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人员信息:截至 2023年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拥有合伙人97 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 2023年末拥有
执业注册会计师 312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300 多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有 152人。业务规模: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5,172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6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106万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34家,收费总额4,329.95万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447.4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 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27次,涉及从业人员22 人。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荆秀梅,2001年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奎,2017年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 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年12月2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10月1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6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15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本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永拓在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永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