444,144.23 | 97,231,643.98 | -776,868,983.71 | 7,127,070,257.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287,590.95 | 51,452,727.17 | 1,040,217,182.98 | 1,070,382,319.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91,396,255.45 | 1,291,396,255.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1,452,727.17 | -251,179,072.47 | -199,726,345.30 |
1.提取盈余公积 | 51,452,727.17 | -51,452,727.1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726,345.30 | -199,726,345.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1,287,590.95 | -21,287,590.9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263,453.00 | 5,809,444,144.23 | 21,287,590.95 | 148,684,371.15 | 263,348,199.27 | 8,197,452,576.70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36,356,503.00 | 3,597,943,858.92 | 97,231,643.98 | -766,127,066.98 | 4,465,404,938.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36,356,503.00 | 3,597,943,858.92 | 97,231,643.98 | -766,127,066.98 | 4,465,404,938.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0,906,950.00 | 2,211,500,285.31 | -10,741,916.73 | 2,661,665,318.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741,916.73 | -10,741,916.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0,906,950.00 | 2,211,500,285.31 | 2,672,407,235.3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0,906,950.00 | 2,211,500,285.31 | 2,672,407,235.3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97,263,453.00 | 5,809,444,144.23 | 97,231,643.98 | -776,868,983.71 | 7,127,070,257.50 |
公司负责人:尤明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璐璐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炜炜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天津劝业场,1992年4月经批准进行股份制改制。1994年1月2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411室。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21”。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997,263,453.00元,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47%,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经营范围为:节能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七。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子公司的情况参见附注九。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年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母公司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母公司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集团总资产0.05%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 公司将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总资产0.5%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非全资子公司的归属于少数股东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集团净资产1%的认定为重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 公司将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单位金额超过集团总资产0.1%的认定为重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权益法核算下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购买日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于购买日转入留存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总体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3)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4)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5)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6)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子公司股权构成与股东权益性交易的,在母公司单体报表和合并报表中均不确认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集团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应当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a)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集团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集团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初始确认后,财务担保合同相关收益依据附注三、30所述会计政策的规定分摊入当期损益。财务担保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其初始确认金额扣除财务担保合同相关收益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集团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集团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a)金融资产
本集团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b)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根据承兑人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划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个组合。本集团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若应收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而非银行承兑汇票,则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基于账龄确认风险特征的组合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电网公司组合:本集团应收电网公司电费,本集团判断电网公司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定降低电网公司履行其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因此应收电网公司应收账款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账龄组合:除应收电网公司组合外客户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太阳能发电及风力发电直供电客户: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预期损失率为:账龄0-6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账龄7-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账龄1-2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账龄2-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0%;账龄3-4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0%;账龄4-5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80%;账龄5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其他: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预期损失率为:账龄1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账龄1-2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账龄2-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账龄3-4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30%;账龄4-5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70%;账龄5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单项应收账款上若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则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该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有双重持有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银行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作为一个组合,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部门款项、保证金及员工备用金,公司认为其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其他款项,公司逐笔分析判断,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此类其他应收款为组合,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经判断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备品备件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或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0.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发电设备、运输工具、其他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根据业务类别确定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等详见下表。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采用年限平均法 | 25 | 5% | 3.80% |
发电及通用设备 | 采用年限平均法 | 10~20 | 0~5% | 4.75%~10% |
运输设备 | 采用年限平均法 | 4 | 0~5% | 23.75%~25.00% |
其他设备 | 采用年限平均法 | 3~5 | - | 20.00%~33.33%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本集团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确认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 | 产权登记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及其他 | 3-10 | 预计经济利益年限 | 直线法 |
???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本集团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本集团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此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及相关部门的批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按照相关职工工资总额一定的比例计提企业年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集团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a)电力销售
集中式电站项目及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的收入确认系根据购售电合同约定将电力输送至国家电网指定线路,每月月底按照电力公司提供的电费结算单中确认的抄表电量,以及经发改委等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合同明确的电价确认收入,包含电价补贴收入。分布式“自发
自用,余电上网”类电站的收入确认系根据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或电价文件中确定的价格,以及结算单中的电量确认收入(包含国家补贴部分)。
(b)原材料代采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原材料及设备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原材料及设备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交付原材料及设备时点确认收入:在原材料及设备运送到客户的场地且客户完成签收时客户取得原材料及设备控制权,此时本集团确认收入。
(c)运维服务本集团向客户提供运维服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d)工程施工服务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主要为为客户进行光伏园区建设,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即成本法)确定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向本集团分阶段支付服务费,该分阶段付款安排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若本集团已收到服务费但尚未履行相应履约义务,就差额确认合同负债。若本集团已经履行相应履约义务但尚未向客户出具账单,就差额确认合同资产。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集团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集团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附注五、34所述会计政策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按附注五、2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1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采用会计政策时的重大判断
补贴电价收入确认
补贴电价收入指就本集团发电业务从相关单位应收的电价补贴。如存在合理保证将会收到电价且本集团符合所有附加条件(如有),则补贴电价收入将按适用的补贴电价和上网电量予以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以下简称“电价通知”),
获得建设核准并在规定期间并网发电的电厂将有资格享受所在资源区对应的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之间的差额为补贴电价,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要求,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以下简称“补贴清单”)。根据《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满足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向电网企业发起申请,并经电网企业、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纳入补贴清单。
本集团在确定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时涉及重大判断,即本集团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虽尚未纳入补贴清单,但已满足上网电量享受电价补贴的条件。
(2)主要会计估计
主要的会计估计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参见附注五、21和
26)、各类资产减值(参见附注五、27以及附注七、5、7、8、9、10、16、17、21、22、25、26和27以及附注十九、2和3)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参见附注七、29)。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新保险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 | 本集团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0.00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其他说明
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本集团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a)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单位:
元):
? | 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增加报表项目金额 |
资产: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01,423.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04,067.52 |
股东权益: | ? |
未分配利润 | 3,152,299.66 |
少数股东权益 | (454,943.49)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2023年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单位:元):
??
?
? | 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 |
利润总额 | - |
所得税费用 | -4,815,133.54 |
净利润 | 4,815,133.54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93,035.68 |
少数股东损益 | -477,902.14 |
??
(b)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净利润及2022年年初及年末股东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单位:
元):
??
?
? | 本集团 | ||
? | 2022年净利润 | 2022年年末股东权益 | 2022年年初股东权益 |
调整前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 789,390,219.06 | 8,829,352,837.37 | 5,309,149,875.38 |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影响 | 493,511.79 | -2,117,777.37 | -2,611,289.16 |
调整后之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 789,883,730.85 | 8,827,235,060.00 | 5,306,538,586.22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单位:元):
??
?
? | 本集团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资产: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6,993,535.94 | 1,130,427.81 | 358,123,963.75 |
负债: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75,531.29 | 3,248,205.18 | 7,723,736.47 |
股东权益: | ? | ? | |
未分配利润 | 617,212,758.96 | -2,140,736.02 | 615,072,022.94 |
少数股东权益 | 457,987,597.53 | 22,958.65 | 458,010,556.18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单位:元):
??
?
? | 本集团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利润总额 | 891,636,061.18 | - | 891,636,061.18 |
减:所得税费用 | 102,245,842.12 | -493,511.79 | 101,752,330.33 |
净利润 | 789,390,219.06 | 493,511.79 | 789,883,730.85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2,019,820.49 | 463,259.08 | 732,483,079.57 |
少数股东损益 | 57,370,398.57 | 30,252.71 | 57,400,651.28 |
??
(c)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2022年1月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如下(单位:
元):
??
?
? | 本集团 | ||
?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资产: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3,519,931.93 | 886,953.57 | 284,406,885.50 |
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43,435.16 | 3,498,242.73 | 6,141,677.89 |
股东权益: | ? | ||
未弥补亏损 | -114,807,061.53 | -2,603,995.10 | -117,411,056.63 |
少数股东权益 | 345,869,758.24 | -7,294.06 | 345,862,464.18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产。
公司对于2023年以前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按照上述
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24,817,643.04 | 2,624,817,643.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9,630,642.43 | 99,630,642.4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9,011,613.38 | 79,011,613.38 | |
应收账款 | 5,323,008,097.89 | 5,323,008,097.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5,644,439.83 | 325,644,439.83 | |
预付款项 | 140,354,848.31 | 140,354,848.3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9,675,769.86 | 159,675,769.8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161,994.22 | 5,161,994.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1,411,095.19 | 241,411,095.19 | |
流动资产合计 | 8,998,716,144.15 | 8,998,716,144.1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3,977,672.14 | 1,023,977,672.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7,525,054,509.33 | 17,525,054,509.33 | |
