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80,234.60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335万元。为了回报广大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截至 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29,938,500股后的股本数1,967,324,95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7,549,371.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18.39%。
2、2023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9,726,345.3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累计回购金额为21,287,590.95元(含印花税及交易金等费用)。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68,563,307.7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45.94%。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成果、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