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61 公司简称:洪城环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万锋 | 工作原因 | 程刚 |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娟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239,572,182.30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082,874,185.3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24,948,390.6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52,494,839.07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3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472,453,551.61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68,737,145.41元,减去2023年已分配股利474,533,814.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66,656,882.0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0,848,6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4.79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41,676,524.43元,剩余24,980,357.64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洪城环境/洪城水业/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业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集团/市政控股 | 指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 | 指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政投资 | 指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交公司 | 指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洪城环保 | 指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东方金诚 | 指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南昌燃气 | 指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二次供水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鼎元生态 | 指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公用新能源 | 指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工贸 | 指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宏泽热电 | 指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盖州污水 | 指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公司 | 指 | 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洪城环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ONGCHENG ENVIRON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邵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勋元 | 桂蕾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
电话 | 0791-85234708 | 0791-85234708 |
传真 | 0791-85234708 | 0791-85234708 |
电子信箱 | 497057754@qq.com | Guilei000006@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38 |
公司网址 | www.jxhcsy.com |
电子信箱 | jx600461@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洪城环境 | 600461 | 洪城水业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冯丽娟、梁华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
办公地址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李宇敏、王昱博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8,048,268,332.00 | 7,781,458,634.85 | 7,776,098,585.86 | 3.43 | 9,133,650,303.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2,874,185.39 | 961,764,393.36 | 945,620,231.42 | 12.59 | 1,021,415,402.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6,990,663.19 | 851,247,381.45 | 843,035,287.81 | 20.65 | 843,234,154.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8,828,540.45 | 2,193,862,335.67 | 2,187,607,944.36 | -21.20 | 1,872,027,330.2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937,573,950.64 | 7,153,470,510.66 | 7,107,996,382.44 | 10.96 | 7,085,053,681.93 |
总资产 | 22,906,128,732.77 | 20,975,227,155.16 | 20,899,441,823.98 | 9.21 | 21,540,571,571.92 |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以4,671.71万元收购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92 | 0.90 | 7.61 | 0.9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6 | 0.75 | 10.53 | 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4 | 0.83 | 11.90 | 0.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44 | 13.64 | 13.49 | 增加0.80个百分点 | 15.5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72 | 12.89 | 12.78 | 增加0.83个百分点 | 14.3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069,967,027.57 | 1,802,383,414.16 | 1,840,522,127.19 | 2,335,395,763.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1,073,305.18 | 293,744,832.36 | 303,045,250.67 | 195,010,79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81,063,349.68 | 264,697,283.99 | 260,777,708.28 | 220,452,32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221,347.60 | 504,011,234.66 | 596,473,362.48 | 314,122,595.7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04,736.28 | 2,268,187.42 | 3,639,473.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900,200.91 | 39,002,609.82 | 32,798,585.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6,317,257.90 | 525,310.67 | -657,729.41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41,643.8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83,731.02 | 613,931.3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1,482,410.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055,106.07 | 94,287,887.40 | 224,451,982.72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91,968.45 | 314,715.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06,304.56 | -707,305.85 | -1,675,573.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38,524.6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89,572.33 | -7,892,967.81 | -5,407,961.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8,052.64 | -17,872,609.58 | -75,523,888.50 | |
合计 | 55,883,522.20 | 110,517,011.91 | 178,181,248.2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 | 4,122,954.06 | 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每年均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全力保持了经济指标的稳步增长和发展质量的稳步提升,财务结构稳健、资产状况良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0.48亿元,较上期增长3.43%;利润总额14.77亿元,较上期增长11.82%;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83亿元,较上期增长12.59%;基本每股收益0.99元/股;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9.06亿元,同比增长9.21%;净资产为89.65亿元,同比增长10.18%。2023年,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9,570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0.37%,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116,123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0.91%;天然气售气量52,462万立方米,较上期增长2.30%;垃圾焚烧量94.83万吨,较上期下降1.31%;垃圾焚烧发电量43,914.91万千瓦时,较上期下降6.30%;热电联产发电量10,537.10万千瓦时,较上期增长7.54%;供热量105.67万吨,较上期增长32.29%;餐厨垃圾处理量8.24万吨,较上期增长39.42%;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量41.59万吨,较上期增长22.25%。
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96,582.65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00%;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239,781.7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9.79%;实现燃气销售收入200,325.7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24.89%;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66,138.47万
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22%;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74,355.26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9.24%;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33,209.07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3%;实现固废处理收入76,716.30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53%。
1.供水业务强引领,提升行业造血能力。报告期内,供水产能为194万立方米/日,新建管网
270.86公里,改造39.54公里,加大对应急水源水质、机泵设备及原水管路的检测及维护力度,不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供水服务质量。大力拓展客户及业务范围,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户表改造及农改水项目,下沉式挖掘供水潜力;为布局直饮水新赛道,谋求供水新增长,统筹线上线下宣推,有力唱响管道直饮水好声音,通过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作有序市场开拓,对签约单位开展有条不紊的工程建设,就通水项目提供高品质运维服务,通过供水+直饮双轮驱动,促进水务营销高质量发展。
2.污水项目提韧性,打通厂网一体脉络。报告期内,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69.85万立方米/日,公司紧跟国家、省、市水环境治理信息动态,稳步的进行项目承接,完成了进贤县、安义县、崇仁县、南昌县等一批 “厂网一体化”网点布局,共计投资额37亿多元,实现从源头治理到终端处置闭环,并打造出省级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样板示范工程,后期将形成“孵化一批、建设一批、运维一批”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实现从更多、更快增长到更高质量、可持续增长的战略迭代发展。
3.燃气能源新突破,腾拓利润增长空间。报告期内,销气量5.25亿方,同比增长2.30%。全年改造老旧管网35公里,持续保障气足火旺,南昌燃气在服务品牌上下功夫,以优服务、惠民生为宗旨,在燃气安装审批业务上,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便民化场景化服务,体现了“燃气温度”;同时对传统市场持续挖掘新用户,激发新活力,加快对能源结构整合,将云湾站打造成“油、气、电、光伏”四位一体的综合能源示范点并建成投产运营,为综合能源增添新动力。光伏建设上,利用省内各级水厂、固废循环产业园区的土地资源优势,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打造低碳模式下的光伏水厂综合体,实现低能耗、低药耗的技术革新,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4.固废板块促发展,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报告期内,固废业务维持稳健运营,业绩稳定增长,成长动力充足。公司有效结合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方面进行存量整合,保持垃圾焚烧、热电联产、浓缩液、渗滤液、餐厨垃圾处理等各项业务联动机制,挖掘出新的增长空间;另一方面,积极对外寻求新的固废项目,完善固废产业体系,为大固废业务提供持续增长动力,辅之对园区内项目实施信息化建设管理,加快促进固废产业链融合发展,将南昌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成生态型,学习型,创新型园区。
5.资本运作立新功,释放平台量级效能。报告期内,为持续做大做优做强洪城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以资本+项目双轮驱动为导向,借力平台的虹吸效应,完成了一系列资本运作。按照公司“十四五”规划战略布局,为打通供水上下游产业链,收购了大股东旗下南昌工贸100%股权项目,实现水务板块的延链、补链;同时在固废业务上发力,成功收购大股东旗下飞灰填埋项目资产,完善垃圾焚烧业务尾端“最后一公里”;股权收购上也有大动作,今年完成了对中法水务双港供水50%股权收购,实现100%控制权,为进一步扩大供水市场份额再添新功;为提升国有企业管控力,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成了水业集团收购投资集团持有的洪城环境全部股份。
6.市值管理开新局,增添发展续航动力。报告期内,以提升公司品质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为使命,促进公司价值提升。在股利回报上,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充沛现金流为支撑,更多向投资者展现高分红、高股息的红利资产;生产经营面上,在现有板块,生产经营稳健的同时,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市场化并购重组,激发经营活力;在协同效应上,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提振投资者信心;在关注度上,公司不仅入选“沪股通”标的名单,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的关注和资金,同时还入选中证红利指数,充分彰显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稳健回报的认可。2023年的12月,洪城环境市值突破100亿大关,昂首阔步迈入了国内水务板块第一梯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是中国环境产业的产业化元年,随着“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引领,环境行业正进入从规模拉动向高质量服务的升级阶段。“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成为未来增长重要导向,加上后疫情时代的变化,中国经济将迎来新的增长。经过二十年的市场化发展,传统环境基础设
施的市场规模增速逐渐放缓,但治理需求不断升级,环境行业面临着转型的重大考验。
一、行业要求质量化提升
当前,中国环境产业单纯从建设角度出发,巅峰时期已不再,产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上。2023年中央对PPP项目的重新探索以及对地方财政化债的重点强调,业内伴随同质化、低价竞争的愈演愈烈,导致环境企业的利润在市场上能确定度不明。近二十年来,市场化、资本化两次浪潮催生和放大了环境产业,但环境产业先天不足,部分环境企业单纯依靠政策性输血存活,在以项目为导向的恶性竞争,一定程度上压制了企业的创新空间。当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公司依旧遵循行业发展规律强化内生增长力,按照市场导向多措并举提升自核心竞争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指标。
二、技术管理信息化赋能
从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背景看,智慧水务建设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二十大”提出要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智慧城市,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的低碳转型,智慧水务是碳减排的有力抓手。2023年4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发布《城镇水务2035年行业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智慧水务建设对城镇水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公司不断加强智慧排水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平台功能将实现“厂网一体化”“供排一体化”的市域供、排系统管理模式,进一步打通、融合公司旗下其他智慧系统数据,汇集构建供水、排水、生产、营销、管网、客服等多架构的智慧水务运营枢纽,实现更高效、更智能的“一站式”供、排水服务。
三、服务布局全面化推进
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对此,公司不断深化产业链生态圈融合,加快提升环境产业体系建设,持续围绕“5+X”产业体系精耕细作,加快强链补链延链,通过摸排上下游头部企业,补齐产业链、完善供应链、优化创新链、拓展服务链,全力推动集群发展。
四、市场发展重心化下沉
202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推动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总结推广标杆厂建设经验,引导全行业对标对表。公司2023年高标准建设南昌县、崇仁县等水环境治理项目,打造了城市水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未来将继续实施“水务+光伏”工程项目,力争完成总装机容量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加速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为标的资本运作。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固废处置、工程等业务为主导,实行融、投、建、运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在深耕主营业务市场的同时,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以驱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自来水业务
公司的供水业务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拥有南昌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涵盖南昌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所覆盖区域的供水以及城区水厂的制水。同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全力推进安全性优、经济性高、便捷性强的管道直饮水项目,着力补水链、延水链、强水链。公司拥有80余年供水运营管理、水厂11座、供水管网8000余公里、服务人口400万。设有检测公司,实时监测水源及出厂水质情况,保障用户用水质量;设有管网维护中心,保证对管网科学高效的进行全城调度巡检抢修;设有客户服务中心,不断致力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完善的销售网络确保水费及时回收。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追求一流的理念,不断完善从源头水到龙头水全生命周期的优质用水服务体系建设。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业务分布在江西全省多个县市及浙江、辽宁等地区。作为江西省内首家污水处理厂运营先驱,具有20余年的污水
处理运营管理经验,拥有污水处理厂108座,江西省市场占有率超80%。公司通过取得当地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来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依据物价指数变化、投资金额等协议约定条款,与政府进行协商制定或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公司强抓中部崛起、绿色发展机遇,深挖生活和工业污水增量项目,综合提升城镇环境治理水平,积极探索厂网一体化运营模式,全力拓展污水管网工程和运维服务。全面提升高质量环境治理服务水平,不断稳固和拓展区域及跨区市场的龙头地位,持续打造绿色发展生态利民工程。
(三)燃气能源业务
公司旗下燃气集团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拥有南昌市主要行政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主要包括燃气销售和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公司天然气用户132.86万户、燃气管网长7414公里、气化率82.3%。公司旗下公用新能源公司是南昌市目前最大的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压缩天然气CNG和液化天然气LNG,均作为车用燃料供应给南昌市辖区内的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司深度挖掘安装存量市场,积极开拓销售增量市场,紧紧围绕“双碳”目标,发挥在能源领域投资、建设、管理和科技创新领域的优势,在发展燃气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新能源业务方向合作的可能性,通过“燃气+新能源”的双能源合作的洽谈模式,为用户提供绿色、安全、高效的全方位能源保障,通过优质项目开发带动示范推广新业务形态,培育发展新动能。
(四)固废处置业务
公司的固废处置业务充分运用循环经济串起绿色产业链发展,不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为百姓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公司旗下负责固废处置业务的洪城康恒运营南昌市最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能力达2400吨/日;宏泽热电处置废皮革及污泥等多类固废,是温州经开区唯一的公用热源点;洪源环境占据全国首批餐厨试点城市区位,实现收运、处置一体化运行;绿源环境负责建设渗滤液处置1000吨/日、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置400吨/日,助力掌握多种类固废处置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不断深耕固废领域,打通固废处置上下游全产业链发展,发挥水务、环保、固废共生发展的协同效应,为“无废城市”提供综合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
(五)其他相关业务
公司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点带面、串点成链,辐射带动环境全产业链集群建设,形成协同发展的聚合效应。培育发展了工程建设与设计、设备制造与销售等业务。工程建设企业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拥有市政咨询资信乙级、市政行业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所承接项目获得业内建筑奖项肯定。同时,公司利用生物土壤除臭技术开展污水处理厂异味治理项目。公司始终统筹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合力发展,链上谋突破、联动谋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区域龙头优势
公司发展立足南昌、深耕江西、辐射全国,具有强劲的区域竞争优势。拥有80余年供水运营管理经验,在南昌城区供水市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污水业务在江西省县域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占据80%以上份额;生活垃圾处置业务在南昌市场占有率达60%;在南昌市燃气市场占有率已超90%;公交新能源方面是南昌市最大的车用天然气供应商。公司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各项核心业务均具备高比例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产业规模化、设施集约化、运营高效化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以现有市场优势为基石,不断做大做强产业规模与版图。
(二)运营稳健优势
公司不断致力于发展融投建管营五位一体、相辅相成的经营发展模式,各项目的一站式综合系统服务能力,使公司具有良好的政企合作经验与基础。公司的自来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清洁能源等核心业务,均以特许经营权模式开展,特许经营权由当地政府授予,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此期限内公司各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独占性、持续性、稳定性,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始终紧随国家政策导向、积极投身经济发展、全面提升产业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前景广、经营周期长、现金流较好、项目收益稳
等特点。
(三)管理梯队优势
公司管理层更加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敢于开拓、善于创新、勇于担当,为公司锐意进取、行稳致远发挥稳舵定航的积极作用。公司十分重视人才梯队建设,设有江西省供水行业内首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高级工程师、博士、硕士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公司把外引内培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运营、投资、技术研发各关键岗位,通过岗位练兵及与高校产学研联动开展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同时,不断以科学的竞争、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企业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创新驱动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不断实现传统产业向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的焕新提档,坚持以“面向行业、支撑政府、服务社会”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与现有业务进行深度融合,全力推动智慧排水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数据资源、管理数字化、控制智能化、支撑运营更高效、管理更高效、服务更优质。公司目前拥有数家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百余项国家知识产权。可针对供水保障、污水处理等领域技术难题开展技术研发和专业检测,检测能力涵盖水、土、气、固、煤炭、排水管道检测等11大领域、逾1000项检测指标。公司通过智能化、数字化创新发展,不断建设运营调度一幅图、信息互联一张网、集成管控一平台,为公司战略发展和重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五)品牌积淀优势
公司坚持民生保障与经济效益并举发展,积极实施产业加资本双轮驱动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双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始终坚定发展的信念、不负市场的信任、相信价值的力量,正以强劲的发展韧性和势头迈进全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矩阵,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经济发挥更大作用、为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收入476,858.13万元,同比增长3.41%;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收入233,534.82万元,同比增长1.10%;固废处理业务收入76,716.30万元,同比增长4.18%;其他主营收入1,552.23万元,同比下降48.5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048,268,332.00 | 7,781,458,634.85 | 3.43 |
营业成本 | 5,575,046,372.24 | 5,465,535,755.35 | 2.00 |
销售费用 | 234,993,784.93 | 225,938,281.53 | 4.01 |
管理费用 | 364,297,109.43 | 357,100,091.56 | 2.02 |
财务费用 | 263,026,883.71 | 292,460,465.28 | -10.06 |
研发费用 | 126,765,890.01 | 121,402,142.47 | 4.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8,828,540.45 | 2,193,862,335.67 | -21.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810,921.85 | -1,938,700,270.22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084,105.86 | -1,434,219,130.42 | /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04,826.83万元,同比增加26,680.97万元,增幅3.4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88,66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9%,主要为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燃气销售收入
和给排水工程收入增加;其他业务收入16,165.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50%,主要为管网排查服务费和综合服务业务收入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供排水业务及涉水工程 | 4,768,581,309.92 | 3,108,972,987.68 | 34.80 | 3.41 | 2.20 | 增加0.77个百分点 |
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 | 2,335,348,163.85 | 1,947,755,733.53 | 16.60 | 1.10 | -0.46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固废处理业务 | 767,163,017.53 | 449,730,505.98 | 41.38 | 4.18 | 8.85 | 减少2.51个百分点 |
其他 | 15,522,255.14 | 9,716,607.30 | 37.40 | -48.52 | -58.86 | 增加15.7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自来水销售 | 965,826,490.74 | 534,411,894.80 | 44.67 | 3.37 | -1.45 | 增加2.71个百分点 |
污水处理服务费 | 2,397,817,556.54 | 1,401,775,395.73 | 41.54 | 4.56 | 4.00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燃气销售 | 2,003,257,443.31 | 1,805,920,398.10 | 9.85 | 5.25 | 0.22 | 增加4.53个百分点 |
给排水工程 | 661,384,671.52 | 510,369,224.23 | 22.83 | 20.23 | 27.70 | 减少4.51个百分点 |
污水环境工程 | 743,552,591.12 | 662,416,472.92 | 10.91 | -10.80 | -11.95 | 增加1.16个百分点 |
燃气工程安装 | 332,090,720.54 | 141,835,335.43 | 57.29 | -18.30 | -8.32 | 减少4.65个百分点 |
固废处理业务 | 767,163,017.53 | 449,730,505.98 | 41.38 | 4.18 | 8.85 | 减少2.51个百分点 |
设计服务 | 5,758,790.18 | 2,684,278.49 | 53.39 | 98.45 | 66.83 | 增加8.84个百分点 |
设备销售 | 1,594,482.43 | 890,005.68 | 44.18 | -90.23 | -94.06 | 增加36.06个百分点 |
检测及运维服务 | 4,762,360.53 | 3,394,409.55 | 28.72 | 498.99 | 784.28 | 减少23.00个百分点 |
光伏发电 | 2,429,933.67 | 2,051,134.47 | 15.59 | -37.14 | 12.97 | 减少37.44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976,688.33 | 696,779.11 | 28.66 | -83.66 | -85.28 | 增加7.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江西省 | 7,327,465,604.18 | 5,106,541,817.68 | 30.31 | 3.00 | 1.21 | 增加1.23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433,216,111.95 | 318,656,524.35 | 26.44 | -3.86 | 2.69 | 减少4.69个百分点 |
辽宁省 | 125,933,030.31 | 90,977,492.46 | 27.76 | 2.52 | 13.98 | 减少7.27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 | 本期金额较 | 情况 |
成本比例(%) | 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水的生产和供应 | 5,516,175,834.49 | 100.00 | 5,435,592,246.07 | 100.00 | 1.4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自来水销售 | 534,411,894.80 | 9.69 | 542,282,354.32 | 9.98 | -1.45 | ||
原材料 | 11,977,890.81 | 2.24 | 11,534,113.26 | 2.13 | 3.85 | ||
电耗 | 94,688,172.88 | 17.72 | 83,516,124.91 | 15.40 | 13.38 | ||
折旧 | 202,481,832.03 | 37.89 | 187,700,272.08 | 34.61 | 7.88 | ||
职工薪酬 | 115,060,369.99 | 21.53 | 112,942,581.28 | 20.83 | 1.88 | ||
其他成本 | 110,203,629.09 | 20.62 | 146,589,262.79 | 27.03 | -24.82 | ||
污水处理 | 1,401,775,395.73 | 25.41 | 1,347,833,465.13 | 24.80 | 4.00 | ||
原材料 | 172,608,396.11 | 12.31 | 176,489,194.36 | 13.09 | -2.20 | ||
电耗 | 243,005,587.50 | 17.34 | 240,439,214.10 | 17.84 | 1.07 | ||
职工薪酬 | 280,150,886.42 | 19.99 | 272,975,858.17 | 20.25 | 2.63 | ||
折旧 | 555,843,492.81 | 39.65 | 528,209,751.34 | 39.19 | 5.23 | ||
其他成本 | 150,167,032.89 | 10.71 | 129,719,447.16 | 9.62 | 15.76 | ||
燃气销售 | 1,805,920,398.10 | 32.74 | 1,801,995,811.31 | 33.15 | 0.22 | ||
原材料 | 1,636,935,391.98 | 90.64 | 1,633,213,779.53 | 90.63 | 0.23 | ||
职工薪酬 | 50,317,841.10 | 2.79 | 51,088,445.59 | 2.84 | -1.51 | ||
折旧 | 87,194,356.39 | 4.83 | 80,462,930.37 | 4.47 | 8.37 | ||
其他成本 | 31,472,808.63 | 1.74 | 37,230,655.82 | 2.07 | -15.47 | ||
给排水工程 | 510,369,224.23 | 9.25 | 399,668,690.13 | 7.35 | 27.70 | ||
原材料 | 432,689,915.61 | 84.78 | 355,996,476.16 | 89.07 | 21.54 | ||
职工薪酬 | 26,243,517.38 | 5.14 | 17,750,821.61 | 4.44 | 47.84 | ||
折旧 | 357,009.03 | 0.07 | 276,646.28 | 0.07 | 29.05 | ||
其他成本 | 51,078,782.21 | 10.01 | 25,644,746.08 | 6.42 | 99.18 | ||
污水环境工程 | 662,416,472.92 | 12.01 | 752,309,980.26 | 13.84 | -11.95 | ||
原材料 | 327,113,035.53 | 49.38 | 377,591,600.08 | 50.19 | -13.37 | ||
职工薪酬 | 12,663,598.21 | 1.91 | 18,252,362.22 | 2.43 | -30.62 | ||
折旧 | 358,774.06 | 0.05 | 495,178.84 | 0.07 | -27.55 | ||
其他成本 | 322,281,065.12 | 48.65 | 355,970,839.13 | 47.32 | -9.46 | ||
固废处理 | 449,730,505.98 | 8.15 | 413,176,005.40 | 7.60 | 8.85 | ||
原材料 | 167,142,352.76 | 37.17 | 146,898,641.22 | 35.55 | 13.78 | ||
电耗 | 20,933,680.29 | 4.65 | 16,773,004.65 | 4.06 | 24.81 | ||
折旧 | 116,233,452.62 | 25.85 | 121,178,792.96 | 29.33 | -4.08 | ||
职工薪酬 | 42,704,353.02 | 9.50 | 39,410,594.93 | 9.54 | 8.36 | ||
其他成本 | 102,716,667.29 | 22.84 | 88,914,971.64 | 21.52 | 15.52 | ||
燃气工程安装 | 141,835,335.43 | 2.57 | 154,705,752.37 | 2.85 | -8.32 | ||
设备销售 | 890,005.68 | 0.02 | 14,992,128.27 | 0.28 | -94.06 | ||
其他 | 8,826,601.62 | 0.16 | 8,628,058.88 | 0.16 | 2.30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7,477.2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4,816.1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1.1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4,408.0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9%。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不适用
(1)销售费用本年发生23,499.38万元,上年发生22,593.83万元,同比增加905.55万元,增幅4.01%,主要为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
(2)管理费用本年发生36,429.71万元,上年发生35,710.01万元,同比增加719.70万元,增幅2.02%,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
(3)研发费用本年发生12,676.59万元,上年发生12,140.21万元,同比增加536.38万元,增幅4.42%,主要为折旧费及资产摊销增加。
(4)财务费用本年发生26,302.69万元,上年发生29,246.05万元,同比减少2,943.36万元,减幅10.06%,主要为利息支出减少。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6,765,890.0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6,765,890.0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5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1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11 |
本科 | 131 |
专科 | 297 |
高中及以下 | 11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8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72,882.85万元,上期发生数为219,386.23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181,981.09万元,上期发生数为-193,870.03万元,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数为38,108.41万元,上期发生数为-143,421.91万元,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预付款项 | 119,487,758.93 | 0.52 | 91,048,646.62 | 0.43 | 31.24 | |
合同资产 | 371,082,170.42 | 1.62 | 264,148,548.24 | 1.26 | 40.48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6,582,273.23 | 0.47 | 72,078,781.62 | 0.34 | 47.87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755,448.97 | 0.11 | 16,721,442.01 | 0.08 | 54.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269,405.00 | 0.60 | 96,077,844.08 | 0.46 | 43.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5,860,612.92 | 5.74 | 339,214,123.81 | 1.62 | 287.91 | |
短期借款 | 2,084,995,514.94 | 9.10 | 1,114,976,624.11 | 5.32 | 87.00 | |
预收款项 | 6,089.10 | 0.00 | 31,904.30 | 0.00 | -80.91 |
应付职工薪酬 | 153,224,229.48 | 0.67 | 112,744,940.85 | 0.54 | 35.90 | |
应付股利 | 276,956,299.36 | 1.21 | 161,797,867.50 | 0.77 | 71.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5,485,499.64 | 3.78 | 585,041,388.35 | 2.79 | 47.94 | |
预计负债 | 111,098,800.93 | 0.49 | 65,445,507.72 | 0.31 | 69.76 | |
库存股 | 1,158,756.50 | 0.01 | 6,599,439.00 | 0.03 | -82.44 |
其他说明
(1)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为119,487,758.93元,上期期末数为91,048,646.62元,同比增长31.24%,主要为预付燃气采购款增加。
(2)合同资产:本期期末数为371,082,170.42元,上期期末数为264,148,548.24元,同比增长40.48%,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增加。
(3)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数为106,582,273.23元,上期期末数为72,078,781.62元,同比增长47.87%,主要为本期处置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会计处理方法由成本法变为权益法。
(4)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数为25,755,448.97元,上期期末数为16,721,442.01元,同比增长54.03%,主要为燃气超期换表费增加。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38,269,405.00元,上期期末数为96,077,844.08元,同比增长43.91%,主要为预提费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315,860,612.92元,上期期末数为339,214,123.81元,同比增长287.91%,主要为PPP项目合同资产增加。
(7)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2,084,995,514.94元,上期期末数为1,114,976,624.11元,同比增长87.00%,主要为信用借款增加。
(8)预收款项:本期期末数为6,089.10元,上期期末数为31,904.30元,同比下降80.91%,主要为预收房屋租金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数为153,224,229.48元,上期期末数为112,744,940.85元,同比增长35.90%,主要为计提短期薪酬增加。
(10)应付股利:本期期末数为276,956,299.36元,上期期末数为161,797,867.50元,同比增长71.17%,主要为普通股股利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为865,485,499.64元,上期期末数为585,041,388.35元,同比增长47.94%,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12)预计负债:本期期末数为111,098,800.93元,上期期末数为65,445,507.72元,同比增长69.76%,主要为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大修重置支出增加。
(13)库存股:本期期末数为1,158,756.50元,上期期末数为6,599,439.00元,同比下降
82.44%,主要为本期派发现金红利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集中式供水、供水管网及其设施维护修理、供水管道安装、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塑料管材、供水管网探漏、给排水技术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391.33万元,净资产4,508.6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11.92万元。
2、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820.45万元,净资产1,298.08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40.38万元。
3、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245.22万元,净资产15,108.22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93.28万元。
4、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水污染
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4,229.24万元,净资产3,668.69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62.45万元。
5、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1,060.07万元,净资产7,665.21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91.17万元。