在建工程 | 1,315,363,241.71 | 1,315,363,241.7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42,220,134.44 | 642,220,134.44 | |
无形资产 | 89,658,907.46 | 89,658,907.4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502,880,287.07 | 1,502,880,287.07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5,090,157.06 | 465,090,157.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6,993,535.94 | 358,123,963.75 | 1,130,427.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73,837,555.25 | 773,837,555.2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95,076,000.40 | 23,696,206,428.21 | 1,130,427.81 |
资产总计 | 32,693,792,144.55 | 32,694,922,572.36 | 1,130,427.8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5,131,548.61 | 85,131,548.6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99,085,123.80 | 1,299,085,123.80 | |
应付账款 | 206,841,946.18 | 206,841,946.18 | |
预收款项 | 1,899,130.00 | 1,899,130.00 | |
合同负债 | 70,519,212.33 | 70,519,212.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616,047.56 | 138,616,047.56 | |
应交税费 | 84,756,602.22 | 84,756,602.22 | |
其他应付款 | 2,684,217,331.33 | 2,684,217,331.3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3,269,873.47 | 93,269,873.4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1,204,084.97 | 1,281,204,084.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606,571.07 | 64,606,571.07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16,877,598.07 | 5,916,877,598.0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7,573,651,892.42 | 17,573,651,892.4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66,338,290.51 | 366,338,290.5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095,994.89 | 3,095,994.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75,531.29 | 7,723,736.47 | 3,248,205.1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947,561,709.11 | 17,950,809,914.29 | 3,248,205.18 |
负债合计 | 23,864,439,307.18 | 23,867,687,512.36 | 3,248,205.1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7,263,453.00 | 1,997,263,45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656,542,017.90 | 5,656,542,017.9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115,366.00 | 3,115,366.00 | |
盈余公积 | 97,231,643.98 | 97,231,643.98 |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617,212,758.96 | 615,072,022.94 | -2,140,736.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371,365,239.84 | 8,369,224,503.82 | -2,140,736.02 |
少数股东权益 | 457,987,597.53 | 458,010,556.18 | 22,958.6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829,352,837.37 | 8,827,235,060.00 | -2,117,777.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693,792,144.55 | 32,694,922,572.36 | 1,130,427.81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09,399.26 | 5,509,399.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620,355.98 | 1,620,355.98 | |
其他应收款 | 254,828,395.60 | 254,828,395.6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6,646.59 | 4,236,646.5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6,194,797.43 | 266,194,797.4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860,559,137.36 | 6,860,559,137.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833,231.54 | 12,833,231.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73,392,368.90 | 6,873,392,368.90 | |
资产总计 | 7,139,587,166.33 | 7,139,587,166.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89,584.90 | 2,889,584.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4,526.95 | 784,526.95 | |
应交税费 | 5,630,958.51 | 5,630,958.51 | |
其他应付款 | 3,211,838.47 | 3,211,838.4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16,908.83 | 12,516,908.8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2,516,908.83 | 12,516,908.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97,263,453.00 | 1,997,263,45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09,444,144.23 | 5,809,444,144.2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7,231,643.98 | 97,231,643.98 | |
未分配利润 | -776,868,983.71 | -776,868,983.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27,070,257.50 | 7,127,070,257.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139,587,166.33 | 7,139,587,166.33 |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商誉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五、2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公允价值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3).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4).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除附注六、2所述享受优惠税率的子公司外,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所得税率为25%。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4号文《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电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
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1]40号文《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纳税人销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畜禽粪污、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等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本公司适用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集团范围内的从事太阳能及风力发电业务的子公司,在满足相关条件下适用以下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08]116号文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税发[2009]80号文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之子公司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心隆基")、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嘉润农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托克逊")、木垒县采田丝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木垒县国新天立风电有限公司、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奇台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奇台新科")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享受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2023年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部分子公司2023年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凯圣")2020年12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每三年重新认定,因此2020年至2022年福建凯圣可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凯圣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本集团董事会认为福建凯圣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本年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其他货币资金 | 24,428,166.31 | 21,938,850.17 |
合计 | 291,842,645.24 | 2,624,817,643.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性质及其他款项如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9,935,440.89 | 99,630,642.43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89,935,440.89 | 99,630,642.43 | |
合计 | 89,935,440.89 | 99,630,642.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1,340,760.29 | 79,011,613.38 |
合计 | 181,340,760.29 | 79,011,613.38 |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2,004,223.83 | 19,188,516.64 |
复垦保证金 | 3,711,533.43 | 2,750,333.53 |
?存出投资款 | 18,712,409.05 | - |
合计 | 24,428,166.31 | 21,938,850.17 |
????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178,922,711.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合计 | - | 178,922,711.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应收售电款 | 1,990,534,654.61 | 1,915,256,664.12 |
应收原材料代采业务款 | 181,497,810.08 | 1,038,186,887.54 |
应收其他款项 | 30,599,904.40 | 3,599,283.93 |
1年以内小计 | 2,202,632,369.09 | 2,957,042,835.59 |
1至2年 | 1,664,788,617.23 | 1,356,558,920.05 |
2至3年 | 1,170,492,184.72 | 685,968,826.31 |
3年以上 | 855,788,042.25 | 326,904,889.07 |
小计 | 5,893,701,213.29 | 5,326,475,471.02 |
减:坏账准备 | 3,476,168.32 | 3,467,373.13 |
合计 | 5,890,225,044.97 | 5,323,008,097.8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934,746.29 | 0.12 | 3,467,373.13 | 50.00 | 3,467,373.16 | 6,934,746.29 | 0.13 | 3,467,373.13 | 50.00 | 3,467,373.1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86,766,467.00 | 99.88 | 8,795.19 | 0.00 | 5,886,757,671.81 | 5,319,540,724.73 | 99.87 | - | - | 5,319,540,724.7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47,221,154.73 | 4.19 | 8,795.19 | 0.00 | 247,212,359.54 | 1,089,422,961.04 | 20.45 | - | - | 1,089,422,961.04 |
应收电网公司 | 5,639,545,312.27 | 95.69 | - | - | 5,639,545,312.27 | 4,230,117,763.69 | 79.42 | - | - | 4,230,117,763.69 |
合计 | 5,893,701,213.29 | 100.00 | 3,476,168.32 | 0.06 | 5,890,225,044.97 | 5,326,475,471.02 | 100.00 | 3,467,373.13 | 0.07 | 5,323,008,097.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6,934,746.29 | 3,467,373.13 | 50.00 | 客户已重组成功,但由于款项仍回收较慢,公司预计能够收回比例调减为50% |
合计 | 6,934,746.29 | 3,467,373.13 | 5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 247,221,154.73 | 8,795.19 | 0.00 |
采用应收电网公司方法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 5,639,545,312.27 | - | - |
合计 | 5,886,766,467.00 | 8,795.19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467,373.13 | 8,795.19 | 3,476,168.32 |
合计 | 3,467,373.13 | 8,795.19 | 3,476,168.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木垒县供电公司 | 1,320,554,250.07 | 1,320,554,250.07 | 22.41 |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1,058,096,662.30 | 1,058,096,662.30 | 17.95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718,799,612.52 | 718,799,612.52 | 12.20 |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368,669,267.54 | 368,669,267.54 | 6.25 | ||
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348,936,699.68 | 348,936,699.68 | 5.92 | ||
合计 | 3,815,056,492.11 | 3,815,056,492.11 | 64.73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9,701,073.99 | 325,644,439.83 |
合计 | 29,701,073.99 | 325,644,439.8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27,697,556.03 | 29,701,073.99 |
合计 | 527,697,556.03 | 29,701,073.99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9,478,765.04 | 97.69 | 136,422,599.85 | 97.20 |
1至2年 | 571,525.75 | 0.94 | 2,878,094.12 | 2.05 |
2至3年 | 493,719.21 | 0.80 | 697,432.46 | 0.50 |
3至4年 | 107,194.56 | 0.18 | 151,889.20 | 0.11 |
4至5年 | 102,215.00 | 0.17 | 136,141.98 | 0.10 |
5年以上 | 133,486.40 | 0.22 | 68,690.70 | 0.04 |
合计 | 60,886,905.96 | 100.00 | 140,354,848.31 | 100.00 |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原材料代采业务预付账款余额为人民币22,786,228.4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893,721.20元)。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 22,745,822.40 | 37.36 |
湖北中科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900,000.00 | 6.41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 1,367,140.16 | 2.25 |
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17,673.08 | 1.67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819,516.33 | 1.34 |
合计 | 29,850,151.97 | 49.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1,087,872.43 | 162,818,322.48 |
减:坏账准备 | 3,546,326.91 | 3,142,552.62 |
合计 | 87,541,545.52 | 159,675,769.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187,181.10 | 93,065,523.70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6,187,181.10 | 93,065,523.70 |
1至2年 | 19,200,667.10 | 2,575,684.26 |
2至3年 | 2,556,384.26 | 2,214,480.91 |
3至4年 | 523,636.20 | 32,577,193.57 |
4至5年 | 30,235,580.13 | 30,940,100.00 |
5年以上 | 22,384,423.64 | 1,445,340.04 |
合计 | 91,087,872.43 | 162,818,322.48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及保证金 | 64,550,497.91 | 100,673,707.48 |
待退回的投资意向金 | 8,673,420.00 | 51,108,514.04 |
往来款 | 14,650,151.59 | 6,688,498.16 |
企业合并应收原股东及原关联方款项 | 3,213,802.93 | 4,347,602.80 |
小计 | 91,087,872.43 | 162,818,322.48 |
减:坏账准备 | 3,546,326.91 | 3,142,552.62 |
合计 | 87,541,545.52 | 159,675,769.86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142,552.62 | 3,142,552.6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56,059.49 | 2,656,059.49 | ||
本期转回 | 2,252,285.20 | 2,252,285.2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546,326.91 | 3,546,326.9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长治市财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2.94 | 保证金 | 4至5年 | |
寿阳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1.96 | 保证金 | 5年以上 | |
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 8,673,420.00 | 9.52 | 待退回的投资意向金 | 1至2年 | |
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 3,021,418.18 | 3.32 | 备用金及保证金 | 1至2年 | |
肇源县新站镇人民政府 | 3,000,000.00 | 3.28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64,694,838.18 | 71.02 | / | /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出售代采货物 | 35,016,639.20 | - | 35,016,639.20 | - | - | - |
原材料 | 5,227,697.61 | - | 5,227,697.61 | - | - | - |
委托 | 2,820,906.81 | - | 2,820,906.81 | - | - | - |
加工物资 | ||||||
备品备件 | 673,605.50 | - | 673,605.50 | 5,161,994.22 | - | 5,161,994.22 |
合计 | 43,738,849.12 | - | 43,738,849.12 | 5,161,994.22 | - | 5,161,994.22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04,649,732.99 | 236,347,017.80 |
预缴所得税 | 9,263,952.87 | 5,060,565.31 |
其他 | 13,795.62 | 3,512.08 |
合计 | 213,927,481.48 | 241,411,095.19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保证金及押金 | 210,341,311.00 | 210,341,311.00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210,341,311.00 | 210,341,311.00 | / |
注:长期应收款保证金主要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待开发风电项目的保证金人民币2亿元。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1,470,326.37 | 2,224,407.77 | -1,321,829.00 | 22,372,905.14 | |||||||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金微开”) | 50,172,438.70 | 489,641.45 | - | 50,662,080.15 | |||||||
小计 | 71,642,765.07 | 2,714,049.22 | -1,321,829.00 | 73,034,985.29 | |||||||
二、联营企业 | |||||||||||
沈阳国盛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871,480.59 | -1,870,345.79 | -1,134.80 | - | |||||||
