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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2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56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66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

2022年度审计业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3年度审

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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