6、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股权,主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水处理技术的研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87.13万元,净资产-90.63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93万元。
7、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服务;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8,120.19万元,净资产3,191.28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42.76万元。
8、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80,186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051,187.95万元,净资产475,231.7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8,755.42万元。
9、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309,850.79万元,净资产59,820.18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272.00万元。
10、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256.37万元,净资产2,503.51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27.89万元。
11、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股权,主营燃气经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勘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燃气器具生产,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动车充电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特种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53,124.17万元,净资产114,852.7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562.90万元。
12、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给排水工程勘查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互联网信息服
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机械设备专业清洗服务;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建筑材料、水暖管道零件的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7,507.62万元,净资产13,045.8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161.95万元。
13、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燃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92.10万元,净资产9,190.9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5.82万元。
14、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3,438.41万元,净资产21,969.12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48.88万元。
15、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4,002.34万元,净资产18,439.0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0.81万元。
16、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60.83万元,净资产260.83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0.01万元。
17、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9.63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4,610.74万元,净资产4,012.7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23.05万元。
18、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公司拥有其80%股权,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5,915.03万元,净资产1,641.95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1.84万元。
19、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1,577.74万元,净资产10,371.8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26.93万元。
20、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6,558.48万元,净资产3,392.81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41.47万元。
21、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辐射监测,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国内贸易代理,市政设施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5,013.85万元,净资产3,651.03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94.35万元。
22、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60,034.97万元,净资产17,980.4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48.87万元。
23、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3,277.84万元,净资产21,290.44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97.08万元。
24、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再生资源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323,405.58万元,净资产115,986.67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404.57万元。
25、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市政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配套设施的开发、批发、零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6,716.65万元,净资产26,908.86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62.06万元。
26、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取水;制水、集中式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修理;给排水设计安装、水暖配件安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8,530.83万元,净资产8,568.12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58.55万元。
2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5.58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0,345.75万元,净资产7,493.59万元,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971.07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一)城镇供水
供水产业不仅是民生保障的传统行业,更是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朝阳产业。新时代的供水服务,着力聚焦于水质、水量这些最基本的服务保障,成为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由于中国直饮水业务的前景庞大且符合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直饮水这条供水分支新赛道,已经开始逐步发力。2023年,公司全面启动管道直饮水业务,打造直饮水样板工程,为人们在饮用水方面不断追求更高标准提供有利保障。通过供水服务多年管理运营优势及良好口碑,我司已在部分区域学校、企业等开展直饮试点,还重点推进全市一批意向率较高的60个小区直饮宣贯,成熟后将全市推广,实现“健康好水进万家”,以供水服务的提质增效助推群众生活向更高品质发展。
(二)污水处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精神,以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切入点,补齐设施短板,强化设施管护,以厂网一体化运维改革促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在污水收集与处理模式上变“厂网分离”为“厂网一体”,将污水处理厂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管理维护统一打包运营,打通社会资本参与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的渠道,破解管网建设投入不足的难题,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目前公司已紧跟环保政策趋势,下沉至县级厂网一体化建设运维,去年已启动一批规模较大的厂网一体项目,后续将逐步有层次的对省内污水项目开展工程建设,从而提升污水收集效率、降低污水处理负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净化、美化、优化环境。
(三)清洁能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间窗口,光伏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国家政策持续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目标到2025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具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的示范项目,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未来在污水资源化战略下,光伏水厂将大力推广。我司目前在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中的垃圾填埋场80亩范围内进行光伏发电项目阶段性建设,同时致力于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接下来将积极推进南昌市内自来水厂水厂、污水厂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优化能源利用结构,开拓绿色能源领域,节约生产成本,为公司使用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四)固废处置
环保行业固废运营公司成长动力充足。对于垃圾焚烧公司,存量整合+大固废业务提供增长动力。一方面,“十四五”期间,伴随着垃圾焚烧行业进入成熟期及存量整合阶段,拥有项目拓展能力+装备技术能力+ 运营管理能力的龙头公司并购拓张的发展空间仍然广阔,精细化运营管理势必为上下游环保企业带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固废焚烧企业可以通过余热利用、蒸汽再热等多种技术手段,可有效助力余热回收利用,并通过对外供热的方式,提升热利用效率,支撑业绩持续增长。公司将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择机稳步探索该领域,对现有存量整合并需求上下游产业链贯通,通过打造麦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对各项固废资源进行精细化管理运维,打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样板基地;另一方面持续扩大热电联产的优势,对外拓展产业优质标的,以期实现固废产业链的高效协同和效益最大化。
(五)环境治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今年在江西省南昌市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指出,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扎实推进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更加注重前端控污,从源头上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公司借助大股东水业集团以本市各区污水厂为轴心辐射治理的“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推动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城市生态水环境。同时与智慧水务、环境监测等细分领域形成协同发展的复合效应,统筹推进一揽子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包括智慧排水、雨污控制、水体生态修护等全方位产业发展进一步培育产业新动能和经济新增长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2024年,是“十四五”战略规划攻坚克难的一年,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的发展定位,保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总基调,以新质生产力作为“助推器”赋能产业发展。锚定“项目攻坚、提质增效”重点任务,实施“六大效能提升工程”,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夯实“5+X”产业体系,厚植高质量发展底色,确保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朝着品牌做强、服务做优、产业做大的目标而奋斗。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积极开辟新赛道、抢占新高地、塑造新优势,深化产业链生态圈融合,加快提升环境产业体系建设。近几年公司借助充沛现金流,为经营发展送“活水”。持续围绕“5+X”产业体系精耕细作,
加快强链补链延链,通过摸排上下游头部企业,补齐产业链、完善供应链、优化创新链、拓展服务链,全力推动集群发展。以项目攻坚及资本运作为抓手,开展以下经营业务:
(1)高位有序推进高品质管道直饮水项目,争取年底建成100个直饮水项目,实现直饮日供水量达400吨的目标;
(2)继续实施“水务+光伏”工程项目,力争完成总装机容量100兆瓦的光伏电站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3)高标准建设南昌县、崇仁县等水环境治理项目,打造城市水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4)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污水系统综合环境整治工程;
(5)积极拓展若干个固废收并购项目,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6)推动以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为标的资本运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不确定性增加风险
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更趋错综复杂,横向的各类超预期黑天鹅事件扰动,叠加纵向的时序更迭,造成经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呈几何数上升。内外因素的变化和相互作用,从未如此超预期,公司将积极总结近几年自身在多维交织的复杂环境中逆势而上稳中有进的经验和启示,在发挥韧性中不断增强韧性,在释放潜力中继续激发潜力和创造力。
2、政策和监管调整风险
政策和监管面始终全力支持各类经济主体健康良性发展,公司一直紧跟国家政策步伐,牢牢抓住不同阶段的政策红利窗口期,搭乘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为了促进全面发展,政策和监管面也不断在提出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行业标准、技术准入、服务规定等各项要求。公司将谋在先、干在前,全力缩短政策消化期和调整阵痛期,吃透政策、迅速响应、精准落实。
3、及时调价收费风险
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和费用支付模式经谈判协议确定,企业的客户多为政府相关部门,实际操作中或因具体结算流程等存在分歧导致项目回款不及时,公司存在政府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风险。公司将依据政策及市场动态积极推动自来水调价程序,同时与污水项目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保证合同的及时履行,降低价格与收费风险。
4、供应应急风险
公司下属各水厂的原水主要取自赣江,季节性水位自然下降、极端天气、突发性污染事件,均会或对原水供应带来潜在威胁,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全力保障饮水安全。全球本轮地缘政治冲突所致的能源危机尚未解除消解,暴风眼中通胀高企、供应链紊乱等局面还在引发全球市场的连锁反应。国内我国燃气行业配气价格监管趋严严格,且当前气价基本临界终端用户可承受的上限面对两头承压燃气企业又无上下游话语权,采购成本无法适时有效在当期得到疏导,公司对此将积极探索新的解决可行应对,不断寻求综合服务和能源业务新的增长点。
5、大股东控制风险
报告期末水业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365,431,1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31%,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作为水业集团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51.29%。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施加影响,或者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监事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相关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按《公司法》要求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内部管理、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独立。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制度汇编及内控管理手册的编制,及时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主要制度,完善了公司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建立。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路演反路演、参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问题,不定期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帮助投资者增强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与投资者建立双向沟通、良性互动氛围,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树立公司健康、专业、规范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1.05 | www.sse.com.cn | 2023.01.06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洪城环境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 | 2023.05.05 | www.sse.com.cn | 2023.05.06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东大会 | 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25 | www.sse.com.cn | 2023.12.26 | 《洪城环境关于洪城环保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拟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环境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邵涛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2023-1-5 | 2026-1-4 | 570,000 | 570,000 | 0 | 125 | 否 | |
刘顺保 | 董事 | 男 | 51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是 | ||
万锋 | 董事 | 男 | 60 | 2023-1-5 | 2026-1-4 | 525,000 | 525,000 | 0 | 49.91 | 否 | |
曹名帅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3-1-5 | 2026-1-4 | 355,000 | 355,000 | 0 | 57.67 | 否 | |
毛艳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3-1-5 | 2026-1-4 | 355,000 | 355,000 | 0 | 52.78 | 否 | |
李秋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3-1-5 | 2026-1-4 | 355,000 | 355,000 | 0 | 47.97 | 否 | |
程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3-1-5 | 2026-1-4 | 300,000 | 300,000 | 0 | 48.22 | 否 | |
邓建新 (离任) | 董事 | 男 | 60 | 2019-5-22 | 2023-1-4 | 0 | 0 | 0 | 是 | ||
万义辉 (离任) | 董事 | 男 | 50 | 2019-5-22 | 2023-1-4 | 0 | 0 | 0 | 是 | ||
肖壮 (离任) | 董事 | 男 | 54 | 2019-5-22 | 2023-1-4 | 0 | 0 | 0 | 是 | ||
史晓华 (离任) | 副董事长 | 男 | 58 | 2019-5-22 | 2023-1-4 | 525,000 | 525,000 | 0 | 否 | ||
魏桂生 (离任)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2019-5-22 | 2023-1-4 | 525,000 | 525,000 | 0 | 否 | ||
邵鹏辉 | 独立董事 | 男 | 36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8 | 否 | |
李秀香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0 | 否 | |
邵军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7.33 | 否 | |
吉伟莉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7.33 | 否 |
万志瑾 (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66 | 2019-5-22 | 2023-1-4 | 0 | 0 | 0 | 0.67 | 否 | |
余新培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9-5-22 | 2023-1-4 | 0 | 0 | 0 | 0.67 | 否 | |
史忠良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79 | 2019-5-22 | 2023-1-4 | 0 | 0 | 0 | 0.67 | 否 | |
邱小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1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48.27 | 否 | |
熊萍萍 | 监事 | 女 | 53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是 | ||
魏锋 | 职工监事 | 男 | 35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38.27 | 否 | |
邓勋元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8 | 2023-1-5 | 2026-1-4 | 355,000 | 355,000 | 0 | 48.02 | 否 | |
王剑玉 | 财务总监 | 女 | 50 | 2023-1-5 | 2026-1-4 | 356,000 | 356,000 | 0 | 48.02 | 否 | |
涂剑成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3-1-5 | 2026-1-4 | 355,000 | 355,000 | 0 | 47.87 | 否 | |
罗建中 (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9-5-22 | 2023-1-4 | 355,000 | 355,000 | 0 | 否 | ||
李宽 | 副总经理 | 男 | 36 | 2023-1-5 | 2026-1-4 | 300,000 | 300,000 | 0 | 43.47 | 否 | |
熊威 | 副总经理 | 男 | 33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43.37 | 否 | |
史雅晴 | 副总经理 | 女 | 35 | 2023-1-5 | 2026-1-4 | 0 | 0 | 0 | 43.4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231,000 | 5,231,000 | 0 | / | 766.92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邵涛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用水服务中心主任;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委员;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刘顺保 | 历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纪委副书记、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党委委员、督查督办室专职副主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万锋 | 历任南柴设计科科员;南昌市煤气公司生产科科员、营业处副主任、城北营业处主任、加压站站长(期间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经理助理(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副总经理、总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 |
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
曹名帅 | 历任上海蓝天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
毛艳平 | 历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公司供销部副部长、部长,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李秋平 | 历任南昌市路灯管理处广告公司副经理、党务办公室副主任,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局长助理,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综合办主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
程刚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室助理工程师、基建处助理工程师、总工办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设计所所长;江西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邓建新 (离任) | 历任南昌市农牧局植保站助理农艺师;南昌市计委干部、农财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农财计划科科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正县级),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万义辉 (离任) | 历任南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南昌市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肖壮 (离任) | 历任南昌市财政局干部;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干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西证券业务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西蓝天碧水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义市政公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义县市政公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史晓华 (离任)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开发处副处长、处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处副处长、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
魏桂生 (离任)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公司副经理;南昌市自来水公司双港营业所副所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青云水厂厂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邵鹏辉 | 江西省井冈学者(青年)、江西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兼任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等,担任《ChineseChemicalLetters》《净水技术》等国内外核心期刊编委(青年),《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AppliedCatalysisB: Environmental》,城镇供水、工业水处理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审稿专家。现任南昌航空大学副教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秀香 | 历任黑龙江省呼兰师范专科学校(现哈尔滨师范大学呼兰学院)讲师;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二级岗、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现任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邵军 | 历任辽宁工业大学教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财务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与财务学院院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吉伟莉 | 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万志瑾 (离任) | 历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昌银行(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余新培 (离任) | 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CIMA个人会员,赣锋锂业、国泰集团等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史忠良 (离任) | 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教授;江西铜业、安源实业、泰豪科技、昌九生化、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胡晓华 (离任) | 历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孟菲斯大学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AutoZoneInc.数据分析商业分析师;美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经理;中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高级总监;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邱小平 | 历任南昌公交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兼计划生育办主任、团委书记兼党办副主任、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
熊萍萍 | 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南昌蓝海经营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副主任),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魏锋 | 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 |
邓勋元 | 历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财(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 |
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王剑玉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行政处会计;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市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委派会计;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任双港供水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涂剑成 | 历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划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
罗建中 (离任) | 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助理工程师;新建县樵舍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南昌市自来水公司下正街水厂副厂长、厂长;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书记、厂长;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李宽 | 历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四部技术主管,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科员、副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运营一部部长,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中心主任。 |
熊威 | 历任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市政公用燃气公司工程管理员,赣江新区市政公用燃气公司工程部经理,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助理,南昌市昌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见习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康恒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
史雅晴 | 历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生技股股长、厂长助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度中心主任,江西洪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邓建新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4年4月 | 2024年1月 |
万义辉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3年3月 | 2024年1月 |
万义辉 | 市政公用集团 | 董事长 | 2024年1月 | |
刘顺保 | 市政公用集团 | 党委委员、督查督办室专职副主任 | ||
熊萍萍 | 市政公用集团 | 监事 | 2016年6月 | |
邵涛 | 水业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9年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新培 | 广西财经学院 | 教授 | 2017年7月 | |
余新培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4月 | |
史忠良 | 江西银行 | 外部监事 | 2015年12月 | |
胡晓华 | 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 | 2017年6月 | |
邵鹏辉 | 南昌航空大学 | 副教授 | ||
李秀香 | 江西财经大学 | 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 ||
邵军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教授 | ||
吉伟莉 |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副教授 | ||
吉伟莉 |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施方案由公司分别报送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管理层 2023年度考评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 依据“效益、激励、公平”原则,按照《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 |
确定依据 | 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情况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按月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66.92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邵涛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邓建新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万义辉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肖壮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刘顺保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史晓华 | 副董事长 | 离任 | 任期到期 |
魏桂生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到期 |
万志瑾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余新培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史忠良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到期 |
曹名帅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毛艳平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李秋平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程刚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李秀香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邵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吉伟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罗建中 | 副总经理 | 离任 | 任期到期 |
程刚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程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李宽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宽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熊威 | 总经理助理 | 聘任 | 聘任 |
熊威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熊威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史雅晴 | 总经理助理 | 聘任 | 聘任 |
史雅晴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史雅晴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01.05 | 《关于选举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关于聘任洪城环境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洪城环境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洪城环境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洪城环境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洪城环境总经理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洪城环境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01.12 |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01.17 | 《关于投资南昌市进贤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04.07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04.25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05.30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洪城转债”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06.16 | 《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签署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07.30 | 《关于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08.15 |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3.08.25 | 《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 | 2023.10.24 |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
九次临时会议 | 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2023.12.01 | 《洪城环保关于投资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的议案》《鼎元生态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填埋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署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3.12.08 | 《关于洪城环保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拟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洪城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邵涛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3 |
刘顺保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0 |
万锋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1 |
曹名帅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1 |
毛艳平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1 |
李秋平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1 |
程刚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2 |
邵鹏辉 | 是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2 |
李秀香 | 是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0 |
邵军 | 是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0 |
吉伟莉 | 是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邵涛、邵鹏辉、万锋、曹名帅、毛艳平 |
审计委员会 | 吉伟莉、邵军、邵涛 |
提名委员会 | 李秀香、吉伟莉、邵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军、李秀香、刘顺保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3.13 |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安排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见面座谈,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审议《关于聘请洪城环境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环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3.03.30 | 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洪城环境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洪城环境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洪城环境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洪城环境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环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洪城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无 |
2023.04.03 |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洪城环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同意 | 无 |
2023.04.07 |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洪城环境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同意 | 无 |
2023.11.27 |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鼎元生态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3.12.04 | 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洪城环境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拟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4.07 | 提名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01.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3.11.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签署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1.6 | 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在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ESG执行委员会的议案》 | 同意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36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5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02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56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30 |
销售人员 | 1,003 |
技术人员 | 1,021 |
财务人员 | 178 |
行政人员 | 494 |
合计 | 6,02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3 |
硕士 | 100 |
本科 | 1,487 |
大专 | 1,857 |
中专 | 699 |