江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峡清洁基金”) | 499,460,009.89 | -554,224,709.39 | 54,764,699.50 | - | - |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 | 76,741,011.99 | - | 2,039,269.67 | - | 78,780,281.66 |
限公司 | ||||||||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1,213,382.20 | - | 30,233,401.62 | - | 51,446,783.82 | |||
长峡启航(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602,889.02 | - | 834,084.95 | - | 2,436,973.97 | |||
苏州龙鹰壹号绿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龙鹰基金”) | 52,018,282.96 | - | -521,161.14 | - | 51,497,121.82 | |||
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1,535,153.14 | - | -351,526.57 | - | 1,183,626.57 | |||
金开启昱(北京)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开启昱合伙”) | 297,892,697.28 | 105,900,000.00 | - | 39,732,941.22 | - | 443,525,638.50 | ||
国盛金开(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8,900,000.00 | - | 9,590,556.83 | - | 28,490,556.83 | ||
睿清(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睿清基金”) | - | 301,695,437.78 | -164,802,820.24 | -92,164.55 | - | 136,800,452.99 | ||
小计 | 952,334,907.07 | 426,495,437.78 | -720,897,875.42 | 136,228,966.73 | 794,161,436.16 | |||
合计 | 1,023,977,672.14 | 426,495,437.78 | -720,897,875.42 | 138,943,015.95 | -1,321,829.00 | 867,196,421.45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800,287,095.28 | 17,525,054,509.3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8,800,287,095.28 | 17,525,054,509.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2,971,998.67 | 19,593,387,365.06 | 13,563,809.78 | 32,281,989.09 | 20,542,205,162.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178,497.38 | 2,744,598,063.78 | 3,017,259.28 | 7,214,884.63 | 2,849,008,705.07 |
(1)购置 | 84,854.38 | 6,598,394.05 | 2,661,798.43 | 7,188,349.09 | 16,533,395.95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1,909,943,928.77 | - | - | 1,909,943,928.77 |
(3)企业合并增加 | 94,093,643.00 | 828,055,740.96 | 355,460.85 | 26,535.54 | 922,531,380.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15.03 | 477,872,763.56 | 971,327.43 | 2,834,659.47 | 481,692,265.49 |
(1)处置或报废 | 13,515.03 | 1,321,712.96 | 729,906.15 | 2,799,326.13 | 4,864,460.27 |
(2)竣工决算调整 | - | 476,551,050.60 | 241,421.28 | 35,333.34 | 476,827,805.22 |
重分类 | 327,576,465.42 | -328,003,916.70 | - | 427,451.28 | - |
4.期末余额 | 1,324,713,446.44 | 21,532,108,748.58 | 15,609,741.63 | 37,089,665.53 | 22,909,521,602.1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1,997,032.31 | 2,807,259,159.49 | 7,480,887.80 | 26,461,178.34 | 2,993,198,257.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121,880.38 | 998,839,436.65 | 1,861,956.68 | 3,694,624.76 | 1,056,517,898.47 |
(1)计提 | 52,121,880.38 | 998,839,436.65 | 1,861,956.68 | 3,694,624.76 | 1,056,517,898.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86.86 | 854,801.79 | 693,410.84 | 2,795,346.35 | 4,347,745.84 |
(1)处置或报废 | 4,186.86 | 854,801.79 | 693,410.84 | 2,795,346.35 | 4,347,745.84 |
重分类 | 24,182,096.07 | -24,383,486.54 | - | 201,390.47 | - |
4.期末余额 | 228,296,821.90 | 3,780,860,307.81 | 8,649,433.64 | 27,561,847.22 | 4,045,368,410.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23,952,395.33 | - | - | 23,952,395.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913,701.00 | - | - | 39,913,701.00 | |
(1)计提 | - | 39,913,701.00 | - | - | 39,913,701.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 63,866,096.33 | - | - | 63,866,096.3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96,416,624.54 | 17,687,382,344.44 | 6,960,307.99 | 9,527,818.31 | 18,800,287,095.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0,974,966.36 | 16,762,175,810.24 | 6,082,921.98 | 5,820,810.75 | 17,525,054,509.3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电站项目 | 133,359,060.21 | 正在办理过程中 |
注:于2023年12月31日,部分账面价值总计人民币133,359,060.21元的房屋建筑物办理产权的相关程序未完成,正在办理中(2022年12月31日:
人民币222,046,384.14元)。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6,908,289.84 | 567,954,975.96 | - | 2024年~2045年 | 折现率:7.87%平均毛利率:52.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4,784,847.74 | 327,563,525.34 | - | 2024年~2045年 | 折现率:7.81%平均毛利率:52.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宁夏上电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 | 288,435,928.07 | 288,870,685.71 | - | 2024年~2046年 | 折现率:7.84%平均毛利率:53.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3,221,128.03 | 165,305,595.65 | - | 2024年~2047年 | 折现率:7.76%平均毛利率:53.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 72,651,534.08 | 32,737,833.08 | 39,913,701.00 | 2024年~2044年 | 折现率:6.39%平均毛利率:23.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336,001,727.76 | 1,382,432,615.74 | 39,913,701.00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17,968,294.71 | 1,315,363,241.7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17,968,294.71 | 1,315,363,241.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青海乌图美仁50MW光伏项目 | - | - | 164,945,048.48 | 164,945,048.48 | ||
广西贵港港南区150MW农光互补项目 | 38,918,198.37 | 38,918,198.37 | 130,790,692.18 | 130,790,692.18 | ||
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 | 352,713,614.08 | 352,713,614.08 | ||
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光伏项目 | 104,581,982.90 | 104,581,982.90 | 88,487,073.97 | 88,487,073.97 | ||
湖北监利昌昊50MW/100MWH储能项目 | - | - | 140,621,431.70 | 140,621,431.70 | ||
天津西青大寺镇诚开120MW光伏项目 | 422,965,162.66 | 422,965,162.66 | 41,785,780.88 | 41,785,780.88 | ||
湖北石首团山寺70MW光伏项目 | 3,632,933.93 | 3,632,933.93 | 189,715,420.55 | 189,715,420.55 | ||
湖北石首开奥50MW/100MWH储能项目 | - | - | 161,565,010.36 | 161,565,010.36 | ||
江苏溧阳紫宸14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4,730,016.90 | 4,730,016.90 | 16,600,394.00 | 16,600,394.00 | ||
广东肇庆高要区20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 | - | 291,997.03 | 291,997.03 | ||
江苏常州蜂巢12MW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项目 | - | - | 2,492,440.24 | 2,492,440.24 | ||
安徽马鞍山蜂巢6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 | - | 74,006.99 | 74,006.99 | ||
天津锦湖轮胎18MW分布式光 | 4,890,301.15 | 4,890,301.15 | - | - |
伏项目 | ||||||
其他项目 | 38,249,698.80 | 38,249,698.80 | 25,280,331.25 | 25,280,331.25 | ||
合计 | 617,968,294.71 | 617,968,294.71 | 1,315,363,241.71 | 1,315,363,241.7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青海乌图美仁50MW光伏项目 | 176,440,000.00 | 164,945,048.48 | 2,453,172.43 | 167,398,220.91 | - | 97.29 | 100 | 6,739,591.15 | - | -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广西贵港港南区150MW农光互补项目 | 803,330,000.00 | 130,790,692.18 | 322,940,783.13 | 414,813,276.94 | 38,918,198.37 | 56.48 | 56.48 | 322,025.00 | 322,025.00 | 3.00 | 借款、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公安县狮子口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488,750,000.00 | 352,713,614.08 | 84,109,860.19 | 436,823,474.27 | - | 89.38 | 100 | - | - | -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监利市黄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光伏项目 | 494,950,000.00 | 88,487,073.97 | 82,701,662.26 | 66,606,753.33 | 104,581,982.90 | 49.86 | 49.86 | 5,561,822.09 | 3,578,533.43 | 3.00 | 借款、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湖北监利昌 | 191,000,000.00 | 140,621,431.70 | 3,421,034.71 | 144,042,466.41 | - | 75.41 | 100 | - | - | -? | 募集 |
昊50MW/100MWH储能项目 | 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天津西青大寺镇诚开120MW光伏项目 | 516,208,300.00 | 41,785,780.88 | 381,179,381.78 | - | 422,965,162.66 | 81.94 | 81.94 | 5,128,796.81 | 3,688,159.99 | 2.85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湖北石首团山寺70MW光伏项目 | 378,940,000.00 | 189,715,420.55 | 123,446,108.98 | 309,528,595.60 | 3,632,933.93 | 82.64 | 82.64 | 991,681.12 | 687,232.35 | 4.79 | 借款、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湖北石首开奥50MW/100MWH储能项目 | 202,500,000.00 | 161,565,010.36 | 4,009,974.81 | 165,574,985.17 | - | 81.77 | 100 | - | - | - | 自有资金 | |
江苏溧阳紫宸14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60,360,000.00 | 16,600,394.00 | 3,464,993.30 | 15,335,370.40 | 4,730,016.90 | 83.92 | 83.92 | - | - | - | 自有资金 | |
广东肇庆高要区20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33,882,300.00 | 291,997.03 | 27,403,756.05 | 27,695,753.08 | - | 80.64 | 100 | - | - | - | 自有资金 | |
江苏常州蜂巢12MW分布式光伏及储能项目 | 73,667,600.00 | 2,492,440.24 | 64,401,379.34 | 66,893,819.58 | - | 90.56 | 100 | - | - | - | 自有资金 | |
安徽马鞍山蜂巢6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30,015,400.00 | 74,006.99 | 27,921,995.94 | 27,996,002.93 | - | 93.27 | 100 | - | - | - | 自有资金 | |
天津锦湖轮胎18MW分布式光伏项目 | 65,420,000.00 | - | 45,966,679.91 | 41,076,378.76 | 4,890,301.15 | 72.28 | 72.28 | - | - | -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 | 25,280,331.25 | 39,128,198.94 | 26,158,831.39 | 38,249,698.80 | / | / | 44,903.95 | 44,903.95 | / | / | |
合计 | 3,515,463,600 | 1,315,363,241.71 | 1,212,548,981.77 | 1,909,943,928.77 | 617,968,294.71 | /? | /? | 18,788,820.12 | 8,320,854.72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4,490,021.14 | 371,549,243.58 | 136,520,699.87 | 712,559,964.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257,767.99 | 112,948,955.05 | 6,327,820.73 | 143,534,543.77 |
本期增加 | 24,257,767.99 | 112,948,955.05 | 6,327,820.73 | 143,534,543.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76,407.26 | 1,314,984.61 | 130,629,281.38 | 141,720,673.25 |
本期减少 | 9,776,407.26 | 1,314,984.61 | 130,629,281.38 | 141,720,673.25 |
4.期末余额 | 218,971,381.87 | 483,183,214.02 | 12,219,239.22 | 714,373,835.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314,271.15 | 25,495,013.27 | 14,530,545.73 | 70,339,830.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266,988.17 | 20,430,041.23 | 478,856.69 | 44,175,886.09 |
(1)计提 | 23,266,988.17 | 20,430,041.23 | 478,856.69 | 44,175,886.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87,600.45 | - | 13,588,990.92 | 18,576,591.37 |
(1)处置 | 4,987,600.45 | - | 13,588,990.92 | 18,576,591.37 |
4.期末余额 | 48,593,658.87 | 45,925,054.50 | 1,420,411.50 | 95,939,124.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0,377,723.00 | 437,258,159.52 | 10,798,827.72 | 618,434,710.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4,175,749.99 | 346,054,230.31 | 121,990,154.14 | 642,220,134.44 |
本集团有关租赁活动的具体安排如下:
本集团租入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设备等,作为其办公场所、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的屋顶、电站使用的土地和设备,办公场所租赁为2年至9年不等,电站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租赁期主要为20年至25年,土地的租赁期为11年至50年不等。
本集团还租用电子设备、交通工具,租赁期均在一年以内。这些租赁为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已选择对这些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372,828.00 | 10,021,382.93 | 98,394,210.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90,075.37 | 29,646,786.60 | 59,836,861.97 |
(1)购置 | 10,625,563.93 | 29,201,411.04 | 39,826,974.97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 19,564,511.44 | 445,375.56 | 20,009,887.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8,562,903.37 | 39,668,169.53 | 158,231,072.9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60,215.07 | 2,575,088.40 | 8,735,303.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3,424.33 | 1,824,543.43 | 4,257,967.76 |
(1)计提 | 2,433,424.33 | 1,824,543.43 | 4,257,967.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593,639.40 | 4,399,631.83 | 12,993,271.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9,969,263.97 | 35,268,537.70 | 145,237,801.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212,612.93 | 7,446,294.53 | 89,658,907.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电站项目 | 9,653,254.77 | 正在办理过程中 |
注:于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总计人民币9,653,254.77元的土地使用权办理权证的相关程序未完成,正在办理中(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8,240,124.06元)。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8,544,244.17 | - | 518,544,244.17 | |||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6,819,462.30 | - | 6,819,462.30 | |||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352,360.59 | - | 20,352,360.59 | |||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10,042,662.77 | - | 10,042,662.77 | |||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133,409,795.11 | - | 133,409,795.11 | |||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235,531.29 | - | 1,235,531.29 | |||
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鑫瑞浦源") | 112,443,881.67 | - | 112,443,881.67 | |||
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国鑫乾立") | 38,555,516.39 | - | 38,555,516.39 | |||
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丝路创新") | 51,181,017.67 | - | 51,181,017.67 | |||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 381,944,388.15 | - | 381,944,388.15 | |||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4,480,966.70 | - | 84,480,966.70 | |||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7,508,197.51 | - | 107,508,197.51 | |||
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6,036,130.19 | - | 6,036,130.19 | |||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962,069.17 | - | 22,962,069.17 | |||
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6,947,769.12 | - | 16,947,769.12 | |||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 16,765,059.69 | - | 16,765,059.69 | |||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59,504.50 | - | 1,759,504.50 | |||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9,316.63 | - | 619,316.63 | |||
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沈阳鸿步") | - | 8,549,240.07 | 8,549,240.07 | |||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府谷润泽") | - | 29,893,446.80 | 29,893,446.80 | |||
