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20 公司简称:中原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10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9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334,858,402.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对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描述,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河南省国资委 | 指 |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河南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交通厅、交通运输厅 | 指 |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指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局公路、华建公司 | 指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高速、本公司、公司 | 指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高发公司 | 指 |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秉原投资 | 指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英地置业 | 指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君宸置业 | 指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中宇公司 | 指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石化中原高速公司 | 指 | 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
中原信托 | 指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高速房地产公司 | 指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 | 指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原农险 | 指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公司 | 指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交科院 | 指 |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洛公司 | 指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商登高速 | 指 |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 |
上海秉原安 | 指 | 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交投新能源公司 | 指 |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商协会 | 指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原高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ongyuan Expresswa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 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亚子 | 李全召 |
联系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
电话 | 0371-67717696 | 0371-67717695 |
传真 | 0371-87166867 | 0371-87166867 |
电子信箱 | zygs600020@163.com | zygs600020@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97号牛顿国际B座3楼H1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2012年8月3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路1号,邮政编码:450046。 3)2020年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97号牛顿国际B座3楼H11,邮政编码:450003。 |
公司办公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500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zygs.com |
电子信箱 | zygs600020@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原高速 | 600020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宏敏、陈铮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5,702,818,919.69 | 7,410,507,950.58 | 7,410,507,950.58 | -23.04 | 5,606,615,816.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8,427,390.67 | 140,174,118.39 | 140,489,913.50 | 491.00 | 743,468,498.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9,282,817.37 | 106,880,247.11 | 107,196,042.22 | 638.47 | 707,655,77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1,580,731.82 | 1,982,582,772.56 | 1,982,582,772.56 | 27.69 | 2,837,521,852.1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63,661,507.10 | 12,599,109,907.49 | 12,592,530,993.93 | 17.18 | 12,351,112,554.65 |
总资产 | 50,060,670,731.46 | 49,729,880,466.64 | 49,709,713,241.01 | 0.67 | 46,817,424,617.9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76 | 0.0185 | 0.0186 | 1,616.76 | 0.28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76 | 0.0185 | 0.0186 | 1,616.76 | 0.28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02 | 0.0037 | 0.0038 | 8,013.51 | 0.26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8 | 0.40 | 0.40 | 增加6.28个百分点 | 6.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31 | 0.08 | 0.08 | 增加6.23个百分点 | 5.8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2022年,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跨地区人员与车辆流动大幅减少,省内外尤其是跨省客运、货运车辆、物流运输流量大幅下滑,民众出行意愿降低,高速公路整体车流量锐减。本年随着宏观经济逐渐恢复,客车车流量有所上升。综上,本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应付的永续债股利)/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应付的永续债股利)/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上述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披露》(2010年修订)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03,727,869.81 | 1,253,394,420.27 | 1,395,547,415.73 | 1,850,149,21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5,930,863.71 | 235,665,617.23 | 290,530,071.99 | -83,699,16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371,568,215.52 | 227,113,180.30 | 282,789,773.48 | -92,188,351.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144,437.89 | 686,465,799.21 | 819,647,985.78 | 439,322,508.9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83,471.35 | -2,300,270.87 | 21,320,103.6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752,896.49 | 主要为报告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车流量比例计入当期损益 | 69,265,030.43 | 76,660,092.9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591,912.09 | -1,644,986.77 | -2,901,175.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61,393.60 | -5,202,061.82 | -41,893,809.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68,774.77 | -15,758,712.67 | -5,297,502.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26,197.65 | 10,980,828.78 | 12,025,694.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9.07 | 84,298.24 | 49,292.55 | |
合计 | 39,144,573.30 | 33,293,871.28 | 35,812,722.1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9,592,676.00 | 78,637,661.00 | -50,955,015.00 | 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000,000.00 | 16,500,000.00 | 10,500,000.00 | 0.00 |
合计 | 135,592,676.00 | 95,137,661.00 | -40,455,015.00 | 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认真落实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求真务实、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全面复工复产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扎实推进日常经营、党的建设、安全生产、多元经营、项目建设、增收节支、新收费模式下的打逃堵漏等重点工作,经营形势整体平稳,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7.03亿元,同比下降23.04%,其中通行费收入46.18亿元,同比上升27.12%,建造服务收入7.7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8亿元,同比上升
49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亿元,同比上升638.47%。
单位:亿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00.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7.64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70.51%。
单位:亿元
2023年底,公司负债总额352.97亿元,较上期末下降4.86%;资产负债率70.51%,较上期末下降4.09个百分点。
项 目 | 2020年末 | 2021年末 | 2022年末 | 2023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74.98 | 73.51 | 74.60 | 70.51 |
公司近三年同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如下所示,公司大量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可用于公司的战略投资等需求。
单位:亿元
一年来,公司全员拼搏进取、爬坡过坎,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外部创收内部挖潜,增收节支成效更加明显
1、收费稽核力度加大。随着交通出行需求增加,所辖路段流量激增,为确保通行费应收尽收,公司坚持高压稽核治逃,深入推进收费稽核工作,加大治逃堵漏查处力度,组织“五专一能”专项活动,对逃费车辆实施三类“专项整治”,净化收费环境,累计治理逃费车辆25.11万台次,挽回通行费0.32亿元。
2、运营降本取得成效。使用“法人透支贷款、超短融”等融资工具,申请存量贷款降息、低
成本置换存量债务,在规避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减少财务支出。推行分公司、项目公司日常经费账户“零余额”管理,实现母公司与分公司“联动支付”。大力创建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机关,深入推进收费、养护、路产、运维、行政管理业务的节支降耗工作。
3、多元经营得到提升。一是规范控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督促控股企业完善公司章程,强化董事会、监事会职能,提高内控体系质量,强化决策程序,降低违规风险。二是加强重大股权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投资项目论证及决策工作;健全股权投资事后管理,对股权项目投资方向、投资决策、资金使用、投资收益、投资风险防控等工作进行全流程复盘存档。三是持续巩固多元化利润,2023年公司参控股企业投资收益1.33亿元,收到现金分红0.54亿元。四是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地,公司荣获“河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先进单位”。
(二)强化管理做好服务,客户出行体验更加优化
1、道路通行能力不断提升。构建“平峰+高峰”解堵保通工作体系,制作“一站一策”安全服务保障方案,完善郑州周边易堵路段和站点节假日保通手册,建立保通台账作战图、易堵时段巡查治理表,加强免费小型客车引导,科学划分通行区域,确保车辆快速通行。郑州分公司实施新郑西站加宽改造工程,妥善解决郑栾高速郑州段政府购买路段车辆调头问题;郑开分公司姚家站建成车道X光绿色通道快速检测系统,缓解站区通行压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2、机电保障水平持续优化。首创“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水平(能力)评价”,制作机电设施信息管家、高速公路机电运维专业名词字典等多项“宝典”,机电维护综合能力不断提升;以平顶山分公司为试点,测评自动发卡缴费一体机;在平顶山分公司鲁山站试点实施并初步形成“已开通收费站低造价自动化改造方案”,入选《河南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收费站建设指南》,作为已开通收费站改造首选技术方案。在航空港分公司郑州南站试点建设CPC卡预交易及扫码付辅助交易平台,开创ETC和CPC全场景、全流程自动化交易的省内先河。
3、路桥状况安全稳定。强化日常养护精细化、专项工程规范化管理,打好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公司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指数92.4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93.58,管养道路优良路率100%,公司1847座桥梁评定等级全部达2类以上,始祖山隧道评定等级为1类。圆满完成2023年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工作,为我省跻身“国评”前列做出贡献。在京港澳高速郑漯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段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为公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4、路产路权保障有力。完成节假日、恶劣天气、涉路施工及全国公路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现场观摩会期间的道路保通任务。加强路产日常巡查保护,处理路损案件1,092起,收回路损653万元,收回穿(跨)越涉路施工路产赔(补)偿212万元。加强涉路施工监管,制定《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以郑州分公司为试点,打造安全施工预警系统;以郑漯分公司为试点,
在京港澳高速两处主线桥梁增设隔离栅破损感应系统,取得良好效果。
5、服务区管理水平日益提高。加强航空港服务区日常经营管理,落实服务货车司机“五提供、五确保”十项承诺,打造司机之家,高标准建成母婴室、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引入京东品牌便利店,拓宽支付渠道,开通电子支付平台,安装郑州绿城通POS机,特色经营和便捷服务进一步完善。
(三)内部管理持续深化,合规体系建设更加有力
1、公司治理不断加强。持续加强“三会”决策机构建设,从议案质量、程序安排、合规审核、董监高沟通等方面全力做好“三会”事务,推动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动能。全年审议议案82项,披露公告信息80份;全年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4次,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4次,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22次,多渠道展现公司价值,构建良好投资者关系,利用扎实的基础工作助力公司规范化运作提升。
2、审计监督高效开展。聚焦重点项目监督,组织2023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检查。完成2022年度养护专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36份,开展运营分公司固定资产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22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审97项。狠抓薄弱环节监督,优化完善监事会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3、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组织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月、《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普法宣传等主题活动。2024年3月,公司荣获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命名的“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对公司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卓越表现的高度认可。对合同流程进行全方位管控,降低合同违约风险,实现合同管理“零失误、零纠纷”。
4、资产管理清晰规范。应用三维实景建模技术管理资产,实现对资产可知、可测、可控的电子化管理。以德上高速商丘段为试点,对路段所属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摄影测量,制作高速公路数字正射影像图及办公区、收费站、服务区的三维实景模型,实现资产管理跨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隐患排查化解更加及时
认真贯彻“两个至上”安全发展观,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期间,开展涉路施工、收费管理、机电维护、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项大检查,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印发《日志管理办法》,制定《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公司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从治安案件、火灾事件、设备事故、自然灾害四个方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各类应急演练25次,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扎实
1、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郑洛高速项目落实“13445”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要求,践行智慧建造理念,启用数字化平台,推行“三新”技术,严把工程质量关;机场高速绿化及专项工程顺利完工;君悦华庭项目16栋主楼全面封顶,项目施工全面进入二次结构阶段。
2、优质服务彰显形象。2023年6月1日起,公司承接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职能,平稳接管清障救援外协工作,建立清障救援制度规范体系,夯实路警联合清障救援机制,探索自建清障队伍新模式,开展清障救援服务7563次。在2024年春运“鏖战风雪、保畅保通”战役中,高标准做好隐患排查、物资准备、机械配备、人员演练、除雪保通、应急救援等工作,按照“五个有”(有热水、有热饭、有油加、有电充、有御寒衣被)标准帮扶受困司乘人员,受到各级领导及社会公众广泛好评。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公路运输业,自成立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
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了未来五年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行动目标和行动任务,是指导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文件。2023年12月20日,2024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强调,落实“十四五”系列规划任务,紧紧围绕“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坚定不移实现“三个转变”,以“四个一流”服务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高速公路作为五年行动计划中“十大行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良好。
根据2020年9月河南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将新增路线3,750公里、总里程达到13,800公里。2023年初,河南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持续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47个、总里程2,848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至2023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321公里,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2024年1月3日,河南省2024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锚定“两个确保”,服务实施“十大战略”,交通运输经济持续好转,全力推动交通运输转型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河南省高速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建造服务收入。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主业稳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元化项目,目前已形成了以高速公路经营
为主,银行、信托、保险、股权债权投资、基金、房地产、路域经济开发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战略格局。
1、高速公路运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辖路段有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郑州至驻马店段、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原郑尧高速)、郑民高速、商登高速、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运营总里程约80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四车道里程约567公里,六车道约16公里,八车道约209公里,匝道16公里。
2、多元化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秉原投资主要从事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高速房地产公司、英地置业、君宸置业3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此外,公司还参股交投新能源公司、中原信托、中原农险、资产管理公司、河南交科院及中原银行。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为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主营业务,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空间,不断提高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实现“主业突出、多元反哺”战略规划。
1、独特的区位优势
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均位于河南省境内,河南省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贯南北,是全国交通运输干线的枢纽地带,具有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使得河南交通在全国交通网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高速公路资产属于国家南北公路大动脉的重要区段。随着京港澳高速公路的贯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公司“雄踞中原、枢纽四方”的交通区位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2、优质的核心资产
(1)机场高速公路全长27公里,2016年6月升级改造为双向八车道,扩容后的高速通道拉近了郑州主城区与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的距离,双城生活更加畅达便捷。
(2)京港澳郑州至驻马店段高速公路全长182公里,为国家南北交通大动脉的重要区段,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络的核心组成部分。
(3)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全长183公里,是河南省重要的能源和旅游高速大通道,被列为交通部勘察设计典型示范工程。
(4)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全长121公里,是河南省中东部地区重要的区域性高速公路运输通
道,缓解了国家交通大动脉连霍高速公路的交通压力,部分路段可实现军民共用战备功能。
(5)德上高速永城段全长56公里,是山东济宁至安徽祁门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6)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全长223公里,与多条高速公路便捷相连,为区域内较为完善、高效的高等级公路运输体系,与郑少洛高速、洛卢高速共同在豫中地区形成一条东西向的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为河南省境内又一条横跨东西的连霍高速南复线大通道。
3、高效的管理团队
公司设立以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创新进取、务实高效,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凝聚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培养了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推动公司高质量稳步发展。
4、专业的发展理念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紧紧抓住推动中部地区大通道大枢纽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瞄准建设交通强国战略目标,实施主辅并进的“双轮驱动”战略,打造协调稳定的“1+N”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中原高速跨越式发展。
5、优秀的融资平台
公司以保障持续发展为主线,通过融资渠道多元化,积极推进精准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严控资金风险。多年以来,公司现金流稳定、资本结构稳健、信贷记录良好、资信等级高、偿债能力强,与债权人长期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信贷关系,为公司后续融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8亿元,较上年上升491.00%,主要系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客车流量恢复性增长所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702,818,919.69 | 7,410,507,950.58 | -23.04 |
营业成本 | 3,321,044,579.27 | 5,893,020,555.34 | -43.64 |
销售费用 | 22,044,163.27 | 32,707,504.51 | -32.60 |
管理费用 | 214,524,353.79 | 155,171,412.18 | 38.25 |
财务费用 | 1,078,231,960.65 | 1,210,447,858.41 | -10.92 |
研发费用 | 500,000.00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1,580,731.82 | 1,982,582,772.56 | 27.69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8,579,243.52 | -3,634,539,987.76 | 70.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3,823,625.96 | 1,452,334,184.62 | -231.09 |
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郑洛公司建造服务收入和建造服务成本同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子公司英地置业销售佣金减少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交通运输业 | 4,618,353,330.10 | 2,298,701,690.85 | 50.23 | 27.12 | 3.45 | 增加11.39个百分点 |
房地产业 | 207,099,089.83 | 151,954,625.21 | 26.63 | -53.65 | -53.15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建造服务 | 776,870,139.53 | 776,870,139.53 | -76.16 | -76.16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 | 1,999,140,928.49 | 811,675,072.15 | 59.40 | 27.27 | 13.70 | 增加4.84个百分点 |
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 | 628,557,244.20 | 279,123,618.83 | 55.59 | 5.43 | -11.99 | 增加8.79个百分点 |
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 | 771,977,153.20 | 429,416,618.49 | 44.37 | 45.52 | 3.61 | 增加22.50个百分点 |
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 | 392,016,263.04 | 183,202,347.67 | 53.27 | 40.22 | -5.93 | 增加22.93个百分点 |
德上高速永城段 | 109,038,388.40 | 103,047,892.76 | 5.49 | 10.57 | -30.39 | 增加55.62个百分点 |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 | 602,621,491.49 | 439,991,426.60 | 26.99 | 29.75 | 18.91 | 增加6.66个百分点 |
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 | 115,001,861.28 | 52,244,714.35 | 54.57 | 23.80 | -18.07 | 增加23.22个百分点 |
房地产业 | 207,099,089.83 | 151,954,625.21 | 26.63 | -53.65 | -53.15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建造服务 | 776,870,139.53 | 776,870,139.53 | -76.16 | -76.16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交通运输业 | 折旧及摊销 | 1,144,086,214.09 | 34.45 | 1,073,681,101.93 | 18.22 | 6.56 | |
养护及征收成本 | 1,096,526,131.47 | 33.02 | 1,095,696,880.35 | 18.59 | 0.08 | ||
其他成本 | 99,762,716.31 | 3.00 | 90,669,493.59 | 1.54 | 10.03 | ||
小计 | 2,340,375,061.87 | 70.47 | 2,260,047,475.87 | 38.35 | 3.55 |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营业成本 | 151,954,625.21 | 4.58 | 324,349,171.20 | 5.50 | -53.15 | |
小计 | 151,954,625.21 | 4.58 | 324,349,171.20 | 5.50 | -53.15 | ||
建造服务 | 建造服务营业成本 | 776,870,139.53 | 23.39 | 3,258,838,422.24 | 55.30 | -76.16 | |
小计 | 776,870,139.53 | 23.39 | 3,258,838,422.24 | 55.30 | -76.16 |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51,844,752.66 | 1.56 | 49,785,486.03 | 0.84 | 4.14 | |
小计 | 51,844,752.66 | 1.56 | 49,785,486.03 | 0.84 | 4.14 | ||
合计 | 3,321,044,579.27 | 100.0 | 5,893,020,555.34 | 100.00 | -43.64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原吉")部分合伙人从上海秉原吉协议退伙,按照上海秉原吉合伙协议约定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秉原投资公司将上海秉原吉及其下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2,044,163.27 | 32,707,504.51 | -32.60 |
管理费用 | 214,524,353.79 | 155,171,412.18 | 38.25 |
研发费用 | 0.00 | 500,000.00 | -100.00 |
财务费用 | 1,078,231,960.65 | 1,210,447,858.41 | -10.92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5,162,010.72 | -100.00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英地置业、高速房地产、君宸置业收到的留抵退税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123,856.48 | 755,768,377.77 | -79.34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秉原投资收到的租赁保证金较多所致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6,480,344.26 | 1,560,649,707.29 | -32.95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君宸置业开发商品房支付现金较多所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167,328.14 | 177,595,399.10 | -43.03 | 主要为上期支付的保证金和往来款较多所致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6,599.71 | 451,344.28 | -47.58 | 主要为本期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入较少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0,197,379.00 | 3,543,912,617.04 | -66.13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郑洛公司建设成本较少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90,662.12 | 186,127,211.37 | -98.34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秉原投资对外投资较多所致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888.50 | 2,370,746.33 | -93.34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郑洛公司退履约保证金较多所致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1,100,000.00 | 2,197,800,000.00 | -32.15 | 主要为本期发行永续债较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 | 12,422,650,144.20 | 9,117,704,563.00 | 36.25 | 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
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03,669.61 | 1,783,142,570.93 | -99.14 | 主要为上期偿还永续债较多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22,044,163.27 | 32,707,504.51 | -32.60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英地置业销售佣金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214,524,353.79 | 155,171,412.18 | 38.25 | 主要为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500,000.00 | -100.00 | 主要为上期发生委托外部研发费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69,866,091.09 | -31,240,166.02 | 123.64 | 主要为本期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变化计提信用减值较多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1,675,932.46 | -88,697,602.72 | -64.29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英地置业和高速房地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多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3,962,483.47 | -2,265,775.12 | 74.88 | 主要为本期处置资产损失较多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0,939,715.85 | 11,075,728.88 | 89.06 | 主要为本期无法支付的款项转入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0,699,310.13 | 15,822,276.45 | -32.38 | 主要为上期子公司英地置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较大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274,568,050.11 | 39,516,106.62 | 594.83 | 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增加较多所致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82,668,462.17 | 0.96 | 960,541,090.65 | 1.93 | -49.75 | 主要为本期实行精准融资,有效压缩库存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703,674,214.36 | 1.41 | 266,253,476.25 | 0.54 | 164.29 | 主要为本期应收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通行费拆分资金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96,129,581.08 | 0.19 | 139,848,308.45 | 0.28 | -31.26 | 主要为随着账龄增加,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净值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9,971,259.28 | 0.16 | 41,402,279.84 | 0.08 | 93.16 | 主要为本期预交税金重分类较多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8,637,661.00 | 0.16 | 129,592,676.00 | 0.26 | -39.32 | 主要为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较大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500,000.00 | 0.03 | 6,000,000.00 | 0.01 | 175.00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秉原投资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在建工程 | 76,424,670.47 | 0.15 | 52,772,327.29 | 0.11 | 44.82 | 主要为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9,419,064.90 | 0.02 | 5,234,713.75 | 0.01 | 79.93 | 主要为本期孙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37,901,953.68 | 2.07 | 110,373,641.19 | 0.22 | 840.35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郑洛公司预付资产购建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401,087,777.79 | 2.80 | 3,277,539,365.96 | 6.59 | -57.25 | 主要为本期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
应付账款 | 946,446,084.20 | 1.89 | 586,688,101.36 | 1.18 | 61.32 | 主要为子公司郑洛公司在建工程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9,279,312.26 | 0.06 | 18,665,008.51 | 0.04 | 56.87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高速房地产公司收到预售房屋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36,959,834.41 | 0.47 | 169,974,066.23 | 0.34 | 39.41 | 主要为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09,759,743.96 | 0.82 | 672,028,134.17 | 1.35 | -39.03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秉原投资合并范围变化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1,386,065.57 | 2.00 | 501,337,671.23 | 1.01 | 99.74 | 主要为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499,500,054.00 | 1.00 | -100.00 | 主要为本期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其他权益工具 | 3,773,051,420.41 | 7.54 | 2,238,214,574.98 | 4.50 | 68.57 | 主要为本期发行其他权益工具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83,172.01 | -0.00 | 31,257,174.29 | 0.06 | -100.91 | 主要为孙子公司少数股东减持股份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以郑尧路、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及完成改扩建后的郑漯路郑州新郑机场至许昌段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四家银行建立的银团签订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7.75亿元的贷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项目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7060亿元。
(2)本公司以建成后的郑民高速公路郑州段、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及完成改扩建后的漯河至驻马店段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六家银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25亿元的贷款合同。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前期流资贷款余额0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14.5956亿元。
(3)本公司以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53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896亿元。
(4)本公司以建成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市境段公路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28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1.128亿元。
(5)本公司以建成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航空港区至登封项目收费经营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人民币22亿元的银团贷款合同。截止报告期,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4095亿元。
(6)本公司以建成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672亿元。
(7)本公司以建成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收费经营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2904亿元。
(8)本公司以建成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收费经营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8亿元(2017年7月20日额度变更为1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
币8.92亿元。
(9)本公司以建成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0.85亿元。
