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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若光)-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若光)

作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本人在妇产科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领域的优势,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了个人专业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王若光:男,1967年生,生物学博士后。现任长沙高新开发区若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若光医学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原湖南中医药大学教授,研究生及博士生导师。

(二)是否存在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会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若光12111001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妇产科领域建设性意见。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4年1月15日,公司完成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任独立董事,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分别是提名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6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重点关注经营情况、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与公司保持经常性沟通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及执行,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与签字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本人在参加公司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了走访和现场实地考察,参观车间生产情况,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同时从专业角度向管理层反馈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本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未发生违规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千金大药房和神农千金为孙公司千金医药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上市以来,每年都向公司股东分派了现金分红。报告期,公司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红利1.5亿元,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报告期内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主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报告客观公正。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保持高度关注,并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补选董事、换届董事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工作履历、资格证书、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查,本人我认为相关人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和经验,公司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核算与发放均能够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0人发生异动,公司按照《千金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时对上述10人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主动咨询、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所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相关专业内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意见,认真行使职权。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王若光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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