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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4:30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慧泽西路科教软件园B区6号一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六、股东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建言献策,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58.25万元,同比下降2.63%;发生营业总成本28,471.13万元,同比下降5.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1.57万元,同比上升163.84%,影响利润增长的因素主要是公司处于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101号土地被政府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净收入4,927.4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634.75万元,同比下降8.27%,主要是期间费用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57,754,091.77元,同比上升

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8,926,140.65元,同比上升3.27%。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同比上升160.00%。

随着国内外人工智能浪潮的兴起,算力跃升成为人工智能发展与应用背后的竞争焦点。依托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核心管理团队深耕IT行业20余年,对IDC、ISP、云计算、算力、人工智能等领域所具备的深刻理解,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规划转型,发展算力业务,推动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超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超算总资产987.79万元,净资产908.45万

元,实现营业收入2.25万元,净利润-91.55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同时由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平稳过渡,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战略决策的稳定执行。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共审议议案53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届次审议的议案
2023年1月19日五届九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4月7日五届十次《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五届十一次《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8月17日五届十二次《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3年9月28日五届十三次《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六届一次《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三季度报告》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11月19日六届二次《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3年12月19日六届三次《关于终止收购TD TECH HOLDING LIMITED 51%股权的议案》
《关于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三)2023年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1、提议在2023年2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提议在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提议在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在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了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本报告期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许广彬880004
陆君550003
庄盛鑫888004
曾广锋888004
郭晓555003
张华林888004
李若山555003
朱根林111001
陈国良555003
王鸿祥444002
高华333001
侯铁成333001
陆健333001
蒋华333001
丁琛333001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加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内幕信息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安全。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保持现有油墨业务的稳定经营,继续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加快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在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生产线设备安装清洗调试、办公和生活区装修、准备试生产资料,预计在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试生产以及项目整体综合验收,投产使用。

2、推进战略规划转型,积极发展算力业务,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算力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计划,在业务发展初期(2023-2025年)以算力租赁为主要经营方向,同时积极投入全国一体化算力集群、全国一体化算力平台的建设布局,在生态与技术双维度打造市场竞争护城河;在发展中期(2026-2028年)将主要经营方向转向智算中心集群建设、算力调度,并提升利润率和细分市场占有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利益;对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决议均得以有效实施,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共审议议案31项。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年度所召开的7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1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2023年4月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3年9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年12月1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终止收购TD TECH HOLDING LIMITED 51%股权的议案》 《关于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级参与各项会议各重大事项的研究,对特别事项发表监事会意见,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恪尽职守,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因自身业务所需,向关联方朱法君租赁房屋,该房屋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大道旁中心市场十五幢的房屋,用作公司在该地区经营活动的办事处,202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18.58万元。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公司定期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立足于提高公司管控能力,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更加规范、合法决策和经营公司;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沟通力度,提升监督能力

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的沟通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定期了解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全方位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加强监督。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三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联合编制完成,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04)。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四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94,461.33元,本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9,446.1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9,974,948.33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正在积极发展算力业务,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未分配利润将重点用于算力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五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本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5,775.41万元,负债总额16,882.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6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即股东权益)68,892.61万元。

(一)报告期内资产类项目变化分析如下:

1、截止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4,326.00万元,较年初增加10,108.72万元,(影响较大的因素有: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9,000万元,赎回大额存单4,000万元,收到黄岩老厂区政府征收土地补偿金5,400万元,以及较大支出有实施现金分红 3,018.40万元,山东滕州公司募投项目工程支出5,758.78万元,支付解除土地征用安置用工补偿金2,835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5,000.00万元,为公司购买的华宝信托产品。期初的9000万理财产品和报告期内购买的9,000万理财产品均已赎回。华宝信托产品本于2022年12月29日到期,但根据该产品受托人的报告,该信托计划于2022年12月进入退出期,退出期直至信托产品全部变现之日,报告期内获得分红39.20万元。

3、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4,778.6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86.09万元。累计提取坏帐准备金1,277.42万元,应收账款净额13,501.18万元,报告期内核销了部分逾期三年以上未有任何业务发生或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190.37万元。

4、存货期末余额6,593.64万元,较年初减少了1,133.93万元,主要因原材料价格现较稳定,公司没有更多的备货。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067.46万元,主要是滕州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

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为7,043.18万元。

(二)负债类科目变化的分析如下:

1、2023年底应付票据余额6,893.94万元,报告期内新增开具银承13,775.36万元,偿还到期应付票据14,365.48万元。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559.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218.30万元,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08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14万元,

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194.97万元,其中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980.88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201.57万元,同比增加3,230.05万元,增幅163.84%,影响主要因素是公司处于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101号土地被政府征收所获得的补偿净收入4,927.4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