(10)本公司以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11)本公司以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
(12)本公司以郑州机场至漯河段改扩建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12.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0亿元。
(13)本公司以郑州机场至漯河段改扩建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29.5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17.949亿元。
(14)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3.7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05亿元。
(15)高发公司以建成后的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道路通行费收费经营权及其全部收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79亿元的银团贷款。2018年12月24日,高发公司与本公司、中行银团各贷款人签订《债务转移合同》,各方同意将该项债务转移给本公司承担。截至报告期末,银团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7.7278亿元。
(16)本公司以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5亿元。
(17)本公司以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
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7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72亿元。
(18)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7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72亿元。
(19)本公司以郑州至漯河段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3.616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2.2455亿元。
(20)本公司以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68亿元。
(21)本公司以郑尧高速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的收费权作为质押,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8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7.7212亿元。
(22)本公司以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部分作为质押,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5亿元的融资再安排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49亿元。
(23)本公司以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人民币3.4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0.80亿元。
(24)本公司以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1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875亿元。
(25)本公司以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该项目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的部分作为质押,与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2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8.26亿元。
(26)本公司以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贷款人按贷款余额占项目融资余额的比例享有质押权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11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0.7008亿元。
(27)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不含已质押给中行银团的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权益)收费权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作为质押,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人民币20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3885亿元。
(28)公司及英地置业、高速房地产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受限货币资金合计16,677,514.25元,其中因涉及诉讼事项,执法机关冻结5,200,000.00元,另有按揭回款保证金11,477,514.25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510,218.07万元,期初余额为544,012.09万元,较期初减少33,794.02万元,降幅6.21%,主要为子公司秉原投资联营企业本期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见注1 | 是 | 其他 | 20,679.77 | 100% | 是 | - | 自筹资金 | - | 4年 | 已完成出资 | - | - | 否 | 2020年12月15日、31日;2021年1月17日、30日;3月30日;2022年3月9日 | 临2020-049、050、053、2021-002、007、017、018号公告 |
君宸置业 | 见注2 | 否 | 增资 | 5,600.00 | 100% | 是 | - | 自筹资金 | - | 3年 | 截至2023 年 | - | - | 否 | 2021年11月9日、27 | 临2021-034、 |
末,已完成增资0.56亿元,剩余出资于2024年12月31 日之前完成 | 日 | 035号公告 | ||||||||||||||
合计 | / | / | / | 26,279.77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2: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郑洛项目投资建设资金人民币3.87亿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人民币37.2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75%。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29,592,676.00 | -50,955,015.00 | 78,637,661.00 |
其他 | 6,000,000.00 | 10,500,000.00 | 16,500,000.00 | |||||
合计 | 135,592,676.00 | -50,955,015.00 | 10,500,000.00 | 95,137,661.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被投资的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 | 占该公司股权比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秉原投资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70,000.00 | 100.00 | 153,189.49 | 96,127.96 | -1,753.41 |
英地置业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40,000.00 | 100.00 | 218,437.27 | 153,309.98 | -3,787.73 |
君宸置业 | 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0,000.00 | 100.00 | 142,731.89 | 122,961.76 | -902.57 |
高速房地产公司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对外贸易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0.00 | 100.00 | 213,170.82 | 138,859.66 | -5,820.58 |
郑洛公司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1,000.00 | 100.00 | 532,105.07 | 97,580.62 | -5.45 |
交投新能源公司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 28,000.00 | 30.00 | - | - | - |
中原信托 |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险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468,089.68 | 27.27 | 1,083,559.27 | 1,020,803.73 | 13,996.08 |
中原农险 | 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其中农业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保费收入总和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400,000.00 | 13.63 | 945,240.18 | 503,472.27 | 26,631.59 |
资产管理公司 | 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和投资、金融服务,经营范围为: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 600,000.00 | 10.00 | 3,550,394.76 | 1,442,206.53 | 106,803.89 |
河南交科院 | 道路、桥梁、交通物流、交通机械等方面的科研及技术咨询服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转让;交通设施材料的研究;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告的编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的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公路工程勘察、测量、设计(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交通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研发;房屋租赁;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 4,680.00 | 6.70 | - | - | - |
中原银行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2,007,500.00 | 0.67 | - | - | - |
注:1、交投新能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暂无财务数据。
2、截至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河南交科院财务数据暂未提供。
3、中原银行为港股上市公司,截至本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中原银行年度报告尚未披露,财务数据暂无法提供。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
2024年,全国预期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以上,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持续完善,新改建干线公路600公里,全国高速公路网络已经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2021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编制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指出,从2021年到2035年,交通基础设施质量、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居世界前列。目前我国已步入全国性智慧高速公路快速发展期,政府对智能交通的投资已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但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例如河南省全力加快内河航运11246工程建设等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的竞争性影响,都使高速公路行业发展仍面临一定的挑战。
2、行业发展趋势
2024年是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交通运输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元年。当前,交通运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跨区域人员流动量、货物运输量保持较快增长,交通投资保持高位运行,干线公路网络加密提质,智慧交通建设提质显效。2024年,河南省计划完成投资800亿元,持续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建设,确保11个项目年内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900公里以上。实施智慧高速建设三年行动,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智慧化升级,力争打造智慧高速1000公里,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巩固提升交通枢纽地位,加快交通运输体系立体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枢纽经济先行区、国内领先的交通强国先行区。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初心:为公众出行高速公路创造美好体验。
战略目标:1.打造国内一流的高速公路运营服务商;2.打造持续盈利的多元化板块;3.打造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4.打造专业的资本运作平台;5.打造“四个中心”,即:党建引领中心、标准化管理中心、创新服务中心、潜能开发中心。
公司愿景:为公众出行高速公路构建完美空间。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二次党代会、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定位,增强识变之智、激发能变之勇、多出应变之方,从“管理端、资产端、资本端”协同发力,努力构建具有长远价值创造、占据优势地位、主辅协调发展的产业模式,充分释放业绩潜能,快速提升公司价值,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谋增收扩源之举,经营收入取得新突破。各路段分公司是生产经营主力军,是利润增长主来源,要全力以赴做好应收尽收、引流促收等工作。一要深度挖掘增收潜力。重点围绕高速公路收费主业,出台引流增收奖惩管理办法;与沿线景点广泛合作,实现文旅、交通双促双赢;提升机电设备故障处置、突发事件处置、清障救援处置效率,降低事故处置和道路管控总时长,最大限度实现“少封路、不封路”。二要持续夯实增收基础。重点围绕安全保通服务保障,满足需求引车“上路”,优化“一站一策”方案,健全郑民高速“4+3”快速验货机制,加快推进京港澳高速新郑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建设,有效应对道路拥堵。三要培育忠实客户群体。打造标杆型路产大队,实现装备设施、应急能力、保通水平、队伍建设“四个一流”。推进“服务区+”行动,发挥航空港服务区线下开放式服务区的优势,探索新业态经营、创新便利店经营模式,满足司乘消费需求。
(二)创堵漏降本新策,利润增长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人、财、物各要素,精准施策运营管理各环节,找准堵漏降本“突破点”。一要扛牢堵漏重任。深入开展收费稽核“三优两推一提升”专项行动,上线运行京港澳高速智慧化辅助稽核系统,实现收费稽核全流程、全链条提质增效;完善公安、交警、路产“联合治理机制”,实施跨路段、跨区域“多方协作机制”,推动“专案治理机制”,形成“一点逃费,多点治理”的综合治逃体系。二要提升降本成效。加强相关业务电子巡查巡检、远程网络监管,减少运营成本;加大预防性养护力度,治病于“未然”,避免路面病害扩大蔓延;落实养护“三年规划-年度计划-项目管理”三级管理体系,推进智慧管养平台建设。加强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合理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资产处置回报率。三要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管、事后审计,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探索新型权益融资工具,加强对资产负债率约束。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以低成本资金置换高成本存量债务。
(三)拓效益增量之源,盘活资产取得新突破。始终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盘活资源资产作为长远之计,形成相互促进、良性发展局面。一要发挥上市公司资本平台功能,汇聚更多优质资源,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二要探索收购优质路桥资产。以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注入更多优质资产。三要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持续增持效益良好的参股公司;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加快高速房地产公司、英地置业可出售资产的变现回款,推动地产板块与秉原投资持有型物业项目的联动协同。
(四)提升智慧化水平,建设成果取得新突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公司所辖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始祖山隧道智慧化水平。落实推广机电维护管理系统应用,优化智慧供配电系统应用,深化运行监测系统应用。推进自动化收费技术应用,推广“低造价收费站自动化改造”建设经验,增加智能发卡缴费机、扫码付等设备系统投入规模,提升收费作业自动化程度,打造中原高速“一站一路多点”自动化收费特色品牌。综合运用自动化收费、匝道预交易等技术手段,建设“侯寨自动化收费标杆站”,为传统收费站向智慧化收费站过渡转型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区域经济布局、国土开发保护格局、人口结构分布、消费需求特征、要素供给模式等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总需求不足已成为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这些因素将给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带来不确定性。
风险对策:公司将持续研判分析经济形势和调控目标,聚焦主业优势,提升公司价值,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堵漏增收,更好的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2、行业政策风险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仍未正式出台,收费公路到期后收费、运营、养护等方面都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政策会导致高速公路成本投入在中短期持续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风险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信息,收集、分析并综合处理外部数据,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适时制定应对策略与措施。探索新技术应用与新管理模式,在分公司持续实施自动化收费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建成33条自动化收费车道,探索ETC、CPC自由流交易、车牌支付辅助交易、双天线、车型库等技术设备应用,确保精准交易,提高通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3、融资风险
近年来,发达经济体紧缩政策累积效应不断显现,世界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全球金融市场风险加大,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成为常态。从国内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总量性、结构性、周期性矛盾问题进一步暴露。公司通过公开竞标方式中标的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投资人项目,预计会使公司在未来几年对外融资需求仍较强烈。风险对策:公司将科学研判货币市场趋势,用好用足国家政策,精准把握窗口期,降低资金成本,减轻财务压力,有效保障各类资金需求。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表决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充分讨论和决策,保证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人员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人员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高度关注利益相关方诉求,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将更详尽务实的向社会各界展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和成绩。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8、关于投资者关系
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的接听、答复以及传真、电子信箱的接收和回复。积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司网站等多重途径向公司广大投资者宣传、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并对他们所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答复。2023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2023年5月18日,公司参加在全景网举办的“真诚沟通 传递价值”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2023年9月14日,公司参加了沪市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情况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2023年11月7日,公司在价值在线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2023年9月28日,公司以现场交流形式接待了西南证券调研,对调研会议提出的问题回复并及时以公告形式进行披露。公司通过一年四次的业绩说明会以及接待机构调研,向投资者介绍公司业绩,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3年全年,公司共解答投资者来电问询78起,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22个。
9、报告期内公司建立的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建立内控规范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了3项制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了避免与中原高速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于2010年12月2日出具《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3日 | 临2023-022号公告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3日 | 临2023-051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6号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总数1,472,725,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5310%。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沉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6号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总数1,569,955,7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8574%。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沉重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对外融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 静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女 | 53 | 2024-03-08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 | 否 | ||||
马沉重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55 | 2019-01-31 | 2024-02-06 | 68.28 | 否 | ||||
王铁军 | 董事、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6 | 2019-01-31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70.31 | 否 | ||||
王 辉 | 董事 | 男 | 60 | 2009-11-27 | 2023-11-29 | - | 是 | ||||
陈 伟 | 董事 | 男 | 49 | 2018-01-16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 | 是 | ||||
孟 杰 | 董事 | 男 | 46 | 2009-11-27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 | 是 | ||||
缴文超 | 董事 | 男 | 43 | 2023-12-22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 | 是 | ||||
郭本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18-01-16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65.91 | 否 | ||||
冯 可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9-01-31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66.11 | 否 | ||||
李纪治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4-03-26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 | 否 | ||||
李华杰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18-01-16 | 2024-01-18 | 8.00 | 否 | ||||
宋公利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0-12-22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8.00 | 否 | ||||
康 卓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0-12-22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8.00 | 否 | ||||
马书龙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2-05-20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8.00 | 否 | ||||
王远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19-01-31 | 2024-03-16 | 70.48 | 否 | ||||
王洛生 | 监事 | 男 | 60 | 2019-01-31 | 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 - | 是 | ||||
段 瑜 | 监事 | 女 | 28 | 2022-05-20 | 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 - | 是 | ||||
伏云峰 | 职工监事 | 男 | 48 | 2018-01-16 | 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 49.91 | 否 | ||||
高建英 | 职工监事 | 女 | 53 | 2018-01-16 | 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 49.31 | 否 | ||||
郭伦远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19-01-31 | 2024-01-03 | 65.91 | 否 | ||||
张付雄 | 总工程师 | 男 | 60 | 2014-11-06 | 2023-11-03 | 61.67 | 否 |
彭武华 | 总会计师 | 男 | 52 | 2019-01-31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65.91 | 否 | ||||
杨亚子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6 | 2016-04-28 |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 56.4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722.2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 静 | 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河南省许昌市公路局工程二处助理工程师,河南省许昌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工程师,河南公路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处处长,河南新乡黄河高速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新乡黄河高速公司总经理,河南公路项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公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养护管理部经理,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工程处副处长,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工程处处长,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组建)投资发展部经理。 |
马沉重 | 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9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河南省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副处长兼总工程师;驻马店至信阳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副总工程师;驻马店至信阳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副经理;路鑫项目公司(商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经理、副书记;高发公司郑州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总经理、董事;曾兼任中原信托监事会主席。 |
王铁军 | 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高发公司人事劳动部副部长;高发公司驻信分公司副经理;高发公司人事劳动部副部长兼退休员工管理中心主任(正职待遇);高发公司南阳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发公司禹登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高发公司禹登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副处);高发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发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中原信托监事。 |
王 辉 | 男,中共党员,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23年11月退休,曾兼任公司董事。曾任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测设队副队长;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测设队队长;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计划经营处处长;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副院长;高发公司总工程师;高发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高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工程技术部部长;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国际事业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国际事业部经理;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战略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
陈 伟 | 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现任河南物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公司董事。曾任河南省济焦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副处长;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党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综合事务部副部长;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理。 |
孟 杰 | 男,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分析师,行政部(党委宣传部)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兼任浙江之江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公路资本运营部 |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股权管理一部总经理,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 |
缴文超 | 男,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曾任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部高级主管。 |
郭本锋 | 男,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交通部财会司科员;交通部财会司副主任科员;交通部财会司主任科员;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资金部副经理;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资金部经理;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国家资本金托管部经理;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福建厦漳大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副秘书长(主持工作);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协会办)挂职调研员;中石化中原高速公司监事。 |
冯 可 | 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高发公司郑州公司职员;高发公司路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高发公司潢川分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高发公司办公室主任;高发公司开封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委员、副书记;高发公司开封分公司党总支委员、书记;高发公司总经理助理。 |
李纪治 | 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系副教授。曾任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经济系副主任、财务处长;招商局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李华杰 | 男,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哈尔滨阀门厂财务主管、会计;黑龙江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
宋公利 | 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 |
康 卓 | 男,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马书龙 | 男,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资料员,河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兼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远征 | 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中原农险董事。曾任河南省军区教导大队战士;河南省军区后勤部正排职助理员;河南省军区后勤部副连职副队长;河南省军区后勤部副连职干事;河南省军区后勤部正连职助理员;河南省军区后勤部副营职助理员;河南省军区后勤部正营职助理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路政运管处副主任科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路政运管处主任科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路政运管处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
王洛生 | 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战略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党建综合组专家;兼任公司监事。曾任河南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主任科员;河南省交通厅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河南省交通厅质检站助理调研员;河南省交通工会副主任;河南公路港务局集团董事、党委书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工会副主席。 |
段 瑜 | 女,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兼任公司监事。 |
伏云峰 | 男,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兼任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曾在河南省交通公路工程局三处、曲荷项目经理部、党委办公室工作。曾任河南省交通公路工程局团委书记;曾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职员;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监察室副主任;公司监察室主任。 |
高建英 | 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审计监督部经理、职工监事、纪委委员;兼任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曾在河南省社旗县公路管理局、中原高速路泰公路工程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公司。曾任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公司综合办副经理;公司郑州分公司会计部副经理;公司郑州分公司会计部经理;公司财务资产部职员;公司综合经营部副经理;公司投资经营部副经理。 |
郭伦远 | 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4年1月退休。曾任开封市公路局干部;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开封分局副局长;高发公司开封分公司副经理;高发公司商开分公司副经理;河南高速通瑞养护公司总经理;高发公司驻信分公司副经理;高发公司信阳分公司党委书记;高发公司养护管理部部长;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发公司洛阳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 |
张付雄 | 男,中共党员,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23年11月退休。曾任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副总工程师;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主任、科研院技术负责人;科研院院长助理、检测中心主任;公司郑石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工程办主任;公司总工程师、兼任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
彭武华 | 男,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兼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河南省洛阳市公路总段二处职员;洛阳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出纳;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洛阳分局会计、副科长;高发公司洛阳分公司财务科长;河南高速安新公司改建工程项目部财务处处长;高发公司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高发公司开通分公司副经理;湖南岳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发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高发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河南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管理部一级职员;河南交通投资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高速房地产副处级干部。 |
杨亚子 | 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2009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4月至本报告期末,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兼任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 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 2022年9月 | 2023年11月 |
陈 伟 | 河南物产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7年3月 | |
孟 杰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16年8月 | |
首席分析师 | 2016年8月 | |||
行政部(党委宣传部)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
缴文超 | 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8月 | |
王洛生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战略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党建综合组专家 | 2022年9月 | 2023年7月 |
段 瑜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职员 | 2021年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孟 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2月 | ||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 | ||
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4月 |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5月 | ||
浙江之江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1月 | ||
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4月 | ||
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
李华杰 |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管理合伙人 | 2013年12月 | 2024年3月 |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康 卓 |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 教师 | 1992年7月 | |
马书龙 |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1995年9月 | |
郭本锋 | 河南越秀平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2月 | |
王远征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5月 | 2023年5月 |
河南交通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2023年12月 | |
伏云峰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2022年3月 |
高建英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0月 | |
郭伦远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2024年1月 |
张付雄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2023年11月 |
彭武华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
河南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3月 | ||
杨亚子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10月 | |
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确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确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委员会同意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报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依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22.2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 静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提名 |
马沉重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缴文超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提名 |
王 辉 | 董事 | 离任 | 退休 |
李纪治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提名 |
李华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郭伦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退休 |