合计 | 1,531,607,873.62 | 38,442,686.87 | - | 1,570,050,560.49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鑫瑞浦源 | 25,187,335.06 | 21,928,300.22 | 47,115,635.28 | |||
丝路创新 | 3,540,251.49 | - | 3,540,251.49 | |||
国鑫乾立 | - | 11,576,231.91 | 11,576,231.91 | |||
合计 | 28,727,586.55 | 33,504,532.13 | 62,232,118.68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公司收购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75%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公司收购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 资产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依据:与商誉的形成相关 | 不适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年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未发生变化。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税前折现率是7.83%至9.77%(2022年:7.75%至9.70%)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46,799,512.39 | 1,532,861,372.49 | - | 2024年~2038年 | 折现率:9.77%平均毛利率:65.19%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2,980,793.01 | 547,519,475.56 | - | 2024年~2044年 | 折现率:8.08%平均毛利率:54.19%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8,808,741.55 | 67,003,419.06 | - | 2024年~2044年 | 折现率:7.92%平均毛利率:46.98%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39,140,005.83 | 52,664,314.65 | - | 2024年~2042年 | 折现率:8.82%平均毛利率:58.04%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487,578,926.33 | 524,312,260.68 | - | 2024年~2039年 | 折现率:8.89%平均毛利率:50.00%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97,086,159.70 | 843,690,781.16 | -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8.68%平均毛利率:60.30%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鑫瑞浦源 | 719,416,017.39 | 697,487,717.17 | 21,928,300.22 | 2024年~ | 折现率:8.16%平均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 |
2040年 | 毛利率:44.22% | 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
国鑫乾立 | 361,636,311.57 | 350,060,079.66 | 11,576,231.91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8.24%平均毛利率:46.03%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丝路创新 | 354,537,716.99 | 358,312,714.80 | -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8.26%平均毛利率:46.68%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 1,772,040,245.50 | 2,010,106,486.94 | -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8.35%平均毛利率:47.60%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748,444,653.37 | 850,215,693.26 | -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8.32%平均毛利率:49.46%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2,899,832.47 | 512,939,092.16 | -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7.87%平均毛利率:58.16%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94,036,071.98 | 821,419,653.54 | - | 2024年~2040年 | 折现率:8.62%平均毛利率:60.03%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44,906,934.27 | 448,881,652.30 | - | 2024年~2042年 | 折现率:7.96%平均毛利率:46.32%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0,739,899.57 | 73,390,335.97 | - | 2024年~2041年 | 折现率:9.28%平均毛利率:67.63%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 54,910,914.52 | 55,640,025.86 | - | 2024年~2041年 | 折现率:8.34%平均毛利率:54.56%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84,246,531.72 | 90,953,232.31 | - | 2024年~2041年 | 折现率:8.34%平均毛利率:51.16%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58,724.91 | 356,346,666.38 | - | 2024年~2041年 | 折现率:9.27%平均毛利率:64.75%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沈阳鸿步 | 450,680,807.94 | 462,011,926.35 | - | 2024年~2047年 | 折现率:7.83%平均毛利率:53.69%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列明的平均上网小时为基础确定的售电量以及公司?历史期间的电价、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府谷润泽 | 297,789,778.31 | 306,670,641.27 | - | 2024年~2041年 | 折现率:8.18%平均毛利率:48.37% | 折现率: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平均毛利率: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平均电价、售电量以及成本费用为基础确定 |
合计 | 9,768,738,579.32 | 10,962,487,541.57 | 33,504,532.13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场地使用费 | 51,957,868.91 | 121,218,347.85 | 2,170,551.14 | - | 171,005,665.62 |
植被恢复费 | 89,031,991.79 | 2,500,228.66 | 3,628,846.07 | - | 87,903,374.38 |
耕地占用税 | 232,201,953.09 | 708,169.51 | 11,795,019.69 | 2,346,368.00 | 218,768,734.91 |
项目认领费 | 25,125,000.00 | - | 1,500,000.00 | - | 23,625,000.00 |
采矿权补偿费 | 20,799,999.89 | - | 914,285.76 | - | 19,885,714.13 |
监测平台费用 | 41,071,340.24 | - | 2,022,307.04 | - | 39,049,033.20 |
其他 | 4,902,003.14 | 7,388,759.26 | 3,346,429.03 | 1,747,610.40 | 7,196,722.97 |
合计 | 465,090,157.06 | 131,815,505.28 | 25,377,438.73 | 4,093,978.40 | 567,434,245.2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1,832,646.15 | 16,694,646.14 | 3,640,744.77 | 471,158.8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3,735,944.11 | 26,206,542.08 | 133,979,003.88 | 21,780,069.32 |
可抵扣亏损 | ||||
企业合并评估 | 1,667,637,485.09 | 338,877,341.42 | 1,701,966,002.59 | 334,742,307.82 |
减值 | ||||
租赁负债及预付租金 | 620,275,959.38 | 130,080,306.34 | 635,945,580.24 | 135,903,672.64 |
合计 | 2,553,482,034.73 | 511,858,835.98 | 2,475,531,331.48 | 492,897,208.5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0,071,499.18 | 6,647,550.10 | 19,519,853.82 | 4,113,452.7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323,070.09 | 699,188.13 | 2,011,742.43 | 362,078.53 |
使用权资产 | 618,434,710.24 | 126,709,528.26 | 642,220,134.44 | 138,021,450.01 |
债务重组利得 | 109,789,145.62 | 20,585,464.78 | - | - |
合计 | 761,618,425.13 | 154,641,731.27 | 663,751,730.69 | 142,496,981.3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968,447.09 | 372,890,388.89 | 134,773,244.83 | 358,123,963.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968,447.09 | 15,673,284.18 | 134,773,244.83 | 7,723,736.4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74,824,195.71 | 113,646,586.15 |
可抵扣亏损 | 640,897,410.94 | 517,377,708.38 |
合计 | 915,721,606.65 | 631,024,294.5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 82,787,863.33 | 2018年形成 |
2024年 | 182,263,234.15 | 182,263,234.15 | 2019年形成 |
2025年 | 49,432,238.32 | 49,432,238.32 | 2020年形成 |
2026年 | 62,169,537.51 | 62,169,537.51 | 2021年形成 |
2027年 | 137,335,886.86 | 140,724,835.07 | 2022年形成 |
2028年 | 209,696,514.10 | - | 2023年形成 |
合计 | 640,897,410.94 | 517,377,708.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751,983,650.89 | 751,983,650.89 | 347,828,205.69 | 347,828,205.69 | ||
待抵扣进项税 | 583,928,103.90 | 583,928,103.90 | 426,009,349.56 | 426,009,349.56 | ||
合计 | 1,335,911,754.79 | 1,335,911,754.79 | 773,837,555.25 | 773,837,555.25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4,428,166.31 | 24,428,166.31 | 其他 | 21,938,850.17 | 21,938,850.17 | 其他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4,745,525,997.81 | 11,725,759,957.81 | 抵押 | 14,956,290,828.52 | 12,455,817,493.94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5,674,921,986.00 | 5,674,921,986.00 | 质押 | 4,168,906,224.34 | 4,168,906,224.34 | 质押 | ||
在建工程 | 106,844,470.57 | 106,844,470.57 | 抵押 | 164,945,048.48 | 164,945,048.48 | 抵押 | ||
合计 | 20,551,720,620.69 | 17,531,954,580.69 | / | / | 19,312,080,951.51 | 16,811,607,616.93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担保借款 | 90,000,000.00 | 85,000,000.00 |
担保借款未到期利息 | 1,799.98 | 131,548.61 |
合计 | 90,001,799.98 | 85,131,548.6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9,354,738.40 | 1,299,085,123.80 |
合计 | 749,354,738.40 | 1,299,085,123.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上述金额均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票据,其中本期本集团为开采原材料代采业务开具应付票据人民币2,002,621,424.70元,已兑付人民币1,253,266,686.3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付票据余额人民币1,299,085,123.80元已于本期全额兑付(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2022年度为原材料代采业务的采购开具应付票据人民币3,158,548,252.28元,2022年已兑付人民币1,874,788,605.36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2,162,108.15 | 198,094,711.81 |
1年以上 | 9,155,834.67 | 8,747,234.37 |
合计 | 261,317,942.82 | 206,841,946.1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原材料代采业务应付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62,618,378.7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4,378,352.14元)。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22,644,565.49 | - |
设备销售预收款 | 17,360,572.14 | 17,360,572.14 |
原材料代采预收款 | 4.99 | 53,158,640.19 |
其他 | 511,327.64 | - |
合计 | 40,516,470.26 | 70,519,212.3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为收取的原材料代采,设备销售及工程的预收款项,该预收款在合同签订时收取,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1,492,968.19 | 214,490,632.18 | 204,475,265.93 | 141,508,334.4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123,079.37 | 23,083,038.44 | 22,578,521.29 | 7,627,596.52 |
三、辞退福利 | - | 1,907,712.16 | 1,907,712.16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8,616,047.56 | 239,481,382.78 | 228,961,499.38 | 149,135,930.9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0,933,891.02 | 177,558,030.84 | 167,998,940.52 | 140,492,981.34 |
二、职工福利费 | 148,622.23 | 15,189,149.26 | 15,337,771.49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9,434.98 | 8,270,111.28 | 8,034,978.18 | 384,568.0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9,434.98 | 7,850,423.82 | 7,635,762.51 | 364,096.29 |
工伤保险费 | - | 358,324.89 | 344,479.03 | 13,845.86 |
生育保险费 | - | 61,362.57 | 54,736.64 | 6,625.93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0,100,653.77 | 10,100,653.77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1,019.96 | 3,372,687.03 | 3,002,921.97 | 630,785.0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1,492,968.19 | 214,490,632.18 | 204,475,265.93 | 141,508,334.4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8,659.14 | 13,547,874.12 | 13,529,476.15 | 467,057.11 |
2、失业保险费 | 7,457.21 | 454,113.87 | 453,704.82 | 7,866.26 |
3、企业年金缴费 | 6,666,963.02 | 9,081,050.45 | 8,595,340.32 | 7,152,673.15 |
合计 | 7,123,079.37 | 23,083,038.44 | 22,578,521.29 | 7,627,596.5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耕地占用税 | 8,988,856.45 | 11,480,091.72 |
企业所得税 | 25,929,011.49 | 20,310,912.77 |
增值税 | 17,663,303.76 | 38,564,492.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60,883.54 | 2,250,546.12 |
印花税 | 1,135,448.97 | 4,662,899.74 |
土地使用税 | 761,828.73 | 169,310.57 |
房产税 | 1,770,850.71 | 1,759,678.02 |
其他税费 | 5,242,028.47 | 5,558,670.64 |
合计 | 63,052,212.12 | 84,756,602.22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93,436,191.97 | 93,269,873.47 |
其他应付款 | 1,562,490,119.89 | 2,590,947,457.86 |
合计 | 1,655,926,311.86 | 2,684,217,331.3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收购取得的子公司之原股东 | 93,144,595.87 | 93,144,595.87 |
应付股利-本公司之普通股股东 | 166,318.50 | - |
应付股利-应付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 125,277.60 | 125,277.60 |
合计 | 93,436,191.97 | 93,269,873.4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物资款 | 947,715,809.84 | 1,797,387,157.01 |
股权对价 | 507,139,960.21 | 747,241,214.04 |
履约保证金 | 520,495.60 | 2,368,495.60 |
新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 71,592,210.86 | 4,651,435.10 |
其他往来款 | 35,521,643.38 | 39,299,156.11 |
合计 | 1,562,490,119.89 | 2,590,947,457.8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应付款单位1 | 450,571,426.22 | 未到结算期 |
其他应付款单位2 | 409,582,650.21 | 未到结算期 |
其他应付款单位3 | 215,927,219.77 | 未到结算期 |
其他应付款单位4 | 72,424,574.64 | 未到结算期 |
其他应付款单位5 | 36,238,531.52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1,184,744,402.3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5,246,581.21 | 1,192,120,345.2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7,951,495.10 | 33,914,629.2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未到期利息 | 35,122,391.95 | 55,169,110.50 |
合计 | 1,808,320,468.26 | 1,281,204,084.97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807,900.26 | 64,606,571.07 |
合计 | 5,807,900.26 | 64,606,571.0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9,004,680,442.73 | 18,765,772,237.6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5,246,581.21 | 1,192,120,345.20 |
合计 | 17,299,433,861.52 | 17,573,651,892.4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担保借款包括对各子公司的保证借款、股权质押借款及各子公司的电站资产抵押借款和收费权质押借款。其中股权质押如下:
出质人 | 质权人 | 质押物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2,2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25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合肥市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7,693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15,0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5,000万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10,0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45,387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5%股权/21,835万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常州长合")90%股权/49,5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 安达市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长治分行 | 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67.5%股权(已订立质押合同,尚未办理质押登记)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13,500万元股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订立质押合同,尚未办理质押登记)/100万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大连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已订立质押合同,尚未办理质押登记)/1,500万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金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订立质押合同,尚未办理质押登记)/1,500万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订立质押合同,尚未办理质押登记)/100万元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金开新能(常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订立质押合同,尚未办理质押登记)/100万元 |
