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51Z000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序号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6 |
3 |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7 |
4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8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51Z0002号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百合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百合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百合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百合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百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百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百合股份容诚专字[2024]251Z00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学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孙翔 | |
中国·北京 |
2024年
月
日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2.1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42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180.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0,243.11万元。后因证券登记费减免6.4万元,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60,249.5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251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12.44万元,其中: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882.46万元;(2)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29.9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886.75万元,其中: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331.66万元;(2)2023年度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555.0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合计为36,223.82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1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须岛支行(以下简称“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90601048888888)、在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32010200511056)、在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630078801500000868)、在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570039174205988888888)、在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00040944205999999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银行账号:2600040944205999999999)对应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荣成农商行龙须岛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账号:20630078801500000868)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威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570039174205988888888)资金划转至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5月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农业银行威海龙须岛支行 | 15590601048888888 | 24,725.60 |
青岛银行威海分行营业部 | 832010200511056 | 586.55 |
浦发银行威海荣成支行 | 20630078801500000868 | 10,911.67 |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合 计 | 36,223.82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912.4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11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百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7-1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249.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29.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2,441.2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912.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6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总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24,154.90 | 24,154.90 | 24,154.90 | - | - | -24,154.90 | -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 | 否 | 16,595.00 | 16,595.00 | 16,595.00 | 3,221.82 | 16,045.89 | -549.11 | 96.69 | 2023年 | 14,414.39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是 | 8,371.72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4,069.50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 | 是 | - | 12,441.22 | 12,441.22 | 1,808.16 | 1,808.16 | -10,633.06 | 14.53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7,051.99 | 7,058.39 | 7,058.39 | - | 7,058.39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0,243.11 | 60,249.51 | 60,249.51 | 5,029.98 | 24,912.44 | -35,337.0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投资进展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仍为百合股份。截至2023年3月31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均未实施,公司将该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12,441.22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 |
7-2
资金补充,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65%。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2年1月2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18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112.64万元(不含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98.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尚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新型海洋功能成分饮料、口服液智能工厂项目”已于2023年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45.8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586.55万元(含利息收入),结余募集资金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3.53%。公司拟将在完成项目验收后将募集资金账户中结余资金(具体以实际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2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12,441.22 | 12,441.22 | 1,808.16 | 1,808.16 | 14.53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441.22 | 12,441.22 | 1,808.16 | 1,808.1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投资进展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办公及运营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仍为百合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使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