张付雄 | 总工程师 | 离任 | 退休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2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关于放弃参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12日 | 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予对外融资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马沉重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王铁军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王 辉 | 否 | 6 | 5 | 5 | 1 | 0 | 否 | 1 |
陈 伟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孟 杰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缴文超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郭本锋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冯 可 | 否 | 8 | 7 | 6 | 1 | 0 | 否 | 2 |
李华杰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宋公利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康 卓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2 |
马书龙 | 是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纪治(主任委员)、宋公利、康卓、马书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马书龙(主任委员)、陈伟、孟杰、冯可、宋公利、康卓、李纪治 |
战略委员会 | 刘静(主任委员)、王铁军、陈伟、孟杰、宋公利、康卓、马书龙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16日 | 审阅《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认为此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3年2月28日 | 听取(审阅)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听取(审阅)公司总会计师汇报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会计部汇报母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子公司汇报2022年度财务情况;听取(审阅)公司审计部汇报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听取(审阅)年审会计师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及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问题的汇报;与会计师沟通。 | 审委会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意上述工作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内控检查报告,要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继续完善上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要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公司年报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审计等工作。 | |
2023年3月21日 | 审阅中勤万信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二次沟通的主要事 | 委员会就上述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则上同意上述工作汇报、审 |
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 计意见以及财务报表和公司内控评价工作等。委员会成员以及监事会要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河南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继续完善上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要继续加强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认真做好公司年报编制和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审计等工作。 | ||
2023年4月13日 | 听取(审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定稿)、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稿)、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中勤万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函;审阅《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委员会就第一至四项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意上述工作汇报。委员会认为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完善了上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共同认真做好了公司年报编制和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审计等工作。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4月27日 | 听取(审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委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对初步审定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没有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8月10日 | 听取(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阅了公司 | 审委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 |
2023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 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对初步审定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异议。同意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内控内部控制检查与自我评价工作方案,并要求公司内控审计单位严格按照该工作方案执行2023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自我评价工作。 | ||
2023年10月26日 | 听取(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委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对初步审定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没有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2月5日 | 听取(审阅)《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
委员会认为相关制度、办法的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4日 | 听取(审阅)《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布局新能源业务板块,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通过参股新能源公司实现合作共赢,加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品牌价值。本次投资新能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3日 |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和2023年年度考核目标 | 委员会同意履职报告的全部内容;同时,委员会同意以公司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依据。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3日 | 审阅《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利于确保路桥资产的有效运营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进行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生产率和经营业绩。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0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22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3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106 |
技术人员 | 236 |
财务人员 | 119 |
行政人员 | 445 |
合计 | 2,90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01 |
大学本科 | 1,258 |
大学专科 | 1,255 |
中专及以下 | 292 |
合计 | 2,90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司结合实际建立了一套相对科学、循环、合理的薪酬体系。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以业绩为导向,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使员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做到同岗位收入有高有低、能增能减。此外,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所有员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统筹,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结合岗位职责需求及层次,以业务技能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为基础,研究执行本年度培训计划。其中包含党务培训、干部培训、经营管理培训、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消防知识讲座、法律事务培训等。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19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42,700,064.81元。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5月29日,已实施完毕。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49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34,858,402.97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3,810,545.2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6.91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34,858,402.97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6.91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主体责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等确定每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坚持结果导向与激励约束并重、结果反馈与管理提升协同,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的薪酬、选聘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以提升盈利能力和提高资本收益为导向的高质量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于不能完成业绩目标的,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实施考核运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根据开启全面建设美丽中原再出发新征程暨“十四五”时期规划纲要文件精神,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充分访谈、审阅制度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以及《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修订,并按照计划组织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开展内控工作,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对内控审计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根据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力服务参股、控股企业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规范控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督促控股企业完善公司章程,强化董事会、监事会职能,提高内控体系质量,将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前置审议,强化决策程序,降低违规风险。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对项目论证、决策、签约、落地等工作进行全流程复盘。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详见2024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存在违规排污情形,报告期内均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意识贯彻在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重要环节,致力于打造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生态环保,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技术合理、服务提升的绿色公路,坚持打造低碳环保的“绿色中原”。
1、绿色养护。在日常养护工作中推广应用生态保护技术,根据日常养护季节性特点,重点进行了春季中分带绿化补栽、修剪、除草施肥等绿化管养工作。树立循环经济理念,路面专项养护施工铣刨出的沥青混凝土废料100%回收利用,确保旧料循环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对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带植被及时采取浇灌、杀虫、修剪、施肥等养护措施,确保植被正常生长。
2、绿色驿站。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相关要求,建立长效化机制。加大服务区污染治理力度,完成尉氏服务区修缮提升、睢县服务区、金明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做好服务区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利用、油烟净化设备维护保养。
3、绿色工程。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都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生态环保,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技术合理、服务提升的绿色公路。
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采用“路景相融 文旅相生”的设计主题,确立“一轴、两段、多节点”的设计原则,结合利用现状地形、地域特征和人文特点,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在尽可能减少工程量的前提下,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环境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效益。项目公司以绿色设计引领绿色建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少弃方、少借方”的土石方设计理念。环保水保方面主要体现在全面落实“四节一环保”(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绿色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需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建设水资源处理和循环利用系统,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措施,提高施工效率和环保效果。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4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66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8 | |
物资折款(万元) | 2.58 | |
惠及人数(人) | 14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66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8 | 助学金、人均环境提升、节日慰问 |
物资折款(万元) | 2.58 | 人均环境提升、节日慰问 |
惠及人数(人) | 14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助学金、人均环境提升、节日慰问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动担当作为,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巩固大峪镇王庄村脱贫攻坚成果,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所属分公司与脱贫户结成对子,一户一策,精准帮扶,鼓励帮扶对象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帮扶下不断实现创收增收。目前公司精准帮扶8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时刻关注脱贫户的生活,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子女学习就业情况,常常送去慰问和生活物资。2023年为其购置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及改善居住环境。
人才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层,关注下一代的人才培养就是巩固王庄村脱贫攻坚战的成果,公司目前帮扶助学6人。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招商公路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中原高速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 2006年5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2010年12月2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出具《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①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收购人(包括收购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保证与中原高速做到相互独立。②收购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避免双重任职的规定;收购人不占用、支配中原高速的资产或干预中原高速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收购人不干预中原高速的财务、会计活动;收购人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原高速下达经营性计划或指令,也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原高速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收购人将严格遵守对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原高速和其他股东利益;收购人对中原高速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将遵循法律法规和中原高速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不以任何方式干预中原高速的人事选举和人事聘任。③收购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中原高速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收购人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对于与中原高速经营活 | 2010年12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收购人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原高速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关联交易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在收购人的业务、资产整合过程中,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并减少与中原高速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 |||||||||
解决同业竞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作为中原高速的控股股东,为了避免与中原高速产生同业竞争,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于2010年12月2日出具《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①收购人(包括收购人能够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管理下的其他公路、桥梁不与中原高速经营管理的公路、桥梁构成竞争。收购人将来也不开发、建设可能与中原高速构成竞争的公路和桥梁项目。如因政府划拨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收购人与中原高速构成竞争的公路或桥梁时,中原高速享有优先受让或投资控股该等公路或桥梁的权利。②收购人若违背上述承诺给中原高速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赔偿中原高速及其他股东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 2010年12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2016年3月3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承诺履行延期的函》,承诺:⑴将本公司作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项目投资与经营业务的最终整合平台。⑵对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及所属公司的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用3年左右时间(即不晚于2019年3月4日),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项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中原高速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注入中原高速。(3)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及所属公司将继续履行之前做出的支持中原高速发展的各项承诺。 | 2016年3月承诺 | 是 | 其中⑵已完成, ⑴和⑶长期有效 | 是 | |||
与首次 | 解决同 | 招商公路 | 招商公路于2000年12月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 | 2000年12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业竞争 | 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中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 月承诺 | ||||||
解决同业竞争 | 招商公路 | 招商公路于2000年12月在《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中承诺不从事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 2001年12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 | 高发公司 | 高发公司于2002年9月出具了《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承诺公司租用高发公司土地使用权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部分土地使用权,高发公司保证同意公司在租赁期满前提出的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续签租赁合同。在上述租赁及续租期间,发展公司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调整、提高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的要求。 | 2002年9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
其他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2023年4月向公司出具《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的承诺函》,根据交投集团与公司、高发公司签署的《三方转让协议书》内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就与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承诺:“1、高发公司将每年收取中原高速土地租金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自协议签订生效后,由本公司每月向中原高速提供合规发票,中原高速按照原合同约定将租金支付给本公司,中原高速同意高发公司之转让行为。2、本协议签订前高发公司对合同的履行视为本公司的履行,高发公司履行行为所引发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担。”高发公司于2002年9月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将于其注销后失效。 | 2023年4月承诺, | 是 | 长期有效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集团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 |||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长期股权投资 | 5,440,107,659.26 | 5,440,120,937.35 | 8,278,191,485.53 | 8,278,204,763.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6,944,744.43 | 357,098,691.97 | 241,232,132.51 | 260,898,242.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0,085,222.41 | 943,673,534.48 | 894,295,032.64 | 907,336,267.60 |
盈余公积 | 1,607,421,418.30 | 1,608,085,233.58 | 1,607,421,418.30 | 1,608,085,233.58 |
未分配利润 | 5,277,648,034.54 | 5,283,563,132.82 | 3,569,109,974.51 | 3,575,084,312.07 |
投资收益 | 177,898,115.93 | 177,949,487.46 | 194,529,543.90 | 194,580,915.43 |
所得税费用 | 39,148,939.98 | 39,516,106.62 | 48,494,616.73 | 48,878,965.85 |
净利润 | 139,559,846.05 | 139,244,050.94 | 269,970,420.74 | 269,637,443.15 |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宏敏、陈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2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3年5月1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8.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00万元,共计190.0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2,500万元,其中养护服务及其他42,000万元,机电施工及其他5,500万元,租赁5,000万元,销售产品商品500万元,培训500万元,开发成本9,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546.80万元,其中养护服务及其他21,017.96万元,机电施工及其他3,752.55万元,租赁3,519.03万元,销售产品商品254.86万元,培训2.4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6,198,934.63 | -2,163,462.10 | 4,035,472.53 |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5,985,463.09 | -4,696,485.61 | 31,288,977.48 |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7,024.69 | 7024.69 | 11,713,846.68 | 110,749.22 | 11,824,595.90 |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16,800.00 | -112,303.51 | 4,496.49 | 64,622,371.40 | -30,697,415.88 | 33,924,955.52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7,180,173.00 | -6,316,286.72 | 863,886.28 |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2,397,859.70 | -2,159,162.67 | 50,238,697.03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9,616,903.00 | -6,577,792.58 | 3,039,110.42 |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3,938,055.80 | -3,187,222.80 | 750,833.00 |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230,752.16 | 1,780,602.93 | 14,011,355.09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79,951.34 | -95,882.50 | 484,068.84 |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7,534,326.53 | -3,658,004.21 | 3,876,322.32 |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79,968,099.23 | -28,597,128.69 | 51,370,970.54 | |||
河南中油高速公路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499.96 | -12,499.96 |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845,500.00 | 845,5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182,813.00 | 1,974,926.00 | 4,157,739.00 | 12,857,692.66 | 12,857,692.66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70,065.39 | 570,065.39 |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121,535.68 | 121,535.68 |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953,606.60 | |||||
合计 | 2,299,613.00 | 2,715,147.18 | 5,014,760.18 | 292,079,236.52 | -72,720,697.84 | 220,312,145.28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工程结算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无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河南 | 公司 | 漯河 | 34,437.77 | 2004-9-23 | 2032-9-23 | -1,229.92 | 租赁 | -1,229.92 | 否 | 其他 |
省交通厅 | 至驻马店高速公路土地 | 合同 | ||||||||
公司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所辖服务区资产 | 80,991.98 | 2019-4-1 | 2027-3-31 | 2,099.82 | 公开招标定价 | 2,099.82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英地置业 | 全资子公司 | 4,613.2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高速房地产 | 全资子公司 | 13,474.9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781.49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8,088.18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8,088.18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18-3-20 | 5.67% | 15,000,000 | 2018-4-3 | 15,000,000 | 2023-3-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18-4-13 | 5.21% | 13,000,000 | 2018-5-10 | 13,000,000 | 2023-4-13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2021-4-21 | 3.79% | 5,000,000 | 2021-4-22 | 5,000,000 | 2024-4-21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2-4-14 | 3.38% | 10,000,000 | 2022-4-15 | 10,000,000 | 无(首次行权日2025-4-15)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2-7-26 | 3.09% | 12,000,000 | 2022-7-27 | 12,000,000 | 无(首次行权日2025-7-26)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 | 2022-11-17 | 2.17% | 5,000,000 | 2022-11-18 | 5,000,000 | 2023-2-15 |
期超短期融资券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3-3-8 | 3.79% | 10,000,000 | 2023-3-9 | 10,000,000 | 无(首次行权日2026-3-8)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3-4-14 | 3.60% | 5,000,000 | 2023-4-15 | 5,000,000 | 无(首次行权日2026-4-14)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3-12-13 | 2.67% | 10,000,000 | 2023-12-14 | 10,000,000 | 2024-1-5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豫高01”),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将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5.67%下调至3.85%,债券利率在存续期的第4年及第5年(2021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9 日)固定不变,债券投资者于2021年3月18日回售部分债券,回售金额为12.25亿元。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完成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转售,转售金额4.75亿元,本期债券最终存续规模为7.50亿元。公司已于2023年3月20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及相关利息,本期债券已于2023年3月20日摘牌。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豫高02”),发行规模人民币13亿元,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将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5.21%下调至3.85%,债券利率在存续期的第4年及第5年(2021 年 4 月 13 日至2023 年 4 月 12 日)固定不变,债券投资者于2021年4月9日回售部分债券,回售金额为10.05亿元,本期债券最终存续规模为2.95亿元。公司已于2023年4月13日兑付本期债券剩余本金及相关利息,本期债券已于2023年4月13日摘牌。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9,67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9,41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13,313,285 | 45.0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346,704,888 | 15.43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19,080,507 | 119,080,507 | 5.30 | 0 | 无 | 其他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29,103,152 | 71,939,790 | 3.20 | 0 | 无 | 其他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339,836 | 36,452,605 | 1.62 | 0 | 无 | 其他 | |
刘文华 | -3,500,000 | 12,058,238 | 0.54 | 0 | 无 | 其他 | |
深圳垒45.09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垒富基金垒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8,496 | 8,228,496 | 0.37 | 0 | 无 | 其他 | |
邢荣贤 | 0 | 6,430,000 | 0.2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黄晖 | -490,300 | 5,069,200 | 0.2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贤琦 | -278,370 | 3,535,741 | 0.1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13,313,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3,313,285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46,704,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704,888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19,080,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080,507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71,939,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939,79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6,452,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6,452,605 | ||||
刘文华 | 12,058,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58,238 |
深圳垒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垒富基金垒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28,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228,496 |
邢荣贤 | 6,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30,000 |
黄晖 | 5,06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69,200 |
张贤琦 | 3,535,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5,74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招商局公路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新增 | 0 | 0 | 119,080,507 | 5.30 |
深圳垒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垒富基金垒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8,228,496 | 0.37 |
胡玉英 | 退出 | 0 | 0 | - | - |
郑秋红 | 退出 | 0 | 0 | 2,656,024 | 0.12 |
注:胡玉英股东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付 磊 |
成立日期 | 2009-07-29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水运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动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白景涛 | 1993年12月18日 | 91110000101717000C | 61.78 | 公路、桥梁、码头、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汽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情况说明 | 无 |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8豫高01 | 143495 | 2018-3-20 | 2018-3-20 | 2023-3-20 | 0 | 3.85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8豫高02 | 143560 | 2018-4-13 | 2018-4-13 | 2023-4-13 | 0 | 3.85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 | 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3年3月20日已正常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23年4月13日已正常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 张赟 | 010-57615900 |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 徐兴村 | 021-63501349 |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 陈帅 | 010-66413377 |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厦门市思明区珍珠湾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2楼 | 黄印强、江福源 | 黄印强 | 0592-2528423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 张宏敏、陈铮 | 张宏敏 | 0371-65618067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介机构名称 | 变更原因 | 履行程序 | 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服务到期 | 正常到期终止 | 无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标机构 | 公开招标 | 无 |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5 | 15 | 0 | 正常运作 | 不适用 | 是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3 | 13 | 0 | 正常运作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前述各期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均为无担保。
(2)公司针对公司债券的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严格信息披露、做好组织协调等;公司前述各期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21中原高速MTN001(乡村振兴) | 102100760 | 2021-4-21 | 2021-4-21 | 2024-4-21 | 5 | 3.79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中原高速MTN001 | 102280766 | 2022-4-14 | 2022-4-14 | 无(首次行权日2025-4-14) | 10 | 3.38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2中原高速MTN002 | 102281639 | 2022-7-26 | 2022-7-26 | 无(首次行权日2025-7-26) | 12 | 3.09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2中原高速SCP004 | 012283977 | 2022-11-17 | 2022-11-17 | 2023-2-15 | 0 | 2.17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中原高速MTN001 | 102380416 | 2023-3-8 | 2023-3-8 | 无(首次行权日2026-3-8) | 10 | 3.79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3中原高速MTN002 | 102380888 | 2023-4-14 | 2023-4-14 | 无(首次行权日2026-4-14) | 5 | 3.60 | 具有递延选择权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23中原高速SCP001 | 012384445 | 2023-12-13 | 2023-12-13 | 2024-1-5 | 10 | 2.67 | 到期还本付息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询价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2023年4月21日已正常兑付2022-2023年度利息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3年4月14日已正常兑付2022-2023年度利息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23年7月26日已正常兑付2022-2023年度利息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3年2月15日已正常兑付全额本金及利息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 仇杰 | 010-8523754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 袁振 | 010-5636785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 | 邹雨汐 | 010-6659501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楼 | 张晨 | 0755-8802621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 周千慧 | 010-66104147 |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 徐兴村 | 021-63501349 |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 陈帅 | 010-66413377 |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 张宏敏、陈铮 | 张宏敏 | 0371-65618067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5 | 5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 | 10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2 | 12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 5 | 5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 | 10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5 | 5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 10 | 10 | 0 |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前述各期债券的担保方式均为无担保。
