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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8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328,22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391.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26.2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165.28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27日到位,公司实际到账资金146,259.83万元(已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131.74万元,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7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33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47,391.57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 1,226.29 |
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 146,1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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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30,149.30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减:募集资金到账后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 116,899.08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1,215.78 |
减: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2.6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1年4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了深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1年6月24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深科技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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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3年3月和4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协议随之终止。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840000010120100567283 | 0.00 | 已注销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2020000100000258569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 12288001040020068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0.00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承诺,详见附表1《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资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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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完毕。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进入募集资金专户后,与投资到募投项目所在公司存在时间差异,产生利息收益332.68万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度已全部投入完毕,本报告期,资金专户注销时剩余利息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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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6,165.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048.3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 | 否 | 146,165.28 | 146,165.28 | 0.00 | 147,048.37 | 100.60%1 | 2023年3月 | 7,608.45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6,165.28 | 146,165.28 | 0.00 | 147,048.37 | 100.60%1 | 7,608.4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332.68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6,165.28 | 146,165.28 | 332.68 | 147,048.37 | 100.60%1 | - | 7,608.4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主要客户产出不达预期,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本报告期未达到预计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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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9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存储先进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的自筹资金30,149.30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20.87万元,共计30,270.17万元进行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进入募集资金专户后,与投资到募投项目所在公司存在时间差异,产生利息收益332.68万元,该部分利息收益在本报告期资金专户注销时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将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人审议程序,但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47,048.37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46,165.28万元的比例为100.60%(其中超过100%的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