中专以下 | 1,880 |
合计 | 6,02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中层以上人员执行考核绩效年薪制,职工执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三) 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全年举办包括安全教育、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员工培训等,培训人员做到全面覆盖,其中人力资源部组织人力资源岗位人员参加市政公用集团人力资源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费用共计15,000元,共计5人参加,人均培训时长约45小时;组织2023年度新员工参加市政公用集团新员工培训,培训费用共计39,900元,共计38人参加,人均培训时长约24小时;罗建华劳模工作室组织开展关于电气、化验、自动化、钳工等一线岗位培训共计6次,培训费用共计36,000元,150人左右参加培训,人均培训时长约120小时左右;安监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能提升等培训共计6次,参训人数289人次,培训总时长27小时,人均培训时长约4.5小时,培训费用共计约3万元;洪城环保生产技术部组织开展关于机电、化自动化、工艺、工程等岗位培训共计8次,培训费用共计10,000元,554人参加培训,人均培训时长约52小时左右。2023年计划财务部组织财务共享培训共计24次,涉及子孙公司 12 家,培训人均时长 16 小时左右,培训费用包含在财务共享建设费用当中。同时加大各项新政策宣贯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员工素养和业务水平能力,推进各项新政策实施落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 分配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利润分配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3.利润分配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满足公司实际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需求的现金分红政策。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实现盈利时,在符合《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时,公司按年以现金形式分红,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比例: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但在公司快速增长时,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等前提下,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向股东大会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持续定期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4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分红规划》,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023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541,676,524.43元,占当年公司归母净利润1,082,874,185.39元的50.02%,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79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41,676,524.43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2,874,185.3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0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41,676,524.43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50.02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3-009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4-015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 (元) |
邵涛 | 董事长、总经理 | 570,000 | 0 | 3.05 | 399,000 | 171,000 | 570,000 | 5,209,800 |
万锋 | 董事 | 525,000 | 0 | 3.05 | 367,500 | 157,500 | 525,000 | 4,798,500 |
曹名帅 | 董事、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248,500 | 106,500 | 355,000 | 3,244,700 |
毛艳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248,500 | 106,500 | 355,000 | 3,244,700 |
李秋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248,500 | 106,500 | 355,000 | 3,244,700 |
程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00 | 0 | 3.05 | 210,000 | 90,000 | 300,000 | 2,742,000 |
邓勋元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55,000 | 0 | 3.05 | 248,500 | 106,500 | 355,000 | 3,244,700 |
王剑玉 | 财务总监 | 355,000 | 0 | 3.05 | 248,500 | 106,500 | 355,000 | 3,244,700 |
涂剑成 | 副总经理 | 355,000 | 0 | 3.05 | 248,500 | 106,500 | 355,000 | 3,244,700 |
李宽 | 副总经理 | 300,000 | 0 | 3.05 | 210,000 | 90,000 | 300,000 | 2,742,000 |
合计 | / | 3,825,000 | 0 | / | 2,677,500 | 1,147,500 | 3,825,000 | / |
2024年2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且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未解锁股份已与2024年3月7日解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公司根据考核政策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考核方案,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考核,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全体股东利益。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并根据《关于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了《2023年度岗位聘用协议书》。同时公司于2019年启动并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的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公司对管理层的业绩要求与条件,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效益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39,640.14 |
公司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机制,制定了《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洪城环保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污泥运输与接收管理办法》《污水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专委管理考核办法》《厂部工程管理方案》《厂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具体实施制度和方案。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包括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江西洪城环保水业有限公司红谷滩分公司、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共 86 家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南昌蓝天碧水瑶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余高新蓝天碧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洪崖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均被列入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下属温州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污水处理厂(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4家公司被列入浙江省温州市重点排污名录;控股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下属营口东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虎庄河污水处理厂、北五污水处理厂、盖州双台子污水出水厂被列入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水环境)。
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排污单位中,除峡江城南、全南金龙,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外,其余单位出水水质已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个出水排放口,分布于污水厂区的尾水泵房,排放后直接进入江河湖等水环境。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总磷等。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 mg/L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一级标准 | |
A标准 | B标准 |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60 |
2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20 |
3 | 悬浮物(SS) | 10 | 20 |
4 | 动植物油 | 1 | 3 |
5 | 石油类 | 1 | 3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1 |
7 | 总氮 | 15 | 20 |
8 | 氨氮 | 5(8) | 8(15) |
9 | 总磷 | 0.5 | 1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30 |
11 | pH | 6-9 | |
12 |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总量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 1.13万吨、生化需氧量(BOD)约 0.38 万吨、悬浮物(SS)约 0.87 万吨、总氮(TN)约 0.85万吨、氨氮(NH3-N)约 0.08万吨、总磷(TP)约 0.02万吨;累计削弱环境污染物约33.11万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均通过所在地环保部门环保验收,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具备合法合规性,当前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分布于江西省各市(区、县)、浙江省温州市及辽宁省营口市,项目投产前
均通过第三方咨询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对下属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了有针对性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呈报重点排污单位所在市(区、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应急预案作为公司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应急防范措施的实施依据,将有效防患排污单位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方式均采用人工监测与在线连续监测,部分非常规指标委托给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全部按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国家标准进行。同时,公司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监督,在线监测数据于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的“江西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实时公布。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重点排污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行业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3,2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生产中使用了节能的设备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1 | 2020.12.24 | 是 | 长期 | 是 |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2 | 2020.12.24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市政公用集团、水业集团 | 注3 | 2015.10.26 | 是 | 长期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水业集团 | 注4 | 2021.8.11 | 是 | 长期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水业集团 | 注5 | 2021.1 | 是 | 2024.12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公交公司 | 注6 | 2015.9.29 | 是 | 待土地抵押到期后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市政公用集团 | 注7 | 2015.9.29 | 是 | 长期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水业集团 | 注8 | 2015.9.29 | 是 | 长期 | 是 | |||
其他 | 水业集团 | 注9 | 2015.9.29 | 是 | 长期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洪城环境 | 注10 | 2015.9.29 | 是 | 长期 | 是 | |||
其他 | 洪城环境 | 注11 | 2015.9.29 | 是 |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是 |
其他 | 二次供水 | 注12 | 2015.9.29 | 是 | 长期 | 是 |
注1:
承诺事项: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本公司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水业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水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2: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洪城环境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洪城环境规范运作程序、干预洪城环境经营决策、损害洪城环境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市政控股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洪城环境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2、上述承诺于市政控股对洪城环境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市政控股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洪城环境造成损失,市政控股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3:
承诺事项:
1、本企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2、本企业保证,在洪城环境与本企业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并执行完毕前,不会向除洪城环境以外的其他方转让本企业所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股权,保证促使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保持正常、有序、合法、持续的经营状态,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保证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在未经洪城环境许可的情况下,不进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的行为,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
资产及业务的行为。
3、本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得的洪城环境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企业按照与洪城环境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盈利补偿责任或减值补偿责任的,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所获洪城环境的新增股份解锁以承担的补偿责任解除为前提;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洪城环境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洪城环境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的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拥有洪城环境权益的股份。
4、如发生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税费情形的,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及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5、如发生主管机关认为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的,本企业愿意在无须二次供水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自愿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6、本次重组完成后,在盈利预测承诺期内,不以所持洪城环境的股份办理质押融资等相关业务。
7、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南昌燃气/公用新能源/二次供水公司为本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4:
承诺事项:
(1)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洪城环境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洪城环境之外的其他企业与洪城环境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2)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洪城环境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要求洪城环境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洪城环境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洪城环境之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洪城环境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除洪城环境之外的其他企业将与洪城环境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4)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洪城环境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期限:2021.8.11-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5:
承诺事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且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水业集团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水业集团承诺,鼎元生态可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21年不低于10,941.00万元,2022年不低于11,552.00万元,2023年不低于12,118.00万元,2024年不低于13,450.00万元。该等净利润指经上市公司聘请上市公司和水业集团一致认可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鼎元生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承诺期限:2021.1-2024.12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6:
承诺事项:
公交公司承诺在位于南昌市聆江花园停车场的场地及房屋的土地抵押到期后立即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如因土地证和房产证无法办理或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导致公用新能源遭受损失,将予以全部赔偿。承诺期限:待土地抵押到期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7:
承诺事项:
1、市政控股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市政控股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要求市政控股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市政控股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市政控股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市政控股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8:
承诺事项:
1、水业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洪城环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水业集团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水业集团及控制下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水业集团及控制的企业将与洪城环境之间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洪城环境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水业集团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洪城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洪城环境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洪城环境为水业集团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9:
承诺事项:
水业集团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督促二次供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0:
承诺事项:
洪城环境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致力于在提升自身涉水工程施工能力的基础上,专注于以合理、合法方式拓展涉水工程业务,且未来不再尝试类似道路施工等工程业务。避免拓展至形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领域。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1:
承诺事项:
洪城环境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收益情况需单独核算项目投入、项目利润,以确保满足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及后续资本运作要求。
承诺期限:2015.9.29-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注12:
承诺事项:
二次供水公司承诺本次资本运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规范运作要求,不开展为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赣江水
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提供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原材料代理采购服务。
承诺期限:2015.9.29-长期承诺履行情况:尚未履行完毕。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2023年度,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620.5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527.60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03.38%,鼎元生态已完成2023年度利润承诺。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93.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冯丽娟、梁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冯丽娟连续服务1年、梁华连续服务5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俗普通合伙) | 50 |
财务顾问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保荐人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鼎元生态协议 |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
收购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填埋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保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拟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二级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和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投标并中标,中标价约218,606.81万元,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市政公用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拟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5)。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中标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南昌县莲溪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3,000万元,洪城环保出资62,8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7%,工程公司出资6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资6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880,773.96 | 2022年3月12日 | 2042年3月11日 | 《朝阳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1,860,577.44 | 2022年3月12日 | 2042年3月11日 | 《青云水厂(一、二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371,033.64 | 2022年8月1日 | 2042年7月31日 | 《长堎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779,662.56 | 2005年4月28日 | 2025年4月27日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2,427,490.08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红角洲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1,938,678.84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城北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水业集团 | 洪城环境 | 土地 | 94,176.48 | 2014年1月1日 | 2033年12月31日 | 《城北水厂取水泵房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
洪城环境 | 水业集团 | 办公大楼 | 376,012.80 | 2023年1月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房屋租赁合同》 | 是 | 控股股东 |
租赁情况说明
1、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22年5月19日续签《朝阳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朝阳水厂28,078.31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73,397.83元。
2、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22年5月19日续签《青云水厂(一、二期)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青云水厂一、二期59,313.6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155,048.12元。
3、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22年6月28日续签《长堎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长堎水厂21,934.4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30,919.47元。
4、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05年4月28日、2008年5月30日分别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补充协议》,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青云水厂三期31,250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64,971.88元。
5、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红角洲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红角洲水厂81,241.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202,290.84元。
6、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城北水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城北水厂53,319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161,556.57元。
7、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于2014年1月1日签署《城北水厂取水泵房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水业集团将其拥有的城北水厂取水泵房1,027.23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洪城环境使用,租赁期为20年,每月租金7,848.04元。
8、洪城环境与水业集团2022年12月19日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洪城水环境将其拥有的办公大楼租赁给水业集团使用,每年租金376,012.80元。
(二)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3,5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84,12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4,12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9.9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8,834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8,83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6年4月22日 | 52,415.00 | 49,453.13 | 57,675.00 | 49,453.13 | 48,538.72 | 98.15 | 1,570.56 | 3.18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89,400.00 | 86,640.73 | 89,400.00 | 86,640.73 | 75,322.16 | 86.94 | 2,414.99 | 2.79 | 8,700.00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180,000.00 | 177,442.10 | 180,000.00 | 177,442.10 | 130,086.24 | 73.31 | 9,248.92 | 5.2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6年4月22日 | 否 | 37,618.76 | 37,618.76 | 1,570.56 | 37,262.51 | 99.05 | 2019年3月31日 | 是 | 否 | 详见注1 | 4,353.36 | 16,839.70 | 否 | 356.25 |
南昌市九龙湖组团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6年4月22日 | 否 | 3,292.00 | 3,292.00 | 3,292.00 | 100.00 | 2016年12月1日 | 是 | 是 | 3,172.34 | 9,030.85 | 否 | 0.00 | ||
南昌市瑶湖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6年4月22日 | 否 | 5,539.21 | 5,539.21 | 5,539.21 | 100.00 | 2017年12月1日 | 是 | 是 | 969.39 | 2,646.77 | 否 | 0.00 | ||
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6年4月22日 | 否 | 3,886.68 | 3,003.16 | 2,445.00 | 81.41 | 2016年12月1日 | 是 | 否 | 详见注2 | 415.26 | 2,441.79 | 否 | 558.16 | |
南昌市城北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8,200.00 | 8,200.00 | 19.95 | 5,656.12 | 68.98 | 2020年12月 | 是 | 是 | 2,360.86 | 5,878.18 | 否 | 2,543.88 | |
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13,300.00 | 13,300.00 | 13,300.00 | 100.00 | 2021年5月 | 是 | 是 | 454.66 | 1,797.07 | 否 | 0.00 | ||
九江市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8,600.00 | 8,600.00 | 8,600.00 | 100.00 | 2020年3月 | 是 | 是 | 372.37 | 1,409.28 | 否 | 0.00 |
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8,700.00 | 详见注3 | 0.00 | ||||||||||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100.00 | 2019年11月 | 是 | 是 | 180.96 | 685.82 | 否 | 0.00 |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3,300.00 | 3,300.00 | 71.31 | 2,290.30 | 69.40 | 2021年12月 | 是 | 否 | 详见注4 | 182.8 | 433.10 | 否 | 1,009.70 |
万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3,300.00 | 3,300.00 | 8.53 | 537.51 | 16.29 | 2020年1月 | 是 | 是 | 109.33 | 417.23 | 否 | 2,762.49 | |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2,600.00 | 2,600.00 | 791.94 | 2,496.98 | 96.04 | 2019年8月 | 是 | 是 | 123.31 | 544.73 | 否 | 103.02 | |
信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11,100.00 | 11,100.00 | 1,350.15 | 9648.86 | 86.93 | 2020年12月 | 是 | 是 | 951.49 | 2,314.00 | 否 | 1,451.14 | |
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5,000.00 | 81.65 | 3,102.87 | 62.06 | 2021年6月 | 是 | 是 | 754.91 | 1,346.10 | 否 | 1,897.13 | ||
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3,700.00 | 91.46 | 2,148.79 | 58.08 | 2021年5月 | 是 | 是 | 398.68 | 1,095.02 | 否 | 1,551.21 | ||
偿还银行借款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9年11月7日 | 否 | 26,800.00 | 24,040.73 | 24,040.73 | 100.00 | 否 | 0.00 |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 | 2020年11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3,909.39 | 16,558.26 | 47.31 | 2021年7月 | 是 | 是 | 2,891.11 | 5,528.82 | 否 | 18,441 |
建工程 | 券 | 月26日 | .74 |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12,800.00 | 12,800.00 | 1,330.23 | 12,414.79 | 96.99 | 2021年4月 | 是 | 是 | 917.48 | 1,213.13 | 否 | 385.21 |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8,800.00 | 8,800.00 | 1,217.24 | 6,371.14 | 72.40 | 2021年3月 | 是 | 是 | 582.55 | 2,436.58 | 否 | 2,428.86 |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6,000.00 | 6,000.00 | 3,491.29 | 58.19 | 2020年7月 | 是 | 是 | 314.99 | 1,303.83 | 否 | 2,508.71 |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5,000.00 | 5,000.00 | 1,881.93 | 37.64 | 2021年4月 | 是 | 是 | 276.41 | 1,302.77 | 否 | 3,118.07 |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4,600.00 | 4,600.00 | 6.3 | 2,527.90 | 54.95 | 2020年10月 | 是 | 是 | 549.77 | 1,782.91 | 否 | 2,072.10 | |
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12,800.00 | 12,800.00 | 340.68 | 9,342.33 | 72.99 | 2022年1月 | 是 | 否 | 详见注5 | 843.43 | 1,755.39 | 否 | 3,457.67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7,900.00 | 7,900.00 | 329.5 | 6,252.42 | 79.14 | 2022年4月 | 是 | 否 | 详见注6 | 1.98 | -144.15 | 否 | 1,647.58 |
广昌县污水处理 | 生产 | 否 | 发行可 | 2020 | 否 | 8,800. | 8,800. | 311. | 2,247. | 25.54 | 2021 | 是 | 是 | 85.7 | 1,180. | 否 | 6,5 |
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 建设 | 转换债券 | 年11月26日 | 00 | 00 | 93 | 14 | 年5月 | 6 | 28 | 52.86 |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2,600.00 | 2,600.00 | 1,905.51 | 73.29 | 2020年9月 | 是 | 是 | 428.49 | 787.43 | 否 | 694.49 | ||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6,900.00 | 6,900.00 | 1,802.93 | 6,900.00 | 100.00 | 2021年6月 | 是 | 是 | 566.67 | 1,048.18 | 否 | 0.00 |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0.72 | 8,951.43 | 59.68 | 2020年12月 | 是 | 是 | 1,288.83 | 2,773.99 | 否 | 6,048.57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0年11月26日 | 否 | 53,800.00 | 51,242.10 | 51,242.10 | 100.00 | 否 | 0.00 |
注1:牛行水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原定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8年6月,由于受到区域双回路供电方案以及浑水管道规划方案调整的影响,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其中:制水工程部分已于2018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供水调度中心部分延期至2019年3月31日。该决议于2018年6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由于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尚未完成,故相关款项尚未支付完毕。注2:南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原预计于2016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的提标改造,该项目于2016年12月正式营运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该项目已于2021年完成竣工结算。注3:因福建省漳浦县前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漳浦县前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按原计划投建后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等因素,经与前亭工业园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公司决定对其进行终止, 并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进贤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及“浮梁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
注4: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深度处理项目原预计于2020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共卫生事件原因,复工时间延迟,外加氧化沟改造方案调整延期,导致该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5:奉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项目原预计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厂外管网部分施工受阻,施工进度缓慢,污水无法进入厂内处理,导致该项目于2022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6: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原预计于2021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厂区外进出水管道建设工期滞后,导致该项目于2022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发表意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实施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未到期。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2023年1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市进贤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投资南昌市进贤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投资总金额70,000万元人民币。进贤县污水处理厂当前建设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为积极践行《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国家、地方政策倡导的“厂网一体化”模式,洪城环保作为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原进贤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者,在原进贤县污水处理厂基础上新增投资配套污水收集设施,运作模式为TOT模式。根据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9.54%(税后),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2. 2023年7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洪城环保投资南昌市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投资总金额45,000万元人民币。安义县污水处理厂当前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洪城环保作为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原安义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者,在原安义县污水处理厂基础上新增投资配套污水收集设施,运作模式为TOT模式。根据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73%(税后),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3.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保关于投资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项目招标总投资46,000万元,项目为特许经营(BOT)模式,本项目实施范围以崇仁河为界分为南北片区,北片区北至希望大道,南至道南路,东至崇仁河西侧道路,西至崇仁碧桂园东侧道路、永胜城东北侧道路;南片区北至滨河东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滨河东路。工程范围包括城北社区、中山社区、新街社区、道南社区、胜利社区,总面积1.55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范围内污水主干管管道新建约
17.59km;2)对范围内110余处公建、小区、城中村等排水单元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总面积约145.13ha,同步完成该区域内道路雨污分流改造;3)配套智慧水务工程,在本项目达产后,预计项目税后全投资内部收益率将大于4.5%。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0,718,736 | 12.9086 | -52,481,615 | -52,481,615 | 88,237,121 | 7.8027 | |||