(2)公司针对债券的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严格信息披露、做好组织协调等;公司前述各期债券在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9,282,817.37 | 106,880,247.11 | 638.47 | 主要系本期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
流动比率 | 0.7995 | 0.6474 | 23.48 | |
速动比率 | 0.1657 | 0.1432 | 15.74 | |
资产负债率(%) | 70.51 | 74.60 | 下降4.09个百分点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942 | 0.0669 | 40.78 | 主要系本期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
利息保障倍数 | 1.8511 | 1.0917 | 69.56 | 主要系本期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1197 | 2.4775 | 25.92 | 主要系本期通行费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8088 | 2.0332 | 38.15 | 主要系本期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勤信审字【2024】第0920号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公路及桥梁折旧的计提及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的摊销
1、 事项描述
于2023年12月31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中的公路及桥梁资产净值为992,094.47万元,2023年度公路及桥梁折旧计提金额为58,168.57万元;无形资产中的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净值为2,062,727.21万元,2023年度摊销金额为33,073.14万元。固定资产中公路及桥梁、无形资产中的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摊销,该折旧、摊销方法涉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收费权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总车流量的估计。
高速公路路产及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是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资产,公路及桥梁折旧计提、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摊销对本年度营业成本有重大影响,且公路及桥梁折旧、收
费路桥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涉及中原高速公司对未来收费权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总车流量的重大会计估计,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与公路及桥梁折旧计提、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摊销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公司聘请的外部专业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进行评估;
(3)复核公司管理层作出估计的重要依据,获取外部专业机构的交通量预测报告并查阅其重要假设,将其重要假设与政府交通部门的规划进行比对,并通过将以前年度的预测车流量和该期间实际车流量进行比较来评价交通量预测报告的可靠性;
(4)对固定资产中公路及桥梁的折旧及无形资产中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的摊销进行重新测算,验证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路产折旧计提及无形资产中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摊销金额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宏敏(项目合伙人)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铮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482,668,462.17 | 960,541,090.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2 | 703,674,214.36 | 266,253,476.2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3 | 4,538,012.51 | 6,131,356.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4 | 96,129,581.08 | 139,848,308.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5 | 4,819,086,410.43 | 4,764,786,230.8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6 | 79,971,259.28 | 41,402,279.84 |
流动资产合计 | 6,186,067,939.83 | 6,178,962,742.2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7 | 5,102,180,718.32 | 5,440,120,937.3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附注七、8 | 78,637,661.00 | 129,592,676.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附注七、9 | 16,500,000.00 | 6,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10 | 675,839,645.27 | 657,160,895.46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11 | 11,038,003,706.18 | 11,702,865,029.84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12 | 76,424,670.47 | 52,772,327.2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13 | 164,082,824.32 | 181,923,864.76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14 | 25,387,237,147.73 | 24,907,774,946.7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15 | 9,419,064.90 | 5,234,713.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16 | 288,375,399.76 | 357,098,691.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17 | 1,037,901,953.68 | 110,373,641.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874,602,791.63 | 43,550,917,724.39 | |
资产总计 | 50,060,670,731.46 | 49,729,880,466.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18 | 1,401,087,777.79 | 3,277,539,365.9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19 | 946,446,084.20 | 586,688,101.36 |
预收款项 | 附注七、20 | 32,781,376.10 | 33,282,318.43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21 | 29,279,312.26 | 18,665,008.5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22 | 236,959,834.41 | 169,974,066.23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23 | 220,273,282.99 | 221,080,058.60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24 | 409,759,743.96 | 672,028,134.1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25 | 3,459,623,452.41 | 4,062,983,811.52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26 | 1,001,386,065.57 | 501,337,671.23 |
流动负债合计 | 7,737,596,929.69 | 9,543,578,536.0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27 | 25,455,362,485.30 | 25,061,200,539.30 |
应付债券 | 附注七、28 | 499,500,054.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29 | 62,276,401.33 | 71,376,430.9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30 | 926,212,024.72 | 980,184,290.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16 | 1,115,844,555.33 | 943,673,534.4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559,695,466.68 | 27,555,934,848.85 | |
负债合计 | 35,297,292,396.37 | 37,099,513,384.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31 | 2,247,371,832.00 | 2,247,371,83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附注七、32 | 3,773,051,420.41 | 2,238,214,574.9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773,051,420.41 | 2,238,214,574.98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33 | 1,334,209,635.35 | 1,342,098,787.5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附注七、34 | -150,510,791.69 | -120,223,653.4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35 | 1,703,372,561.04 | 1,608,085,233.5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36 | 5,856,166,849.99 | 5,283,563,132.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63,661,507.10 | 12,599,109,907.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283,172.01 | 31,257,174.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63,378,335.09 | 12,630,367,081.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0,060,670,731.46 | 49,729,880,466.64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9,132,397.72 | 775,311,431.5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九、1 | 703,569,751.96 | 260,721,156.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04,342.47 | 369,696.21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九、2 | 4,258,892,120.49 | 4,641,519,865.0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43,787.34 | 1,274,319.3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47,578,162.89 | 1,966,974.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6,442,820,562.87 | 5,681,163,442.2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九、3 | 8,650,603,919.58 | 8,278,204,763.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8,637,661.00 | 129,592,676.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027,955.55 | 13,278,471.11 | |
固定资产 | 10,981,911,073.18 | 11,652,938,733.77 | |
在建工程 | 76,424,670.47 | 52,772,327.2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59,140,223.80 | 178,837,526.02 | |
无形资产 | 21,175,608,670.60 | 21,568,435,640.1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2,198.96 | 459,867.9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9,153,068.67 | 260,898,242.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64,500.00 | 5,728,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320,673,941.81 | 42,141,146,748.06 | |
资产总计 | 47,763,494,504.68 | 47,822,310,190.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1,087,777.79 | 3,277,539,365.9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58,389,381.78 | 374,924,593.50 | |
预收款项 | 22,683,347.16 | 22,040,571.04 | |
合同负债 | 62,536.98 | 82,480.6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066,664.04 | 116,513,085.01 | |
应交税费 | 21,048,931.24 | 12,740,728.47 | |
其他应付款 | 711,225,277.06 | 1,051,018,282.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57,559,683.52 | 4,061,415,431.1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1,386,065.57 | 501,337,671.23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63,509,665.14 | 9,417,612,209.0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455,362,485.30 | 25,061,200,539.30 | |
应付债券 | 499,500,054.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61,466,664.33 | 70,251,066.4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26,212,024.72 | 980,184,290.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78,500,995.00 | 907,336,267.6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521,542,169.35 | 27,518,472,217.45 | |
负债合计 | 34,585,051,834.49 | 36,936,084,426.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247,371,832.00 | 2,247,371,83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773,051,420.41 | 2,238,214,574.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773,051,420.41 | 2,238,214,574.98 | |
资本公积 | 1,329,804,312.46 | 1,337,693,464.6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0,510,791.69 | -120,223,653.4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03,372,561.04 | 1,608,085,233.58 | |
未分配利润 | 4,275,353,335.97 | 3,575,084,312.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178,442,670.19 | 10,886,225,763.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763,494,504.68 | 47,822,310,190.35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702,818,919.69 | 7,410,507,950.58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37 | 5,702,818,919.69 | 7,410,507,950.5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88,081,368.49 | 7,351,899,472.21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37 | 3,321,044,579.27 | 5,893,020,555.3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38 | 52,236,311.51 | 60,052,141.77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39 | 22,044,163.27 | 32,707,504.51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40 | 214,524,353.79 | 155,171,412.18 |
研发费用 | 附注七、41 | 500,000.00 |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42 | 1,078,231,960.65 | 1,210,447,858.41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7,659,798.36 | 1,220,126,550.16 | |
利息收入 | 10,526,522.40 | 11,449,231.16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43 | 55,662,405.09 | 69,152,283.1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4 | 128,073,510.14 | 177,949,487.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2,665,422.23 | 179,594,474.2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5 | -69,866,091.09 | -31,240,166.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6 | -31,675,932.46 | -88,697,602.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47 | -3,962,483.47 | -2,265,775.1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92,968,959.41 | 183,506,705.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48 | 20,939,715.85 | 11,075,728.88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49 | 10,699,310.13 | 15,822,276.4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03,209,365.13 | 178,760,157.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50 | 274,568,050.11 | 39,516,106.6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641,315.02 | 139,244,050.9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641,315.02 | 139,244,050.9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427,390.67 | 140,174,118.3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3,924.35 | -930,067.4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287,138.29 | -56,760,856.7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287,138.29 | -56,760,856.7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431,006.94 | -50,590,102.3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14,745.69 | -25,589,273.09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8,216,261.25 | -25,000,829.2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43,868.65 | -6,170,754.4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43,868.65 | -6,170,754.4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98,354,176.73 | 82,483,194.1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98,140,252.38 | 83,413,261.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3,924.35 | -930,067.4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76 | 0.018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76 | 0.018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九、4 | 4,657,870,609.14 | 3,666,551,855.32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九、4 | 2,340,375,061.87 | 2,260,047,475.87 |
税金及附加 | 36,536,169.60 | 27,353,108.96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28,695,059.68 | 61,972,456.97 | |
研发费用 | 500,000.00 | ||
财务费用 | 1,080,445,211.37 | 1,213,014,660.9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9,664,757.59 | 1,222,072,422.46 | |
利息收入 | 10,164,522.21 | 10,681,759.97 | |
加:其他收益 | 55,291,295.62 | 68,510,999.5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九、5 | 156,359,883.11 | 194,580,915.4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154,533,271.60 | 162,632,937.60 |
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621,860.15 | -9,857,392.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326,053.72 | -33,735,981.0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64,579.41 | -2,232,738.5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26,557,792.07 | 320,929,955.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9,861,021.05 | 10,233,419.7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115,345.40 | 12,646,966.3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36,303,467.72 | 318,516,409.0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83,430,193.15 | 48,878,965.8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2,873,274.57 | 269,637,443.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2,873,274.57 | 269,637,443.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287,138.29 | -56,683,780.4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431,006.94 | -50,590,102.3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14,745.69 | -25,589,273.09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8,216,261.25 | -25,000,829.2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43,868.65 | -6,093,678.1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43,868.65 | -6,093,678.1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22,586,136.28 | 212,953,662.6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543,613,962.07 | 3,860,455,751.3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5,162,010.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1) | 156,123,856.48 | 755,768,377.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99,737,818.55 | 4,681,386,139.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6,480,344.26 | 1,560,649,707.2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58,690,358.84 | 735,194,215.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1,819,055.49 | 225,364,045.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2) | 101,167,328.14 | 177,595,399.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8,157,086.73 | 2,698,803,367.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2,531,580,731.82 | 1,982,582,772.56 |
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27,586.33 | 23,880,693.7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203,389.96 | 70,787,253.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6,599.71 | 451,344.2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3) | 50,499,110.10 | 2,751,295.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866,686.10 | 97,870,586.9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0,197,379.00 | 3,543,912,617.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90,662.12 | 186,127,211.37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3) | 157,888.50 | 2,370,746.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3,445,929.62 | 3,732,410,574.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8,579,243.52 | -3,634,539,987.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1,100,000.00 | 2,197,8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373,850,321.20 | 11,734,4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64,950,321.20 | 13,932,2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22,650,144.20 | 9,117,704,563.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0,720,133.35 | 1,579,028,681.4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81,557.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52(4) | 15,403,669.61 | 1,783,142,570.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68,773,947.16 | 12,479,875,815.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3,823,625.96 | 1,452,334,184.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0,822,137.66 | -199,623,030.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6,813,085.58 | 1,116,436,116.1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5,990,947.92 | 916,813,085.58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84,722,454.46 | 3,647,444,453.5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472,826.10 | 507,875,012.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07,195,280.56 | 4,155,319,466.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9,480,333.66 | 711,641,130.1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9,492,376.05 | 612,091,745.2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0,482,688.76 | 143,615,707.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0,177,764.89 | 667,689,455.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79,633,163.36 | 2,135,038,037.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7,562,117.20 | 2,020,281,428.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13,787.7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726,340.00 | 31,978,705.5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30,726.30 | 447,094.0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4,227,109.71 | 2,285,808,170.6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9,184,176.01 | 2,327,847,757.9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316,195.87 | 186,243,288.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2,797,700.00 | 954,904,9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71,000,000.00 | 4,969,918,152.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2,113,895.87 | 6,111,066,341.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2,929,719.86 | -3,783,218,583.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91,100,000.00 | 2,197,8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373,850,321.20 | 11,734,4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64,950,321.20 | 13,932,2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422,650,144.20 | 9,117,704,563.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30,720,133.35 | 1,578,847,124.4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91,474.78 | 1,763,254,327.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765,961,752.33 | 12,459,806,014.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1,011,431.13 | 1,472,403,985.3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6,379,033.79 | -290,533,169.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0,311,431.51 | 1,060,844,600.8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3,932,397.72 | 770,311,431.51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42,098,787.51 | -120,223,653.40 | 1,607,421,418.30 | 5,277,648,034.54 | 12,592,530,993.93 | 31,257,174.29 | 12,623,788,168.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3,815.28 | 5,915,098.28 | 6,578,913.56 | 6,578,913.5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42,098,787.51 | -120,223,653.40 | 1,608,085,233.58 | 5,283,563,132.82 | 12,599,109,907.49 | 31,257,174.29 | 12,630,367,081.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34,836,845.43 | -7,889,152.16 | -30,287,138.29 | 95,287,327.46 | 572,603,717.17 | 2,164,551,599.61 | -31,540,346.30 | 2,133,011,253.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287,138.29 | 828,427,390.67 | 798,140,252.38 | 213,924.35 | 798,354,176.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1,100,000.00 | -7,889,152.16 | -3,219,422.83 | 1,479,991,425.01 | -31,754,270.65 | 1,448,237,154.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91,100,000.00 | 1,491,100,000.00 | 1,491,1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889,152.16 | -3,219,422.83 | -11,108,574.99 | -31,754,270.65 | -42,862,845.64 | ||||||||||
(三)利润分配 | 43,736,845.43 | 95,287,327.46 | -252,604,250.67 | -113,580,077.78 | -113,580,077.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5,287,327.46 | -95,287,327.4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736,845.43 | -157,316,923.21 | -113,580,077.78 | -113,580,077.7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 |
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73,051,420.41 | 1,334,209,635.35 | -150,510,791.69 | 1,703,372,561.04 | 5,856,166,849.99 | 14,763,661,507.10 | -283,172.01 | 14,763,378,335.0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1,750,000,000.00 | 1,349,266,249.61 | -63,462,796.64 | 1,580,424,376.23 | 5,487,512,893.45 | 12,351,112,554.65 | 50,724,277.72 | 12,401,836,832.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97,113.05 | 6,197,595.62 | 6,894,708.67 | 6,894,708.6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1,750,000,000.00 | 1,349,266,249.61 | -63,462,796.64 | 1,581,121,489.28 | 5,493,710,489.07 | 12,358,007,263.32 | 50,724,277.72 | 12,408,731,541.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8,214,574.98 | -7,167,462.10 | -56,760,856.76 | 26,963,744.30 | -210,147,356.25 | 241,102,644.17 | -19,467,103.43 | 221,635,540.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760,856.76 | 140,174,118.39 | 83,413,261.63 | -930,067.45 | 82,483,194.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7,800,000.00 | -7,167,462.10 | 440,632,537.90 | -18,355,478.98 | 422,277,058.9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355,478.98 | -18,355,478.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47,800,000.00 | 447,800,000.00 | 447,8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167,462.10 | -7,167,462.10 | -7,167,462.10 | ||||||||||||
(三)利润分配 | 40,414,574.98 | 26,963,744.30 | -350,321,474.64 | -282,943,155.36 | -181,557.00 | -283,124,712.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963,744.30 | -26,963,744.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414,574.98 | -323,357,730.34 | -282,943,155.36 | -181,557.00 | -283,124,712.3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42,098,787.51 | -120,223,653.40 | 1,608,085,233.58 | 5,283,563,132.82 | 12,599,109,907.49 | 31,257,174.29 | 12,630,367,081.78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37,693,464.62 | -120,223,653.40 | 1,607,421,418.30 | 3,569,109,974.51 | 10,879,587,611.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3,815.28 | 5,974,337.56 | 6,638,152.8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37,693,464.62 | -120,223,653.40 | 1,608,085,233.58 | 3,575,084,312.07 | 10,886,225,763.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34,836,845.43 | -7,889,152.16 | -30,287,138.29 | 95,287,327.46 | 700,269,023.90 | 2,292,216,906.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287,138.29 | 952,873,274.57 | 922,586,136.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91,100,000.00 | -7,889,152.16 | 1,483,210,847.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91,100,000.00 | 1,491,1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889,152.16 | -7,889,152.16 | |||||||||
(三)利润分配 | 43,736,845.43 | 95,287,327.46 | -252,604,250.67 | -113,580,077.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5,287,327.46 | -95,287,327.4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3,736,845.43 | -157,316,923.21 | -113,580,077.7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3,773,051,420.41 | 1,329,804,312.46 | -150,510,791.69 | 1,703,372,561.04 | 4,275,353,335.97 | 13,178,442,670.1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1,750,000,000.00 | 1,344,860,926.72 | -63,539,872.94 | 1,580,424,376.23 | 3,649,494,326.18 | 10,508,611,588.1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97,113.05 | 6,274,017.38 | 6,971,130.4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7,371,832.00 | 1,750,000,000.00 | 1,344,860,926.72 | -63,539,872.94 | 1,581,121,489.28 | 3,655,768,343.56 | 10,515,582,718.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8,214,574.98 | -7,167,462.10 | -56,683,780.46 | 26,963,744.30 | -80,684,031.49 | 370,643,045.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683,780.46 | 269,637,443.15 | 212,953,662.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7,800,000.00 | -7,167,462.10 | 440,632,537.9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47,800,000.00 | 447,8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167,462.10 | -7,167,462.10 | |||||||||
