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在合法合规和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一亿元。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产品存续期超过签署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会安排专人对所购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会持续跟踪、分析所购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合规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