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签署的进展公告
一、合作概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航远洋”)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四次专门会议,应出席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3名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10)。公司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该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属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项议案项下的融资计划内,和上述业务相关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费用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二、进展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鹏程十五号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国远 86”轮之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与深圳前海鹏程十六号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国远 88”轮之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关的担保合同。
上述合同总租赁本金人民币45,000万元,租赁期限120个月,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实控人王炎平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4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