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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河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先河环保股票代码:3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玉国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先河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先河环保/上市公司/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李玉国
受让方姚国瑞
清利新能源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目标股份转让方拟转让的、受让方拟受让的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占先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本次权益变动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协议,李玉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姚国瑞转让其持有的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占先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股份转让协议》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 1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玉国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419********36
住所/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及业务安排转让所持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占先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向姚国瑞转让所持先河环保26,879,071股股份,具体转让数量及时间将取决于该部分股份司法冻结解除情况。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姚国瑞与李玉国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李玉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姚国瑞转让其持有的先河环保28,780,929股股份(占先河环保股份总数的5.3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2,990,92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74%),其中,28,780,92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未被质押,亦不存在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剩余持有的上市公司34,21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2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38%),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中26,879,07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1%)拟继续转让至受让方。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清利新能源之间的表决权委托继续有效,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清利新能源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直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姚国瑞进行第二批标的股份(即上市公司26,879,071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自上述第二批标的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次日起的18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其所持先河环保的股份行使有关的提案权、股东大会上的股东表决权时与姚国瑞保持一致行动,且不再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2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38%),上述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格式准则第 15 号》的披露要求, 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相关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李玉国

签署日期:2024 年4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湘江道251号
股票简称先河环保股票代码300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玉国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62,990,929股,其中51,869,478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使,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持股比例:11.74%,其中9.67%股份为表决权委托股份,2.07%股份为一致行动安排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34,210,000股,其中23,088,549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清利新能源行使,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持股比例:6.38%,其中4.30%股份为表决权委托股份,2.07%股份为一致行动安排股份 变动比例:5.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 年 4 月 6 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李玉国

签署日期:2024 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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