(三)利润分配 | 40,414,574.98 | 26,963,744.30 | -350,321,474.64 | -282,943,155.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963,744.30 | -26,963,744.3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414,574.98 | -323,357,730.34 | -282,943,155.3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7,371,832.00 | 2,238,214,574.98 | 1,337,693,464.62 | -120,223,653.40 | 1,608,085,233.58 | 3,575,084,312.07 | 10,886,225,763.85 |
公司负责人:刘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军、彭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莉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0]64号文批复,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公司”)、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以及河南公路港务局五家股东发起,于2000年12月28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高发公司和招商公路公司分别以其在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及其南接线(以下简称“黄河大桥”)的净资产中所占份额作为出资,其余三家股东以现金出资,出资额分别为82,322.74万元、35,982.22万元、50万元、50万元以及50万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25823522K,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000万元,经过公开发行股票和历年分配股票股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224,737.18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徐庄东路97号牛顿国际B座3楼H11,法定代表人:刘静。
2003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78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36元。2003年8月8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28,000万股人民币流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注册资本为105,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总股本10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派发股利52500万元。本次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转增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股本105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共计转增10500万股,并于2006年度实施。本次送红股及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7,500万元。
根据2006年6月12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于2006年6月22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8股股票和0.69元现金的对价。流通股股东共获得8,624万股股份及1,932万元现金。该方案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维持不变。
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15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7股,共计派发股票股利26,775万股。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84,275万元。
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184,2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5股,现金0.2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31,326.75万元。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11,916.25万元。
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末总股本211,9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1股,现金0.5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12,714.975万元。本
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14,035.41万元。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高发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963,889,405股股份,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公司和河南公路港务局将其各持有本公司的585,433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965,060,271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持有。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过户登记已于2011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国有股权划转过户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965,060,27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9%,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214,035.4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0.5股,现金0.1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12,842.12万元。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24,737.18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考核办、工程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会计结算部、审计部、养护工程管理部、通行费管理稽查部、运营监督管理中心、路产管理部、服务区管理部、投资经营部、董事会秘书处、信息宣传中心、法律事务部等职能部门,13个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拥有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地置业”)、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宸置业”)、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原投资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房地产”)、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洛建设”)等子公司。
本公司属高速公路行业,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为对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销售汽油、柴油、煤油等。本公司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大型和特大型独立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和维护;高科技项目投资、开发;机械设备租赁与修理;汽车配件、公路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家具、百货、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的销售;卷烟、雪茄烟(凭证),饮食、住宿服务、副食销售(凭证),音像制品、书刊杂志出租、零售(凭证)(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车辆清洗服务;货物配送(不含运输);房屋租赁;加油站设施、设备租赁;实物租赁;高速公路自有产权广告牌租赁、服务区经营管理。(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经营管理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漯驻路”)、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以下简称“郑尧路”)、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开
民段”)等,并按规定取得车辆通行费收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未来12个月现金流预测,结合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融资额度,本集团认为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资本开支和偿债所需,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因此,本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19、附注五、22和附注五、2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除房地产业务外,本集团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房产开发至销售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大于3亿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合同负债本年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现金流量金额大于10 亿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净资产1%以上且金额大于5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集团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集团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3)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集团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3)合并程序
本集团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5)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2))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7)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集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集团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集团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集团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33“公允价值计量”。
(5)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
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通行费收入等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详见下表:
组合类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往来款、保证金等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方法如下:
组合类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1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2 |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3 | 单项计提方法,即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组合3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类型 | 计提方法说明 |
支付股权认购款、竞拍保证金、联营企业合作划款产生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方法,即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或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4.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5.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6.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18.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30~50 | 5.00 | 1.90~3.17 |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9.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0 | 5.00 | 3.17~6.33 |
安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5.00 | 6.33~31.67 |
监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收费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1.88~19.00 |
通讯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6.33~19.0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额。
公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预计残值为零。
公路的折旧额=该期间公路的实际车流量×(公路的账面价值÷收费权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车流量)。其中:郑漯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1)),漯驻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为28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2)),郑尧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
本附注十八之2、(4))。以上车流量统计均为收费口径,即按收费标准折算为收费标准最低车型的交通量。
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本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本公司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计提的折旧额。本公司郑漯路、漯驻路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漯河至驻马店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郑漯路、漯驻路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本公司郑尧路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郑栾高速公路郑州至许昌、平顶山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郑尧路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
本集团根据其他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4)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本集团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0.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21.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收费路桥建设业务获得的特许经营权、计算机软件、商标和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其中特许经营权的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发生的与建筑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在收费路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及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与特许经营权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
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① 特许经营权的摊销方法如下:
收费路桥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特许经营权的摊销额=该期间收费路桥的实际车流量×(收费路桥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收费权经营期限内预测的总车流量)。其中:郑民高速郑开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5))、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6))、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7))、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8))、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9))、郑民高速开民段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详见本附注十八之2、(10))。以上车流量统计均为收费口径,即按收费标准折算为收费标准最低车型的交通量。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本集团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摊销额,以确保相关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本集团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计提的摊销额。本公司郑民高速郑开段、郑民高速开民段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郑民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开封至民权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郑民高速郑开段、郑民高速开民段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本公司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永城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本公司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预测总车流量系根据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年出具的《商登高速公路商丘至航空港段、郑州至登封段交通需求预测评估报告》中对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2022年10月1日至剩余经营期限内预测的车流量计算。
② 其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其他无形资产于取得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00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 | 24.00~30.00 | 直线法 |
商标 | 10.00 | 直线法 |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5.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28. 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具体方法
本集团主要营业收入系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房地产销售收入、建造服务收入。
①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通行费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且劳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时按照车辆通行时收取及应收的金额予以确认。
②房地产销售收入
本集团房地产销售收入在售房合同已经签订,商品房已经完工验收并且符合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时予以确认。
③建造服务收入
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签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PPP”),参与收费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根据已经投入的成本(不包含借款费用)结合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确认建造服务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集团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2.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19“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计提方法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3“长期资产减值”。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均为经营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4.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32“租赁”。
35.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32“租赁”。
36. 维修基金
本集团按商品房销售款的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按规定将收取的维修基金交付给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时,减少代收的维修基金。
37. 质量保证金
本集团按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留成比例、支付期限、从应支付的土建安装工程款中扣出,列为其他应付款。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而发生的维修费用,直接在本项列支,保修期结束后清算。
38.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
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固定资产当中公路的折旧
固定资产中的公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需要管理层对郑漯路、漯驻路、郑尧路剩余经营期限内的车流量进行预测。
(4)无形资产当中特许经营权的初始计量及摊销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在建成通车时,对特许经营权的初始计量需要管理层暂估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的成本。特许经营权采用工作量法在收费路桥经营期限内进行摊销,需要管理层对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民高速开民段剩余经营期限内的车流量进行预测。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集团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 |||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长期股权投资 | 5,440,107,659.26 | 5,440,120,937.35 | 8,278,191,485.53 | 8,278,204,763.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6,944,744.43 | 357,098,691.97 | 241,232,132.51 | 260,898,242.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0,085,222.41 | 943,673,534.48 | 894,295,032.64 | 907,336,267.60 |
盈余公积 | 1,607,421,418.30 | 1,608,085,233.58 | 1,607,421,418.30 | 1,608,085,233.58 |
未分配利润 | 5,277,648,034.54 | 5,283,563,132.82 | 3,569,109,974.51 | 3,575,084,312.07 |
投资收益 | 177,898,115.93 | 177,949,487.46 | 194,529,543.90 | 194,580,915.43 |
所得税费用 | 39,148,939.98 | 39,516,106.62 | 48,494,616.73 | 48,878,965.85 |
净利润 | 139,559,846.05 | 139,244,050.94 | 269,970,420.74 | 269,637,443.15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通行费收入、服务区商品等销售收入增值额 | 3、9、13 |
技术服务收入增值额、其他营业收入 | 5、6 |
房地产销售收入 | 5、9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 |
注1:本集团通行费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其中郑漯路、漯驻路、郑尧路、郑民高速郑开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商丘至登封段(即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郑民高速开民段通行费收入的征收率为3%;不动产租赁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征收率为5%。
注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销售2016年4月30日后开发的新项目,按照10%的增值税税率计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将新项目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本年本集团房地产销售收入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征收率为5%。
注3:城市维护建设税率根据纳税业务发生地域不同,税率分别为5%和7%。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本集团除西藏秉原公司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本集团的孙公司西藏秉原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20%的,按税法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计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文和各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本集团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按实际房地产销售增值额计算缴交土地增值税。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4)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集团代扣代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在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含本数)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本公司的孙公司西藏秉原公司适用该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8,102.46 | 166,765.96 |
银行存款 | 482,220,656.39 | 960,099,270.88 |
其他货币资金 | 399,703.32 | 275,053.8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482,668,462.17 | 960,541,090.6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6,677,514.25 | 43,728,005.07 |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银行存款年末余额中受限货币资金合计16,677,514.25元,其中5,200,000.00元系诉讼事项冻结;另有地产项目按揭回款保证金11,477,514.25元,上述款项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付,在现金流量表中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注2:年末,除上述款项外,本集团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74,951,913.35 | 278,186,618.64 |
1年以内小计 | 574,951,913.35 | 278,186,618.64 |
1至2年 | 174,931,095.31 | 1,997,0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3至4年 | 185,698.50 | |
4至5年 | 159,554.50 | 430,196.50 |
5年以上 | 383,717.50 | |
合计 | 750,426,280.66 | 280,799,513.6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组合1 | 750,426,280.66 | 100.00 | 46,752,066.30 | 6.23 | 703,674,214.36 | 280,799,513.64 | 100.00 | 14,546,037.39 | 5.18 | 266,253,476.25 |
合计 | 750,426,280.66 | / | 46,752,066.30 | / | 703,674,214.36 | 280,799,513.64 | / | 14,546,037.39 | / | 266,253,476.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74,951,913.35 | 28,747,595.67 | 5.00 |
1至2年 | 174,931,095.31 | 17,493,109.53 | 10.00 |
2至3年 | 20.00 |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159,554.50 | 127,643.60 | 80.00 |
5年以上 | 383,717.50 | 383,717.50 | 100.00 |
合计 | 750,426,280.66 | 46,752,066.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账龄组合 | 14,546,037.39 | 32,206,028.91 | 46,752,066.30 | |||
合计 | 14,546,037.39 | 32,206,028.91 | 46,752,066.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749,806,638.66 | 749,806,638.66 | 99.92% | 46,236,886.70 | |
合计 | 749,806,638.66 | 749,806,638.66 | 99.92% | 46,236,886.7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一名应收账款金额为749,806,638.66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9.92%,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金额为46,236,886.70元。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57,800.91 | 80.61 | 4,333,384.97 | 70.68 |
1至2年 | 532,068.38 | 11.72 | 1,512,887.24 | 24.67 |
2至3年 | 184,220.08 | 4.06 | 156,000.00 | 2.54 |
3年以上 | 163,923.14 | 3.61 | 129,083.97 | 2.11 |
合计 | 4,538,012.51 | 6,131,356.18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河南易中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963,039.30 | 21.22 |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850,000.00 | 18.73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522,588.77 | 11.52 |
浪潮通用软件有限公司 | 482,381.54 | 10.63 |
上海谷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80,800.00 | 6.19 |
合计 | 3,098,809.61 | 68.29 |
其他说明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3,098,809.61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8.29%。
4、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6,129,581.08 | 139,848,308.45 |
合计 | 96,129,581.08 | 139,848,308.45 |
5.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946,240.63 | 10,184,982.49 |
1年以内小计 | 10,946,240.63 | 10,184,982.49 |
1至2年 | 3,568,586.30 | 41,699,046.78 |
2至3年 | 41,774,890.42 | 81,599,913.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1,051,671.78 | 46,874,820.13 |
4至5年 | 42,865,882.80 | 19,621,136.41 |
5年以上 | 31,553,222.31 | 17,711,794.08 |
合计 | 211,760,494.24 | 217,691,693.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59,530,449.51 | 155,356,657.39 |
保证金 | 2,180,946.08 | 9,678,052.79 |
服务区经营收入 | 11,243,851.54 | 10,691,988.51 |
土地补偿款 | 31,814,447.00 | 31,814,447.00 |
备用金 | 1,509,575.00 | 1,715,671.71 |
其他 | 5,481,225.11 | 8,434,876.33 |
减:坏账准备 | -115,630,913.16 | -77,843,385.28 |
合计 | 96,129,581.08 | 139,848,308.4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4,842,090.82 | 3,001,294.46 | 77,843,385.2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660,062.18 | 37,660,062.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27,465.70 | 127,465.70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2,629,618.70 | 3,001,294.46 | 115,630,913.1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77,843,385.28 | 37,660,062.18 | 127,465.70 | 115,630,913.16 | ||
合计 | 77,843,385.28 | 37,660,062.18 | 127,465.70 | 115,630,913.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河南金水金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56.67 | 先支后退的土地平整费 | 3-4年、4-5年 | 72,000,000.00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 | 21,544,000.00 | 10.17 | 土地奖励资金 | 2-3年 | 4,308,800.00 |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 | 19,256,467.00 | 9.09 | 拆迁补偿款 | 2-3年 | 3,851,293.40 |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 | 12,557,980.00 | 5.93 | 土地收储补偿款 | 5年以上 | 12,557,980.00 |
河南快捷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 8,200,000.00 | 3.87 | 服务区租赁收入 | 5年以上 | 8,200,000.00 |
合计 | 181,558,447.00 | 85.73 | 100,918,073.40 |
5、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2,499.65 | 442,499.65 | 358,457.94 | 358,457.9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901,287.69 | 901,287.69 | 915,861.43 | 915,861.4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成本 | 3,162,379,969.07 | 3,162,379,969.07 | 2,995,076,116.39 | 2,995,076,116.39 | ||
开发产品 | 1,719,002,730.11 | 63,640,076.09 | 1,655,362,654.02 | 1,818,256,938.84 | 49,821,143.72 | 1,768,435,795.12 |
合计 | 4,882,726,486.52 | 63,640,076.09 | 4,819,086,410.43 | 4,814,607,374.60 | 49,821,143.72 | 4,764,786,230.8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产品 | 49,821,143.72 | 14,349,878.74 | 530,946.37 | 63,640,076.09 | ||
合计 | 49,821,143.72 | 14,349,878.74 | 530,946.37 | 63,640,076.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开发产品 | 按开发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转销部分:对外销售 |
(2)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中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9,865,426.71元。
(3)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万元) | 年末余额 | 上年末余额 | 年末跌价准备 |
英地?泰和院 | 2018年 | 2026年 | 31,000 | 102,253,617.36 | 110,587,812.59 | - |
英地?运河上苑 | 2022年 | 2025年 | 28,900 | 128,942,616.57 | 128,799,911.29 | - |
英地?凤池桂苑 | 2021年 | 2027年 | 177,700 | 769,036,964.11 | 765,896,070.97 | - |
1136项目 | — | — | — | 235,885,316.24 | 226,309,668.60 | - |
奥兰景园 | 2021年 | 2028年 | 111,339 | 540,576,243.54 | 537,609,452.96 | - |
君悦华庭 | 2022年 | 2024年 | 185,400 | 1,385,685,211.25 | 1,225,873,199.98 | - |
合计 | — | — | — | 3,162,379,969.07 | 2,995,076,116.39 | - |
说明:1136项目土地坐落于贾鲁河东、京黄公路西,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养殖,土地面积757,391.70平方米,于2006年5月18日取得郑国用(2006)第0299号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为2056年5月18日。子公司高速房地产获取土地后,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装修整理管理用房等工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完成收储面积49,691.31平方米,剩余土地尚未完成收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土地收购工作的通知》,预计项目土地收购后可获得补偿金额高于其成本,故无需对1136项目用地计提跌价准备。
(4)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 最近一期竣工时间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年末跌价准备 |
英地?天骄华庭 | 2014年 | 5,991,643.83 | - | 159,000.22 | 5,832,643.61 | - |
英地?泰和院 | 2022年 | 275,242,863.96 | 34,691,765.07 | 61,915,909.47 | 248,018,719.56 | 19,529,144.01 |
英地?运河上苑 | 2022年 | 501,034,999.06 | 14,904,674.07 | 716,913.69 | 515,222,759.44 | 10,119,462.95 |
英地?金台府邸 | 2017年 | 76,720,737.34 | - | 5,990,361.29 | 70,730,376.05 | - |
高速奥兰花园 | 2010年 | 63,457,579.50 | - | 438,270.26 | 63,019,309.24 | - |
商丘高速花园 | 2015年 | 15,999,149.27 | - | 113,667.54 | 15,885,481.73 | 9,299,158.29 |
奥兰天和家园 | 2022年 | 230,441,554.32 | -2,276,868.82 | 34,542,884.72 | 193,621,800.78 | 15,509,842.29 |
奥兰人和家园 | 2018年 | 5,036,460.05 | 1,221,947.00 | 1,221,947.00 | 5,036,460.05 | - |
郑州奥兰和园 | 2020年 | 141,868,957.11 | 3,996,048.80 | 12,342,963.50 | 133,522,042.41 | 9,182,468.55 |
保亭奥兰花园 | 2021年 | 502,462,994.40 | -51,700.94 | 34,298,156.22 | 468,113,137.24 | - |
合计 | — | 1,818,256,938.84 | 52,485,865.18 | 151,740,073.91 | 1,719,002,730.11 | 63,640,076.09 |
6、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6,113,955.00 | 24,352,779.69 |
预缴的各项税费 | 41,762,354.41 | 16,304,994.84 |
待认证进项税 | 2,094,949.87 | 744,505.31 |
合计 | 79,971,259.28 | 41,402,279.84 |
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2,726,768,378.09 | 42,137,109.14 | 3,621,142.06 | 582,402.69 | 2,225,212.66 | 2,775,334,244.64 | 13,072,402.88 |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1) | 664,851,269.31 | 51,181,916.29 | 5,565,393.79 | -15,540,355.42 | 14,726,340.00 | 10,245,446.44 | 4,843,587.91 | 685,930,025.44 | 5,401,858.53 |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57,075,934.08 | 100,000,000.00 | 61,214,246.17 | -1,257,412.89 | 120,000,000.00 | 697,032,767.36 | |||||
上海卓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2) | 225,171,598.66 | 2,020,648.42 | 15,625,198.21 | 7,176,058.03 | 218,743,106.90 | ||||||
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注3) | 390,436,441.31 | -1,076,589.86 | -389,359,851.45 | ||||||||
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 | 281,437,655.23 | -21,583,204.63 | 259,854,450.60 | 23,033,066.74 | |||||||
上海秉鸿丞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注4) | 188,407,296.29 | 402,388.12 | 10,860,439.81 | 19,477,049.96 | 179,388,298.02 | ||||||
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注5) | 297,976,763.17 | 1,070,013.70 | -17,552,483.01 | 281,494,293.86 | |||||||
北京红土嘉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709,424.81 | 3,900,000.00 | 11,611.61 | 2,821,036.42 | |||||||
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86,176.40 | 296,318.68 | 1,582,495.08 | ||||||||
上海秉原秉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6) | |||||||||||
小计 | 5,440,120,937.35 | 103,090,662.12 | 19,927,586.33 | 132,665,422.23 | 7,929,122.96 | -14,957,952.73 | 154,203,389.96 | 10,245,446.44 | -382,291,050.88 | 5,102,180,718.32 | 41,507,328.15 |
合计 | 5,440,120,937.35 | 103,090,662.12 | 19,927,586.33 | 132,665,422.23 | 7,929,122.96 | -14,957,952.73 | 154,203,389.96 | 10,245,446.44 | -382,291,050.88 | 5,102,180,718.32 | 41,507,328.15 |