634.75万元,同比减少 57.24万元,下降8.27%。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9.4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94万元。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派发现金红利 3,018.40万元。

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2023年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9,239.9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981.03万元,下降2.44%,主营业务成本28,465.9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94.01万元,下降5.62%,综合毛利率增加2.44个百分点,主要产品销售业绩及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1. 包装油墨(含特种油墨) 单位:万元

年份销量(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2023年12,616.3725,463.5317,738.8630.34
2022年13,162.3027,038.5120,103.5425.65
差异-545.93-1,574.98-2,364.68增加4.69个百分点

2. 聚氨酯胶粘剂 单位:万元

年份销量(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2023年6,700.5611,637.429,051.8322.22
2022年5,934.9011,352.908,638.3523.91
差异765.66284.52413.48减少1.69个百分点

3. 电子油墨(含导电胶) 单位:万元

年份销量(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2023年428.312,138.991,675.3021.68
2022年316.771,829.551,418.1022.49
差异111.54309.44257.20减少0.81个百分点

4、影响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包装油墨的毛利率较去年增加4.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较上期都有较大下浮所致,同时平均销价较上期基本持平。

聚氨酯胶粘剂毛利率较去年减少1.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跟随市场需求,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导致平均销价较去年下降了9.2个百分点,虽然销量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但仍不能弥补由于销价下降减少的利润。

下面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同期对比如下:

材料名称2023年平均采购价 (元/Kg)2022年平均采购价 (元/Kg)变动比例 (%)
醋酸乙酯6.056.74-10.24
钛白粉13.8615.13-8.39
己二酸8.349.43-11.56
异氰酸酯18.4019.03-3.31
醋酸正丙酯6.737.41-9.18

三、期间费用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发生额2,553.92万元,与去年同期数对比增加163.19万元,主要是租赁费增加29.78万元,业务招待费增加57.18万元,差旅费增加45.17万元。

2、管理费用发生额5,366.05万元,较同期增加了349.24万元,主要是中介费增加263.10万元,差旅费增加126.10万元。

3、研发费用发生额1,573.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9.95万元,主要系研发项目人工费增加124.73万元。

4、财务费用发生额-352.2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61.73万元。

5、信用减值损失194.05万元,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补提了135.0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万元。

6、投资收益发生额201.87万元,主要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138.67万元和信托产品投资收益39.20万元,大额存单利息收入24万元。

7、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109.95万元,为针对呆滞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金。

8、资产处置收益发生额4,927.40万元,主要系处置黄岩老厂区土地政府回收所获得的收益。

四、现金流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2,685.2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36.28万元,现金流入主要影响有:1.收到销售商品现金同比多4,967.81万元,

2.收到其他与经营有关 的现金少1,055.39万元;现金流出主要影响有:1.支付购买商品现金同比多2,354.70,2.实缴税金同比多1,296.18万元,3.支付与其他经营活动同比多1,369.92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9,970.5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075.3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9,000万元及大额存单赎回4,000万元,基建及其他固定资产投入6,413.77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3,019.59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现金分红3,018.40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六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7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情况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将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金额将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并分配授信额度的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公司及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授信额度,后续将根据银行授信的具体批复条件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抵押、母公司提供担保等。在本次申请的授信范围内,实际授信金额将以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二)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拟以自身资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6,72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金融机构用途抵押资产名称抵押资产评估值
1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土地和房产1.25亿
2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土地和房产0.96亿

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为2.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25.76%,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2.08%。

(三)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后续将根据银行授信的具体批复条件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抵押、母公司提供担保等。在本次申请的授信范围内,实际授信金额将以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广彬
注册资本20,122.6732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8日
营业期限1994年12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A区科研楼裙楼4层4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5,775.41万元,负债总额16,882.80万元,净资产68,892.6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358.25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01.57万元。

2、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樊家驹
注册资本21,571.3128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2日
营业期限2007年03月22日至2057年03月21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
经营范围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725.49万元,负债总额12,611.03万元,净资产45,114.4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9,335.26万元,净利润3,838.69万元。

3、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广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8月21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科发路91号华润置地大厦D座12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7.79万元,负债总额79.34万元,净资产908.4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5万元,净利润-91.55万元。

4、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岳法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8日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杨套路南39号
经营范围油墨、胶粘剂(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制造、销售;
化工原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凭许可证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滕州公司尚在建设中,暂无财务指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七

《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本次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

适用期限:2024年度

二、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非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定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高华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总经理庄盛鑫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曾广锋先生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非独立董事侯铁成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本次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独立董事。

适用期限:2024年度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定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度

二、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经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监事履职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业务,拟确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万均先生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剑先生不领取监事薪酬,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职工代表监事王秀玲女士领取岗位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正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和企业内控鉴证机构。2023年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为72万元(含税),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为董监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可能引致的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1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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