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投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4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20.00万元)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川投能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85,498.02 |
2022年12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1,860,000,000.00 |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018,062.53 |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8,764,898.84 |
减:当年投入募投项目 | 372,302,776.71 |
减:手续费 | 1,200.80 |
减: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 | 713,122.27 |
2023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51,359.61 |
2023年12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 1,553,000,000.00 |
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包括2023年投资收益应交增值税3,326,315.03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 51001870836051508838 | 751,359.61 |
合计 | —— | 751,359.61 |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2年10月2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1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2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已发表同意意见;经公司2023年10月1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16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已发表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银行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合计1,553,000,000.00元,相比2023年初现金管理余额1,860,000,000.00元减少307,000,000.00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川投能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川投能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川投能源已披露情况一致,川投能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川投能源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吴亮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99,406.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230.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030.2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 12.52%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杨房沟水电站项目 | 399,406.54 | 349,406.54 | 349,406.54 | 10,000.00 | 221,800.00 | -127,606.54 | 63.48% | 注 | 注 | 注 | 否 | |
两河口水电站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27,230.28 | 51,230.28 | 1,230.28 | 102.46% | 注 | 注 | 注 | 否 | ||
合计 | — | 399,406.54 | 399,406.54 | 399,406.54 | 37,230.28 | 273,030.28 | -126,376.26 | 68.36% | — | — | — | — |
注: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2023年度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3年度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60.01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7.84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
9.40亿元)。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预计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由于该项目工程尚未竣工,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无楞古)、203.79亿千瓦时(有楞古),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无楞古)、38.80亿元(有楞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