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划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2.现金分红的条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四、本规划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外部监事充分讨论,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1.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