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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有效监督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国内成立时间早、存续时间长的专业服务机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1.2023年4月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在2023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月10日,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审议意见。

3.2024年3月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关键事项进行沟通。

4.2024年4月9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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