1、国家持股 | 0.0000 | 0.0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5,865,424 | 8.7941 | -9,393,803 | -9,393,803 | 86,471,621 | 7.646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4,853,312 | 4.1146 | -43,087,812 | -43,087,812 | 1,765,500 | 0.156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1,322,312 | 3.7906 | -41,322,312 | -41,322,312 | 0 | 0.0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531,000 | 0.3239 | -1,765,500 | -1,765,500 | 1,765,500 | 0.1561 | |||
4、外资持股 | 0.0000 | 0.0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0000 | 0.0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0000 | 0.0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49,393,314 | 87.0914 | 93,218,259 | 93,218,259 | 1,042,611,573 | 92.197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49,393,314 | 87.0914 | 93,218,259 | 93,218,259 | 1,042,611,573 | 92.197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0000 | 0.0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0000 | 0.0000 | |||||||
4、其他 | 0.0000 | 0.0000 | |||||||
三、股份总数 | 1,090,112,050 | 100.0000 | 40,736,644 | 40,736,644 | 1,130,848,694 | 10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月19日限制性股权激励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55万股。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50,716,115股,用以对外融资36,819.90万元支付水业集团旗下鼎元生态39.00%股权现金对价。本次发行对象5家,分别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4,793,388股;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获配13,774,104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获配5,261,572股;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获配4,132,231股;江西星河影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配2,754,820股,上述股份于2023年5
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发行的“洪城转债”进入转股期,转股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已有236,872,000元可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40,736,644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471,621 | 86,471,621 | 非公开发行锁定期 | 2025年4月18日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4,132,231 | -4,132,231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期 | 2023年5月9日 |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4,793,388 | -24,793,388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期 | 2023年5月9日 | |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13,774,104 | -13,774,104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期 | 2023年5月9日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261,572 | -5,261,572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期 | 2023年5月9日 | |
江西星河影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754,820 | -2,754,820 | 0 | 非公开发行锁定期 | 2023年5月9日 | |
限制性股权激励 | 3,531,000 | -1,765,500 | 1,765,500 | 限制性股权激励分期解锁 | 详见情况说明 | |
合计 | 140,718,736 | -52,481,615 | 88,237,121 | / | / |
2023年1月19日限制性股权激励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55万股,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临2023-009)。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50,716,115股,用以对外融资36,819.90万元支付水业集团旗下鼎元生态
39.00%股权现金对价。本次发行对象5家,分别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获配24,793,388股;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获配13,774,104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获配5,261,572股;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获配4,132,231股;江西星河影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获配2,754,820股,限售期为6个月。上述股份于2023年5月9日
上市流通,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公告》(临
2023-031)。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见本节“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9.06亿元,同比增长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38亿元,同比增长10.96%;资产负债率60.86%,同比减少0.35个百分点。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97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51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65,431,172 | 32.3148 | 86,471,621 | 质押 | 122,303,745 | 国有法人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0 | 175,132,822 | 15.4868 | 无 | 国有法人 |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39,473,385 | 3.4906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16,237,567 | 38,000,000 | 3.3603 | 未知 | 其他 |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24,793,388 | 2.1925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599,364 | 18,599,364 | 1.6447 | 未知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606,648 | 15,606,648 | 1.3801 | 未知 | 其他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00,000 | 12,500,000 | 1.1054 | 未知 | 其他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0 | 12,175,827 | 1.0767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 7,580,989 | 11,380,989 | 1.0064 | 未知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8,959,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959,551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75,132,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132,822 | |||||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473,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73,385 | |||||
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 | 3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00,000 |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4,793,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93,38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599,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99,36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606,6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6,64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0,000 | |||||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 12,175,8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75,827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 11,380,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0,98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前十大股东(除上述以外)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8,599,364 | 1.644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5,606,648 | 1.380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2,500,000 | 1.1054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 新增 | 11,380,989 | 1.0064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11,274,000 | 0.9970 | ||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0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857,702 | 0.075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0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471,621 | 2025年4月18日 | 86,471,621 | 限售36个月 |
2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1,765,500 | 2024年3月7日 | 1,765,500 | 限制性股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1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5,885,000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完成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条件为需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达标后,在完成登记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30%。洪城环境第三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6.55万股已于2024年3月7日上市流通,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临
2024-015)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邵涛 |
成立日期 | 1950-01-01 |
主要经营业务 | 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仅限于从事实业投资、产业投资和项目投资)(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为18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洪城转债”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9日起由人民币7.1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71元/股;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日起由人民币6.7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21元/股;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转债”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4日起由人民币6.2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78元/股。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洪城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2,35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8,000,000 | 7.0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866,000 | 6.66 | |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8,024,000 | 5.1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061,000 | 4.7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4,608,000 | 4.22 | |
富国富民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708,000 | 3.5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862,000 | 3.4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39,189,000 | 2.5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7,553,000 | 2.4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954,000 | 2.41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洪城转债 | 1,767,217,000 | 236,872,000 | 1,530,345,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洪城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36,872,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0,736,644 |
累计转股数(股) | 45,622,607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4.81 |
尚未转股额(元) | 1,530,345,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85.02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洪城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1-07-09 | 6.71 | 2021-07-05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www.sse.com.cn | 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0.421元,转股价由7.13元/股调整为6.71元/股 |
2022-07-07 | 6.21 | 2022-07-01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www.sse.com.cn | 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0.49999元,转股价由6.71元/股调整为6.21元/股 |
2023-07-04 | 5.78 | 2023-06-28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www.sse.com.cn | 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0.434元,转股价由6.21元/股调整为5.78元/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5.78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6月6日出具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洪城转债”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3】0101号),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洪城转债信用评级结果维持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洪城转债2023年度为第3年付息期,计息期间为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6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60元(含税),2023年11月20日完成兑息发放,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2023年度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
1.事项描述
贵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以下简称“BOT”)和移交—运营—移交(以下简称“TOT”)方式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垃圾渗滤液和浓缩液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贵公司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贵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在判断该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范的PPP业务时,管理层需要作出判断。建造期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根据合同中有关基础设施运营期间收取款项权利情况的规定,确认为金融资产与(或)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BOT、TOT项目业务模式确认与后续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财务报表披露详见附注五(七)、(十四)和(十八)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1,117,272.18万元。
由于评价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的确认及分类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且其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贵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对应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解,评估并测试业务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查看贵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相关协议条款,评估管理层对该等业务所作判断的合理性,复核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的运营期限、收费标准;
(3)对于处于建设期内,尚未开始运营的贵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抽样实施实地检查程序,检查工程进度情况;
(4)检查贵公司BOT、TOT项目资产的确认,复核特许经营权摊销。
(二)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3年度,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788,661.47万元,其中污水处理服务收入239,781.76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30.40%。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六),财务报表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十二)所述。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通常以双方确认污水处理量作为污水处理收入的确认时点。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是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占比较大,污水处理收入的真实性、计量准确性将对2023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贵公司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确认事项,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污水处理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本年记录的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特许经营协议、排水服务协议、经确认的处理量签证单或付费审批单、水量统计报表、发票等原始凭证,以确认污水处理收入是否真实准确的记录;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毛利率变动合理性;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其入账记录、处理量签证单或付费审批单、水量统计表、发票等,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实施函证程序,向客户询证本期发生的服务金额及往来款项的余额,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6)检查在财务报表中相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丽娟
(项目合伙人)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华
二○二四年四月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635,385,956.64 | 2,352,476,700.4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979,371.63 | 15,783,271.18 |
应收账款 | 七、5 | 1,782,685,160.02 | 1,399,230,389.8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119,487,758.93 | 91,048,646.6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40,238,277.58 | 151,218,047.8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01,480,055.46 | 331,082,155.00 |
合同资产 | 七、6 | 371,082,170.42 | 264,148,548.2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86,103,709.47 | 195,598,310.78 |
流动资产合计 | 5,549,442,460.15 | 4,800,586,069.9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6,582,273.23 | 72,078,781.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351,128.41 | 1,429,380.29 |
固定资产 | 七、21 | 4,789,580,052.30 | 4,756,164,049.37 |
在建工程 | 七、22 | 717,172,118.40 | 591,570,244.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5,767,717.70 | 87,480,922.9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0,117,339,696.19 | 10,144,896,477.2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69,007,819.50 | 69,007,819.5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5,755,448.97 | 16,721,442.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38,269,405.00 | 96,077,844.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315,860,612.92 | 339,214,123.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356,686,272.62 | 16,174,641,085.23 | |
资产总计 | 22,906,128,732.77 | 20,975,227,155.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84,995,514.94 | 1,114,976,624.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3,085,969.08 | 119,697,990.09 |
应付账款 | 七、36 | 2,946,696,928.52 | 3,085,446,981.69 |
预收款项 | 七、37 | 6,089.10 | 31,904.30 |
合同负债 | 七、38 | 804,776,035.19 | 740,758,002.5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3,224,229.48 | 112,744,940.8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35,433,141.46 | 104,291,879.5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55,227,720.60 | 1,139,660,686.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76,956,299.36 | 161,797,867.5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865,485,499.64 | 585,041,388.3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2,709,486.39 | 298,420,031.19 |
流动负债合计 | 8,661,640,614.40 | 7,301,070,429.1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522,287,831.52 | 3,641,275,299.69 |
应付债券 | 七、46 | 1,405,932,263.07 | 1,574,669,741.1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3,450,143.82 | 78,940,810.5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3,927,390.40 | 14,691,896.15 |
预计负债 | 七、50 | 111,098,800.93 | 65,445,507.72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1,155,753.75 | 148,191,416.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1,686,343.59 | 14,072,763.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79,538,527.08 | 5,537,287,436.00 | |
负债合计 | 13,941,179,141.48 | 12,838,357,865.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30,848,694.00 | 1,090,112,05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244,166,222.96 | 281,959,100.75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01,245,110.60 | 2,430,524,919.97 |
减:库存股 | 七、56 | 1,158,756.50 | 6,599,439.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1,235,705.35 | 24,577,275.15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9,693,997.85 | 317,199,158.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571,542,976.38 | 3,015,697,445.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937,573,950.64 | 7,153,470,510.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7,375,640.65 | 983,398,779.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964,949,591.29 | 8,136,869,289.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906,128,732.77 | 20,975,227,155.16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1,370,177.82 | 405,170,059.2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5,207,496.84 | 13,566,484.0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3,596.19 | 39,289.1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138,884,424.40 | 809,514,149.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九、2 | 568,109,067.04 | 418,133,072.61 |
存货 | 2,795,905.08 | 2,895,489.7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18,351,600.33 | 1,231,185,471.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713,386,443.86 | 5,646,069,057.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06,750,045.21 | 2,234,613,190.87 | |
在建工程 | 170,545,053.26 | 71,246,485.8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149,286.07 | 80,358,044.31 | |
无形资产 | 70,637,294.36 | 75,209,592.6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16,310.02 | 16,239,126.7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3,768.84 | 2,078,639.6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52,248,201.62 | 8,125,814,137.58 | |
资产总计 | 10,770,599,801.95 | 9,356,999,609.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51,115,277.78 | 350,344,513.9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75,043.03 | ||
应付账款 | 137,851,559.63 | 143,705,238.9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6,171,847.50 | 75,057,917.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419,997.27 | 26,440,560.40 | |
应交税费 | 14,558,655.73 | 8,985,461.45 | |
其他应付款 | 1,512,897,428.03 | 1,411,163,290.8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74,154,589.18 | 115,557,460.5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8,249,281.77 | 134,257,192.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85,155.88 | 2,251,737.5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34,849,203.59 | 2,153,280,956.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5,000,000.00 | 23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405,932,263.07 | 1,574,669,741.1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2,191,888.51 | 77,448,703.4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387,086.47 | 5,051,745.15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4,331,122.31 | 99,508,513.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122,392.91 | 12,053,706.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52,964,753.27 | 2,006,732,410.03 | |
负债合计 | 5,287,813,956.86 | 4,160,013,366.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30,848,694.00 | 1,090,112,05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44,166,222.96 | 281,959,100.7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13,757,753.40 | 2,986,757,175.82 |
减:库存股 | 1,158,756.50 | 6,599,439.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8,515,049.16 | 276,020,210.09 | |
未分配利润 | 566,656,882.07 | 568,737,145.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82,785,845.09 | 5,196,986,243.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770,599,801.95 | 9,356,999,609.33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048,268,332.00 | 7,781,458,634.8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048,268,332.00 | 7,781,458,634.8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575,046,372.24 | 5,465,535,755.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4,464,630.49 | 53,143,123.92 |
销售费用 | 七、63 | 234,993,784.93 | 225,938,281.53 |
管理费用 | 七、64 | 364,297,109.43 | 357,100,091.56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6,765,890.01 | 121,402,142.47 |
财务费用 | 七、66 | 263,026,883.71 | 292,460,465.28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251,902,509.23 | 280,571,609.67 |
利息收入 | 七、66 | 48,490,319.05 | 51,235,258.37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3,338,168.06 | 50,760,284.6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873,583.87 | 5,008,702.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364,940.75 | 5,010,799.6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2,036,803.91 | -3,174,531.4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076,838.89 | 329,365.2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312,402.89 | 11,971,466.8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96,084,173.21 | 1,330,774,062.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462,898.10 | 5,461,545.3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231,267.58 | 15,094,711.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7,315,803.73 | 1,321,140,896.1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7,743,621.43 | 212,788,022.5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9,572,182.30 | 1,108,352,873.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39,572,182.30 | 1,108,352,873.6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2,874,185.39 | 961,764,393.3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6,697,996.91 | 146,588,480.2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39,572,182.30 | 1,108,352,873.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82,874,185.39 | 961,764,393.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6,697,996.91 | 146,588,480.2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9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0.7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055,106.07 元, 上期
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6,125,840.69 元。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97,924,495.18 | 884,597,389.7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03,290,554.37 | 523,138,134.52 |
税金及附加 | 9,821,257.06 | 9,135,932.62 | |
销售费用 | 139,606,949.28 | 140,606,243.70 | |
管理费用 | 92,867,483.26 | 103,244,256.58 | |
研发费用 | 31,723,080.83 | 31,313,824.76 | |
财务费用 | 80,217,803.55 | 88,952,067.89 | |
其中:利息费用 | 60,234,997.24 | 43,973,266.36 | |
利息收入 | 33,754,098.68 | 14,163,036.26 | |
加:其他收益 | 68,716,386.61 | 34,798,865.7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45,677,519.49 | 614,902,950.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6,562.28 | 6,226,751.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66,848.82 | -1,248,069.7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2,624,424.11 | 636,660,675.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786,274.70 | 1,260,947.4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303,329.12 | 2,790,587.8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43,107,369.69 | 635,131,035.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158,979.01 | 7,040,906.0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4,948,390.68 | 628,090,129.2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4,948,390.68 | 628,090,129.2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24,948,390.68 | 628,090,129.2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217,275,633.88 | 6,287,061,175.2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30,301.22 | 23,768,688.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8,339,258.62 | 636,177,177.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07,145,193.72 | 6,947,007,041.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82,667,425.00 | 2,507,894,610.4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4,685,758.34 | 1,060,268,747.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1,836,536.18 | 447,380,040.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9,126,933.75 | 737,601,306.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78,316,653.27 | 4,753,144,705.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8,828,540.45 | 2,193,862,335.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46,04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20,000.00 | 6,934,860.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733,316.75 | 15,519,093.0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69,421.6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492,802.97 | 45,913,28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961,589.40 | 68,367,233.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71,772,511.25 | 1,623,426,662.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3,640,842.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71,772,511.25 | 2,007,067,504.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19,810,921.85 | -1,938,700,270.2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46,938.78 | 363,604,792.7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206,325,076.51 | 1,766,428,627.2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5,300.00 | 5,8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76,487,315.29 | 2,135,833,420.0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72,105,676.28 | 2,722,996,113.5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3,478,465.89 | 756,900,222.2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168,692.8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819,067.26 | 90,156,214.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95,403,209.43 | 3,570,052,550.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084,105.86 | -1,434,219,130.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101,724.46 | -1,179,057,064.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19,747,206.35 | 3,498,804,271.3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9,848,930.81 | 2,319,747,206.35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20,001,400.01 | 912,167,313.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7,974,454.06 | 894,672,120.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7,975,854.07 | 1,806,839,434.1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463,196.76 | 214,576,870.7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1,415,789.29 | 272,153,620.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496,910.36 | 53,604,345.6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468,201.13 | 552,471,615.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0,844,097.54 | 1,092,806,452.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131,756.53 | 714,032,981.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8,494,962.78 | 399,091,675.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7,791.78 | 154,020.2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936,818.2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913,983.64 | 136,366,600.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0,576,738.20 | 556,549,114.8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4,834,371.91 | 214,040,401.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30,437.00 | 397,271,367.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8,000,000.00 | 98,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6,664,808.91 | 709,511,768.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088,070.71 | -152,962,653.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4,317,892.7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0,000,000.00 | 854,317,892.7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9,600,000.00 | 1,058,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4,805,509.72 | 461,319,969.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38,057.56 | 16,974,236.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4,843,567.28 | 1,536,694,205.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5,156,432.72 | -682,376,312.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200,118.54 | -121,305,984.8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5,170,059.28 | 526,476,044.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1,370,177.82 | 405,170,059.28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90,112,050.00 | 281,959,100.75 | 2,427,855,721.46 | 6,599,439.00 | 24,577,275.15 | 315,921,272.66 | 2,974,170,401.42 | 7,107,996,382.44 | 983,408,419.43 | 8,091,404,801.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48,847.34 | 248,847.34 | -9,640.11 | 239,207.2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669,198.51 | 1,277,886.12 | 41,278,196.25 | 45,225,280.88 | 45,225,280.88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0,112,050.00 | 281,959,100.75 | 2,430,524,919.97 | 6,599,439.00 | 24,577,275.15 | 317,199,158.78 | 3,015,697,445.01 | 7,153,470,510.66 | 983,398,779.32 | 8,136,869,289.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736,644.00 | -37,792,877.79 | 170,720,190.63 | -5,440,682.50 | -3,341,569.80 | 52,494,839.07 | 555,845,531.37 | 784,103,439.98 | 43,976,861.33 | 828,080,301.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2,874,185.39 | 1,082,874,185.39 | 156,697,996.91 | 1,239,572,182.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736,644.00 | -37,792,877.79 | 217,437,290.63 | -5,440,682.50 | 225,821,739.34 | 225,821,739.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0,736,644.00 | -37,792,877.79 | 215,759,003.71 | 218,702,769.92 | 218,702,769.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78,286.92 | -5,440,682.50 | 7,118,969.42 | 7,118,969.42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494,839.07 | -527,028,654.02 | -474,533,814.95 | -107,450,000.00 | -581,983,814.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2,494,839.07 | -52,494,839.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4,533,814.95 | -474,533,814.95 | -107,450,000.00 | -581,983,814.9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341,569.80 | -3,341,569.80 | -3,931,266.41 | -7,272,836.21 | |||||||||||