其他说明 注1:本年,本公司联营企业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东对其投资导致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此产生的股权稀释损失构成该笔股权投资的减值迹象,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就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245,446.44元。 注2:上海卓衍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卓衍")为有限合伙企业,西藏秉原公司、宁波秉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有限合 伙人,认缴出资数额分别为150,000万元、2,000万元,认缴比例分别为98.6518%、1.3153%。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为50万元,认缴比例为0.0329%。上海卓衍产生的利润按各合伙人对项目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秉原公司实际出资26,372.69万元,本期按出资人协议约定享有的权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7,176,058.03元。注3:2023年5月,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原吉")部分合伙人从上海秉原吉协议退伙,按照上海秉原吉合伙协议约定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秉原投资公司将上海秉原吉及其下属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注4:上海秉鸿丞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鸿丞")为有限合伙企业,西藏秉原公司、朱晓鸥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分别为43,000万元、595万元,认缴比例分别为98.6238%、1.3647%。上海秉原秉鸿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为5万元,认缴比例为0.0115%。上海秉鸿丞产生的利润按各合伙人对项目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收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秉原公司实际出资30,096.32万元,本期按出资人协议约定享有的权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10,860,439.81元。注5: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秉原安")为有限合伙企业,西藏秉原公司、宁波秉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150,000万元、2,000万元,认缴比例分别为98.6193%、1.3149%,杭州秉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数额100万元,认缴比例为0.0658%。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秉原公司实际出资24,767.80万元,本期按出资人协议约定享有的权益计算确认投资收益-17,552,483.01元。
注6:上海秉原秉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孔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额分别为69.80万元、130.2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4.90%、65.10%。上海秉鸿已发生超额亏损,秉原投资公司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减记至零为限,不再确认应分担的损失份额。本期秉原投资公司未确认联营企业损失份额5,653.10元,累计未确认损失份额300,360.95元。
注7:上述各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收益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可行使监督权。西藏秉原公司可通过合伙人会议的表决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政策的制订,但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既不能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又在合伙人会议表决中不具有多
数票,因此西藏秉原公司对合伙企业仅构成重大影响。
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8,788,676.00 | 50,955,015.00 | 77,833,661.00 | 199,316,339.00 | 本股权投资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 ||||||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804,000.00 | 804,000.00 | |||||||||
合计 | 129,592,676.00 | 50,955,015.00 | 78,637,661.00 | 199,316,339.00 | / |
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16,500,000.00 | 6,000,000.00 |
合计 | 16,500,000.00 | 6,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年末余额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系秉原投资公司持有的未上市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3%股权、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股权、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384%股权。
1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90,909,673.02 | 790,909,673.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140,176.66 | 43,140,176.66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3,140,176.66 | 43,140,176.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834,049,849.68 | 834,049,849.6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8,881,052.51 | 128,881,052.5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61,426.85 | 24,461,426.85 | ||
(1)计提或摊销 | 24,461,426.85 | 24,461,426.8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3,342,479.36 | 153,342,479.3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5,839,645.27 | 675,839,645.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7,160,895.46 | 657,160,895.4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036,592,915.99 | 11,701,207,378.93 |
固定资产清理 | 1,410,790.19 | 1,657,650.91 |
合计 | 11,038,003,706.18 | 11,702,865,029.84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郑漯路 | 漯驻路 | 郑尧路 | 通讯设施 | 监控设备 | 收费设备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安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93,395,421.99 | 3,376,105,825.00 | 7,411,043,567.91 | 61,480,526.21 | 147,777,173.48 | 434,186,352.46 | 15,189,474.42 | 103,867,247.14 | 1,133,672,946.57 | 135,146,243.47 | 990,700,049.97 | 21,102,564,82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7,610.48 | 3,855,164.40 | 16,539,969.12 | 9,777,661.19 | 2,978,284.44 | 449,746.08 | 21,950,985.08 | 15,792,485.18 | 7,821,898.92 | 82,003,804.89 | ||
(1)购置 | 124,100.00 | 152,082.00 | 416,344.00 | 1,204,681.05 | 5,112,994.75 | 12,205,816.46 | 1,463,499.10 | 20,679,517.3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59,864.40 | 16,480,218.36 | 9,744,643.29 | 173,100.44 | 17,689,560.93 | 1,549,500.00 | 6,417,757.07 | 56,014,644.4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743,905.03 | 1,928,961.61 | 3,672,866.64 | |||||||||
(4)决算金额调整 | 2,837,610.48 | -104,700.00 | -64,349.24 | -119,064.10 | -851,570.60 | -1,792.89 | -59,357.25 | 1,636,776.40 | ||||
(5)其他调整 | 2,388,840.00 | -2,498,840.00 | 11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0,550.00 | 26,850,066.38 | 4,710,385.95 | 330,700.00 | 412,260.00 | 437,629.82 | 9,687,968.23 | 14,755,924.42 | 57,575,484.80 | |||
(1)处置或报废 | 390,550.00 | 26,850,066.38 | 4,710,385.95 | 330,700.00 | 412,260.00 | 437,629.82 | 9,687,968.23 | 14,755,924.42 | 57,575,484.80 | |||
4.期末余额 | 7,296,233,032.47 | 3,376,105,825.00 | 7,411,043,567.91 | 64,945,140.61 | 137,467,076.22 | 439,253,627.70 | 17,837,058.86 | 103,904,733.22 | 1,155,186,301.83 | 141,250,760.42 | 983,766,024.47 | 21,126,993,148.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89,690,335.80 | 1,461,927,166.52 | 2,329,134,515.74 | 21,725,539.15 | 78,446,933.14 | 187,955,559.74 | 8,495,635.73 | 75,800,332.32 | 505,916,076.41 | 86,491,295.10 | 850,906,334.99 | 9,396,489,724.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2,816,882.70 | 102,306,780.04 | 176,562,070.59 | 5,017,287.50 | 10,977,540.11 | 48,319,729.61 | 3,332,338.43 | 1,552,022.08 | 53,131,104.60 | 14,376,110.82 | 22,379,316.84 | 740,771,183.32 |
(1)计提 | 302,816,882.70 | 102,306,780.04 | 176,562,070.59 | 5,017,287.50 | 10,977,540.11 | 48,319,729.61 | 1,062,940.43 | 3,892,764.10 | 53,131,104.60 | 14,304,766.80 | 22,379,316.84 | 740,771,183.32 |
(2)其他调整 | 2,269,398.00 | -2,340,742.02 | 71,344.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1,022.50 | 25,137,255.07 | 3,469,202.84 | 314,165.00 | 391,647.00 | 260,892.85 | 9,203,287.98 | 12,580,927.05 | 51,728,400.29 | |||
(1)处置或报废 | 371,022.50 | 25,137,255.07 | 3,469,202.84 | 314,165.00 | 391,647.00 | 260,892.85 | 9,203,287.98 | 12,580,927.05 | 51,728,400.29 | |||
4.期末余额 | 4,092,507,218.50 | 1,564,233,946.56 | 2,505,696,586.33 | 26,371,804.15 | 64,287,218.18 | 232,806,086.51 | 11,513,809.16 | 76,960,707.40 | 558,786,288.16 | 91,664,117.94 | 860,704,724.78 | 10,085,532,507.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867,725.05 | 4,867,725.0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03,725,813.97 | 1,811,871,878.44 | 4,905,346,981.58 | 38,573,336.46 | 73,179,858.04 | 206,447,541.19 | 6,323,249.70 | 26,944,025.82 | 591,532,288.62 | 49,586,642.48 | 123,061,299.69 | 11,036,592,915.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03,705,086.19 | 1,914,178,658.48 | 5,081,909,052.17 | 39,754,987.06 | 69,330,240.34 | 246,230,792.72 | 6,693,838.69 | 28,066,914.82 | 622,889,145.11 | 48,654,948.37 | 139,793,714.98 | 11,701,207,378.9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63,379,274.22 |
安全设施 | 3,700,272.62 |
监控设施 | 4,779,058.72 |
通讯设施 | 5,623,636.60 |
其他设备 | 698,148.99 |
机械设备 | 47,899.6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郑尧路经营期限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本公司之子公司英地置业的办公楼,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账面价值为13,258,993.02元。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的高速公路资产净值9,920,944,673.99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已报废待处置设备 | 2,515,083.73 | 5,125,826.98 |
减: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 | 1,104,293.54 | 3,468,176.07 |
合计 | 1,410,790.19 | 1,657,650.91 |
1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6,424,670.47 | 52,772,327.2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6,424,670.47 | 52,772,32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原高速交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64,146,246.36 | 64,146,246.36 | 47,900,937.29 | 47,900,937.29 | ||
郑民高速改扩建项目 | 8,007,034.11 | 8,007,034.11 | ||||
其他工程 | 4,271,390.00 | 4,271,390.00 | 4,871,390.00 | 4,871,390.00 | ||
合计 | 76,424,670.47 | 76,424,670.47 | 52,772,327.29 | 52,772,327.2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中原高速交通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000.00 | 47,900,937.29 | 16,245,309.07 | 64,146,246.36 | 21.38 | 未完工 | 自筹 | |||||
郑民高速改扩建项目 | 4,070,000,000.00 | 8,007,034.11 | 8,007,034.11 | 0.20 | 未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4,370,000,000.00 | 47,900,937.29 | 24,252,343.18 | 72,153,280.4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1,759,307.31 | 4,975,439.50 | 566,734,746.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83,555.79 | 4,383,555.79 | |
(1)本期新增 | 2,158,209.92 | 2,158,209.92 |
(2)企业合并新增 | 1,067,879.66 | 1,067,879.66 | |
(3)其他 | 1,157,466.21 | 1,157,466.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6,835.66 | 136,835.66 | |
(1)处置 | 136,835.66 | 136,835.66 | |
4.期末余额 | 561,759,307.31 | 9,222,159.63 | 570,981,466.9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82,921,781.29 | 1,889,100.76 | 384,810,882.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97,302.22 | 2,452,622.93 | 22,149,925.15 |
(1)计提 | 19,697,302.22 | 2,452,622.93 | 22,149,925.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164.58 | 62,164.58 | |
(1)处置 | 62,164.58 | 62,164.58 | |
4.期末余额 | 402,619,083.51 | 4,279,559.11 | 406,898,642.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9,140,223.80 | 4,942,600.52 | 164,082,824.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8,837,526.02 | 3,086,338.74 | 181,923,864.76 |
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经营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商标 | 特许经营权-建设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976,278,397.45 | 1,182,329,512.68 | 19,393,916.52 | 3,338,999,797.06 | 28,517,001,623.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95,178.67 | 2,460,853.82 | 872,212,948.87 | 877,468,981.36 | |||
(1)购置 | 428,739.99 | 428,739.9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29,467.13 | 229,467.13 | |||||
(4)决算调整 | -792,527.06 | -792,527.06 | |||||
(5)投资建设 | 872,212,948.87 | 872,212,948.87 | |||||
(6)在建工程转入 | 3,587,705.73 | 1,802,646.70 | 5,390,352.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424,412.10 | 3,070,392.30 | 20,494,804.40 | ||||
(1)处置 | 17,424,412.10 | 3,070,392.30 | 20,494,804.40 | ||||
4.期末余额 | 23,961,649,164.02 | 1,182,329,512.68 | 18,784,378.04 | 4,211,212,745.93 | 29,373,975,800.6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02,379,746.51 | 579,163,384.59 | 14,365,832.35 | 3,595,908,963.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731,363.46 | 59,887,822.03 | 2,014,928.86 | 392,634,114.35 | |||
(1)计提 | 330,731,363.46 | 59,887,822.03 | 2,014,928.86 | 392,634,114.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48,337.94 | 3,070,392.30 | 4,918,730.24 | ||||
(1)处置 | 1,848,337.94 | 3,070,392.30 | 4,918,730.24 | ||||
4.期末余额 | 3,331,262,772.03 | 639,051,206.62 | 13,310,368.91 | 3,983,624,347.5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317,713.48 | 13,317,713.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38,471.05 | 5,338,471.05 | |||||
(1)计提 | 5,338,471.05 | 5,338,471.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41,879.15 | 15,541,879.15 | |||||
(1)处置 | 15,541,879.15 | 15,541,879.15 | |||||
4.期末余额 | 3,114,305.38 | 3,114,305.3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627,272,086.61 | 543,278,306.06 | 5,474,009.13 | 4,211,212,745.93 | 25,387,237,147.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960,580,937.46 | 603,166,128.09 | 5,028,084.17 | 3,338,999,797.06 | 24,907,774,946.7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建设用地面积34.64公顷、郑州至漯河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24.1716公顷、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55.4452公顷、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面积89.4954公顷、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面积253.5680公顷、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77.2919公顷,郑民高速开民段全部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在办理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郑民高速郑开段、郑民高速开民段、德上高速永城段一期、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商登高速收费经营期限尚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特许经营权-建设: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22〕169号)批复,该项目路线全长约99公里,其中项目起点位于荥阳市贾峪镇周新庄东南,设马米路枢纽互通式立交,与郑州西南绕城高速相交;终点位于伊滨区刘窑西,设龙门枢纽互通式立交,与二广高速相交。该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8.8亿元,项目采用BOT模式。
(2)其他说明:期末质押的高速公路收费权资产净值24,838,484,832.54元。
15、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费 | 5,234,713.75 | 1,142,154.76 | 1,125,160.38 | 1,179,999.97 | 4,071,708.16 |
上海秉洲利多仓改造工程 | 6,004,488.27 | 657,131.53 | 5,347,356.74 | ||
合计 | 5,234,713.75 | 7,146,643.03 | 1,782,291.91 | 1,179,999.97 | 9,419,064.90 |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9,101,453.26 | 29,775,363.33 | 114,673,165.65 | 28,668,291.4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信用减值准备 | 162,382,979.46 | 40,583,659.98 | 92,389,422.67 | 23,095,757.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10,695,602.10 | 52,673,900.53 | 159,740,587.10 | 39,935,146.78 |
长期股权投资 | 42,131,092.06 | 7,475,663.12 | 44,257,573.90 | 7,087,755.34 |
无形资产 | 26,747,241.79 | 6,686,810.45 | 23,925,469.26 | 5,981,367.31 |
应付职工薪酬 | 179,363,893.66 | 44,519,838.12 | 103,752,666.28 | 25,405,162.37 |
递延收益 | 94,170,414.55 | 23,542,603.64 | 99,726,768.50 | 24,931,692.13 |
土地增值税差异 | 181,830,444.42 | 45,457,611.11 | 176,952,032.14 | 44,238,008.04 |
投资性房地产 | 7,844,544.04 | 1,400,981.03 | 1,105,912.14 | 165,886.82 |
专项应付款 | 23,978,697.00 | 5,994,674.25 | 23,978,697.00 | 5,994,674.25 |
可弥补亏损 | 468,598,779.56 | 117,149,694.89 | ||
租赁负债 | 73,124,572.33 | 18,219,992.82 | 81,358,183.72 | 20,153,947.54 |
未实现内部损益 | 48,177,205.52 | 12,044,301.38 | 57,165,229.21 | 14,291,307.31 |
合计 | 1,169,548,140.19 | 288,375,399.76 | 1,447,624,487.13 | 357,098,691.9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资产折旧、摊销差异 | 4,319,051,101.90 | 1,079,574,697.35 | 3,632,457,601.96 | 907,889,892.91 |
投资性房地产税会差异 | 31,806,872.19 | 7,951,718.06 | 28,586,475.35 | 7,146,618.84 |
联营企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7,084,673.06 | 28,316,489.92 | 190,902,484.79 | 28,635,372.73 |
合并抵销投资收益中未实现内部股权转让收益 | 6,600.00 | 1,650.00 | 6,600.00 | 1,650.00 |
合计 | 4,537,949,247.15 | 1,115,844,555.33 | 3,851,953,162.10 | 943,673,534.4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019,516.00 | 6,249,346.60 |
可抵扣亏损 | 316,522,402.15 | 268,674,615.77 |
合计 | 322,541,918.15 | 274,923,962.3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42,083,446.20 | ||
2024年 | 69,280,403.71 | 66,360,861.61 | |
2025年 | 71,764,910.36 | 68,819,771.39 | |
2026年 | 25,765,765.31 | 20,974,655.01 | |
2027年 | 72,462,804.81 | 70,435,881.56 | |
2028年 | 77,248,517.96 | ||
合计 | 316,522,402.15 | 268,674,615.77 | / |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建款 | 994,449,990.47 | 994,449,990.47 | 104,019,231.97 | 104,019,231.97 | ||
待抵扣进项税 | 43,451,963.21 | 43,451,963.21 | 6,354,409.22 | 6,354,409.22 | ||
合计 | 1,037,901,953.68 | 1,037,901,953.68 | 110,373,641.19 | 110,373,641.19 |
18、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400,000,000.00 | 3,275,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087,777.79 | 2,539,365.96 |
合计 | 1,401,087,777.79 | 3,277,539,365.96 |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估工程款 | 371,444,621.60 | 53,650,568.59 |
工程质保金 | 133,368,347.55 | 185,665,814.95 |
工程款 | 430,623,302.42 | 275,096,214.84 |
其他 | 11,009,812.63 | 72,275,502.98 |
合计 | 946,446,084.20 | 586,688,101.3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22,345,246.44 | 工程未结算、未到质保期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480,134.75 | 工程未结算、未到质保期 |
合计 | 42,825,381.19 | / |
2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和承包费 | 32,781,376.10 | 33,282,318.43 |
合计 | 32,781,376.10 | 33,282,318.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英地?天骄华庭 | ||
英地?泰和院 | 649,364.00 | 2,838,915.00 |
英地?运河上苑 | ||
英地?金台府邸 | 4,103,010.00 | |
高速奥兰花园 | 86,750.00 | 106,750.00 |
商丘高速花园 | 6,000.00 | 65,000.00 |
奥兰天和家园 | 11,196,547.00 | 900,112.00 |
奥兰人和家园 | 450,000.00 | 450,000.00 |
郑州奥兰和园 | 30,200.00 | 4,492,128.15 |
保亭奥兰花园 | 10,486,586.54 | 1,119,494.81 |
预收管理费 | 4,843,619.53 | 2,992,738.73 |
其他 | 1,530,245.19 | 1,596,859.82 |
合计 | 29,279,312.26 | 18,665,008.51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奥兰天和家园 | 10,296,435.00 | 预收购房款 |
合计 | 10,296,435.00 | / |
22、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9,054,824.68 | 738,719,105.66 | 677,808,127.95 | 219,965,802.3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919,241.55 | 101,066,337.49 | 94,991,547.02 | 16,994,032.0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69,974,066.23 | 839,785,443.15 | 772,799,674.97 | 236,959,834.4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6,351,004.26 | 479,160,638.34 | 418,121,971.16 | 207,389,671.44 |
二、职工福利费 | 51,147,380.63 | 51,147,380.63 | ||
三、社会保险费 | 8,691,378.98 | 43,166,865.40 | 41,615,335.58 | 10,242,908.8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848.46 | 29,627,435.97 | 29,632,548.87 | 13,735.56 |
工伤保险费 | 204.51 | 1,790,171.00 | 1,790,375.51 | |
生育保险费 | 255.66 | 2,428,086.51 | 2,428,342.17 | |
其他保险费 | 8,672,070.35 | 9,321,171.92 | 7,764,069.03 | 10,229,173.24 |
四、住房公积金 | 46,131,481.08 | 46,131,481.0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98,159.54 | 10,637,557.08 | 11,970,641.66 | 1,265,074.9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劳务费 | 1,414,281.90 | 108,475,183.13 | 108,821,317.84 | 1,068,147.19 |
合计 | 159,054,824.68 | 738,719,105.66 | 677,808,127.95 | 219,965,802.3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5,934.38 | 58,392,117.83 | 58,400,298.47 | 57,753.74 |
2、失业保险费 | 255.66 | 2,551,790.33 | 2,552,045.9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853,051.51 | 40,122,429.33 | 34,039,202.56 | 16,936,278.28 |
合计 | 10,919,241.55 | 101,066,337.49 | 94,991,547.02 | 16,994,032.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2023年1-12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16%、0.7%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年金计划:本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母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根据该计划,本集团年缴费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8%,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8%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本集团按月度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3、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402,575.93 | 18,625,666.2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564,724.35 | 8,517,613.51 |
个人所得税 | 3,051,522.23 | 3,938,299.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50,504.99 | 1,192,808.47 |
土地增值税 | 183,057,638.92 | 181,584,578.28 |
土地使用税 | 8,004,621.19 | 3,907,755.28 |
房产税 | 3,147,884.60 | 1,798,118.45 |
教育费附加 | 691,739.58 | 450,560.7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27,010.54 | 669,652.41 |
其他 | 775,060.66 | 395,005.28 |
合计 | 220,273,282.99 | 221,080,058.60 |
24、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09,759,743.96 | 672,028,134.17 |
合计 | 409,759,743.96 | 672,028,134.17 |
(2).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估待摊支出 | 63,384,334.09 | 66,436,889.00 |
保证金 | 39,690,715.21 | 295,507,023.25 |
购房诚意金 | 200,926,082.27 | 205,393,012.80 |
其他 | 105,758,612.39 | 104,691,209.12 |
合计 | 409,759,743.96 | 672,028,134.1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03,363,794.00 | 2,926,325,563.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99,854,186.00 | 1,044,965,123.23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48,171.00 | 9,981,752.76 |
应付利息 | 45,557,301.41 | 81,711,372.53 |
合计 | 3,459,623,452.41 | 4,062,983,811.52 |
2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1,0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应付退货款 | ||
应付利息 | 1,386,065.57 | 1,337,671.23 |
合计 | 1,001,386,065.57 | 501,337,671.2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2中原高速SCP004 | 100 | 2.17% | 2022年11月17日 | 90天 | 500,000,000.00 | 501,337,671.23 | 1,337,671.23 | 502,675,342.46 | 否 | |||
23中原高速SCP001 | 100 | 2.67% | 2023年12月13日 | 23天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386,065.57 | 1,001,386,065.5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500,000,000.00 | 501,337,671.23 | 1,000,000,000.00 | 2,723,736.80 | 502,675,342.46 | 1,001,386,065.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269,526,279.30 | 17,324,586,102.3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0,089,200,000.00 | 10,662,94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03,363,794.00 | -2,926,325,563.00 |
合计 | 25,455,362,485.30 | 25,061,200,539.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于2006年11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四家银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工行银团”)签订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由工行银团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7.75亿元的贷款或信托担保,其中贷款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75亿元的项目贷款(郑尧路项目56.55亿元,郑漯路改扩建项目26.25亿元,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项目9.95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信托担保本金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贷款期限为:项目贷款自首次提款日起20年(含宽限期),流动资金自首次提款日起3年。本公司按工行银团各贷款人提供的项目贷款金额,分别以建成后的郑尧路收费权、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收费权以及完成改扩建后的郑漯路郑州新郑机场至许昌段收费权作为工行银团相应贷款的质押物,质押给工行银团作为本公司履约担保,质押合同待工行银团认为具备签署质押合同条件时签署。2007年12月21日,郑尧路建成通车。2008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工行银团签订了结构化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以郑尧路收费权作为结构化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合同中郑尧路项目贷款的质押担保。2018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发公司)、工行银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工行银团-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债务转移合同,四方同意将本公司为建设永亳淮高速公路商丘段项目而在工行银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工行银团-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取得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转移给高发公司承担。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项目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80.0048亿元,已偿还(含债务转移)69.2988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0.706亿元。
②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六家银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44.25亿元整体融资项目银团贷款合同》,由中行银团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25亿元的贷款,用于漯驻路改扩建和
郑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其中:漯驻路改扩建项目18亿元,郑民高速公路项目26.25亿元)。贷款期限为:项目贷款自首次提款日起20年(含建设期),项目前期流动资金在44.25亿元额度内自该笔贷款提款日起0-3年。本公司按中行银团各贷款人提供的项目贷款金额,分别以建成后的郑民高速公路郑州段收费权、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收费权以及完成改扩建后的漯河至驻马店段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中行银团相应贷款的质押物,质押给中行银团作为本公司履约担保,质押合同待中行银团认为具备签署质押合同条件时签署。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项目前期流资贷款余额0.00元,固定资产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1.95亿元,已偿还7.3544亿元,贷款余额为14.5956亿元。 ③本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交行河南省分行向本公司提供8.53亿元贷款用于建设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贷款期限为15年,该贷款以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收费权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6亿元, 已偿还5.104亿元,贷款余额0.896亿元。 ④本公司于2014年12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28亿元贷款用于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市境段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0年,该贷款以建成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市境段公路收费权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13亿元, 已偿还1.872亿元,贷款余额11.128亿元。
⑤本公司于2015年2月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向本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0年,该贷款以建成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质押担保,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9亿元,已偿还1.328亿元,贷款余额7.672亿元。
⑥本公司于2015年1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段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联合牵头行组成贷款银团,其中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初始承诺贷款额15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初始承诺贷款额7亿元,用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段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18年,至第一笔贷款提款日起。该贷款以“公司所依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航空港区至登封工程项目建成后的与《主合同》项下银团贷款余额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工程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9.38亿元,已偿还3.9705亿元,贷款余额5.4095亿元。
⑦本公司于2015年5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向本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用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0年,该贷款以建成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质押担保,贷款人按贷款占有比享有质押权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6.2亿元,已偿还0.9096亿元,贷款余额5.2904亿元。
⑧本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向本公司提供8.8亿元贷款用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建设项目,贷款期限为21年,该合同以出质标的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出质标的为:本公司根据合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建成后的与《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变更协议》将原合同项下贷款额度变更为15亿元,其他条件不变。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13.6亿元,已偿还4.68亿元,贷款余额8.92亿元。
⑨本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亿元贷款用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为240个月,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收费权具备办理条件时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比例以贷款金额占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全部银行贷款比例确认。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1亿元,已偿还0.15亿元,贷款余额0.85亿元。
