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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鹿晓琨先生,副总经理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生、赵生祥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兆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鹿晓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副总经理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生、赵生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秘书刘兆红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鹿晓琨先生、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生、赵生祥先生、刘兆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鹿晓琨先生、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生、赵生祥先生、刘兆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此表示衷心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鹿晓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维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6,960股;马中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7,221股;赵生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7,070股;刘兆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4,437股。鹿晓琨先生、郑维金先生、马中军先生、赵生祥先生、刘兆红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董事会指定公司总经理秦晓新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就上述其他副总经理,公司已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与该等副总经理进行工作交接并在总经理领导下代为开展相关管理工作,该等副总经理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通过内部提拔及外部招聘等多种方式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风险提示

1.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鹿晓琨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主要系因其个人原因,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无关,公司生产经营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前述副总经理的工作进行交接并在总经理领导下代为开展相关管理工作,该等副总经理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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