1.本期提取 | 37,417,062.98 | 37,417,062.98 | 10,054,422.61 | 47,471,485.59 | |||||||||||
2.本期使用 | -40,758,632.78 | -40,758,632.78 | -13,985,689.02 | -54,744,321.80 | |||||||||||
(六)其他 | -46,717,100.00 | -46,717,100.00 | -1,339,869.17 | -48,056,969.1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0,848,694.00 | 244,166,222.96 | 2,601,245,110.60 | 1,158,756.50 | 21,235,705.35 | 369,693,997.85 | 3,571,542,976.38 | 7,937,573,950.64 | 1,027,375,640.65 | 8,964,949,591.29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2,834,715.00 | 282,050,044.13 | 2,100,571,951.31 | 13,941,565.00 | 20,778,317.92 | 234,175,618.90 | 2,311,820,462.05 | 5,888,289,544.31 | 579,935,138.54 | 6,468,224,682.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0,526.09 | 230,526.09 | -1,073.90 | 229,452.1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871,013,373.23 | 1,232,759.73 | 20,998,003.17 | 332,619,441.68 | 1,225,863,577.81 | 314,970,144.26 | 1,540,833,722.07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2,834,715.00 | 282,050,044.13 | 2,971,585,324.54 | 13,941,565.00 | 22,011,077.65 | 255,173,622.07 | 2,644,670,429.82 | 7,114,383,648.21 | 894,904,208.90 | 8,009,287,857.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277,335.00 | -90,943.38 | -541,060,404.57 | -7,342,126.00 | 2,566,197.50 | 62,025,536.71 | 371,027,015.19 | 39,086,862.45 | 88,494,570.42 | 127,581,432.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1,764,393.36 | 961,764,393.36 | 146,588,480.25 | 1,108,352,873.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277,335.00 | -90,943.38 | 694,692,548.82 | -7,342,126.00 | 839,221,066.44 | 9,286,900.00 | 848,507,966.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7,187,736.00 | 690,985,897.02 | 828,173,633.02 | 9,286,900.00 | 837,460,533.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9,599.00 | -90,943.38 | 1,605,658.79 | 1,604,314.41 | 1,604,314.4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00,993.01 | -7,342,126.00 | 9,443,119.01 | 9,443,119.0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790, | -582,44 | -519,656,3 | -68,167, | -587,823,8 |
536.71 | 6,884.47 | 47.76 | 469.23 | 16.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790,536.71 | -62,790,536.7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9,656,347.76 | -519,656,347.76 | -68,167,469.23 | -587,823,816.9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66,197.50 | 2,566,197.50 | 2,358,751.44 | 4,924,948.94 | |||||||||||
1.本期提取 | 32,659,155.73 | 32,659,155.73 | 8,551,961.79 | 41,211,117.52 | |||||||||||
2.本期使用 | -30,092,958.23 | -30,092,958.23 | -6,193,210.35 | -36,286,168.58 | |||||||||||
(六)其他 | -1,235,752,953.39 | -765,000.00 | -8,290,493.70 | -1,244,808,447.09 | -1,572,092.04 | -1,246,380,539.1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0,112,050.00 | 281,959,100.75 | 2,430,524,919.97 | 6,599,439.00 | 24,577,275.15 | 317,199,158.78 | 3,015,697,445.01 | 7,153,470,510.66 | 983,398,779.32 | 8,136,869,289.98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90,112,050.00 | 281,959,100.75 | 2,986,757,175.82 | 6,599,439.00 | 276,020,210.09 | 568,419,570.48 | 5,196,668,668.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17,574.93 | 317,574.9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0,112,050.00 | 281,959,100.75 | 2,986,757,175.82 | 6,599,439.00 | 276,020,210.09 | 568,737,145.41 | 5,196,986,243.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736,644.00 | -37,792,877.79 | 227,000,577.58 | -5,440,682.50 | 52,494,839.07 | -2,080,263.34 | 285,799,602.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4,948,390.68 | 524,948,390.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736,644.00 | -37,792,877.79 | 217,437,290.63 | -5,440,682.50 | 225,821,739.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0,736,644.00 | -37,792,877.79 | 215,759,003.71 | 218,702,769.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78,286.92 | -5,440,682.50 | 7,118,969.4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2,494,839.07 | -527,028,654.02 | -474,533,814.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2,494,839.07 | -52,494,839.0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474,533,8 | -474,533,8 |
的分配 | 14.95 | 14.9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563,286.95 | 9,563,286.9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0,848,694.00 | 244,166,222.96 | 3,213,757,753.40 | 1,158,756.50 | 328,515,049.16 | 566,656,882.07 | 5,482,785,845.0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2,834,715.00 | 282,050,044.13 | 2,335,893,723.10 | 13,941,565.00 | 213,229,673.38 | 522,961,087.82 | 4,293,027,678.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32,812.85 | 132,812.8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2,834,715.00 | 282,050,044.13 | 2,335,893,723.10 | 13,941,565.00 | 213,229,673.38 | 523,093,900.67 | 4,293,160,491.2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277,335.00 | -90,943.38 | 650,863,452.72 | -7,342,126.00 | 62,790,536.71 | 45,643,244.74 | 903,825,751.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8,090,129.21 | 628,090,129.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277,335.00 | -90,943.38 | 694,692,548.82 | -7,342,126.00 | 839,221,066.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7,187,736.00 | 690,985,897.02 | 828,173,633.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9,599.00 | -90,943.38 | 1,605,658.79 | 1,604,314.4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100,993.01 | -7,342,126.00 | 9,443,119.0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790,536.71 | -582,446,884.47 | -519,656,347.7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790,536.71 | -62,790,536.7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9,656,347.76 | -519,656,347.7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3,829,096.10 | -43,829,096.1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0,112,050.00 | 281,959,100.75 | 2,986,757,175.82 | 6,599,439.00 | 276,020,210.09 | 568,737,145.41 | 5,196,986,243.07 |
公司负责人:邵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娟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2001]4号文《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煤气公司、泰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公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的青云水厂、朝阳水厂、下正街水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其他四家发起人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0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发起人股64.29%,社会公众股35.71%。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五家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14,00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的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10年5月3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0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000股。2010年12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毕,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募集资金总额1,160,000,00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8,000万股新股已于201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0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现有总股本2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10,000,000.00股,共计增加股本110,00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元。
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5﹞262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5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58,838,98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9.82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824,14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10.52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08,663,125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438,663,125元。
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 350,930,5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789,593,625 股。本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18]18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并已于2019年1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2,153,351.00元。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洪国资字[2019]197号),本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确定以2019年1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名激励对象5,8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05元/股,增加股本人民币5,885,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48,038,351.00元。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的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13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共有面值269,655,0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5,622,607.00股。
本公司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洪城环境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洪城环境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洪国资字[2021]11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6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86,471,621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6.66元;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716,11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7.26元。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137,187,736股新股已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和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的变更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130,848,694.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23915976N;法定代表人:邵涛。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南昌市灌婴路98号;总部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9号。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为公用事业城市供水行业;本公司所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燃气销售与安装、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固废处置及发电发热、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垃圾渗滤液和浓缩液的处置等。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1%以上,且金额超过3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占相应应收款项1%以上,且金额超过3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 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且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 |
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1%以上,且金额超过300万元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持有5%以上股权,且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①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②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③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④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
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①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前述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该类负债以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2. 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依据账龄确定(承兑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依据账龄确定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如对账龄超过5年以上、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组合2:应收工程款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应收工程款 |
组合3: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应收市政垃圾及污水处理费 |
组合4:应收电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应收国家电网上网电费 |
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其他应收货款 |
组合6: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本公司关联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如对账龄超过5年以上、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6)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7)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的显著变化。
(8)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9)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备用金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员工备用金 |
组合2: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依据账龄确定,收取的工程保证金、押金等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本公司关联方 |
组合4:应收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代收污水处理手续费 |
组合5: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组合6:即征即退增值税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收取的增值税退税 |
组合7:其他款项 | 依据账龄确定,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如对账龄超过5年以上、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其他金融资产单项认定,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6. 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法。本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1:应收工程款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建筑工程款 |
组合2:PPP项目建造服务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应收市政PPP项目款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依据账龄确定,主要为本公司关联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是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在附注中披露终止经营的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净利润,终止经营的资产或处置组确认的减值损失及其转回金额,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总额、所得税费用(收益)和处置净损益,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5% | 6.3%-2.1% |
管网 | 年限平均法 | 15-20 | 3%-5% | 6.3%-4.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3%-5% | 9.5%-4.8%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0%-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2 | 3%-5% | 23.8%-7.9% |
房屋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2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3.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除特许经营权外)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20 | 直线法 |
软件 | 5 | 直线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的范围主要依据公司的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制定,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
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进行相应处理。将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期间确认为研究阶段;将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或产品)期间确认为开发阶段。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
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
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燃气销售收入、提供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相关收入、建造合同收入、供电收入、供热收入、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等,与取得各类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自来水销售
本公司营业部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水量及用水性质输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自动生成应收水费,以此确认自来水销售收入。
(2)燃气销售
管输燃气销售:本公司客户部将上门抄见的实际销售气量及用户性质输入客户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根据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自动生成应收气费,财务部据此扣除增值税后,以此确认燃气销售收入。
车用燃气销售:车用天然气销售属于时点确认收入,在完成向客户提供车用天然气且收到款项后确认收入。
(3)提供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相关收入确认
公司提供特许经营权服务取得两项收入,分别是建设期间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完成后运营期间政府支付的运营期间收入。确认特许经营权服务收入的具体政策为:
①建设期间(仅BOT特许经营权项目)的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建设阶段,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确定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附注三、(二十五)、3.(4)“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政策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②运营期间收入
公司的特许经营权运营收入,根据特许经营权合同是否有固定收费的规定,分无形资产核算模式、金融资产核算模式和混合核算模式收入确认。
无形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于提供服务时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处理单价和双方盖章确认的处理量签证单或付费审批单确认运营收入。
金融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确认为金融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在其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投资本金的回收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其中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确定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混合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对于确认为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公司当期收到的服务费中包括了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以及运营收入,公司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并将服务费扣除项目投资本金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后的金额确认为运营收入。
(4)建造合同收入
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本公司根据具体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及适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合同履约的业务模式,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约项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照产出法,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
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①燃气工程安装
本公司燃气工程安装主要包括楼盘、商铺、工厂等燃气设施及设备安装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公司均系按照经客户确认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并在客户现场进行项目实施及设备安装。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②给排水工程
公司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城市供水管网、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改造等履约义务,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项目设计图纸在施工前已根据客户要求拟定完毕,施工标准清晰明确,项目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分阶段实施。由于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5)供电收入
公司供电销售业务每月根据电力公司出具的电量确认单及供电协议约定的上网单价确认收入。
(6)供热收入
公司供热销售业务每月根据经客户确认的流量表读数确认单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汽价确认收入。
(7)污泥处置收入
本公司的污泥处置业务主要是受当地政府部门委托,处置温州地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接收的污泥采用车载过磅的方式确定污泥焚烧处置量,每月根据污泥进量统计表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暂估确认收入。与政府部门实际结算时,再按实际结算金额调整原暂估收入。
(8)其他商品销售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将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已扣除租赁激励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
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时需支付的款项等。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即本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低于50,000元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对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 详见其他说明 | 28,183,461.87 |
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977,655.86 | 96,077,844.08 | 14,100,188.22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8,337.50 | 14,072,763.81 | 13,834,426.31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2,974,170,401.42 | 2,974,419,248.76 | 248,847.34 |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 | 影响数 |
资产: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67,845.14 | 16,239,126.72 | 12,371,281.58 |
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053,706.65 | 12,053,706.65 | |
股东权益: | |||
未分配利润 | 568,419,570.48 | 568,737,145.41 | 317,574.93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所得额 | 0%、12.5%、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5%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5%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0%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0%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0%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0%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小型微利企业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5%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5%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25%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 | 25%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25%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通知,本公司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等项目,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免征增值税政策。
(2)企业所得税优惠
①本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6000347;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336000980;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至202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3007118;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至2025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西洪城绿源科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再次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236000710;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一级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洪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昌绿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至202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至202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西洪城康恒环境有限公司自2020年至202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樟树市椿潭环保有限公司自2022年至202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5年至202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一级子公司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自2023年至202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6年至202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判定为小型微利的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安信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绿源科工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水工设备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洪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蓝天碧水渝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本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605,298,056.46 | 2,315,006,593.05 |
其他货币资金 | 30,087,900.18 | 37,470,107.3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635,385,956.64 | 2,352,476,700.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979,371.63 | 15,783,271.18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979,371.63 | 15,783,271.1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923,473.64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7,923,473.64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3,252,546.86 | 1,220,383,336.00 |
1年以内小计 | 1,503,252,546.86 | 1,220,383,336.00 |
1至2年 | 262,460,985.84 | 176,542,616.27 |
2至3年 | 81,318,795.72 | 49,193,422.36 |
3至4年 | 20,143,015.40 | 20,423,561.24 |
4至5年 | 8,841,175.84 | 10,658,500.86 |
5年以上 | 23,819,258.39 | 26,068,516.16 |
合计 | 1,899,835,778.05 | 1,503,269,952.8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70,372.25 | 0.23 | 4,370,372.25 | 100.00 | 4,554,103.27 | 0.30 | 4,554,103.27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370,372.25 | 0.23 | 4,370,372.25 | 100.00 | 4,554,103.27 | 0.30 | 4,554,103.27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5,465,405.80 | 99.77 | 112,780,245.78 | 5.95 | 1,782,685,160.02 | 1,498,715,849.62 | 99.70 | 99,485,459.77 | 6.64 | 1,399,230,389.85 |
其中: | ||||||||||
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36,984,182.28 | 1.95 | 5,191,928.62 | 14.04 | 31,792,253.66 | 47,543,440.84 | 3.16 | 7,592,657.75 | 15.97 | 39,950,783.09 |
应收工程款 | 211,808,745.69 | 11.15 | 62,016,404.40 | 29.28 | 149,792,341.29 | 187,758,389.50 | 12.49 | 55,907,650.47 | 29.78 | 131,850,739.03 |
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 | 1,506,223,673.75 | 79.28 | 30,063,068.78 | 2.00 | 1,476,160,604.97 | 1,123,251,419.27 | 74.73 | 21,934,472.85 | 1.95 | 1,101,316,946.42 |
应收电费 | 72,201,668.70 | 3.80 | 2,518,738.44 | 3.49 | 69,682,930.26 | 80,153,174.23 | 5.33 | 2,937,850.95 | 3.67 | 77,215,323.28 |
应收其他款项 | 68,247,135.38 | 3.59 | 12,990,105.54 | 19.03 | 55,257,029.84 | 60,009,425.78 | 3.99 | 11,112,827.75 | 18.52 | 48,896,598.03 |
合计 | 1,899,835,778.05 | 100.00 | 117,150,618.03 | 6.17 | 1,782,685,160.02 | 1,503,269,952.89 | 100.00 | 104,039,563.04 | 6.92 | 1,399,230,389.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水费 | 2,879,027.84 | 2,879,027.84 | 100 |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江西森岳实业有限公司 | 3,250.00 | 3,250.00 | 100 | 法院已判决,债务人仍然未偿还货款,预计损失100% |
温州诚远制革有限公司 | 1,488,094.41 | 1,488,094.41 | 100 | 已起诉并判决,但该公司尚有41个被诉案件未履行,信用恶化 |
合计 | 4,370,372.25 | 4,370,372.25 | 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水费及燃气费 | 36,984,182.28 | 5,191,928.62 | 14.04 |
合计 | 36,984,182.28 | 5,191,928.62 | 14.0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工程款 | 211,808,745.69 | 62,016,404.40 | 29.28 |