宁夏宁东京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元股权 |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13,500万元股权 |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民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1,400万元 |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邹平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1,400万元 |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1,400万元 |
山东大德能源有限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海兴县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1,000万元 |
榆林市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南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平顺国合")89.874%股权质押 |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70%的股权/1,400万元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464,974,092.24 | 400,252,919.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7,951,495.10 | 33,914,629.27 |
合计 | 397,022,597.14 | 366,338,290.5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有关租赁活动的具体安排,参见附注七、25。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095,994.89 | 151,640.52 | 2,944,354.37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3,095,994.89 | 151,640.52 | 2,944,354.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光伏分布式专项补贴 | 3,095,994.89 | 151,640.52 | 2,944,354.3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095,994.89 | 151,640.52 | 2,944,354.37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97,263,453.00 | 1,997,263,453.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232,366,037.12 | - | - | 5,232,366,037.12 |
其他资本公积 | 424,175,980.78 | -? | 38,251,947.25 | 385,924,033.53 |
合计 | 5,656,542,017.90 | - | 38,251,947.25 | 5,618,290,070.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于2023年6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取得子公司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购买成本为人民币95,850,000.00元,该笔款项已支付,按取得股权的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人民币57,598,052.75元,差额人民币38,251,947.25元调整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普通股 | 21,287,590.95 | 21,287,590.95 | ||
合计 | 21,287,590.95 | 21,287,590.9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50,8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8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87,590.95元(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115,366.00 | 54,663,349.20 | 23,839,029.31 | 33,939,685.89 |
合计 | 3,115,366.00 | 54,663,349.20 | 23,839,029.31 | 33,939,685.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3,717,984.37 | 51,452,727.17 | - | 95,170,711.54 |
任意盈余公积 | 51,102,772.08 | - | - | 51,102,772.08 |
其他 | 2,410,887.53 | - | - | 2,410,887.53 |
合计 | 97,231,643.98 | 51,452,727.17 | - | 148,684,371.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7,212,758.96 | -114,807,061.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40,736.02 | -2,603,995.1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15,072,022.94 | -117,411,056.6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2,346,013.59 | 732,483,079.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1,452,727.17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9,726,345.3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66,238,964.06 | 615,072,022.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140,736.02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39,192,785.58 | 1,397,916,604.25 | 3,024,557,089.08 | 1,146,124,499.08 |
其他业务 | 88,555,553.86 | 33,308,330.66 | 57,705,393.46 | 3,157,676.15 |
合计 | 3,327,748,339.44 | 1,431,224,934.91 | 3,082,262,482.54 | 1,149,282,175.23 |
其中:合同产生的收入 | 3,326,885,770.86 | 1,430,980,423.08 | 3,081,434,542.54 | 1,149,033,190.36 |
租赁收入 | 862,568.58 | 244,511.83 | 827,940.00 | 248,984.8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光伏发电收入 | 1,844,496,641.17 | 877,209,809.94 |
风力发电收入 | 1,369,225,547.05 | 494,418,884.50 |
生物质发电收入 | 25,470,597.36 | 26,287,909.81 |
原材料代采收入 | 46,598,104.78 | |
运维服务收入 | 11,666,059.40 | 9,189,096.34 |
工程施工服务 | 21,045,331.88 | 20,692,157.96 |
其他 | 8,383,489.22 | 3,182,564.53 |
合计 | 3,326,885,770.86 | 1,430,980,423.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为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生产光伏组件原材料代采服务。2023年本集团为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代采原材料总额为人民币4,145,252,137.10元(2022年:人民币5,003,507,242.97元)(不含税),本集团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人民币46,598,104.78元(2022年:人民币51,294,062.92元)。本集团给予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用期根据合同约定为60天至90天。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01,243.42 | 3,532,279.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94,469.68 | 2,337,179.13 |
教育费附加 | 3,741,744.85 | 3,505,728.2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02,829.84 | 949,090.12 |
土地使用税 | 21,174,601.88 | 25,782,696.44 |
车船使用税 | 20,287.12 | 13,995.90 |
印花税 | 6,639,280.57 | 7,372,307.72 |
地方综合税费 | 599,403.24 | 311,199.62 |
合计 | 38,873,860.60 | 43,804,476.66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44,526.67 | 511,047.29 |
其他 | 696,877.92 | 210,179.82 |
合计 | 3,541,404.59 | 721,227.11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0,967,905.35 | 139,067,900.08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36,922,181.27 | 27,059,875.64 |
折旧及摊销费 | 22,277,260.97 | 17,388,980.74 |
差旅费 | 10,409,550.69 | 4,441,007.12 |
物业管理费 | 3,059,983.73 | 1,771,341.79 |
租赁费 | 3,420,031.49 | 2,857,572.63 |
水电费 | 495,949.41 | 405,266.08 |
其他 | 14,729,565.45 | 8,353,190.77 |
合计 | 232,282,428.36 | 201,345,134.85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开发费 | 12,635,096.15 | 5,420,325.62 |
课题研究费 | 1,553,398.06 | 1,844,660.19 |
合计 | 14,188,494.21 | 7,264,985.81 |
其他说明:
本年发生的研发支出均为费用化研发支出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 783,432,424.68 | 852,346,731.32 |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 13,267,729.92 | 10,523,153.71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8,320,854.72 | 11,059,488.26 |
利息收入 | -2,174,773.53 | -14,536,333.06 |
手续费支出 | 1,903,253.19 | 2,534,301.17 |
合计 | 788,107,779.54 | 839,808,364.8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6,844,360.68 | 4,784,492.29 |
光伏投资补贴 | 151,640.52 | 151,640.52 |
税收返还 | 7,308,843.52 | 104,235.38 |
稳岗补贴 | 7,950.07 | 27,297.08 |
其他 | 329,565.58 | 25,081.97 |
合计 | 24,642,360.37 | 5,092,747.24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8,943,015.95 | 31,278,441.99 |
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6,124,638.10 | 18,311,618.06 |
合计 | 145,067,654.05 | 49,590,060.05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57,775.76 | 2,645,271.39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857,775.76 | 2,645,271.39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795.19 | 1,028,494.2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03,774.29 | -2,997,744.69 |
合计 | -412,569.48 | -1,969,250.41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9,913,701.00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3,504,532.13 | -28,727,586.55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3,418,233.13 | -28,727,586.5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损失 | -144,630.32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00.88 | 2,035.40 |
合计 | -143,329.44 | 2,035.40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
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56,863,851.60 | 29,599,808.35 | 56,863,851.60 |
调整以前年度收购股权对价款 | -? | 9,474,990.06 | - |
赔偿款 | 396,092.89 | 1,879,228.63 | 396,092.89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 767,500.00 | - |
其他 | 5,439,078.20 | 568,625.98 | 5,439,078.20 |
合计 | 62,699,022.69 | 42,290,153.02 | 62,699,022.6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48,925.73 | 309,124.77 | 748,925.7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48,925.73 | 309,124.77 | 748,925.7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5,617,410.11 | 16,899,362.19 | 5,617,410.11 |
其他 | 220,000.00 | 115,000.00 | 220,000.00 |
合计 | 6,586,335.84 | 17,323,486.96 | 6,586,335.84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7,852,509.62 | 94,453,603.0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12,789.09 | 7,298,727.25 |
合计 | 113,839,720.53 | 101,752,330.3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74,235,782.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3,558,945.5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7,533,982.5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187,338.8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专项储备的纳税影响 | 8,363,922.4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0,311,486.4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486,630.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9,399,143.26 |
使用未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应税亏损 | -847,958.15 |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 -489,571.98 |
所得税费用 | 113,839,720.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360,408.66 | 797,873.34 |
利息收入 | 2,385,494.66 | 8,083,866.42 |
保险理赔 | 2,068,892.14 | 2,969,576.77 |
收回保证金 | 7,437,891.31 | 28,312,040.17 |
其他 | 4,834,167.83 | 7,666,680.88 |
合计 | 24,086,854.60 | 47,830,037.5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付现 | 80,454,938.75 | 62,574,490.80 |
支付保证金 | 11,053,366.20 | 31,503,130.00 |
支付滞纳金 | 8,420,711.17 | 16,282,963.50 |
银行手续费 | 296,433.26 | 1,488,619.48 |
支付安全生产费 | 9,919,341.80 | - |
代付运维款 | - | 1,401,239.98 |
其他 | 12,119,076.44 | 7,115,445.66 |
合计 | 122,263,867.62 | 120,365,889.4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合营或联营企业投资 | 418,132,091.85 | 242,986.08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40,477,615.40 | 5,708,112,758.59 |
合计 | 4,758,609,707.25 | 5,708,355,744.67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投资 | 124,800,000.00 | 362,130,000.00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21,800,000.00 | 4,954,462,037.21 |
合计 | 4,446,600,000.00 | 5,316,592,037.2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保证金 | 11,002,897.17 | 2,640,527.10 |
收到退回的投资意向金 | 40,599,960.96 | -? |
收到被收购子公司应收原关联方往来款 | 1,360,000.00 | 101,524,971.22 |
其他 | 16,643,000.00 | 1,955,450.28 |
合计 | 69,605,858.13 | 106,120,948.6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保证金 | 213,085,032.00 | 7,850,960.00 |
股权意向金 | 638,936,200.00 | 80,500,000.00 |
支付被收购子公司应付原股东款项 | - | 40,755,213.29 |
其他 | 24,194,596.79 | 4,272,657.75 |
合计 | 876,215,828.79 | 133,378,831.0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及融资租赁保证金 | 58,644.26 | 79,263,621.49 |
其他 | ?2,531,270.18 | 2,440,000.00 |
合计 | 2,589,914.44 | 81,703,621.49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 | - | 195,660,667.25 |
支付租赁费 | 32,826,047.97 | 68,560,078.60 |
中介服务费 | 200,000.00 | 2,797,400.00 |
股份回购款 | 40,000,000.00 | - |
其他 | 8,820,922.75 | 1,544,209.46 |
合计 | 81,846,970.72 | 268,562,355.3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85,131,548.61 | 100,000,000.00 | 10,014,583.42 | 105,144,332.05 | ? | 90,001,799.98 |
长期借款 | 17,573,651,892.42 | 4,734,512,453.21 | 662,973,338.14 | 4,315,958,819.94 | 1,355,745,002.31 | 17,299,433,861.5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1,204,084.97 | 40,000,000.00 | 2,235,162,480.79 | 1,745,779,730.12 | 2,266,367.38 | 1,808,320,468.26 |
租赁负债 | 366,338,290.51 | -? | 101,594,545.30 | - | 70,910,238.67 | 397,022,597.14 |
合计 | 19,306,325,816.51 | 4,874,512,453.21 | 3,009,744,947.65 | 6,166,882,882.11 | 1,428,921,608.36 | 19,594,778,726.9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使用票据背书支付的原材料代采业务采购款 | 2,583,491,181.90 | 2,340,770,821.64 |
使用票据背书支付的其他采购款 | 36,866,134.81 | 51,091,138.02 |
本年度原材料代采业务(本集团该业务背景详见附注七、61(2))收到银行承兑票据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35,366,063.90元(2022年:人民币2,522,045,708.04元),通过背书转让支付原材料采购款人民币2,583,491,181.90元(2022年:人民币2,340,770,821.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原材料代采业务应收银行承兑票据余额为人民币20,994,348.46元(2022年:人民币359,363,526.45元),其中人民币0元(2022年:人民币43,590,090.82元),列示于应收票据,人民币20,994,348.46元(2022年:人民币315,773,435.63元),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60,396,061.68 | 789,883,730.8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3,418,233.13 | 28,727,586.55 |
信用减值损失 | 412,569.48 | 1,969,250.4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56,517,898.47 | 906,467,975.0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4,175,886.09 | 46,015,276.24 |
无形资产摊销 | 4,257,967.76 | 4,328,953.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377,438.73 | 22,506,106.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329.44 | -2,035.4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8,925.73 | 309,124.7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57,775.76 | -2,645,271.3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89,146,369.51 | 843,253,768.4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5,067,654.05 | -49,590,060.0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35,034.46 | 7,342,228.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754.63 | -43,501.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589,499.59 | 37,739.4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468,901.16 | -1,558,225,271.1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3,804,120.77 | 2,040,907,897.6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负商誉 | -56,863,851.60 | -39,074,798.41 |
专项储备计提及使用净额 | 33,489,771.84 | 3,421,453.78 |
