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发出书面表决票 5 票,截止 2012 年 10 月 24 日 12 时共收回有效表
决票 5 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 www.cninfo.com.cn;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2 年 10 月 25 日《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刊登的 2012-049 号公告】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 以及 2012 年 10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
的 2012-050 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会议表决票。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