合计 | 211,808,745.69 | 62,016,404.40 | 29.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垃圾及污水处理费 | 1,506,223,673.75 | 30,063,068.78 | 2.00 |
合计 | 1,506,223,673.75 | 30,063,068.78 | 2.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电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电费 | 72,201,668.70 | 2,518,738.44 | 3.49 |
合计 | 72,201,668.70 | 2,518,738.44 | 3.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其他款项 | 68,247,135.38 | 12,990,105.54 | 19.03 |
合计 | 68,247,135.38 | 12,990,105.54 | 19.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4,039,563.04 | 32,971,301.95 | 19,860,246.96 | 117,150,618.03 | ||
合计 | 104,039,563.04 | 32,971,301.95 | 19,860,246.96 | 117,150,618.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 | 372,291,701.86 | 372,291,701.86 | 15.40 | 10,243,574.83 | |
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09,413,308.18 | 109,413,308.18 | 4.53 | 1,213,632.98 | |
营口市财政局 | 78,149,509.36 | 78,149,509.36 | 3.23 | 781,495.08 | |
定南县城市管理局 | 21,927,702.51 | 54,947,484.21 | 76,875,186.72 | 3.18 | 1,030,289.46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供电分公司 | 66,466,802.30 | 66,466,802.30 | 2.75 | 2,378,385.43 | |
合计 | 648,249,024.21 | 54,947,484.21 | 703,196,508.42 | 29.09 | 15,647,377.7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工程款 | 457,181,802.38 | 146,223,225.87 | 310,958,576.51 | 373,311,760.38 | 140,437,791.17 | 232,873,969.21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60,730,902.94 | 607,309.03 | 60,123,593.91 | 31,590,483.87 | 315,904.84 | 31,274,579.03 |
合计 | 517,912,705.32 | 146,830,534.90 | 371,082,170.42 | 404,902,244.25 | 140,753,696.01 | 264,148,548.2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7,912,705.32 | 100.00 | 146,830,534.90 | 28.35 | 371,082,170.42 | 404,902,244.25 | 100.00 | 140,753,696.01 | 34.76 | 264,148,548.24 |
其中: | ||||||||||
应收工程款 | 457,181,802.38 | 88.27 | 146,223,225.87 | 31.98 | 310,958,576.51 | 373,311,760.38 | 92.20 | 140,437,791.17 | 37.62 | 232,873,969.21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60,730,902.94 | 11.73 | 607,309.03 | 1.00 | 60,123,593.91 | 31,590,483.87 | 7.80 | 315,904.84 | 1.00 | 31,274,579.03 |
合计 | 517,912,705.32 | 100.00 | 146,830,534.90 | 28.35 | 371,082,170.42 | 404,902,244.25 | 100.00 | 140,753,696.01 | 34.76 | 264,148,548.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工程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工程款 | 457,181,802.38 | 146,223,225.87 | 31.98 |
合计 | 457,181,802.38 | 146,223,225.87 | 31.9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PPP项目建造服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60,730,902.94 | 607,309.03 | 1.00 |
合计 | 60,730,902.94 | 607,309.03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0,915,581.03 | 4,838,742.14 | ||
合计 | 10,915,581.03 | 4,838,742.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5,116,531.44 | 96.35 | 85,942,490.51 | 94.40 |
1至2年 | 1,303,415.24 | 1.09 | 2,324,588.96 | 2.55 |
2至3年 | 1,283,365.28 | 1.07 | 1,705,469.62 | 1.87 |
3年以上 | 1,784,446.97 | 1.49 | 1,076,097.53 | 1.18 |
合计 | 119,487,758.93 | 100.00 | 91,048,646.62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37,273,882.67 | 31.19 |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1,442,130.82 | 26.31 |
江西省石化天然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6,142,616.65 | 13.51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476,567.75 | 9.60 |
江西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9,501,281.44 | 7.95 |
合计 | 105,836,479.33 | 88.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0,238,277.58 | 151,218,047.83 |
合计 | 140,238,277.58 | 151,218,047.8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0,373,574.50 | 132,856,402.38 |
1年以内小计 | 100,373,574.50 | 132,856,402.38 |
1至2年 | 37,119,861.27 | 17,401,979.43 |
2至3年 | 12,610,553.69 | 9,136,483.24 |
3至4年 | 7,716,642.59 | 3,397,120.55 |
4至5年 | 3,334,165.53 | 4,101,887.24 |
5年以上 | 9,924,277.35 | 6,420,028.37 |
合计 | 171,079,074.93 | 173,313,901.2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5,910.00 | 35,910.00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26,770,705.05 | 36,040,703.11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25,839,734.60 | 17,653,713.37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52,164,878.75 | 47,793,562.27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4,122,954.06 | 426,976.23 |
其他 | 62,144,892.47 | 71,363,036.23 |
合计 | 171,079,074.93 | 173,313,901.2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84,481.17 | 21,211,372.21 | 22,095,853.3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884,481.17 | 21,211,372.21 | 22,095,853.3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93,790.36 | 11,904,988.95 | 12,298,779.31 | |
本期转回 | 3,373,030.39 | 3,373,030.3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359.00 | 359.00 | ||
其他变动 | -180,445.95 | -180,445.95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278,271.53 | 29,562,525.82 | 30,840,797.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095,853.38 | 12,298,779.31 | 3,373,030.39 | 359.00 | -180,445.95 | 30,840,797.35 |
合计 | 22,095,853.38 | 12,298,779.31 | 3,373,030.39 | 359.00 | -180,445.95 | 30,840,797.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59.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丰城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 20,551,600.00 | 12.01 | 特许经营权转让款 | 1-2年 | 5,098,851.96 |
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5.85 | 其他往来 | 1年以内 | 767,000.00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3,907,462.71 | 2.28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年以内 | |
南昌市财政局 | 3,538,959.00 | 2.07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3-4年 | 2,381,719.41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70,500.00 | 1.97 | 押金 | 1年以内 | 256,158.00 |
合计 | 41,368,521.71 | 24.18 | 8,503,729.3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2,194,418.74 | 62,194,418.74 | 61,177,864.09 | 61,177,864.09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5,062,795.53 | 15,062,795.53 | 20,244,714.47 | 20,244,714.4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23,882,111.55 | 223,882,111.55 | 249,659,576.44 | 249,659,576.44 | ||
低值易耗品 | 340,729.64 | 340,729.64 | ||||
合计 | 301,480,055.46 | 301,480,055.46 | 331,082,155.00 | 331,082,155.0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22,997,682.47 | 128,483,223.02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4,578,772.98 | 13,398,661.74 |
预缴税金 | 48,527,254.02 | 53,716,426.02 |
合计 | 186,103,709.47 | 195,598,310.7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4,474,804.42 | 838,043.32 | -25,312,847.74 | ||||||||
南昌县富燃能 | 4,346,1 | -275,16 | 4,070,9 |
源有限公司 | 47.36 | 9.42 | 77.94 | ||||||||
小计 | 28,820,951.78 | 562,873.90 | -25,312,847.74 | 4,070,977.94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106,648.10 | 606,299.72 | 2,170,000.00 | 33,542,947.82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151,181.74 | -1,217,780.76 | 850,000.00 | 6,083,400.98 | |||||||
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316,333.61 | 63,201,280.10 | 62,884,946.49 | ||||||||
小计 | 43,257,829.84 | -927,814.65 | 3,020,000.00 | 63,201,280.10 | 102,511,295.29 | ||||||
合计 | 72,078,781.62 | -364,940.75 | 3,020,000.00 | 37,888,432.36 | 106,582,273.23 |
注:本期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其他减少及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其他增加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47,907.36 | 2,947,907.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947,907.36 | 2,947,907.3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18,527.07 | 1,518,527.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251.88 | 78,251.88 | ||
(1)计提或摊销 | 78,251.88 | 78,251.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96,778.95 | 1,596,778.9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1,128.41 | 1,351,128.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9,380.29 | 1,429,380.2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789,109,738.64 | 4,755,693,735.71 |
固定资产清理 | 470,313.66 | 470,313.66 |
合计 | 4,789,580,052.30 | 4,756,164,049.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管网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39,600,608.39 | 1,219,343,938.26 | 84,721,918.18 | 4,407,125,856.41 | 270,272,605.22 | 7,821,064,926.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999,486.32 | 116,281,323.85 | 10,734,015.19 | 196,215,364.97 | 26,698,211.52 | 407,928,401.85 |
(1)购置 | 20,071,215.32 | 41,195,076.19 | 10,292,563.24 | 308,391.57 | 18,661,614.39 | 90,528,860.71 |
(2)在建工程转入 | 33,237,951.84 | 58,665,577.93 | 195,936,909.64 | 7,120,433.54 | 294,960,872.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4,158,283.63 | 5,006,940.78 | 663,749.92 | 1,353,924.72 | 1,255,769.14 | 22,438,668.19 |
(4)其他增加 | -9,467,964.47 | 11,413,728.95 | -222,297.97 | -1,383,860.96 | -339,605.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0,334.14 | 21,176,896.71 | 17,921,323.22 | 1,953,058.76 | 3,757,787.19 | 45,999,400.02 |
(1)处置或报废 | 1,190,334.14 | 21,176,896.71 | 16,876,640.42 | 1,953,058.76 | 3,746,692.19 | 44,943,622.22 |
(2)其他减少 | 1,044,682.80 | 11,095.00 | 1,055,777.80 | |||
4.期末余额 | 1,896,409,760.57 | 1,314,448,365.40 | 77,534,610.15 | 4,601,388,162.62 | 293,213,029.55 | 8,182,993,928.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0,056,923.43 | 538,419,462.28 | 54,616,806.16 | 1,838,451,266.65 | 133,826,732.23 | 3,065,371,19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551,117.34 | 97,122,710.90 | 4,722,262.41 | 181,048,384.93 | 35,533,924.30 | 370,978,399.88 |
(1)计提 | 52,551,117.34 | 95,382,2 | 4,768,82 | 182,593, | 35,682,294 | 370,978,39 |
96.04 | 6.00 | 865.90 | .60 | 9.88 | ||
(2)其他增加 | 1,740,414.86 | -46,563.59 | -1,545,480.97 | -148,370.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9,299.18 | 20,257,308.63 | 16,011,746.87 | 1,894,467.00 | 3,312,579.30 | 42,465,400.98 |
(1)处置或报废 | 989,299.18 | 20,257,308.63 | 15,749,258.59 | 1,894,467.00 | 3,308,598.53 | 42,198,931.93 |
(2)其他减少 | 262,488.28 | 3,980.77 | 266,469.05 | |||
4.期末余额 | 551,618,741.59 | 615,284,864.55 | 43,327,321.70 | 2,017,605,184.58 | 166,048,077.23 | 3,393,884,189.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44,791,018.98 | 699,163,500.85 | 34,207,288.45 | 2,583,782,978.04 | 127,164,952.32 | 4,789,109,738.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9,543,684.96 | 680,924,475.98 | 30,105,112.02 | 2,568,674,589.76 | 136,445,872.99 | 4,755,693,735.7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拆迁征用的土地、房屋 | 470,313.66 | 470,313.66 |
合计 | 470,313.66 | 470,313.66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17,172,118.40 | 591,570,244.3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17,172,118.40 | 591,570,244.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城市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 13,046,925.10 | 13,046,925.10 | 6,412,250.46 | 6,412,250.46 | ||
天燃气城市管网、改造及场站建设工程 | 537,622,286.37 | 537,622,286.37 | 475,948,703.97 | 475,948,703.97 | ||
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光伏发电项目 | 22,753,760.46 | 22,753,760.46 | ||||
赣江市区段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 | 136,698,356.05 | 136,698,356.05 | 43,436,715.34 | 43,436,715.34 | ||
南昌临空经济区空港水厂工程 | 1,619,819.33 | 1,619,819.33 | 1,581,925.46 | 1,581,925.46 | ||
朝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 6,439,985.68 | 6,439,985.68 | ||||
其他零星工程 | 28,184,731.55 | 28,184,731.55 | 34,996,902.97 | 34,996,902.97 | ||
合计 | 717,172,118.40 | 717,172,118.40 | 591,570,244.34 | 591,570,244.3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赣江市区段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 | 279,920,000.00 | 43,436,715.34 | 93,261,640.71 | 136,698,356.05 | 48.83 | 48.83 | 自筹 | |||||
合计 | 279,920,000.00 | 43,436,715.34 | 93,261,640.71 | 136,698,356.05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540,430.09 | 90,085,356.58 | 104,625,786.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1,543.46 | 641,543.46 | |
(1)新增租赁 | 641,543.46 | 641,543.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10,028.32 | 12,310,028.32 | |
(1)处置 | 12,310,028.32 | 12,310,028.32 | |
4.期末余额 | 2,871,945.23 | 90,085,356.58 | 92,957,301.81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7,417,551.42 | 9,727,312.27 | 17,144,863.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86,947.96 | 6,208,758.24 | 11,695,706.20 |
(1)计提 | 5,486,947.96 | 6,208,758.24 | 11,695,706.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50,985.78 | 11,650,985.78 | |
(1)处置 | 11,650,985.78 | 11,650,985.78 | |
4.期末余额 | 1,253,513.60 | 15,936,070.51 | 17,189,584.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18,431.63 | 74,149,286.07 | 75,767,717.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22,878.67 | 80,358,044.31 | 87,480,922.9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6,022,199.80 | 12,659,208,584.68 | 30,968,700.00 | 41,809,308.80 | 1,690,000.00 | 13,099,698,793.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0,117.53 | 875,639,904.05 | 2,699,828.34 | 879,379,849.92 | ||||
(1)购置 | 711,400.00 | 796,413,451.92 | 2,691,012.76 | 799,815,864.6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28,717.53 | 8,815.58 | 337,533.11 | |||||
(4)合同资产转入 | 79,226,452.13 | 79,226,452.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4,965,419.14 | 284,965,419.14 | ||||||
(1)处置 | 40,978,047.96 | 40,978,047.96 | ||||||
(1)其他减少 | 243,987,371.18 | 243,987,371.18 | ||||||
4.期末余额 | 367,062,317.33 | 13,249,883,069.59 | 30,968,700.00 | 44,509,137.14 | 1,690,000.00 | 13,694,113,224.06 |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66,553,382.87 | 2,837,497,554.28 | 23,178,035.45 | 27,235,343.45 | 338,000.00 | 2,954,802,316.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71,722.89 | 630,396,554.14 | 1,548,565.60 | 6,943,514.18 | 338,000.00 | 645,998,356.81 | ||
(1)计提 | 6,771,722.89 | 630,396,554.14 | 1,548,565.60 | 6,943,514.18 | 338,000.00 | 645,998,356.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27,144.99 | 24,027,144.99 | ||||||
(1)处置 | 24,027,144.99 | 24,027,144.99 | ||||||
4.期末余额 | 73,325,105.76 | 3,443,866,963.43 | 24,726,601.05 | 34,178,857.63 | 676,000.00 | 3,576,773,527.8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3,737,211.57 | 9,806,016,106.16 | 6,242,098.95 | 10,330,279.51 | 1,014,000.00 | 10,117,339,696.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9,468,816.93 | 9,821,711,030.40 | 7,790,664.55 | 14,573,965.35 | 1,352,000.00 | 10,144,896,477.23 |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中包含处于建设阶段的PPP项目合同资产为344,253,121.90元、PPP借款支出为8,649,304.48元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69,007,819.50 | 69,007,819.50 | ||||
合计 | 69,007,819.50 | 69,007,819.5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商誉、经营性流动负债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商誉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资产组中包含流动资产和负债,但不包括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以及付息负债。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减值测试时点时,评估机构遵循《会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及年报审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要求,以长期资产作为与商誉相关的最小资产组。
根据《会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测试》及《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最小资产组可以是长期资产组,亦可以包含营运资金,但是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保持一致,即二者应包括相同的资产和负债。以长期资产作为资产组时,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基础上扣除了期初营运资金,最终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账面构成保持一致。
两种情形下可收回金额和资产组之间的差异是一样的,不影响商誉减值准备的判断。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1,104,928,120.06 | 1,157,000,000.00 | 2024-2028年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10.59%、1.99%、1.91%、1.82%、1.73% 折现率10.12% | 收入增长率: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 收入增长率0.00%,折现率10.12%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0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合计 | 1,104,928,120.06 | 1,157,000,000.00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5,128,814.74 | 676,071.14 | 1,964,618.96 | 13,840,266.92 | |
燃气超期换表费 | 6,453,385.73 | 408,771.57 | 6,044,614.16 | ||
其他 | 1,592,627.27 | 5,942,170.45 | 1,664,229.83 | 5,870,567.89 | |
合计 | 16,721,442.01 | 13,071,627.32 | 4,037,620.36 | 25,755,448.97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8,262,811.74 | 64,427,641.83 | 257,619,434.93 | 58,834,884.5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7,187,710.82 | 11,431,541.40 | 72,165,900.72 | 11,072,008.62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90,000.00 | 11,250.00 | ||
预计负债 | 63,367,464.05 | 7,920,933.01 | ||
预提费用 | 120,226,650.64 | 30,056,662.66 |
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薪酬 | 44,899,841.54 | 10,786,251.76 | 43,276,493.36 | 10,313,948.83 |
股份支付 | 10,615,431.40 | 1,592,314.71 | 11,889,123.87 | 1,783,368.58 |
租赁负债 | 79,142,412.43 | 12,042,809.63 | 89,284,618.33 | 14,073,633.54 |
合计 | 673,792,322.62 | 138,269,405.00 | 474,235,571.21 | 96,077,844.0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1,062,285.14 | 159,342.77 | 1,090,240.01 | 163,536.00 |
使用权资产 | 75,767,717.70 | 11,527,000.82 | 87,480,922.98 | 13,834,426.3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99,206.00 | 74,801.50 | ||
合计 | 76,830,002.84 | 11,686,343.59 | 88,870,368.99 | 14,072,763.8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2,276,941.87 | 74,805,185.22 |
可抵扣亏损 | 70,244,000.05 | 56,768,680.94 |
合计 | 132,520,941.92 | 131,573,866.1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3,137,118.50 | ||
2024年 | 2,355,667.04 | 5,888,048.97 | |
2025年 | 8,848,951.78 | 11,425,068.34 | |
2026年 | 15,230,280.54 | 16,099,160.85 | |
2027年 | 17,310,720.69 | 20,219,284.28 | |
2028年 | 26,498,380.00 | ||
合计 | 70,244,000.05 | 56,768,680.9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278,520.00 | 9,278,520.00 | 12,001,676.89 | 12,001,676.89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1,306,582,092.92 | 1,306,582,092.92 | 327,212,446.92 | 327,212,446.92 | ||
合计 | 1,315,860,612.92 | 1,315,860,612.92 | 339,214,123.81 | 339,214,123.81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5,537,025.83 | 25,537,025.83 | 32,729,494.08 | 32,729,494.08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25,537,025.83 | 25,537,025.83 | 32,729,494.08 | 32,729,494.08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中收到业主存入共管账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15,490.61元,其他货币资金中不能随时变现的运营保证金316,535.22元、开立保函的保证金3,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1,805,000.00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80,379,958.34 | 390,382,036.13 |
信用借款 | 1,704,615,556.60 | 724,594,587.98 |
合计 | 2,084,995,514.94 | 1,114,976,624.11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5,295,969.08 | 61,668,591.54 |
银行承兑汇票 | 57,790,000.00 | 58,029,398.55 |
合计 | 93,085,969.08 | 119,697,990.09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17,357,454.34 | 1,503,504,204.95 |
1年以上 | 1,729,339,474.18 | 1,581,942,776.74 |
合计 | 2,946,696,928.52 | 3,085,446,981.6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55,941,689.74 | 未结算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651,809.04 | 未结算 |
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204,978.35 | 未结算 |
北京外企(江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11,390,978.52 | 未结算 |
江西伟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9,184,993.14 | 未结算 |
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594,820.95 | 未结算 |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 | 7,870,359.36 | 未结算 |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 6,191,538.11 | 未结算 |
南昌冬源自来水安装有限公司 | 6,704,188.52 | 未结算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5,754,350.00 | 未结算 |
乐山川天然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 | 4,443,593.14 | 未结算 |
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4,115,850.07 | 未结算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3,498,129.25 | 未结算 |
合计 | 365,547,278.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89.10 | 31,904.30 |
合计 | 6,089.10 | 31,904.3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391,526,751.75 | 359,522,819.62 |
预收水费及燃气费 | 391,247,870.01 | 361,207,637.80 |
其他预收款 | 22,001,413.43 | 20,027,545.15 |
合计 | 804,776,035.19 | 740,758,002.5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2,667,415.32 | 1,003,715,939.80 | 963,233,807.52 | 153,149,547.6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7,525.53 | 100,420,119.90 | 100,422,963.55 | 74,681.88 |
三、辞退福利 | 435,333.12 | 435,333.1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2,744,940.85 | 1,104,571,392.82 | 1,064,092,104.19 | 153,224,229.4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4,198,798.40 | 806,630,784.15 | 768,494,382.78 | 142,335,199.77 |
二、职工福利费 | 95,286.44 | 82,182,347.37 | 82,006,077.54 | 271,556.27 |
三、社会保险费 | 4,689,842.46 | 45,946,580.46 | 43,881,482.67 | 6,754,940.2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89,131.05 | 43,533,272.78 | 41,468,145.54 | 6,754,258.29 |
工伤保险费 | 261.64 | 1,197,460.16 | 1,197,489.61 | 232.19 |
生育保险费 | 449.77 | 1,215,847.52 | 1,215,847.52 | 449.77 |
四、住房公积金 | 40,895.28 | 55,780,227.53 | 55,780,227.53 | 40,895.2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42,592.74 | 12,696,765.66 | 12,592,402.37 | 3,746,956.0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职工薪酬 | 479,234.63 | 479,234.63 | ||
合计 | 112,667,415.32 | 1,003,715,939.80 | 963,233,807.52 | 153,149,547.6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1,442.23 | 68,038,245.81 | 68,037,294.50 | 52,393.54 |
2、失业保险费 | 4,957.03 | 2,095,351.39 | 2,099,146.35 | 1,162.07 |
3、企业年金缴费 | 21,126.27 | 30,286,522.70 | 30,286,522.70 | 21,126.27 |
合计 | 77,525.53 | 100,420,119.90 | 100,422,963.55 | 74,681.8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876,419.25 | 16,439,697.5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8,767,998.80 | 66,958,102.18 |
个人所得税 | 1,967,014.98 | 1,575,405.6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9,690.76 | 1,017,437.15 |
房产税 | 4,892,615.96 | 3,909,505.29 |
土地使用税 | 11,773,487.39 | 8,126,542.55 |
教育费附加 | 603,903.33 | 508,710.7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57,162.61 | 281,310.23 |
其他税费 | 4,984,848.38 | 5,475,168.20 |
合计 | 135,433,141.46 | 104,291,879.50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76,956,299.36 | 161,797,867.50 |
其他应付款 | 978,271,421.24 | 977,862,819.03 |
合计 | 1,255,227,720.60 | 1,139,660,686.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76,956,299.36 | 161,797,867.5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276,956,299.36 | 161,797,867.5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63,048,345.28 | 36,014,229.04 |
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 10,890,277.94 | 11,445,320.24 |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 | 10,547,348.24 | 10,547,348.24 |
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 | 195,975,768.02 | 163,123,667.36 |
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 | 125,062,753.95 | 231,948,022.72 |
应付特许权费用 | 57,407,945.29 | 34,957,231.66 |
整合补偿款 | 751,893.50 | 751,893.50 |
股权收购款 | 441,716,611.59 | 394,999,511.59 |
其他 | 72,870,477.43 | 94,075,594.68 |
合计 | 978,271,421.24 | 977,862,819.0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00 | 尚未结清 |
各县市财政局资金占用费 | 10,547,348.24 | 尚未结算 |
寻乌县财政局 | 6,124,342.69 | 尚未结算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278,425.16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20,950,116.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48,725,000.00 | 564,618,131.6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8,965,944.40 | 8,106,169.88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1,375,220.15 | 1,191,055.84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92,268.61 | 10,343,807.76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27,066.48 | 782,223.27 |
合计 | 865,485,499.64 | 585,041,388.3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22,709,486.39 | 293,239,892.21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5,180,138.98 | |
合计 | 322,709,486.39 | 298,420,031.1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51,088,790.11 | 2,382,114,549.69 |
抵押借款 | 267,500,000.00 | 211,000,000.00 |
保证借款 | 838,699,041.41 | 822,160,750.00 |
信用借款 | 465,000,000.00 | 226,000,000.00 |
合计 | 3,522,287,831.52 | 3,641,275,299.6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405,932,263.07 | 1,574,669,741.13 |
合计 | 1,405,932,263.07 | 1,574,669,741.13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洪城转债110077 | 100.00 | 0.6 | 2020年11月20日 | 6年 | 1,800,000,000.00 | 1,574,669,741.13 | 13,677,424.86 | 68,134,521.94 | 236,872,000.00 | 1,405,932,263.07 | 否 | ||
合计 | 1,800,000,000.00 | 1,574,669,741.13 | 13,677,424.86 | 68,134,521.94 | 236,872,000.00 | 1,405,932,263.07 |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0年11月20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13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共有面值269,655,0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5,622,607股,其中本年度转股股数为40,736,644股。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04,330,897.84 | 118,135,886.8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188,485.41 | 28,851,268.5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692,268.61 | 10,343,807.76 |
合计 | 73,450,143.82 | 78,940,810.57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3,927,390.40 | 14,691,896.15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3,927,390.40 | 14,691,896.15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2,013,533.55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大修重置支出 | 65,445,507.72 | 109,085,267.38 | 特许经营权项目预计大修重置 |
合计 | 65,445,507.72 | 111,098,800.93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8,191,416.93 | 3,643,697.08 | 10,679,360.26 | 141,155,753.75 | |
合计 | 148,191,416.93 | 3,643,697.08 | 10,679,360.26 | 141,155,753.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管网建设补助资金 | 15,178,915.52 | 1,589,457.84 | 13,589,457.68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清淤工程 | 246,612.39 | 53,771.76 | 192,840.63 | 与资产相关 | ||
青云水厂第二取水泵房工程 | 23,375,459.69 | 1,308,190.56 | 22,067,269.13 | 与资产相关 | ||
红角洲水厂一期工程经费补助及建设配套资金 | 22,647,517.04 | 2,147,350.92 | 20,500,166.12 | 与资产相关 | ||
九龙湖新城自来水管网建设贴息 | 2,961,150.07 | 346,333.32 | 2,614,816.75 | 与收益相关 | ||
英雄开发区北园小区接户管网改造补助 | 25,596,024.98 | 267,434.39 | 25,328,590.59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城北水厂建设配套资金 | 9,502,834.00 | 664,852.59 | 8,837,981.41 | 与资产相关 | ||
TOT缺漏项补助 | 36,666.92 | 9,999.99 | 26,666.93 | 与资产相关 | ||
厂区绿化补助 | 418,644.98 | 24,387.12 | 394,257.86 | 与资产相关 | ||
车载式燃气巡检设备补助 | 697,200.12 | 99,999.96 | 597,200.16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建设及推广补助 | 105,600.00 | 48,000.00 | 20,000.00 | 133,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昌市财政局调度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资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蛟滩污水处理厂中央专项补助资金 | 22,387,692.40 | 1,975,384.56 | 20,412,307.84 | 与资产相关 | ||