递延收益摊销 | -151,640.52 | -151,640.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5,268,219.32 | 3,045,438,513.8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602,878,792.87 | 552,748,892.4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35,464,313.94 | 2,050,129,900.4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年取得子公司的价格 | 122,559,300.00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00,000.00 |
其中:沈阳鸿步 | 5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1,602,142.02 |
其中:沈阳鸿步 | 17,113.12 |
寿光扬光 | 406,635.05 |
福建凯圣 | 12,152,659.20 |
汉能吴忠 | 1,456,769.81 |
府谷润泽 | 17,568,964.84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14,543,976.29 |
其中:平顺国合 | 40,627,129.89 |
国鑫乾立 | 45,005,300.00 |
鑫瑞浦源 | 90,010,300.00 |
丝路创新 | 50,010,050.00 |
奇台新科 | 70,695,569.00 |
法库润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库润源") | 16,120,000.00 |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金开智维") | 39,900.00 |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新风") | 1,635,727.40 |
托克逊 | 4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3,441,834.27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7,414,478.93 | 2,602,878,792.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2,004,223.83 | 19,188,516.64 | 受限资金 |
复垦保证金 | 3,711,533.43 | 2,750,333.53 | 受限资金 |
存出投资款 | 18,712,409.05 | - | 受限资金 |
合计 | 24,428,166.31 | 21,938,850.1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2,826,047.9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862,568.58 | |
合计 | 862,568.58 |
本公司于2020年将部分可用于“农光互补”工程的滩地对外出租,租赁期为3年,承租人对租赁期末的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本集团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因为该租赁并未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截止本年末本集团对该项租赁收款额已全额收回。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开发费 | 12,635,096.15 | 5,420,325.62 |
课题研究费 | 1,553,398.06 | 1,844,660.19 |
合计 | 14,188,494.21 | 7,264,985.8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4,188,494.21 | 7,264,985.8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沈阳鸿步 | 2023年3月 | 500,000.00 | 100 | 购买 | 2023年3月 | 控制 | 37,697,075.81 | 2,443,301.01 | 232,823.19 |
福建凯圣 | 2023年5月 | 81,431,300.00 | 100 | 购买 | 2023年5月 | 控制 | 26,440,386.20 | -3,195,579.92 | -11,750,453.80 |
寿光扬光 | 2023年6月 | 23,198,000.00 | 100 | 购买 | 2023年6月 | 控制 | 14,050,815.69 | 2,287,266.82 | -584,541.06 |
汉能吴忠 | 2023年11月 | 16,430,000.00 | 100 | 购买 | 2023年11月 | 控制 | 2,907,702.15 | 701,344.22 | 1,160,375.64 |
府谷润泽 | 2023年12月 | 1,000,000.00 | 100 | 购买 | 2023年12月 | 控制 | 2,491,080.30 | 759,308.60 | -15,374,194.18 |
其他说明:
2023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对价人民币500,000.00元收购沈阳鸿步100%股权;以现金对价人民币81,431,300.00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受让福建凯圣100%股权,转让方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自然人徐如媛;以现金对价人民币23,198,000.00元收购寿光扬光100%股权,转让方为本公司联营企业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潍坊瑞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向本公司之合营企业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对价16,430,000.00元收购汉能吴忠100%股权,向榆林市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现金对价1,000,000.00元收购府谷润泽100%股权。
被合并企业主要从事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业务。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沈阳鸿步 | 寿光扬光 | 福建凯圣 | 汉能吴忠 | 府谷润泽 |
--现金 | 500,000.00 | 23,198,000.00 | 81,431,300.00 | 16,430,000.00 | 1,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00,000.00 | 23,198,000.00 | 81,431,300.00 | 16,430,000.00 | 1,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049,240.07 | 29,519,630.22 | 120,312,707.32 | 28,090,814.06 | -28,893,446.8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 | 8,549,240.07 | -6,321,630.22 | -38,881,407.32 | -11,660,814.06 | 29,893,446.8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沈阳鸿步 | 寿光扬光 | 福建凯圣 | 汉能吴忠 | 府谷润泽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434,613,120.17 | 442,718,535.16 | 249,434,369.94 | 250,156,637.12 | 211,517,779.61 | 214,704,887.38 | 110,650,807.30 | 94,268,434.65 | 325,298,616.90 | 374,560,199.04 |
货币资金 | 17,113.12 | 17,113.12 | 834,841.06 | 834,841.06 | 12,152,659.20 | 12,152,659.20 | 1,456,769.81 | 1,456,769.81 | 17,568,964.84 | 17,568,964.84 |
应收款项 | 6,692,671.39 | 6,692,671.39 | 5,582,701.30 | 5,582,701.30 | 160,498,982.00 | 160,498,982.00 | 54,663,137.25 | 54,663,137.25 | 32,773,648.89 | 32,773,648.89 |
预付款项 | - | - | - | - | 3,182.63 | 3,182.63 | 67,278.29 | 67,278.29 | 9,345.05 | 9,345.05 |
其他应收款 | - | - | 1,058,096.37 | 1,058,096.37 | 211,854.31 | 211,854.31 | - | - | 443,040.00 | 443,040.00 |
存货 | - | - | - | - | 987,355.31 | 987,355.31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37,049.45 | 6,337,049.45 | 1,948,167.39 | 1,948,167.39 | 3,436,825.38 | 3,436,825.38 | 4,009,013.11 | 4,009,013.11 | ||
固定资产 | 388,519,700.00 | 398,123,611.19 | 221,930,490.76 | 222,831,424.21 | 26,999,790.00 | 32,583,393.18 | 45,760,029.00 | 33,934,540.69 | 239,321,370.60 | 295,896,275.46 |
无形资产 | 2,477,562.00 | 2,855,460.30 | - | - | 6,664,700.00 | 4,830,635.37 | 8,703,592.96 | 637,445.57 | 2,164,032.04 | 2,164,032.04 |
使用权资产 | 28,019,207.80 | 28,019,207.80 | 17,901,406.79 | 17,901,406.79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09,263.04 | 1,005,154.76 | 1,232,309.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49,816.41 | 673,421.91 | 178,666.27 | - | 562,430.78 | - | - | - | 7,540,477.22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463,570.39 | 20,463,570.39 | ||||||||
负债: | 442,662,360.24 | 442,662,360.24 | 219,914,739.72 | 219,914,739.72 | 91,205,072.29 | 91,205,072.29 | 82,559,993.24 | 79,625,832.25 | 354,192,063.70 | 354,192,063.70 |
短期借款 | - | - | 10,014,583.42 | 10,014,583.42 | - | - | ||||
应付账款 | 679,874.20 | 679,874.20 | 43,022,984.99 | 43,022,984.99 | 14,825,260.41 | 14,825,260.41 | 1,428,053.50 | 1,428,053.50 | 3,087,511.05 | 3,087,511.05 |
合同负债 | - | - | - | - | 4,477.95 | 4,477.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 769,688.88 | 769,688.88 | ||||
应交税费 | 192,627.50 | 192,627.50 | 2,539.70 | 2,539.70 | 1,285,984.72 | 1,285,984.72 | 3,812,829.15 | 3,812,829.15 | 113,098.05 | 113,098.05 |
其他应付款 | 65,627,409.86 | 65,627,409.86 | 5,824,800.00 | 5,824,800.00 | 34,771,669.16 | 34,771,669.16 | 69,291,808.25 | 69,291,808.25 | 199,621,797.07 | 199,621,797.0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2,015,292.12 | 2,015,292.12 | 29,533,407.75 | 29,533,407.75 | ||||
租赁负债 | 23,169,643.07 | 23,169,643.07 | 10,438,247.91 | 10,438,247.91 | - | - | ||||
长期借款 | 352,992,805.61 | 352,992,805.61 | 158,610,875.00 | 158,610,875.00 | - | - | - | - | 151,369,657.53 | 151,369,657.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027,302.34 | 5,093,141.35 | - | - | ||||||
净资产 | -8,049,240.07 | 56,174.92 | 29,519,630.22 | 30,241,897.40 | 120,312,707.32 | 123,499,815.09 | 28,090,814.06 | 14,642,602.40 | -28,893,446.80 | 20,368,135.3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8,049,240.07 | 56,174.92 | 29,519,630.22 | 30,241,897.40 | 120,312,707.32 | 123,499,815.09 | 28,090,814.06 | 14,642,602.40 | -28,893,446.80 | 20,368,135.34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沈阳鸿步合并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由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确定,寿光扬光及福建凯圣合并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确定。汉能吴忠及府谷润泽合并日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由北京中企华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3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清远市连州金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金开新能(本溪)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金开新能(鲁山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金开新能(宽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详见附注十、1。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启昱50%股权,2023年9月,本公司与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正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正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新疆启昱5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本公司,新疆启昱纳入公司体系管理,故本公司将新疆启昱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北京 | 1,824,811,066.13 | 北京 | 投资管理 | 100 | -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同心隆基 | 宁夏 | 159,52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46,52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50.9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宁夏 | 60,74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嘉润农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35,142,8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1,00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 | 111,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易县易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 | 35,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9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邯能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 | 56,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15,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30,000,000.00 | 河北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龙游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 | 15,100,000.00 | 浙江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曦洁(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30,000,000.00 | 上海 | 光伏发电 | - | 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江苏 | 160,600,000.00 | 江苏 | 光伏发电 | - | 84.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 30,000,000.00 | 江西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合肥市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76,930,000.00 | 安徽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安徽 | 1,000,000.00 | 安徽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 | 12,500,000.00 | 广西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安达市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 | 黑龙江 | 1,000,000.00 | 黑龙江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有限公司 | |||||||
大连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 | 15,000,000.00 | 辽宁 | 光伏发电 | - | 65 | 设立 |
沈阳拓源沈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 | 5,000,000.00 | 辽宁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沈阳拓源北重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 | 5,000,000.00 | 辽宁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 | 山东 | 1,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托克逊 | 新疆 | 22,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 | 142,080,000.00 | 新疆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木垒县采田丝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 | 148,000,000.00 | 新疆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 | 1,000,000.00 | 山西 | 光伏发电 | - | 30 | 设立 |
天津兰禾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00,000,000.00 | 天津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山东大德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100,000,000.00 | 山东 | 投资管理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启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400,000,000.00 | 北京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大同市云冈区开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 | 1,000,000.00 | 山西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宁夏宁东京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1,00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偏关县开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 | 1,000,000.00 | 山西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上海越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2,860,000.00 | 上海 | 技术开发 | - | 51 | 设立 |
承德和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山西昭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山西 | 20,000,000.00 | 山西 | 电力供应 | - | 70 | 设立 |
诚开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55,000,000.00 | 北京 | 技术开发 | - | 100 | 设立 |
北京孚威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0.00 | 北京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100 | 设立 |
宁夏知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宁夏 | 6,000,000.00 | 宁夏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100 | 设立 |
忻州市开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1,000,000.00 | 山西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90 | 设立 |
武汉诚开吾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2,000,000.00 | 湖北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 51 | 设立 |
上海奥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00 | 上海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四川诚开吾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5,000,000.00 | 四川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70.6 | 设立 |
孟村回族自治县诚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 | 河北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80 | 设立 |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100,000,000.00 | 新疆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50,000,000.00 | 新疆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 | 150,000,000.00 | 新疆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135,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投资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鑫瑞浦源 | 新疆 | 200,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投资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国鑫乾立 | 新疆 | 100,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投资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丝路创新 | 新疆 | 100,5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投资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 | 50,000,000.00 | 湖北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51 | 设立 |