⑩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亿元贷款用于置换郑民高速郑开段存量融资及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为10年,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5亿元,已偿还2亿元,贷款余额3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5亿元贷款用于置换郑民高速郑开段存量融资及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为10年,中原高速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郑民高速郑开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4亿元,已偿还1.6亿元,贷款余额2.4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2.5亿元,贷款期限至2023年12月25日止,用于置换京港澳高速许昌至漯河项目存量固融,本公司以郑州机场至漯河段改扩建收费权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银行作为本公司的履约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12.5亿元,已偿还12.5亿元,贷款余额为0亿元。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9.5亿元,贷款期限至2038年11月30日止,用于置换存量融资,本公司以郑州机场至漯河段改扩建收费权为质押物,质押给该银行作为本公司的履约担保。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5.7483亿元,已偿还7.7993亿元,贷款余额为17.949亿元。?本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行郑州文化支行向本公司提供3.7亿元贷款用于置换商登高速开封段存量融资,贷款期限为10年,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商登高速开封段高速公路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3.7亿元,已偿还0.65亿元,贷款余额3.05亿元。
?高发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建立的银团(以下简称中行银团)签订了《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由中行银团向高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79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高发公司按中行银团各贷款人提供的项目贷款金额,以建成后的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道路通行费收费权及其全部收益作为中行银团相应贷款的质押物。2018年12月24日,高发公司与本公司、中行银团各贷款人签订《债务转移合同》,各方同意将该项债务转移给本公司承担。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合同项目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1.7826亿元,已偿还4.0548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7.7278亿元。?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亿元用于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5年9月18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5亿元,已偿还0. 5亿元,贷款余额为4.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7亿元用于商登高速郑州段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6年4月5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7亿元,已偿还0.28亿元,贷款余额为6.72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7亿元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6年4月8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境段《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开封境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7亿元,已偿还0.28亿元,贷款余额为6.72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
借款合同》,贷款金额3.6164亿元用于置换京港澳高速公路2021年到期贷款,贷款期限至2029年11月23日止。本公司以京港澳高速郑州至漯河段高速公路收费权为质押物,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作为本公司的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7123亿元,已偿还0.4668亿元,贷款余额为2.2455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8亿元用于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6年5月26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商登高速商丘段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实际提款额为8亿元,已偿还0.32亿元,贷款余额为7.68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贷款金额8亿元用于置换郑尧高速工行银团融资项下未来到期贷款,贷款期限至2031年8月20日止。本公司以郑尧高速特许经营权及其项下的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8亿元,已偿还0.2788亿元,贷款余额为7.7212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5亿元用于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再安排,贷款期限至2035年9月18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书》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按贷款人贷款占郑州至石人山高速公路项目全部享有质押权益贷款的比例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4.99亿元,已偿还0. 5亿元,贷款余额为4.49亿元。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3.4亿元用于归还其他公路项目银行固定资产类贷款存量债务,贷款期限为9.92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工程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1亿元,已偿还0.2亿元,贷款余额为0.8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6亿元用于置换建设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所形成的负债,5亿元用于置换日常经营周转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3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11亿元,已偿还0.125亿元,贷款余额为10.875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亿元用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贷款期限至2028年6月25日止。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18.26亿元,已偿还0元,贷款余额为18.26亿元。?本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路支行签订了《特许资产收费权支持借款合同》,贷款金额8.58亿元用于置换建设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所形成的负债,2.42亿元用于置换日常经营周转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4年。本公司以合法享有的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提款额为0.7089亿元,已偿还0.0081亿元,贷款余额为0.7008亿元。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20亿元用于置换借款人所经营高速路段非中行项目存量融资,贷款期限为106个月,本公司以依法享有处分权的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收费权益为质权人的债权设立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京港澳高速漯河至驻马店段37.2公里(不含已质押给中行银团的30公里高速公路收费权益)收费权与主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占该项目所获得的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相同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益,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实际提款额为2.3885亿元,已偿还0元,贷款余额为2.3885亿元。
2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499,500,054.00 | |
合计 | 499,500,054.00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0 | 3.85% | 2018/3/20 | 3+2年 | 1,500,000,000.00 | 749,965,123.23 | 6,336,458.33 | 34,876.77 | 750,000,000.00 | 否 |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00 | 3.85% | 2018/4/13 | 3+2年 | 1,300,000,000.00 | 295,000,000.00 | 3,217,958.32 | 295,000,000.00 | 否 |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 100 | 3.79% | 2021/4/21 | 3年 | 500,000,000.00 | 499,500,054.00 | 18,993,146.63 | 354,132.00 | 499,854,186.00 | 否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年末余额 | -1,044,965,123.23 | -499,854,186.00 | ||||||||||
合计 | / | / | / | / | 3,300,000,000.00 | 499,500,054.00 | 28,547,563.28 | 389,008.77 | 1,045,000,000.00 | / |
注:①本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发行存续期为3+2年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18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第一期发行总额为15亿元,票面发行利率5.67%,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扣除承销费后折实际年利率5.78%。本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偿付本期债券面值12.25亿元,转售债券面值4.75亿元,并将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下调至3.85%。该笔债券已于2023年3月20日到期兑付摘牌。
②本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发行存续期为3+2年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18年第二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第二期发行总额为13亿元,票面发行利率5.21%,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扣除承销费后折实际年利率5.32%。本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偿付本期债券面值10.5亿元,并将本期债券后2年票面利率下调至3.85%。该笔债券已于2023年4月13日到期兑付摘牌。
③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发行存续期为3年的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按面值发行,第一期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面发行利率
3.79%,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扣除承销费后折实际年利率3.89%。
29、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86,144,662.70 | 97,855,038.2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020,090.37 | -16,496,854.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48,171.00 | -9,981,752.76 |
合计 | 62,276,401.33 | 71,376,430.96 |
3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80,184,290.11 | 53,972,265.39 | 926,212,024.7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80,184,290.11 | 53,972,265.39 | 926,212,024.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其他减少 |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机场跑道段车购税补助 | 18,517,915.11 | 455,390.32 | 18,062,524.79 | 与资产相关 |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潮河段机场高速公路大桥工程补偿款 | 9,723,893.56 | 838,436.36 | 8,885,457.20 | 与资产相关 | |||
济祁高速永城段项目补助 | 3,362,925.83 | 66,465.00 | 3,296,460.83 | 与资产相关 | |||
济祁高速永城段永城北出口建设补助 | 23,358,776.41 | 370,033.55 | 22,988,742.86 | 与资产相关 | |||
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及新增分离式立交项目补助 | 395,794,075.70 | 34,126,772.30 | 361,667,303.40 | 与资产相关 | |||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驻马店互通式立交设计变更项目补助款 | 149,859,002.19 | 8,009,501.28 | 141,849,500.91 | 与资产相关 |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项目交通设施建设补助款 | 18,272,234.26 | 449,356.15 | 17,822,878.11 | 与资产相关 | |||
商登高速新郑段中华路互通工程补助款 | 130,411,126.77 | 1,524,870.75 | 128,886,256.02 | 与资产相关 | |||
商登高速密登段五里堡立交工程补助款 | 117,896,838.84 | 1,558,305.79 | 116,338,533.05 | 与资产相关 | |||
取消省界收费站补助 | 62,990,537.91 | 5,988,526.23 | 57,002,011.68 | 与资产相关 | |||
商登高速郑密段万邓互通立交工程补助款 | 49,996,963.53 | 584,607.66 | 49,412,355.8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80,184,290.11 | 53,972,265.39 | 926,212,024.72 |
3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224,737.18 | 224,737.18 |
3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38%,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注2: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至7月25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09%,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0.00 | 102,326.19 | 3,173.37 | 3,380.00 | 1,000.00 | 102,119.56 | ||
202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1,200.00 | 121,495.27 | 3,463.59 | 3,708.00 | 1,200.00 | 121,250.86 | ||
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00.00 | 102,796.20 | 1,000.00 | 102,796.20 | ||||
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500.00 | 51,138.52 | 500.00 | 51,138.52 | ||||
合计 | 2,200.00 | 223,821.46 | 1,500.00 | 160,571.68 | 7,088.00 | 3,700.00 | 377,305.14 |
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注3:本公司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7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79%,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注4:本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发行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根据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本公司附有按年利率每年派发现金利息的权利,并无偿还本金或支付任何利息的合约义务,中期票据的初始年利率为3.60%,每3年重置一次,后续周期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于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本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孽息)赎回该中期票据。本公司认为本期中期票据并不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58,353,193.75 | 1,358,353,193.7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254,406.24 | 3,670,365.84 | 11,559,518.00 | -24,143,558.40 |
合计 | 1,342,098,787.51 | 3,670,365.84 | 11,559,518.00 | 1,334,209,635.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公司联营企业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本年其他股东对其增资导致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权稀释影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670,365.84元;
另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该享有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份额减少资本公积862,750.49元。注2:本公司联营企业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东对其投资导致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权稀释影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696,767.51元。
3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1,515,412.42 | -55,169,760.69 | -12,738,753.75 | -42,431,006.94 | -153,946,419.3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4,419.42 | -4,214,745.69 | -4,214,745.69 | -4,459,165.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1,270,993.00 | -50,955,015.00 | -12,738,753.75 | -38,216,261.25 | -149,487,254.2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08,240.98 | 12,143,868.65 | 12,143,868.65 | 3,435,627.6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08,240.98 | 12,143,868.65 | 12,143,868.65 | 3,435,627.67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0,223,653.40 | -43,025,892.04 | -12,738,753.75 | -30,287,138.29 | -150,510,791.69 |
35、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05,286,686.10 | 95,287,327.46 | 1,400,574,013.56 | |
任意盈余公积 | 302,798,547.48 | 302,798,547.48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08,085,233.58 | 95,287,327.46 | 1,703,372,561.04 |
36、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77,648,034.54 | 5,487,512,893.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915,098.28 | 6,197,595.62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283,563,132.82 | 5,493,710,489.0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8,427,390.67 | 140,174,118.39 |
其他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19,422.83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5,287,327.46 | 26,963,744.3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2,700,077.78 | 224,737,183.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应付永续债股利 | 114,616,845.43 | 98,620,547.1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56,166,849.99 | 5,283,563,132.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915,098.28 元。
3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02,322,559.46 | 3,227,526,455.59 | 7,338,679,271.96 | 5,805,247,861.55 |
通行费业务 | 4,618,353,330.10 | 2,298,701,690.85 | 3,632,997,672.20 | 2,222,060,268.11 |
郑漯路 | 1,999,140,928.49 | 811,675,072.15 | 1,570,823,451.29 | 713,872,573.19 |
漯驻路 | 628,557,244.20 | 279,123,618.83 | 596,167,924.29 | 317,161,288.78 |
郑尧路 | 771,977,153.20 | 429,416,618.49 | 530,505,346.93 | 414,460,932.83 |
郑民路郑开段 | 392,016,263.04 | 183,202,347.67 | 279,562,708.08 | 194,745,578.27 |
德上高速永城段 | 109,038,388.40 | 103,047,892.76 | 98,611,189.70 | 148,039,971.95 |
商登高速商丘至登封段 | 602,621,491.49 | 439,991,426.60 | 464,430,484.20 | 370,010,853.50 |
郑民高速开民段 | 115,001,861.28 | 52,244,714.35 | 92,896,567.71 | 63,769,069.59 |
房地产销售 | 207,099,089.83 | 151,954,625.21 | 446,843,177.52 | 324,349,171.20 |
建造服务 | 776,870,139.53 | 776,870,139.53 | 3,258,838,422.24 | 3,258,838,422.24 |
其他业务 | 100,496,360.23 | 93,518,123.68 | 71,828,678.62 | 87,772,693.79 |
服务区经营业务 | 728,645.37 | 5,433,304.77 | 436,483.99 | 6,143,377.22 |
租赁业务 | 78,629,943.64 | 64,474,997.05 | 51,315,384.77 | 54,893,726.83 |
物业费收入 | 17,516,743.11 | 21,435,214.22 | 15,894,266.80 | 25,350,893.12 |
其他 | 3,621,028.11 | 2,174,607.64 | 4,182,543.06 | 1,384,696.62 |
合计 | 5,702,818,919.69 | 3,321,044,579.27 | 7,410,507,950.58 | 5,893,020,555.34 |
38、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68,730.35 | 33,924.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485,319.33 | 8,911,841.94 |
教育费附加 | 4,496,666.30 | 3,821,648.48 |
资源税 | 1,168,644.33 | 1,291,101.24 |
房产税 | 9,490,019.89 | 8,958,806.45 |
土地使用税 | 13,359,981.38 | 8,279,748.95 |
车船使用税 | 259,499.61 | 255,716.85 |
印花税 | 1,826,081.26 | 1,682,402.75 |
土地增值税 | 8,082,501.27 | 24,270,197.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997,715.79 | 2,546,752.96 |
其他 | 1,152.00 | |
合计 | 52,236,311.51 | 60,052,141.77 |
39、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50,670.77 | 8,077,214.09 |
销售佣金 | 8,985,423.25 | 18,180,866.54 |
广告推介费 | 1,950,634.88 | 3,028,003.21 |
折旧及摊销 | 989,062.60 | 165,649.86 |
业务招待费 | 66,545.90 | 25,943.00 |
其他 | 2,901,825.87 | 3,229,827.81 |
合计 | 22,044,163.27 | 32,707,504.51 |
40、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3,787,576.47 | 116,888,136.68 |
咨询、中介机构费及三会会费 | 10,663,832.98 | 8,295,588.57 |
办公、通讯及车辆使用费 | 9,803,400.07 | 7,738,573.12 |
物业及房屋租赁费 | 3,970,525.68 | 4,665,069.53 |
折旧及摊销 | 7,964,524.80 | 7,422,002.09 |
业务招待费 | 2,809,062.69 | 2,620,169.02 |
交通差旅费 | 987,375.50 | 529,197.25 |
宣传费 | 1,699,526.62 | 580,540.00 |
其他 | 2,838,528.98 | 6,432,135.92 |
合计 | 214,524,353.79 | 155,171,412.18 |
41、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发费 | 5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 |
42、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87,659,798.36 | 1,220,126,550.16 |
利息收入 | -10,526,522.40 | -11,449,231.16 |
银行手续费 | 1,098,684.69 | 1,770,539.41 |
合计 | 1,078,231,960.65 | 1,210,447,858.41 |
4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及新增分离式立交项目补助 | 34,126,772.30 | 32,488,136.37 |
郑民高速郑开段养护专项补助 | 12,310,000.00 | |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驻马店互通式立交设计变更项目补助款 | 8,009,501.28 | 10,983,030.04 |
稳岗补助 | 1,262,631.10 | 2,106,496.55 |
2019年取消省界收费站工程补助资金 | 5,988,526.23 | 5,941,072.87 |
商登高速新郑段中华路互通工程补助款 | 1,524,870.75 | 1,124,498.70 |
商登高速新密段五里堡互通工程补助款 | 1,558,305.79 | 1,154,995.26 |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潮河段机场高速公路大桥工程补偿款 | 838,436.36 | 798,184.84 |
郑民路郑开段机场跑道段车购税补助递延收益 | 455,390.32 | 377,430.49 |
郑民高速公路开封段项目交通设施建设补助款 | 449,356.15 | 372,424.91 |
济祁高速永城段永城北出口建设补助递延收益 | 370,033.55 | 455,956.25 |
商登高速郑密段万邓互通立交工程补助款 | 584,607.66 | 511,864.17 |
三代手续费收入 | 250,357.07 | 246,805.10 |
济祁高速永城段项目补助递延收益 | 66,465.00 | 79,939.98 |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 159,151.38 | 137,789.46 |
上海市浦东新区贸易发展推进中心镇级财政扶持款 | 18,000.00 | 61,000.00 |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658.17 | |
其他 | 0.15 | |
合计 | 55,662,405.09 | 69,152,283.16 |
44、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2,665,422.23 | 179,594,474.2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
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4,591,912.09 | -1,644,986.77 |
合计 | 128,073,510.14 | 177,949,487.46 |
45、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206,028.91 | -5,285,984.8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660,062.18 | -25,954,181.1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69,866,091.09 | -31,240,166.02 |
46、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349,878.74 | -31,928,554.8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0,245,446.44 | -38,330,682.28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742,136.23 | -2,842,205.92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5,338,471.05 | -15,596,159.63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1,675,932.46 | -88,697,602.72 |
47、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927,397.01 | -2,266,396.52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37,182.40 | 621.40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2,095.94 | |
合计 | -3,962,483.47 | -2,265,775.12 |
48、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47.40 | 215.25 | 247.4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赔偿补偿收入 | 8,732,166.28 | 8,276,219.98 | 8,732,166.28 |
长款收入 | 24,711.25 | 10,954.88 | 24,711.25 |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10,212,334.97 | 669,915.40 | 10,212,334.97 |
其他 | 1,470,255.95 | 1,618,423.37 | 1,470,255.95 |
合计 | 20,939,715.85 | 11,075,728.88 | 20,939,715.85 |
49、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235.28 | 34,711.00 | 21,235.2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1,235.28 | 34,711.00 | 21,235.2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6,627.20 | 3,498,814.30 | 56,627.20 |
滞纳金、罚款支出 | 501,611.03 | 139,025.46 | 501,611.03 |
诉讼赔偿支出 | 2,542.50 | 22,720.00 | 2,542.50 |
自然灾害支出 | 4,705,938.90 | 5,399,942.49 | 4,705,938.90 |
其他 | 5,411,355.22 | 6,727,063.20 | 5,411,355.22 |
合计 | 10,699,310.13 | 15,822,276.45 | 10,699,310.13 |
50、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608,359.16 | 10,352,295.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2,959,690.95 | 29,163,811.27 |
合计 | 274,568,050.11 | 39,516,106.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03,209,365.1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5,802,341.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71,039.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66,953.9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10,804.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304,495.2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931,586.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964,056.27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660.8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8,710,300.47 |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税会差异 | -31,151.41 |
地产项目调整 | 5,923,036.55 |
其他 | 54,538.70 |
所得税费用 | 274,568,050.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34
52、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及押金 | 53,163,840.25 | 313,474,110.58 |
政府补助 | 1,780,631.10 | 14,977,496.55 |
承包、出租收入 | 62,777,683.13 | 44,135,921.14 |
利息收入 | 10,412,576.95 | 11,313,075.76 |
购房诚意金 | 1,168,000.00 | 240,667,189.00 |
收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僵尸企业”退休退养托管费 | 1,447,644.67 | 2,326,858.73 |
收到往来款 | 21,667,941.24 | 58,386,516.24 |
超缴企业所得税退回 | 65,250,381.96 | |
其他 | 3,705,539.14 | 5,236,827.81 |
合计 | 156,123,856.48 | 755,768,377.77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 | 10,071,496.49 | 30,156,171.53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付现 | 55,333,399.49 | 60,001,110.71 |
代付“僵尸企业”退休退养费 | 1,447,219.82 | 3,677,443.91 |
支付往来款 | 16,843,226.56 | 59,838,347.05 |
其他 | 17,471,985.78 | 23,922,325.90 |
合计 | 101,167,328.14 | 177,595,399.10 |
(3).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郑洛高速特许经营权建设 | 1,098,583,815.95 | 3,354,351,320.99 |
合计 | 1,098,583,815.95 | 3,354,351,320.9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履约保证金 | 143,761.00 | 2,361,782.00 |
在建项目利息 | 537,765.65 | 389,513.24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17,583.45 | |
合计 | 50,499,110.10 | 2,751,295.2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履约保证金 | 157,888.50 | 2,238,682.00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064.33 | |
合计 | 157,888.50 | 2,370,746.33 |
(4).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还少数股东出资款 | 18,355,478.98 |
支付融资手续费 | 709,000.64 | 1,371,853.10 |
偿还可续期委托债权投资款 | 1,750,000,000.00 | |
租赁费用 | 14,694,668.97 | 13,415,238.85 |
合计 | 15,403,669.61 | 1,783,142,570.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277,539,365.96 | 3,282,980,321.20 | 63,888,084.61 | 5,223,319,993.98 | 1,401,087,777.79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025,399,669.35 | 6,090,870,000.00 | 1,084,422,243.01 | 6,809,611,200.41 | 28,391,080,711.95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88,302,982.71 | 28,936,572.05 | 1,104,182,500.00 | 513,057,054.76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358,183.72 | 6,646,638.95 | 14,694,668.97 | 185,581.37 | 73,124,572.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1,337,671.23 | 1,000,000,000.00 | 2,723,736.80 | 502,675,342.46 | 1,001,386,065.57 | |
合计 | 33,473,937,872.97 | 10,373,850,321.20 | 1,186,617,275.42 | 13,654,483,705.82 | 185,581.37 | 31,379,736,182.40 |
5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8,641,315.02 | 139,244,050.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675,932.46 | 88,697,602.72 |
信用减值损失 | 69,866,091.09 | 31,240,166.0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2,423,799.31 | 744,779,974.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610,372.63 | 21,470,428.63 |
无形资产摊销 | 392,601,812.75 | 356,752,325.4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82,291.91 | 1,677,403.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20,730.94 | 2,265,775.1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979.14 | 34,473.8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88,368,799.00 | 1,221,506,803.2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073,510.14 | -177,949,487.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583,751.88 | -142,797,282.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0,375,939.07 | 171,961,094.2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650,058.29 | -1,017,324,274.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34,734,117.20 | 607,445,385.4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18,708,064.13 | -68,588,459.77 |
其他 | 2,166,793.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1,580,731.82 | 1,982,582,772.5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65,990,947.92 | 916,813,085.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16,813,085.58 | 1,116,436,116.1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50,822,137.66 | -199,623,030.5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9,817,583.45 |
其中: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49,817,583.4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9,817,583.45 |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65,990,947.92 | 916,813,085.58 |
其中:库存现金 | 48,102.46 | 166,765.9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5,543,142.14 | 916,371,265.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99,703.32 | 275,053.8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5,990,947.92 | 916,813,085.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因融资而质押受限的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27之长期借款。
(2)本集团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银行存款情况详见附注七、1之货币资金。
55、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业务 | 78,629,943.64 | |
合计 | 78,629,943.64 |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发费 | 5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500,00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023.5.31 | 389,359,851.45 | 99.99 | 合伙人退伙 | 2023.5.31 | 控制权转移 | 9,982,814.66 | -3,845,191.52 | -45,945,761.07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389,359,851.45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89,359,851.45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89,359,851.45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817,583.45 | 49,817,583.45 |
应收款项 | 245,018,573.40 | 245,018,573.40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672,866.64 | 3,672,866.64 |
无形资产 | 229,467.13 | 229,467.13 |
预付账款 | 135,603.21 | 135,603.21 |
其他流动资产 | 3,150,196.76 | 3,150,196.76 |
长期股权投资 | 38,947,046.52 | 38,947,046.5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43,140,176.66 | 43,140,176.66 |
使用权资产 | 131,735,740.31 | 131,735,740.31 |
长期待摊费用 | 5,552,623.27 | 5,552,623.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21,705.92 | 1,121,705.92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6,232,198.19 | 6,232,198.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95,081.78 | 1,795,081.78 |
预收账款 | 2,194,026.12 | 2,194,026.12 |
应付职工薪酬 | 3,934,096.87 | 3,934,096.87 |
应交税费 | 18,302.06 | 18,302.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536,982.95 | 7,536,982.95 |
租赁负债 | 121,931,043.85 | 121,931,043.85 |