氧化沟厌氧区加盖项目补助经费 | 442,699.17 | 99,046.92 | 343,652.25 | 与资产相关 | ||
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资金补助 | 229,892.08 | 26,339.44 | 203,552.64 | 与资产相关 | ||
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 622,222.22 | 46,666.67 | 575,555.55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 622,222.22 | 46,666.67 | 575,555.55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企业新建(改造)项目资金补助 | 712,872.22 | 53,133.34 | 659,738.88 | 与资产相关 | ||
污水处理厂临时处理设施补贴费 | 2,015,384.75 | 184,615.32 | 1,830,769.43 | 与资产相关 | ||
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 | 6,189,539.81 | 434,462.64 | 5,755,077.17 | 与资产相关 | ||
供水管网建设项目资金(注1) | 12,112,266.35 | 2,395,697.08 | 1,281,266.25 | 13,226,697.18 | 与资产相关 | |
“一套表”联网直报设备资金补助 | 90,000.00 | 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注2)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48,191,416.93 | 3,643,697.08 | 10,679,360.26 | 141,155,753.75 |
注1:根据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安府办字﹝2023﹞24号),本公司子公司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云厨小镇供水管网建设项目资金239.57万元。
注2:根据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洪科字﹝2023﹞250号),本公司收到“工业废盐资源化高值利用关键技术与集成示范”项目专项资金120万元。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90,112,050.00 | 40,736,644.00 | 40,736,644.00 | 1,130,848,694.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
2.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0年11月20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13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共有面值269,655,0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45,622,607股,其中本年度转股股数为40,736,644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债券权益成份 | 17,672,170.00 | 281,959,100.75 | 2,368,720.00 | 37,792,877.79 | 15,303,450.00 | 244,166,222.96 | ||
合计 | 17,672,170.00 | 281,959,100.75 | 2,368,720.00 | 37,792,877.79 | 15,303,450.00 | 244,166,222.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82,420,013.50 | 220,790,678.71 | 46,717,100.00 | 2,556,493,592.21 |
其他资本公积 | 48,104,906.47 | 1,678,286.92 | 5,031,675.00 | 44,751,518.39 |
合计 | 2,430,524,919.97 | 222,468,965.63 | 51,748,775.00 | 2,601,245,110.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1)本期共有面值570,000.00元“洪城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40,736,644.00股,相应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5,759,003.71元;(2)公司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自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5,031,675.00元。
2、股本溢价本期减少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变更。
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2019年发行限制性股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期确认的职工服务费用1,311,281.82元及本期确认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内在价值大于账面累计确认费用部分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367,005.10元;
4、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转入股本溢价5,031,675.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6,599,439.00 | 5,440,682.50 | 1,158,756.50 | |
合计 | 6,599,439.00 | 5,440,682.50 | 1,158,756.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发行限售条件流通股5,885,000股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库存股处理。本期减少系本期派发现金红利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影响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577,275.15 | 37,417,062.98 | 40,758,632.78 | 21,235,705.35 |
合计 | 24,577,275.15 | 37,417,062.98 | 40,758,632.78 | 21,235,705.35 |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7,145,754.78 | 52,494,839.07 | 369,640,593.85 | |
任意盈余公积 | 53,404.00 | 53,404.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17,199,158.78 | 52,494,839.07 | 369,693,997.85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74,170,401.42 | 2,311,820,462.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1,527,043.59 | 332,849,967.77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15,697,445.01 | 2,644,670,429.8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82,874,185.39 | 961,764,393.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2,494,839.07 | 62,790,536.7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74,533,814.95 | 519,656,347.7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调整 | 8,290,493.7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71,542,976.38 | 3,015,697,445.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48,847.34 元。
2、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1,278,196.25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886,614,746.44 | 5,516,175,834.49 | 7,687,745,710.41 | 5,435,592,246.07 |
其他业务 | 161,653,585.56 | 58,870,537.75 | 93,712,924.44 | 29,943,509.28 |
合计 | 8,048,268,332.00 | 5,575,046,372.24 | 7,781,458,634.85 | 5,465,535,755.3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16,874.69 | 7,030,321.77 |
教育费附加 | 3,286,539.87 | 3,082,705.58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411,284.81 | 14,976,638.95 |
土地使用税 | 20,952,426.08 | 20,004,178.68 |
车船使用税 | 144,243.71 | 157,584.28 |
印花税 | 4,366,841.85 | 4,944,699.8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71,799.57 | 2,086,807.39 |
环境保护税 | 714,619.91 | 860,187.38 |
合计 | 54,464,630.49 | 53,143,123.9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174,055,412.92 | 173,589,135.16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6,711,283.53 | 3,504,752.00 |
修理费 | 24,130,220.11 | 24,038,377.09 |
车辆使用费 | 1,455,349.51 | 1,354,793.72 |
96166客服费 | 14,550,683.79 | 13,738,634.22 |
其他 | 14,090,835.07 | 9,712,589.34 |
合计 | 234,993,784.93 | 225,938,281.5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262,682,966.50 | 254,968,258.91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40,485,247.17 | 36,271,116.08 |
车辆使用费 | 2,004,148.33 | 2,663,683.51 |
税费 | 4,390,701.98 | 3,756,945.73 |
修理费 | 4,696,905.51 | 4,229,519.38 |
中介机构费 | 4,070,683.14 | 7,793,842.78 |
绿化维护费 | 4,848,653.45 | 4,492,618.47 |
物业管理费 | 4,910,781.34 | 5,993,675.66 |
其他 | 36,207,022.01 | 36,930,431.04 |
合计 | 364,297,109.43 | 357,100,091.5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80,445,524.05 | 78,259,960.47 |
材料费用 | 20,966,451.45 | 23,081,396.35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13,240,226.37 | 9,657,422.35 |
其他 | 12,113,688.14 | 10,403,363.30 |
合计 | 126,765,890.01 | 121,402,142.47 |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51,902,509.23 | 280,571,609.67 |
减:利息收入 | 48,490,319.05 | 51,235,258.37 |
手续费支出 | 1,867,045.61 | 1,995,427.85 |
利息调整 | 53,940,963.72 | 57,308,465.86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806,684.20 | 3,820,220.27 |
合计 | 263,026,883.71 | 292,460,465.2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退税返还(注1) | 4,531,660.50 | 4,352,504.82 |
递延收益摊销-政府补助 | 10,679,360.26 | 10,194,815.27 |
日常经费补助 | 3,776,622.39 | 770,000.00 |
代征个税手续费 | 446,860.48 | 474,538.31 |
稳岗补贴 | 1,647,732.80 | 3,067,420.29 |
其他税费返还 | 152,292.23 | 777,548.10 |
研发与技术研究补助 | 1,125,750.00 | 1,126,300.66 |
税收奖补 | 929,905.77 | 458,918.87 |
税金差额补偿 | 818,000.00 |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124,500.00 | 1,800,000.00 |
政府经营性补贴 | 5,000,000.00 | |
供水运维补贴(注2) | 50,000,000.00 | 20,000,000.00 |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注3) | 6,000,000.00 | |
安全隐患专项资金(注4) | 1,200,000.00 | |
其他政府补助 | 2,723,483.63 | 1,920,238.32 |
合计 | 83,338,168.06 | 50,760,284.64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本公司子公司本期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税款共计4,531,660.50元。注2:根据公司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的《供水运营补贴协议》,公司收到供水运营补贴5,000万元。注3: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公司收到中央自然灾救灾资金600万元。
注4:根据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燃气管道更新改造补助资金120万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4,940.75 | 5,010,799.6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70,198.31 | -2,097.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4,868,326.31 | |
合计 | 5,873,583.87 | 5,008,702.57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111,054.99 | -9,593,053.4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925,748.92 | 6,418,522.0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2,036,803.91 | -3,174,531.4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四、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五、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六、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七、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八、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九、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其他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076,838.89 | 329,365.27 |
合计 | -6,076,838.89 | 329,365.2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收益 | 5,312,402.89 | 11,971,466.84 |
合计 | 5,312,402.89 | 11,971,466.84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72,533.66 | 76,094.13 | 72,533.6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2,533.66 | 76,094.13 | 72,533.66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775,000.00 | 965,863.00 | 775,000.00 |
违约赔偿利得 | 933,654.04 | 864,915.32 | 933,654.04 |
其他 | 12,681,710.40 | 3,554,672.88 | 12,681,710.40 |
合计 | 14,462,898.10 | 5,461,545.33 | 14,462,898.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80,200.27 | 9,780,164.43 | 1,680,200.2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23,717.60 | 9,467,989.73 | 923,717.60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756,482.67 | 312,174.70 | 756,482.6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049,810.80 | 2,158,046.00 | 6,049,810.80 |
其他 | 25,501,256.51 | 3,156,501.31 | 25,501,256.51 |
合计 | 33,231,267.58 | 15,094,711.74 | 33,231,267.58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81,879,875.88 | 206,526,253.1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4,206,991.02 | 11,440,830.43 |
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 70,736.57 | -5,179,060.96 |
合计 | 237,743,621.43 | 212,788,022.5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77,315,803.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9,328,950.9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1,356,170.9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0,736.5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3,891.3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937,271.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575,841.4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862,662.8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负数列示) | |
其他影响 | -59,637,879.22 |
所得税费用 | 237,743,621.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代征污水处理费 | 408,018,922.59 | 403,001,227.82 |
收到代征垃圾费 | 56,020,446.00 | 52,997,567.80 |
营业外收入 | 2,100,726.24 | 4,383,684.78 |
政府补助 | 72,393,552.15 | 39,007,097.75 |
利息收入 | 26,999,455.80 | 44,998,114.93 |
往来款 | 115,611,800.32 | 91,789,484.00 |
其他货币资金 | 7,194,355.52 | |
合计 | 688,339,258.62 | 636,177,177.0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缴代征污水处理费 | 412,220,139.26 | 430,719,159.60 |
上缴代征垃圾费 | 49,946,286.00 | 41,457,750.21 |
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 | 146,976,279.37 | 146,181,870.44 |
利息手续费 | 1,867,045.61 | 1,995,427.85 |
其他货币资金 | 1,887.27 | 7,457,934.74 |
营业外支出 | 14,511,919.24 | 4,535,249.83 |
往来款 | 73,603,377.00 | 105,253,913.73 |
合计 | 699,126,933.75 | 737,601,306.4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特许经营权 | 1,289,772,378.57 | 941,688,630.70 |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1,931,155.98 | 681,738,031.49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收购股权 | 378,640,842.00 | |
合营企业投资 | 5,000,000.00 | |
合计 | 1,871,703,534.55 | 2,007,067,504.1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利息 | 770,000.00 | 3,129,280.00 |
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资金 | 42,784,000.00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722,802.97 | |
合计 | 16,492,802.97 | 45,913,28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 | 115,300.00 | 5,800,000.00 |
合计 | 115,300.00 | 5,8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单位借款及利息 | 25,890,039.83 | 74,493,759.55 |
经营租赁的租赁费 | 13,929,027.43 | 14,734,149.49 |
其他 | 928,305.70 | |
合计 | 39,819,067.26 | 90,156,214.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39,572,182.30 | 1,108,352,873.6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076,838.89 | -329,365.27 |
信用减值损失 | 22,036,803.91 | 3,174,531.4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0,959,697.32 | 347,361,403.1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695,706.20 | 12,276,803.73 |
无形资产摊销 | 645,998,356.81 | 609,195,552.9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37,620.36 | 1,973,728.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12,402.89 | -11,971,466.8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07,666.61 | 9,704,070.3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7,419,242.96 | 340,387,067.8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73,583.87 | -5,008,702.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820,570.80 | 11,407,982.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86,420.22 | 32,847.8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497,744.27 | 55,259,923.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0,780,626.35 | -137,747,089.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5,100,284.95 | -150,207,825.3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8,828,540.45 | 2,193,862,335.6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09,848,930.81 | 2,319,747,206.3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19,747,206.35 | 3,498,804,271.3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101,724.46 | -1,179,057,064.9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09,848,930.81 | 2,319,747,206.35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01,882,565.85 | 2,315,006,593.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966,364.96 | 4,740,613.3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9,848,930.81 | 2,319,747,206.3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25,537,025.83 | 32,729,494.08 | 详见其他说明 |
合计 | 25,537,025.83 | 32,729,494.0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中收到业主存入共管账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15,490.61元,其他货币资金中不能随时变现的运营保证金316,535.22元、开立保函的保证金3,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1,805,000.00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3,929,027.43(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及厂房租赁 | 2,894,362.86 | |
设备租赁 | 39,823.00 | |
合计 | 2,934,185.8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费用 | 80,445,524.05 | 78,259,960.47 |
材料费用 | 20,966,451.45 | 23,081,396.35 |
折旧费及资产摊销 | 13,240,226.37 | 9,657,422.35 |
其他 | 12,113,688.14 | 10,403,363.30 |
合计 | 126,765,890.01 | 121,402,142.4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6,765,890.01 | 121,402,142.4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30日 | 13,830,437.00 | 50 | 收购 | 2023年4月30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21,667,926.43 | 4,230,457.26 | -5,105,431.08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383.0437万元受让其持有的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50%股权。收购前,双港供水系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双港供水50%股权;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双港供水100%股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现金 | 13,830,437.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25,312,847.74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9,143,284.74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0,625,695.4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1,482,410.73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资产: | 55,206,709.38 | 55,206,709.38 |
货币资金 | 29,553,239.97 | 29,553,239.97 |
应收款项 | ||
预付款项 | 2,420.50 | 2,420.50 |
其他应收款 | 24,075.92 | 24,075.92 |
存货 | 895,644.73 | 895,644.73 |
固定资产 | 22,438,668.19 | 22,438,668.19 |
在建工程 | 1,480,423.46 | 1,480,423.46 |
无形资产 | 337,533.11 | 337,533.11 |
长期待摊费用 | 470,718.48 | 470,718.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85.02 | 3,985.02 |
负债: | 4,581,013.91 | 4,581,013.91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070,135.53 | 1,070,135.53 |
应付职工薪酬 | 2,464,133.75 | 2,464,133.75 |
应交税费 | 432,952.63 | 432,952.63 |
其他应付款 | 613,792.00 | 613,792.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50,625,695.47 | 50,625,695.4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0,625,695.47 | 50,625,695.47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100% | 合并前后受同一实际人控制 | 2023年5月31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62,362,625.21 | 11,055,106.07 | 65,600,728.69 | 5,584,589.51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水业集团持有的南昌工贸100%股权,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671.71万元。
(2). 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现金 | 46,717,100.00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71,887,010.60 | 66,326,919.34 |
货币资金 | 37,751,105.73 | 18,612,181.34 |
应收款项 | 18,869,224.69 | 4,832,857.58 |
预付款项 | 421,960.27 | 449,974.14 |
其他应收款 | 145,943.54 | 26,362,757.03 |
存货 | 3,672,081.35 | 4,908,740.07 |
其他流动资产 | 6,195.63 | |
固定资产 | 9,562,761.15 | 9,659,140.25 |
无形资产 | 1,244,367.76 | 1,258,152.29 |
长期待摊费用 | 193,011.43 | 210,366.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554.68 | 26,554.68 |
负债: | 15,606,623.65 | 21,101,638.46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0,829,694.18 | 13,005,937.49 |
应付职工薪酬 | 602,267.78 | 1,158,006.54 |
应交税费 | 338,226.14 | 3,329,837.83 |
其他应付款 | 3,836,435.55 | 3,607,856.60 |
净资产 | 56,280,386.95 | 45,225,280.8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56,280,386.95 | 45,225,280.88 |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1月30日 | 51 | 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 | 增资扩股协议 | 49 | 62,906,147.36 | 62,906,147.36 | 交割日尚处于建设期,按账面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由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作为新的投资方,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对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前的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增资扩股后,南昌航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244.90万元,其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00万元,持有其49%的股权;南昌高新市政管护有限公司出资6,244.90万元,持有其51%的股权。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孙公司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完成注销,本公司自成都兆盛水务有限公司注销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1,614.70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300 | 江西省南昌市 | 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11,200 | 江西省九江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 | 3,000 | 江西省萍乡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3,150 | 浙江省温州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800 | 浙江省温州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51%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00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80,186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907 | 江西省南昌市 | 太阳能光伏供电 | 100% | 投资设立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10,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天然气销售与安装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4,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给排水管网及设备安装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4,800 | 江西省南昌市 | 车用天然气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辽宁省营口市 | 20,400 | 辽宁省营口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90% | 投资设立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18,700 | 江西省九江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 | 投资设立 |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10,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100% | 投资设立 |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1,616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80% | 投资设立 |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 | 9,289.03 | 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 | 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 | 89% | 1% | 投资设立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盖州市 | 3,300 | 辽宁省盖州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99% | 1% | 投资设立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0,706.03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89% | 1% | 投资设立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13,267.03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62% | 1% | 投资设立 |
江西鼎智检测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3,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质检测及 | 100% | 投资设立 |
运维 |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0,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固废处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2,000 | 江西省南昌市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 800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509.63 | 江西省南昌市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255.58 | 江西省南昌市 |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9.00% | 71,358,199.46 | 562,778,502.9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67,421,323.47 | 2,163,820,373.83 | 2,531,241,697.30 | 1,374,974,029.93 | 7,740,110.24 | 1,382,714,140.17 | 380,393,290.42 | 2,043,108,843.36 | 2,423,502,133.78 | 1,403,722,898.63 | 8,703,025.12 | 1,412,425,923.7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293,746,202.89 | 145,628,978.49 | 145,628,978.49 | 241,068,608.34 | 2,221,802,132.71 | 101,725,548.63 | 101,725,548.63 | 183,998,030.4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070,977.94 | 28,820,951.7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62,873.90 | 5,872,376.98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62,873.90 | 5,872,376.98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2,511,295.29 | 43,257,829.8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27,814.65 | -861,577.3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27,814.65 | -861,577.31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4,122,954.06(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税(2015)78号文向国家税务局申请的增值税退税款。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已于2024年1月-2月陆续收到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19,634,241.88 | 2,443,697.08 | 10,065,592.55 | 112,012,346.41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28,557,175.05 | 1,200,000.00 | 613,767.71 | 29,143,407.3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48,191,416.93 | 3,643,697.08 | 10,679,360.26 | 141,155,753.75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0,679,360.26 | 10,194,815.27 |
与收益相关 | 75,433,807.80 | 41,531,332.37 |
合计 | 86,113,168.06 | 51,726,147.64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南昌市灌婴路99号 | 自来水生产供应 | 21,772.27 | 32.31 | 32.31 |
其他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南昌县富燃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城开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联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大道房地产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昌临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
中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股东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
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股东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管材等 | 198,540,851.45 | 1,000,000,000.00 | 613,630,689.44 |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设备 | 145,539,850.67 | 46,963,312.41 |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远程表等 | 9,804,102.07 | 15,048,203.49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96166客户服务 | 16,290,261.03 | 13,746,390.66 |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838,404.95 |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工程物资 | 2,474,232.31 | 2,097,742.37 |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8,398,794.66 |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6,092,826.07 | 5,778,303.72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43,953.58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污泥处置费 | 822.25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飞灰处置费 | 3,157,544.28 | 11,440,140.20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227,176.23 | 278,339.00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采购自来水 | 9,749,533.51 | 48,000,000.00 | 否 | 45,535,830.68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5,000,000.00 | 否 | 65,000.00 |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6,780,526.02 | 10,000,000.00 | 否 | 17,831,964.24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23,550,532.62 | 30,000,000.00 | 否 | 27,036,553.81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503,434.53 | 15,000,000.00 | 否 | 407,099.60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1,069,006.83 | 10,000,000.00 | 否 | 4,244,928.56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00,946.88 | 10,0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设备 | 353,982.29 | 1,914,159.30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657,783.01 | 2,146,435.57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代收手续费 | 8,869.81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2,746,843.86 | 5,717,830.39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检测服务 | 964,433.97 | 660,377.35 |
南昌市政公用城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308,569.84 |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798,228.05 |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237,256.64 |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检测服务 | 79,094.34 |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运营管理费 | 7,075,472.00 | |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58,716.51 | |
南昌联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56,603.77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3,835,866.49 |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915,229.20 | |
中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995,336.01 |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服务 | 235,849.05 |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9,500,540.62 | |
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112,735.04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施工 | 3,192,591.54 | |
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检测及运维服务 | 220,330.19 |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444,235.31 |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334,444.04 | |