潜江市亚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 | 50,000,000.00 | 湖北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51 | 设立 |
青海国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4) | 青海 | 200,000,000.00 | 青海 | 电力供应 | - | 51 | 设立 |
惟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 | 50,000,000.00 | 宁夏 | 农业种植 | - | 100 | 设立 |
海南储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 | 20,000,000.00 | 海南 | 电力供应 | - | 100 | 设立 |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湖北 | 100,000,000.00 | 湖北 | 技术开发 | - | 51 | 设立 |
枣庄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1,000,000.00 | 山东 | 发电供电 | - | 100 | 设立 |
牡丹江杭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100,000,000.00 | 黑龙江 | 光伏发电 | - | 51 | 设立 |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邹平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邹平建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博兴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滨州北海新区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阳信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惠民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 | 5,000,000.00 | 青海 | 光伏发电 | - | 4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10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威海绿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7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 | 5,000,000.00 | 青海 | 技术开发 | - | 4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内蒙古开峰新能源有限 | 内蒙古 | 1,000,000.00 | 内蒙古 | 技术开发 | - | 100 | 设立 |
公司 | |||||||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 新疆 | 453,87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平顺国合 | 江苏 | 350,000,000.00 | 江苏 | 光伏发电 | - | 90.1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常州长合 | 江苏 | 550,000,000.00 | 江苏 | 光伏发电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闻喜县开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50,000,000.00 | 山西 | 电力供应 | - | 51 | 设立 |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205,423,45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海兴县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 | 58,34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枣庄峄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15,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51 | 设立 |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1,00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滦平凯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 | 河北 | 技术开发 | - | 60 | 设立 |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 | 135,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 | 200,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木垒县国新天立风电有限公司 | 新疆 | 100,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 | 100,5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内蒙古开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1,000,000.00 | 内蒙古 | 技术开发,设备租赁维护 | - | 100 | 设立 |
吉林省汇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吉林 | 30,000,000.00 | 吉林 | 技术开发 | - | 95 | 设立 |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广西 | 1,000,000.00 | 广西 | 光伏发电 | - | 90 | 设立 |
内蒙古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20,000,000.00 | 内蒙古 | 太阳能及风力发电 | - | 51 | 设立 |
湖北昌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 | 1,000,000.00 | 湖北 | 发电供电及太阳能技术开发 | - | 100 | 设立 |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 | 1,000,000.00 | 湖北 | 发电供电及太阳能技术开发 | - | 100 | 设立 |
神池县开卓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 | 1,000,000.00 | 山西 | 发电供电 | - | 80 | 设立 |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000,000.00 | 天津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山东龙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5,000,000.00 | 山东 | 技术开发 | - | 85 | 设立 |
新河县诚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80 | 设立 |
灵寿县开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 | 1,000,000.00 | 河北 | 光伏发电 | - | 80 | 设立 |
白银高开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 | 10,000,000.00 | 甘肃 | 光伏发电 | - | 51 | 设立 |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49,990,000.00 | 山东 | 风力发电投资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菏泽新风 | 山东 | 77,000,000.00 | 山东 | 风力发电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智维 | 宁夏 | 50,000,000.00 | 宁夏 | 技术运维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海盐兆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 | 2,000,000.00 | 浙江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注3) | 新疆 | 397,00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00.00 | 上海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 100 | 设立 |
奇台新科 | 新疆 | 144,31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 | 144,310,000.00 | 新疆 | 风力发电投资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淄博市淄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1,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金开新能(常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1,000,000.00 | 江苏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金开新能(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 | 1,000,000.00 | 安徽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海南儋州金开鑫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 | 5,000,000.00 | 海南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余姚诚开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 | 10,000,000.00 | 浙江 | 光伏发电 | - | 51 | 设立 |
肇庆金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 | 1,000,000.00 | 广东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山东国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 | 5,000,000.00 | 山东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100 | 设立 |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10,00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新能(溧阳)光伏有限公司 | 江苏 | 5,000,000.00 | 江苏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 | 96,000,000.00 | 广西 | 风力发电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庆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10,000,000.00 | 黑龙江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10,000,000.00 | 黑龙江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10,000,000.00 | 黑龙江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 黑龙江 | 10,000,000.00 | 黑龙江 | 风力发电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法库润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东北 | 1,000,000.00 | 东北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 东北 | 12,660,000.00 | 东北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宁德顺能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福建 | 13,521,450.00 | 福建 | 光伏发电 | -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肇庆市高要区金开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 | 20,000,000.00 | 广东 | 光伏发电 | - | 51 | 设立 |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 | 1,000,000.00 | 天津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金开台金(枣庄)新能 | 山东 | 1,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源有限公司 | |||||||
青铜峡市金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 | 5,000,000.00 | 宁夏 | 风力发电 | - | 51 | 设立 |
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东北 | 3,000,000.00 | 东北 | 风力发电投资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注2) | 东北 | 10,000,000.00 | 东北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寿光扬光(注2) | 山东 | 50,000,000.00 | 山东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建凯圣(注2) | 福建 | 63,000,000.00 | 福建 | 生物质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沈阳鸿步(注2) | 辽宁 | 10,000,000.00 | 辽宁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清远市连州金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广东 | 1,000,000.00 | 广东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金开新能(本溪)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2) | 辽宁 | 8,000,000.00 | 辽宁 | 光伏发电 | - | 100 | 设立 |
汉能吴忠(注2) | 宁夏 | 64,000,000.00 | 宁夏 | 光伏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新疆启昱诚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新疆 | 10,000,000.00 | 新疆 | 光伏发电 | - | 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府谷润泽(注2) | 陕西 | 3,000,000.00 | 陕西 | 风力发电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金开新能(鲁山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2) | 河南 | 1,000,000.00 | 河南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100 | 设立 |
金开新能(宽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注2) | 辽宁 | 30,000,000.00 | 辽宁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95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备注 | |
直接 | 间接 | ||||
1 |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30 | 100 | 公司章程约定 |
2 | 枣庄峄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51 | 100 | 公司章程约定 |
3 | 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49 | 100 | 表决权委托 |
4 | 新疆启昱诚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50 | 100 | 表决权委托 |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注1: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枣庄国开昊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开启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为金开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注2:2023年新设立、通过表决权委托或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增加。其中: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为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注3:于2023年6月1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取得子公司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股权,购买成本为人民币95,850,000.00元,该笔款项已支付,按取得股权的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人民币57,598,052.75元,差额人民币38,251,947.25元(附注七、55)调整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4:上述公司在2023年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同心隆基 | 49% | 10,483,839.10 | 206,350,322.97 | |
常州长合 | 10% | 6,208,834.84 | 68,961,880.4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同心隆基 | 355,199,989.30 | 374,352,667.36 | 729,552,656.66 | 55,314,452.48 | 253,132,284.08 | 308,446,736.56 | 331,784,232.11 | 404,261,144.47 | 736,045,376.58 | 47,007,657.87 | 290,167,518.36 | 337,175,176.23 |
常州长合 | 1,142,075,059.99 | 1,343,171,705.76 | 2,485,246,765.75 | 252,812,382.72 | 1,542,815,579.00 | 1,795,627,961.72 | 1,051,589,004.75 | 1,416,700,549.06 | 2,468,289,553.81 | 229,672,294.37 | 1,612,626,370.75 | 1,842,298,665.12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同心隆基 | 75,573,351.01 | 21,394,716.69 | 21,394,716.69 | 233,464.81 | 84,849,213.42 | 29,881,389.70 | 29,881,389.70 | 13,922,975.98 |
常州长合 | 221,129,831.34 | 62,088,348.44 | 62,088,348.44 | 40,152,724.97 | 200,275,629.39 | 36,439,871.78 | 36,439,871.78 | 154,412,090.13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第十节七、55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95,850,000.00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95,85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57,598,052.75 |
差额 | 38,251,947.2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8,251,947.25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睿清基金* | 天津 | 天津 | 对外投资及咨询 | - | 33.32 | 权益法核算 |
金开启昱合伙 | 北京 | 北京 | 对外投资及咨询 | - | 47.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注:江峡清洁基金为睿清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睿清基金99.9667%的份额。于2023年7月27日,江峡清洁基金各合伙人签署协议对上述基金进行重组,江峡清洁基金将其所持睿清基金的份额进行转让,其中将33.32%份额转让予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峡清洁基金已注销。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睿清基金 | 金开启昱合伙 | 睿清基金 | 金开启昱合伙 | |
流动资产 | 411,334,487.33 | 1,688,897.94 | 2,305,778,103.89 | 1,289,066.35 |
非流动资产 | 696,797,880.63 | 404,991,780.78 | ||
资产合计 | 411,334,487.33 | 698,486,778.57 | 2,305,778,103.89 | 406,280,847.13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28,235.00 | 799,910,000.00 | 50,519.50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28,235.00 | 799,910,000.00 | 50,519.50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11,334,487.33 | 698,458,543.57 | 1,505,868,103.89 | 406,230,327.6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7,056,651.18 | 328,300,137.99 | 502,949,595.87 | 202,871,425.6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56,198.19 | 115,225,500.51 | -3,489,585.98 | 95,021,271.6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36,800,452.99 | 443,525,638.50 | 499,460,009.89 | 297,892,697.2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925,720.35 | 66,348,215.94 | -11,618,021.71 | 2,110,327.6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3,034,985.29 | 71,642,765.0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714,049.22 | 2,152,681.2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14,049.22 | 2,152,681.23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13,835,344.67 | 154,982,199.9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1,823,490.56 | 29,205,466.3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823,490.56 | 29,205,466.30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1年12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江峡清洁基金。江峡清洁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45.04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亿元,江峡清洁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35.04亿元。江峡清洁基金为睿清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睿清基金
99.9667%的份额。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江峡清洁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本集团未合并江峡清洁基金,但对江峡清洁基金具有重大影响。于2023年3月,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比例自江峡清洁基金收回投资人民币2.53亿元,于2023年7月,江峡清洁基金进行重组,将其所持
