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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澄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上任后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熊澄宇,195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杨百翰大学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专业方向为跨学科战略研究。曾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互联网发展与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任清华

大学副教授;1996年7月至2021年3月,任清华大学教授;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任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2022年10月至今,任宏盛华源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熊澄宇111104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要求,亲自出席2023年召开的2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合规审计部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审计师的汇报,了解公司年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有效监督和维护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

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与支持。2023年,本人通过亲自出席会议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途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召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能够及时传递会议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公司也积极听取并采纳本人的意见,对本人的工作给予支持与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并对外报出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并对外报出2020年至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并对外报出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天职国际签订增补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天职国际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五)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宏盛华源本部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目标设置合理,能起到督促和激励作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熊澄宇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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