南昌市政公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3,285.41 |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173,669.7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344,965.87 | 344,965.87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65,453.18 | 62,337.90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15,541.27 | 37,299.08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5,476.5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28,790.84 | 114,395.42 | 16,232.86 | 8,481.90 | 434,632.68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租赁 | 8,373,161.56 | 8,270,410.70 | 3,325,885.87 | 3,203,227.14 | 44,234,471.4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3-21 | 2024-3-20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42,500,000.00 | 2023-5-26 | 2026-5-25 | 否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6-16 | 2024-6-15 | 否 |
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 | 137,558,850.00 | 2021-6-11 | 2036-5-21 | 否 |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470,505.90 | 2017-4-24 | 2029-12-31 | 否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9,152,000.00 | 2019-9-12 | 2027-8-22 | 否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28,500,000.00 | 2019-6-24 | 2029-6-23 | 否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54,250,000.00 | 2020-2-28 | 2027-12-31 | 否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269,000,000.00 | 2020-7-29 | 2035-7-29 | 否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283,500,000.00 | 2019-3-8 | 2034-3-7 | 否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43,020,000.00 | 2019-9-19 | 2034-9-18 | 否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65,309,879.85 | 2020-6-29 | 2039-12-31 | 否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65,000,000.00 | 2020-7-15 | 2040-7-15 | 否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2023-3-31 | 2026-3-31 | 否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4,960,000.00 | 2023-3-31 | 2026-3-31 | 否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2023-10-20 | 2025-10-20 | 否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2023-1-9 | 2024-6-22 | 否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214,000,000.00 | 2023-1-13 | 2033-1-13 | 否 |
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41,272,000.00 | 2023-4-3 | 2024-4-2 | 否 |
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8,569,619.42 | 2017-4-24 | 2029-12-31 | 否 |
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8,696,452.28 | 2022-1-14 | 2031-12-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000,000.00 | 2021-12-29 | 2032-7-15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000,000.00 | 2022-1-21 | 2031-9-3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2-1-5 | 2032-7-15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 | 2022-5-31 | 2032-7-15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00,000.00 | 2023-1-16 | 2036-7-15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8,805,191.41 | 2021-9-17 | 2039-7-16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000,000.00 | 2022-2-22 | 2024-2-9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2-2-22 | 2024-2-9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23-3-31 | 2026-3-31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240,000.00 | 2023-3-31 | 2026-3-31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10-20 | 2025-10-20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23-1-9 | 2024-6-22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3,500,000.00 | 2023-1-13 | 2033-1-13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318,000.00 | 2023-4-3 | 2024-4-2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39,672,338.13 | 2019-1-1 | 2033-12-31 | 否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26,448,225.42 | 2019-1-1 | 2033-12-31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0,980,000.00 | 2010-6-24 | 2025-6-29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050,000.00 | 2010-8-9 | 2025-8-8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308,400.00 | 2021-5-18 | 2029-5-17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160,000.00 | 2020-11-25 | 2035-11-24 | 否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221,769.95 | 2020-12-30 | 2030-12-29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19-4-1 | 2034-4-1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2019-4-1 | 2034-4-1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4,400,000.00 | 2019-4-1 | 2034-4-1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340,000.00 | 2019-7-3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340,000.00 | 2019-7-3 | 2034-7-1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1,400,000.00 | 2019-7-3 | 2034-7-1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19-7-3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8,700,000.00 | 2019-7-3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33,400,000.00 | 2019-7-3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7,600,000.00 | 2019-7-3 | 2034-7-5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3,4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3,1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8,6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3,4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7,9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24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5,8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2019-10-28 | 2034-11-12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19-10-28 | 2034-10-27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6,200,000.00 | 2019-10-28 | 2034-11-12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0.00 | 2020-8-14 | 2035-8-13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2020-11-5 | 2035-11-4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0-11-5 | 2035-11-4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6,800,000.00 | 2020-11-5 | 2035-11-4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0-11-5 | 2035-11-4 | 否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2020-11-5 | 2035-11-4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188,494.70 | 2022-1-14 | 2031-12-21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128,000.00 | 2019-9-12 | 2027-8-22 | 否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9,099,113.52 | 2017-4-24 | 2029-12-3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5,837,200.00 | 2023-9-7 | 2024-9-6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3-7-22 | 2024-7-21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2023-7-22 | 2024-7-21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3-7-22 | 2024-7-21 |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4,940,000.00 | 2015-10-23 | 2035-10-22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70,000.00 | 2023-1-25 | 2024-1-2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729,300.00 | 2023-3-5 | 2024-3-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40,000.00 | 2023-12-21 | 2024-12-20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 | 2023-12-31 | 2024-12-30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5-13 | 2024-5-12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7-24 | 2024-7-23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3-1-11 | 2024-1-10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55,400.00 | 2023-4-15 | 2024-4-14 |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15,300.00 | 2023-12-11 | 2024-12-10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18.01 | 1,451.6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76.97 | 1,045.17 | 5,668.49 | 1,508.95 |
应收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827,169.09 | 158,433.51 | 1,148,690.10 | 126,970.83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840,252.96 | 835,057.30 | 1,621,782.47 | 1,013,498.28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95,215.76 | 1,395,215.76 | 1,395,215.76 | 1,395,215.76 |
应收账款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39,621,313.48 | 3,486,675.59 | 9,495,971.06 | 8,834,421.31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706,581.19 | 5,079,435.48 | 17,544,574.47 | 5,509,292.75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66,882.86 | 14,685.69 | 166,882.86 | 68,522.10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561,754.30 | 561,754.30 | 561,754.30 | 561,754.30 |
应收账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78,588.20 | 145,018.03 | ||
应收账款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400,965.60 | 4,009.66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996,076.04 | 2,385,999.34 | 7,868,549.33 | 2,383,964.70 |
应收账款 | 南昌联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 | 4,056.00 | ||
应收账款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63,750.00 | 4,309.50 |
应收账款 | 江西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627,067.03 | 143,181.90 | ||
应收账款 | 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33,550.00 | 12,938.67 | ||
预付款项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643,620.00 | |||
预付款项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49,383.94 | |||
预付款项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476,118.86 |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202,000.00 | 180,320.00 | 204,110.31 | 186,565.71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951.70 | 3,217.70 | 19,537.96 | 1,557.25 |
其他应收款 | 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8,000.00 | 19,142.40 | 48,000.00 | 10,248.00 |
其他应收款 | 温州环联环保有限公司 | 19,000.00 | 1,514.3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7,458,404.27 | 572,059.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11,894,940.00 | |||
合同资产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633,548.57 | 3,806,037.04 | 7,867,512.37 | 5,536,268.82 |
合同资产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281.12 | 21,281.12 | 57,508,867.03 | 15,308,860.40 |
合同资产 | 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12,872,593.77 | 2,529,156.35 | ||
合同资产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60,745,779.63 | 22,949,249.14 | 861,287.10 | 603,647.93 |
合同资产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2,984.23 | 73,720.83 | 1,321,536.34 | 147,921.32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87,822.93 | 20,187,822.93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125,016.84 | 11,509,926.82 |
应付账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47,231.30 | 1,153,581.29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400.00 | |
应付账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82,837.51 | 230,425.43 |
应付账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5,351,255.38 | 3,309,536.03 |
应付账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95.80 | 395.80 |
应付账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28,488,390.00 | 391,725,120.65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5,552,108.73 | 5,521,479.03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834,873.37 |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5,972.69 | 455,972.69 |
应付账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696,694.18 | 1,481,745.65 |
应付账款 |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 9,160,569.08 | |
应付账款 |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682,249.98 | 147,519.67 |
应付账款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2,040,133.72 | 3,214,399.62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47,416.89 | 430,379.66 |
应付账款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3,498,492.91 | |
应付账款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185,709.10 | 3,502,299.29 |
应付账款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9,900.00 | |
应付账款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86,194.83 | |
应付账款 | 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5,754,350.00 | |
应付股利 |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630,610.18 | 1,630,610.18 |
应付股利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41,748,755.97 | |
应付股利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1,309,060.33 | 102,711,931.69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7,203,338.16 | 30,813,834.16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7,522,669.84 | 580,678,459.01 |
其他应付款 | 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470,000.00 | 8,955,646.19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07,085.62 | 5,332,886.25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1,332.50 | 23,285.5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259,600.00 | 259,6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261,371.19 | 2,049,372.53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 244,200.85 | 335,251.25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011,778.36 | 1,011,778.36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3,411.26 | 13,411.26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230,767.98 | 230,767.98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蓝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81,796.15 | 81,796.15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86,470.00 | 86,470.00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0,769.77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7,700.00 | 17,700.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64,200.85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47,802.81 | 146,192.49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10.33 | 42,112.71 |
其他应付款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6,500,790.39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2,962.56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44,972.57 | |
合同负债 |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3,413,761.44 |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凯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23,070.48 | 30,495,709.80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1,974.93 | 777,250.90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26,994.49 | 2,226,994.49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20,331.45 | 7,793,800.40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 1,253,444.58 | 1,065,444.58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19,384.90 | 192,643.40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政大道房地产有限公司 | 15,017,947.75 | 8,537,587.85 |
合同负债 | 南昌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4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核心管理人员 | 1,765,500.00 | 5,384,775.00 | ||||||
合计 | 1,765,500.00 | 5,384,775.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核心管理人员 | 3.05元/股 |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流通股收盘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流通股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赠予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555,530.52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核心管理人员 | 1,311,281.82 | |
合计 | 1,311,281.82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根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员工合计5,885,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05元/股,行权条件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逐步解除限售,其中1至24个月为限售期,25至36个月且达到业绩指标后解除限售其持有的40%股份,37至48个月且达到业绩指标后解除限售其持有的30%股份,49至60个月且达到业绩指标后解除限售其持有的30%股份。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76.5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41,676,524.43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41,676,524.43 |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为职工设立企业年金方案,即指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为本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缴费分为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年金计划建立初期个人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比例的25%,以后年度可逐步提高,最终与企业缴费相匹配。
本公司本期企业年金实施范围为社保关系在本部的所有人员,企业缴费比例暂定为5%,个人缴费比例暂定为1.25%。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6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分别为:自来水制售、污水处理服务、燃气新能源、固废处理服务、给排水管道及污水环境工程、其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自来水制售 | 污水处理服务 | 燃气新能源 | 固废处理服务 | 工程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965,826,490.74 | 2,778,417,664.35 | 3,006,256,759.55 | 768,304,806.37 | 1,617,199,344.68 | 290,300,681.30 | 1,539,691,000.55 | 7,886,614,746.44 |
二、主营业务成本 | 552,191,124.71 | 1,834,351,648.95 | 2,622,814,595.44 | 453,190,608.99 | 1,380,504,755.87 | 188,459,129.98 | 1,515,336,029.45 | 5,516,175,834.49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5,677,519.49 | 27,986,363.85 | 71,562,521.79 | 79,973.30 | 539,432,794.56 | 5,873,583.87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3,985,224.31 | -10,314,622.40 | -5,060,539.62 | -1,808,136.22 | -18,430.47 | -849,850.89 | -22,036,803.91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290,279.21 | -57,834.19 | 1,930,165.96 | -8,005,879.87 | -233,570.00 | -6,076,838.89 | ||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 | 236,512,372.43 | 575,377,450.77 | 99,538,048.09 | 131,310,257.71 | 1,408,892.35 | 1,375,808.80 | 12,831,449.46 | 1,032,691,380.69 |
七、利润总额 | 565,788,808.11 | 705,932,664.84 | 244,518,753.11 | 198,805,970.63 | 212,035,335.99 | 80,663,291.39 | 530,429,020.34 | 1,477,315,803.73 |
八、所得税费用 | 22,905,177.45 | 98,322,111.51 | 41,079,108.55 | 4,760,313.08 | 53,992,992.22 | 17,037,612.84 | 353,694.22 | 237,743,621.43 |
九、净利润 | 542,883,630.66 | 607,610,553.33 | 203,439,644.56 | 194,045,657.55 | 158,042,343.77 | 63,625,678.55 | 530,075,326.12 | 1,239,572,182.30 |
十、资产总额 | 11,108,537,095.43 | 12,534,540,715.49 | 2,946,330,802.07 | 3,234,055,772.34 | 3,742,679,855.95 | 686,156,893.31 | 11,346,172,401.82 | 22,906,128,732.77 |
十一、负债总额 | 5,452,247,538.89 | 6,645,151,301.93 | 1,652,828,682.10 | 2,074,189,091.64 | 2,993,686,647.05 | 419,357,653.40 | 5,296,281,773.53 | 13,941,179,141.4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250,686.43 | 10,962,011.34 |
1年以内小计 | 11,250,686.43 | 10,962,011.34 |
1至2年 | 3,275,773.21 | 1,940,845.87 |
2至3年 | 1,539,344.01 | 1,438,594.92 |
3年以上 | 1,238,680.42 | 889,405.41 |
4至5年 | 838,282.80 | 412,148.71 |
5年以上 | 3,775,558.73 | 3,466,332.38 |
合计 | 21,918,325.60 | 19,109,338.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6,980.57 | 10.16 | 2,226,980.57 | 100.00 | 2,226,980.57 | 11.65 | 2,226,980.57 | 100.00 |
其中: |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26,980.57 | 10.16 | 2,226,980.57 | 100.00 | 2,226,980.57 | 11.65 | 2,226,980.5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91,345.03 | 89.84 | 4,483,848.19 | 22.77 | 15,207,496.84 | 16,882,358.06 | 88.35 | 3,315,873.97 | 19.64 | 13,566,484.09 |
其中: | ||||||||||
应收水费 | 19,691,345.03 | 89.84 | 4,483,848.19 | 22.77 | 15,207,496.84 | 16,882,358.06 | 88.35 | 3,315,873.97 | 19.64 | 13,566,484.09 |
合计 | 21,918,325.60 | 100.00 | 6,710,828.76 | 30.62 | 15,207,496.84 | 19,109,338.63 | 100.00 | 5,542,854.54 | 29.01 | 13,566,484.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水费 | 2,226,980.57 | 2,226,980.57 | 100 | 因部分自来水用户属特困企业、户表改造、自来水总表数与分表数的差异、居民拆迁等原因拖欠的自来水款,公司针对该部分自来水用户且账龄在5年以上的客户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2,226,980.57 | 2,226,980.57 | 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水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水费 | 19,691,345.03 | 4,483,848.19 | 22.77 |
合计 | 19,691,345.03 | 4,483,848.19 | 22.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 转销或 | 其他变动 |
转回 | 核销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542,854.54 | 1,167,974.22 | 6,710,828.76 | |||
合计 | 5,542,854.54 | 1,167,974.22 | 6,710,828.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1,519,406.30 | 1,519,406.30 | 6.93 | 34,338.58 | |
江西省绿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39,877.15 | 1,239,877.15 | 5.66 | 591,099.71 | |
南昌市人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868,062.60 | 868,062.60 | 3.96 | 75,922.63 |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办事处翠苑社区居委会 | 760,023.15 | 760,023.15 | 3.47 | 77,095.68 | |
新建区环卫所 | 428,137.65 | 428,137.65 | 1.95 | 9,675.91 | |
合计 | 4,815,506.85 | 4,815,506.85 | 21.97 | 788,132.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68,109,067.04 | 418,133,072.61 |
其他应收款 | 1,570,775,357.36 | 391,381,076.87 |
合计 | 2,138,884,424.40 | 809,514,149.4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568,109,067.04 | 418,133,072.61 |
合计 | 568,109,067.04 | 418,133,072.61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1,999,170.42 | 1年以上 | 否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356,109,391.30 | 1年以上 | 否 | |
合计 | 358,108,561.7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46,752,033.74 | 184,054,948.01 |
1年以内小计 | 1,346,752,033.74 | 184,054,948.01 |
1至2年 | 82,465,407.55 | 62,277,098.67 |
2至3年 | 59,386,212.70 | 122,722,047.70 |
3至4年 | 70,310,413.63 | 24,372,635.11 |
4至5年 | 14,905,816.96 | 846,653.08 |
5年以上 | 1,256,258.08 | 409,605.00 |
合计 | 1,575,076,142.66 | 394,682,987.5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5,910.00 | 25,910.00 |
合并范围关联公司往来 | 1,495,555,352.19 | 327,629,035.72 |
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 | 2,881,933.51 | 2,881,933.51 |
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 | 51,701,948.38 | 46,674,030.47 |
市财政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23,617,079.60 | 15,775,553.81 |
其他 | 1,293,918.98 | 1,696,524.06 |
合计 | 1,575,076,142.66 | 394,682,987.5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90,073.19 | 2,511,837.51 | 3,301,910.7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790,073.19 | 2,511,837.51 | 3,301,910.7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92,076.29 | 606,798.31 | 998,874.6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82,149.48 | 3,118,635.82 | 4,300,785.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301,910.70 | 998,874.60 | 4,300,785.30 | |||
合计 | 3,301,910.70 | 998,874.60 | 4,300,785.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293,618,791.62 | 82.13 | 子公司往来款 | 0-2年 |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79,200,000.00 | 5.03 | 子公司往来款 | 0-4年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35,680,489.06 | 2.27 | 子公司往来款 | 0-5年 | |
南昌市财政局非税征收管理处 | 23,617,079.60 | 1.50 | 应返还污水处理手续费 | 0-3年 | 1,180,853.98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27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452,116,360.28 | 92.20 | 1,180,853.9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673,760,095.06 | 5,673,760,095.06 | 5,578,336,423.37 | 5,578,336,423.3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9,626,348.80 | 39,626,348.80 | 67,732,634.26 | 67,732,634.26 | ||
合计 | 5,713,386,443.86 | 5,713,386,443.86 | 5,646,069,057.63 | 5,646,069,057.6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16,147,050.56 | 16,147,050.56 | ||||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18,880,261.27 | 18,880,261.27 | ||||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178,640,000.00 | 178,640,000.00 | ||||
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 183,600,000.00 | 183,600,000.00 | ||||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 124,009,327.00 | 124,009,327.00 | ||||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36,738,003.00 | 36,738,003.00 | ||||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80,000.00 | 4,080,000.00 |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 2,831,017,631.35 | 2,831,017,631.35 | ||||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48,863,887.64 | 48,863,887.64 | ||||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8,437,471.53 | 58,437,471.53 | ||||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 29,070,000.00 | 29,070,000.00 | ||||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291,800.00 | 3,291,800.00 | ||||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4,739,426.99 | 304,739,426.99 | ||||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 12,928,000.00 | 12,928,000.00 | ||||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82,672,367.00 | 82,672,367.00 | ||||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32,670,000.00 | 32,670,000.00 | ||||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
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88,269,261.20 | 188,269,261.20 | ||||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2,255,586.00 | 82,255,586.00 | ||||
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842,983,045.93 | 842,983,045.93 | ||||
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4,462,172.76 | 84,462,172.76 | ||||
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262,581,131.14 | 262,581,131.14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56,280,386.95 | 56,280,386.95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39,143,284.74 | 39,143,284.74 |
合计 | 5,578,336,423.37 | 95,423,671.69 | 5,673,760,095.0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24,474,804.42 | 838,043.32 | -25,312,847.74 | ||||||||
小计 | 24,474,804.42 | 838,043.32 | -25,312,847.74 | ||||||||
二、联营企业 | |||||||||||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106,648.10 | 606,299.72 | 2,170,000.00 | 33,542,947.82 | |||||||
江西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151,181.74 | -1,217,780.76 | 850,000.00 | 6,083,400.98 | |||||||
小计 | 43,257,829.84 | -611,481.04 | 3,020,000.00 | 39,626,348.80 | |||||||
合计 | 67,732,634.26 | 226,562.28 | 3,020,000.00 | -25,312,847.74 | 39,626,348.8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1,912,223.70 | 503,072,201.02 | 874,328,715.80 | 523,079,384.22 |
其他业务 | 16,012,271.48 | 218,353.35 | 10,268,673.92 | 58,750.30 |
合计 | 897,924,495.18 | 503,290,554.37 | 884,597,389.72 | 523,138,134.5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5,450,957.21 | 605,739,379.9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6,562.28 | 6,226,751.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36,818.2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45,677,519.49 | 614,902,950.06 |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04,736.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900,200.9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6,317,257.90 |
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83,731.0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1,482,410.7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055,106.0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406,304.5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38,524.6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689,572.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8,052.64 | |
合计 | 55,883,522.2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 | 4,122,954.06 | 本公司子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每年均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 |
合计 | 4,122,954.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44 | 0.99 | 0.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72 | 0.94 | 0.7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邵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9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