睿清基金的份额进行转让,其中将33.32%份额转让予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对江峡基金的账面余额为基础确认对睿清基金的初始投资成本约人民币3.01亿元。
睿清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
30.01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亿元,江峡清洁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20.01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对睿清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本集团未合并睿清基金,但对睿清基金具有重大影响。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及9月按照持股比例自睿清基金收回投资人民币1.65亿元,截至本年末,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缴本金人民币1.36亿元,本集团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本集团不存在向江峡清洁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1年11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苏州龙鹰基金。苏州龙鹰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1.06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0.26亿元,苏州龙鹰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0.80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龙鹰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本集团未合并苏州龙鹰基金,但对苏州龙鹰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本年末,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缴本金人民币0.26亿元,本集团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本集团不存在向苏州龙鹰基金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金开启昱合伙。金开启昱合伙以私募基金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8.51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亿元,金开启昱合伙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4.51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金开启昱合伙不具有控制,因此本集团未合并金开启昱合伙,但对金开启昱合伙具有重大影响。截至本年末,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缴本金人民币4.00亿元,本集团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本集团不存在向金开启昱合伙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023年5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盛金开基金。国盛金开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0.22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0.2亿元,国盛金开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0.02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表决权占三分之一,对国盛金开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本集团未合并国盛金开基金,但对国盛金开基金具有重大影响。截至本年末,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实缴本金人民币1,890万元,本集团对该结构化主体的最大风险敞口以出资额为限,本集团不存在向金开启昱合伙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4,490,719.85 | 5,708,606.72 |
与资产相关 | 151,640.52 | 151,640.52 |
合计 | 24,642,360.37 | 5,860,247.2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董事会全权负责建立并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以及制定和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占本公司应收款项总额情况详见“附注七、5(5)应收账款”“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
四、5(4)所载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附注十四、5(4)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1本集团于12月31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负债 | ? | ? | ? | ? |
-短期借款 | 3.19% | 90,000,000.00 | 0.95% | 85,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2.3% | 8,750,000.00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 4.35%-4.79% | 464,974,092.24 | 4.35%-4.79% | 400,252,919.78 |
合计 | ? | 554,974,092.24 | ? | 494,002,919.78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实际利率 | 金额 | 实际利率 | 金额 | |
金融资产 | ? | ? | ? | ? |
-货币资金 | 活期 | 291,842,645.24 | 活期 | 2,624,817,643.04 |
金融负债 | ? | ? | ? | ? |
-长期借款 | 2.7%-4.9% | 17,299,433,861.52 | 3%-6.57% | 17,573,651,892.4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4.9% | 1,705,246,581.21 | 3%-6.57% | 1,183,370,345.20 |
合计 | ? | 18,712,837,797.49 | ? | 16,132,204,594.58 |
????
敏感性分析于2023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利率提高/降低100个基点(2022年12月31日:10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增加人民币174,253,108.05元(2022年度:减少/增加人民币151,398,856.22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银行理财产品 | 89,935,440.89 | - | 89,935,440.89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9,701,073.99 | 29,701,073.9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9,935,440.89 | 29,701,073.99 | 119,636,514.8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参考银行提供的净值作为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到期期限较短,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按照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确定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 | 各类资本运营 | 1,000 | 9.47 | 15.5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附注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沈阳国盛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本公司母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有限合伙) | |
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
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子公司 |
潍坊瑞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集团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
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的子公司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英利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注)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的子公司 |
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注)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的子公司 |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注)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注: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尤明杨曾于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并于2022年1月17日离任,因此,截至2023年1月17日,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仍列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关联关系于2023年1月18日解除。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 | 购买组件 | 33,249,795.17 | |||
沈阳国盛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466,331.85 |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租赁服务 | 432,539.26 | |||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服务 | 141,509.43 | |||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16,782,795.07 | 22,026,823.35 | ||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 电力交易 | 1,320,754.73 | |||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 尽调服务 | 924,528.27 |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650,943.3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英利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注) | 原材料代采服务 | 1,218,797.01 | 17,754,277.15 |
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注) | 原材料代采服务 | 481,936.06 | 3,411,666.56 |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注) | 原材料代采服务 | 375,615.87 | 17,506,616.22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 | 原材料代采服务 | - | 5,342,288.70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 | 2,126,584.83 |
汉能吴忠市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 | 运维服务 | 4,739,353.19 | -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运维服务 | - | 993,708.6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本集团向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为本集团对其提供原材料代采服务,作为代理人按照净额确认相关收入,详见附注七、61(2)。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于2023年1月18日解除,本年披露2023年1月1日至1月17日的关联交易情况。
汉能吴忠市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纳入合并范围内,本年披露其纳入合并范围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75,380.0 | 65,218.12 | -757,590.00 | |||||||
合计 | 1,675,380.0 | 65,218.12 | -757,59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币种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987,500.00 | 人民币 | 2018-05-24 | 2028-05-24 | 否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9,062.50 | 欧元 | 2018-05-24 | 2028-05-24 | 否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973,750.00 | 人民币 | 2018-04-04 | 2028-04-04 | 否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2,500.00 | 欧元 | 2018-04-04 | 2028-04-04 | 否 |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人民币 | 2023-03-02 | 2028-03-01 | 否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271,111.11 | 人民币 | 2021-12-30 | 2031-12-31 | 否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33,777.78 | 人民币 | 2022-06-22 | 2032-06-10 | 否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78,000.00 | 人民币 | 2023-03-08 | 2032-12-21 | 否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929,200.00 | 人民币 | 2023-06-26 | 2032-12-21 | 否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367,600.00 | 人民币 | 2023-03-23 | 2032-12-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集团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61,491,006.26元。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华金微开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金微开的另一合营方上海锦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华金微开的50%股权质押给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子公司、联营公司之子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其他关联交易,见附注九、1(1)。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英利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 | 437,697,638.44 | ||
应收账款 | 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 | - | 212,885,582.65 | ||
应收账款 |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 | - | 387,603,094.11 | ||
应收账款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2,254,179.92 | ||
应收账款 |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926,311.19 | ||
预付账款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826.51 | |||
预付账款 |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483,630.35 | ||
预付账款 |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 - | 143,398.75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沈阳国盛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4,447,620.00 |
应付账款 |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74,194.20 | 174,194.20 |
应付账款 |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 10,733,046.28 | 7,018,066.43 |
应付账款 |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 1,217,943.40 | |
其他应付款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878,613.42 | |
其他应付款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46,232.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297,063.65 | 1,251,392.89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 281,300.00 | 281,3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430,000.00 | - |
租赁负债 |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54,686.50 | 2,326,514.25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资本承担
?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已批准及已签约 | 739,092,530.17? | 1,492,365,150.17 |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7,549,371.4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7,549,371.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18.3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为所有正式员工缴纳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企业年金单位缴费以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8%计提;个人缴费比例:参加计划个人缴费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含绩效)为基数,按2%缴纳,由人力资源部从员工工资收入中代扣。人力资源部每年第3季度对基数做一次调整。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7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40,311,041.64 | 254,828,395.60 |
合计 | 510,311,041.64 | 254,828,395.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10,280,138.64 | 254,814,395.60 |
1年以内小计 | 510,280,138.64 | 254,814,395.60 |
1至2年 | 16,903.00 | 14,000.00 |
2至3年 | 14,00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10,311,041.64 | 254,828,395.60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240,264,758.64 | 254,797,492.60 |
保证金 | 46,283.00 | 30,903.00 |
合计 | 240,311,041.64 | 254,828,395.60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常琳 | 16,903.00 | 0.01 | 保证金 | 1至2年 | |
许艳玲 | 14,000.00 | 0.01 | 保证金 | 2至3年 | |
佟淑英 | 15,380.00 | 0.0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240,264,758.64 | 99.97 | 其他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240,311,041.64 | 100.00 | / | /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660,559,137.36 | 7,660,559,137.36 | 6,860,559,137.36 | 6,860,559,137.3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660,559,137.36 | 7,660,559,137.36 | 6,860,559,137.36 | 6,860,559,137.3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 期末余额 | |||||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6,860,559,137.36 | 800,000,000.00 | -? | 7,660,559,137.36 | ||
合计 | 6,860,559,137.36 | 800,000,000.00 | -? | 7,660,559,137.3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92,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
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292,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3,329.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63,015.47 | 投资补助及政府奖励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982,413.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6,863,851.6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51,16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53.2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217.98 |
合计 | 69,747,415.4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本集团2022年度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光伏投资补贴中人民币151,759.23元会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小计金额减少人民币151,759.23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合计金额减少人民币79,673.60元。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0 | 0.40 | 0.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0 | 0.37 | 0.3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尤明杨(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1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