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 10 月 24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
司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的通知,其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将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7,872,900 股(占
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7.75%)全部解除质押【该股权质押登记详细情况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 2010-042 号
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同时,君合集团并重新将该部分股份
37,872,900 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7.75%)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
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
君合集团证券解除质押登记和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君合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37,888,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7.75%。截至公
告日,除了上述 37,872,9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余股份未被冻结。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