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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科技: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提议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提议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现金分红的提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缙云县日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关于提议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定以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提升股东利益回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股东建议提高公司2023年度分红比例,并提议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具体提议如下:

(一) 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提议以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4年中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含税)且不超过净利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本股东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在收到控股股东分红提议函件后,公司结合经营发展规划和今后经营预测分析,认为该提议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可实施性。公司计划将上述分红提议拟定具体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其他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提议相关的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控股股东意见,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议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函》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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