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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郁向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上任后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本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郁向军,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任无为县食品公司干部;1998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无为华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8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任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9月至今,任宏盛华源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 次数缺席董事会 次数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
郁向军111104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与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职责。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相关专题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在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编制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中,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以

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并对外报出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并对外报出2020年

至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并对外报出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定期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天职国际签订增补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天职国际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五)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第一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宏盛华源本部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情况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目标设置合理,能起到督促和激励作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各项议案并及时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024年,本人将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郁向军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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