净资产 | 389,379,851.45 | 389,379,851.4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89,379,851.45 | 389,379,851.45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郑州 | 1,000.00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40,000.00 | 郑州市郑东新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郑州市英鹏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70,000.00 |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许昌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许昌 | 30,000.00 | 许昌县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河南英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 | 3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物业服务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新郑市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40,000.00 | 新郑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英地置业投资设立 |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150,0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河南君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 | 2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物业管理 | 100.00 | 通过君宸置业投资设立 |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 | 70,000.00 | 北京市海淀区 | 项目投资 | 100.00 | 通过投资设立 | |
西藏秉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拉萨 | 40,000.00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 创业投资 | 100.00 | 通过上海秉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 |
上海昊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50,1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投资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洁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30,1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昂峰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佳库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利凰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1,0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唐昌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原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35,745.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投资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秉原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12,513.10 | 北京市海淀区 | 创业投资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峄茂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00.00 | 郑州市二七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秉洲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 | 19,0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房屋租赁经营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秉原汇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州 | 3,001.00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咨询服务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郑州 | 100,000.00 | 郑州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20,000.00 | 郑州市管城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信阳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信阳 | 2,000.00 | 信阳市平桥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海南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保亭县 | 18,620.9288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高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 | 500.00 | 郑州市郑东新区 | 物业管理 | 9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牟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中牟 | 5,000.00 | 郑州市中牟县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 |
河南郑东奥兰置业有限公司 | 郑州 | 5,000.00 | 郑州市金水区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通过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 | 信托业 | 27.2686 | - | 权益法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 | 保险业 | 13.6355 | - | 权益法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 | 河南省郑州市 | 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 | 10.00 | 2.73 | 权益法 |
注1:本公司与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农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中原农业保险13.6355%股份,在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能够对中原农业保险施加重大影响,对其按权益法核算。注2:本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河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河南资管公司10%股份,在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能够对河南资管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其按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561,234,300.68 | 4,297,185,644.98 | 24,540,953,307.10 | 1,140,487,432.10 | 3,282,371,595.22 | 27,510,181,126.47 |
非流动资产 | 8,274,358,395.59 | 5,155,216,116.13 | 10,962,994,278.91 | 8,641,791,005.30 | 2,884,007,726.12 | 8,163,871,091.25 |
资产合计 | 10,835,592,696.27 | 9,452,401,761.11 | 35,503,947,586.01 | 9,782,278,437.40 | 6,166,379,321.34 | 35,674,052,217.72 |
流动负债 | 432,137,076.70 | 4,375,896,114.43 | 5,761,903,207.12 | 1,049,190,017.00 | 3,603,736,318.59 | 5,515,847,910.36 |
非流动负债 | 195,418,344.44 | 41,782,936.20 | 15,319,979,108.99 | 157,718,123.19 | 27,223,549.69 | 15,796,750,582.13 |
负债合计 | 627,555,421.14 | 4,417,679,050.63 | 21,081,882,316.11 | 1,206,908,140.19 | 3,630,959,868.28 | 21,312,598,492.49 |
少数股东权益 | 1,751,737,596.63 | 2,090,694,384.6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208,037,275.13 | 5,034,722,710.48 | 12,670,327,673.27 | 8,575,370,297.21 | 2,535,419,453.06 | 12,270,759,340.5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783,588,852.41 | 686,509,615.19 | 697,032,767.36 | 2,736,428,103.03 | 655,705,103.00 | 657,075,934.08 |
调整事项 | -8,254,607.77 | -579,589.75 | -9,659,724.94 | 9,146,166.31 | ||
--商誉 | 4,817,795.11 | 4,822,268.78 | 5,637,890.60 | 9,146,166.3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3,072,402.88 | -5,401,858.53 | -15,297,615.54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75,334,244.64 | 685,930,025.44 | 697,032,767.36 | 2,726,768,378.09 | 664,851,269.31 | 657,075,934.0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90,678,149.35 | 4,287,609,871.00 | 660,138,019.62 | 756,519,491.84 | 3,652,297,643.26 | 820,278,580.68 |
净利润 | 139,960,821.18 | 266,315,916.53 | 1,068,038,899.32 | 125,847,609.02 | 261,869,314.57 | 851,727,627.1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106,413.24 | 21,529,900.84 | -12,574,128.93 | -81,677,286.13 | -33,194,287.75 | 29,651,724.67 |
综合收益总额 | 151,067,234.42 | 287,845,817.37 | 1,055,464,770.39 | 44,170,322.89 | 228,675,026.82 | 881,379,351.8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4,726,340.00 | 120,000,000.00 | 8,070,308.38 | 14,408,397.14 |
说明:本集团对上述各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无公开报价的公允价值。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43,883,680.88 | 1,391,425,355.8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1,867,849.37 | 16,961,536.63 |
--其他综合收益 | - | -77,076.30 |
--综合收益总额 | -21,867,849.37 | 16,884,460.33 |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80,184,290.11 | 53,972,265.39 | 926,212,024.7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80,184,290.11 | 53,972,265.39 | 926,212,024.7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1,280,631.10 | 14,477,496.55 |
合计 | 1,780,631.10 | 14,977,496.55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权益工具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①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一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99.92%(2022年:97.74%);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5.73%(2022年:83.41%)。
②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63.69亿元(2022年12月31日:407.27亿元);本集团尚未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20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25亿元)。本集团尚未发行的中期票据额度15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30亿元),本集团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额度0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70亿元)。根据各银行的相关政策,本集团在提前向银行申请的情况下,可在原有贷款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贷款展期,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集团尚未对已到期银行贷款进行展期。2024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报出日,本集团累计取得各类债务融资本金930,881.0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0,108.78 | 140,108.78 | ||
应付账款 | 75,810.56 | 16,144.18 | 2,689.87 | 94,644.61 |
其他应付款 | 29,817.07 | 9,609.47 | 1,549.43 | 40,975.97 |
项目 | 2023/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4,877.53 | 344,877.53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100,138.61 | 100,138.61 | ||
长期借款 | 812,234.86 | 1,733,301.39 | 2,545,536.25 | |
应付债券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690,752.55 | 837,988.51 | 1,737,540.69 | 3,266,281.75 |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五年以内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7,753.94 | 327,753.94 | ||
应付账款 | 36,307.53 | 17,828.54 | 4,532.74 | 58,668.81 |
其他应付款 | 21,622.11 | 24,264.93 | 21,315.77 | 67,202.8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5,300.21 | 405,300.21 | ||
其他流动负债(不含递延收益) | 50,133.77 | 50,133.77 | ||
长期借款 | 1,010,019.22 | 1,496,100.83 | 2,506,120.05 | |
应付债券 | 50,000.00 | 50,000.0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841,117.56 | 1,102,112.69 | 1,521,949.34 | 3,465,179.59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③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300,000.00 | 614,48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40,000.00 | 140,000.00 |
合计 | 300,000.00 | 614,480.0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2,825,872.63 | 2,716,272.61 |
其中:短期借款 | 187,500.00 | |
合计 | 2,825,872.63 | 2,716,272.61 |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9,847.36万元(2022年12月31日:10,459.56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B.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0.51%(2022年12月31日:74.60%)。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833,661.00 | 804,000.00 | 78,637,661.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500,000.00 | 16,5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7,833,661.00 | 17,304,000.00 | 95,137,661.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股权年末价值进行了评估。通过模拟中原银行在A股市场的交易价格,再考虑缺少流动折扣率,估算得出的中原银行的市场价格为每股0.3178元,本公司年末持有中原银行244,903,275股,相应的公允价值为77,833,661.00元。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 | 公路管理与养护;公路工程监理;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水运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00.00 | 45.09 | 45.09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人民政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一、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公路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现代交通道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中油高速公路油品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工程建设 | 19,347.38 | 10,604.55 |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工程建设 | 6,774.17 | 12,501.70 |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工程建设 | 6,882.34 | 4,559.41 |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 | 3,182.74 | 7,731.34 |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系统维护、工程建设、会务费、培训费 | 3,754.02 | 9,503.74 |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 | 95.51 | 1,096.97 |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 | -7.10 | 1,715.37 | ||
河南现代交通道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养护服务、路产修复 | 348.83 |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监理费 | 845.25 | 1,142.23 |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试验检测费 | 1,591.52 | 1,282.69 |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1,266.90 | 14.75 | ||
河南高速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8.97 | 2.00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培训费、物业服务费 | 80.24 | 267.91 |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养护服务、工程建设 | 293.25 | |||
河南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费 | 1.26 | |||
河南公路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费 | 3.8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电费 | 4.58 |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电费 | 115.76 | 101.36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11.97 | 11.00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电费 | 38.24 | 40.40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 | 5.80 | 18.16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56.60 | 162.83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电费 | 20.23 | 11.90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费 | 6.26 | 6.2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区资产 | 20,998,242.18 | 18,732,936.89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车辆租赁 | 176,465.10 | 117,227.12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车位租赁 | 571.42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租赁 | 1,213,911.11 | 1,244,626.05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492,476.17 | 853,819.06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404,654.80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16,140.81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21,207.90 |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土地租赁 | 156,507.9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11,882,474.14 | 11,882,474.14 | 3,469,101.75 | 3,824,460.17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及2002年9月6日分别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和《关于<土地租赁合同书>的修改协议》,本公司向高发公司承租郑漯路、黄河大桥用地,其中郑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计8,824,426.41平方米,黄河大桥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241,147.2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止共计20年,两项租金合计每年17,083,200.74元。2007年4月20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向高发公司收购郑漯路漯河、许昌服务区及黄河大桥和郑漯路沿线的附属设施等资产,共计329,072,674.74元。2009年4月17日,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资产转让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对原《资产转让协议》进行了调整:
A.将2001年及2002年土地租赁协议中约定的土地租赁面积自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为9,949,021.03平方米(其中郑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计8,706,053.83平方米,黄河大桥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242,967.2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变,其中郑漯路土地租金计11,892,708.72元;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前述资产转让及租赁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二)》,就京港澳高速收费站周边土地征用、补偿及租赁土地面积调减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2020年12月,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续签合同书》,确认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为8,697,933.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30年12月27日,每年租金为11,882,474.14元。
B.将2007年资产转让协议中总计20,181,558.00元的土地使用权3,853.33平方米和房屋9,912.06平方米由原资产转让调整为资产租赁,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期,租赁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展至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权到期或报废为止,原支付的转让价款也相应转为预付的长期租赁费。定价依据: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兴华评报字[2007]第308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及郑漯路附属设施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河南金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河南金地公司(2006)高速汇总报告”《土地估价汇总报告》所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准。注2:2010年4月,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2007年资产转让协议中总计3,137,400.00元的土地使用权26,298.45平方米由原资产转让调整为资产租赁,租赁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期,租赁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展至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权到期或报废为止,原支付的转让价款也相应转为预付的长期租赁费计入“使用权资产”中。注3: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前述资产转让及租赁事宜签署《机场高速老机场站租赁高发资产补充协议书(二)》,就新郑机场收费站租赁土地及房屋调减租金事项,达成补充协议:由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征收高发公司部分租赁土地及房屋,就已征收部分的土地及房屋提前终止上述租赁协议,并将该部分租赁标的物对应剩余租期的租金退还本公司。
注4: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三方转让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约定如下:自2022年11月1日起,高发公司将每年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转让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并由其合规结算,本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将租金支付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
注5: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关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三方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房产售改租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约定如下:自2022年11月1日起,高发公司将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河南交通投资集团,高发公司不再作为租赁合同主体。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516,364.99 | 6,924,306.16 |
(4).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关联单位履行与本公司订立的建设合同、养护合同,向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签发工程接受证书及被担保人通过竣工后试验之日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担保明细如下:
被担保人 | 担保项目 | 担保金额 (万元)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项目 | 98.52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项目 | 223.79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君悦华庭消防工程施工 | 103.35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商登高速公路新登段路面沉陷处治专项工程 | 70.10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沿线设施维修专项工程 | 51.39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机场高速郑州南站郑港ETC专用通道机电改造工程 | 90.48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道路沿线摄像机加密及供电、视频平台改造工程 | 154.5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款项)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4,157,739.00 | 2,182,813.00 |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496.49 | 224.82 | 116,800.00 | 5,84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845,500.00 | 42,275.00 |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024.69 | 351.23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48,186,738.16 | 77,417,438.66 |
应付账款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205,083.08 | 35,753,008.42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824,595.90 | 11,713,846.68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1,425,568.36 | 59,855,345.91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63,886.28 | 7,160,173.00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9,572,480.36 | 51,731,643.03 |
应付账款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2,341,937.46 | 9,024,780.15 |
应付账款 | 河南通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50,833.00 | 3,938,055.80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110,096.45 | 6,421,692.88 |
应付账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应付账款 | 河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857,692.66 | |
应付账款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763,606.60 |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3,894.40 | 40,833.30 |
预收款项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9,545.67 | 637,761.71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6,896,325.11 | 5,096,444.98 |
预收款项 | 河南中油高速公路油品有限公司 | 12,499.96 | |
预收款项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71,535.68 |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99,662.96 | |
预收款项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80,832.7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07,134.67 | 1,306,709.82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23,337.86 | 4,887,224.81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7,104,620.00 | 7,104,62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697,172.96 | 592,122.85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3,184,232.38 | 2,550,660.57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79,841.49 | 4,129,263.78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190,966.37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84,405.88 | 579,951.34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89,232.69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通安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66,216.67 | 666,216.67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中宇交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66,225.87 | 1,112,633.65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高速公路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90,000.00 | |
合同负债 | 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55.00 | |
合同负债 | 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 10,409.98 | 29,687.18 |
注:其他应付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款项系子公司高速房地产受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僵尸企业所代收的款项。
自2009年起,河南省公路局筑路机械厂(以下简称“筑路机械厂”)、郑州胜达路桥工程处、河南省公路局服装厂和河南省豫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由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整体接收并代管,产权仍然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根据豫交集团运【2011】200号文件关于筑路机械厂等三家企业改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将河南省公路局筑路机械厂、河
南省公路局服装厂、郑州胜达路桥工程处等三家企业交由高速房地产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三家企业的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由于高速房地产系受河南交通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僵尸企业,相关支出预先向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收取后借支给僵尸企业,故高速房地产将支付给僵尸企业的款项作为代收代付核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高速房地产应付河南交通投资集团1,307,134.67元(2022年12月31日:1,306,709.82元),该金额系交投集团预拨付处置费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资本承诺
项目 | 年末余额(万元) | 年初余额(万元)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
—大额发包合同 | 958,884.64 | 1,048,545.64 |
(2)租赁事项
①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及2002年9月6日分别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和《关于<土地租赁合同书>的修改协议》,本公司向高发公司承租郑漯路、黄河大桥用地,其中郑漯路土地使用权面积计8,824,426.41平方米,黄河大桥土地使用权面积计1,241,147.2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止共计20年,两项租金合计每年17,083,200.74
元。2007年4月20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向高发公司收购郑漯路漯河、许昌服务区及黄河大桥和郑漯路沿线的附属设施等资产。
2009年4月17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对双方之间的资产转让及租赁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对实际租赁面积进行了调整。
2018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就前述资产转让及租赁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二)》,就京港澳高速收费站周边土地征用、补偿及租赁土地面积调减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2020年8月17日,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机场高速老机场站租赁高发资产补充协议书(二)》,就新郑机场收费站租赁土地及房屋调减租金事项达成补充协议。
2020年12月,本公司与高发公司签订《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续签合同书》,就调整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租赁期限及租金等事项达成协议。
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三方转让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土地租赁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
2022年11月,本公司、高发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签订《关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三方协议书》,就本公司与高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房产售改租业务”签订的一系列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
上述租赁事项详见本附注十四、5之(2)。
②本公司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租赁漯驻路沿线所占面积为4,120,803.06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2004年9月23日起20年,为满足漯驻路经营管理的需要,协议租赁期限满20年后自动续展8年,至漯驻路28年收费期限届满为止。28年的总租金共计34,437.77万元,本公司已于2004年11月30日预付了上述全部租金。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以前年度 | |||||
本公司(注1) | 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33,151,300.00 | 对方撤回申请,尚待执行 |
本公司(注2) | 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合作建设经营协议纠纷案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12,400,000.00 | 因对方涉及刑事案件,本公司上诉被驳回 |
注1:2014年9月25日,本公司与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石油公司”)及郑州标准石化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驻马店段许昌、漯河、驻马店
服务区加油站经营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因华中石油公司逾期未支付经营权转让费,本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向郑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解除本公司与华中石油公司签订的《转让合同》;华中石油公司支付所欠本公司经营权转让费2,166.09万元及违约金1,149.04万元(暂计至2016年8月31日,应计算至实际支付日为止);华中石油公司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证等相关许可证、经营执照的变更和交接手续;本公司对京港澳高速许昌服务区两座加气站资产、华中石油公司南阳市第七加油站资产及经营权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本公司对华中石油公司持有的南阳新捷新能源有限公司33%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并优先受偿;诉讼费由华中石油公司承担。
2017年8月30日,郑州中院做出(2016)豫01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解除《转让合同》,华中石油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经营权转让费2,166.09万元及违约金。华中石油公司不服本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8年7月10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豫民终748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华中石油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2018年10月17日收到河南华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申诉。2019年6月17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本案按华中石油公司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目前该案尚未执行,无法合理预计该事项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收益。
注2:2014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华中石油公司签订了《京港澳高速公路许昌服务区天然气汽车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合作建设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建设经营协议书》),因华中石油公司未依约履行协议义务,本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建设经营协议书》;确认扣除华中石油公司的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和经营保证金200万元;华中石油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所欠经营许可费620.00万元和违约金620.00万元;华中石油公司向本公司依约无偿交付加气站所有设施、设备;诉讼费由华中石油公司承担。2018年4月17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因对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刑事侦查,驳回本公司的起诉。本公司上诉,2018年8月6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终997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英地置业、高速房地产及其子公司、孙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备注 |
商品房承购人 | 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 | 180,881,800.00 | 自借款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地产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交由贷款人保管之日止 | —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现金1.49元(含税),共派发股利334,858,402.97元。上述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报告分部包括:
1.高速收费路桥分部,建设、经营和管理收费路桥业务;
2.房地产开发分部,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
3.投资业务分部,投资、管理及咨询业务;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速收费路桥分部 | 房地产开发分部 | 投资业务分部 | 未分配的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5,434,740,748.67 | 248,298,614.10 | 20,109,556.92 | -330,000.00 | 5,702,818,919.69 |
其中:对外营业收入 | 5,434,740,748.67 | 247,968,614.10 | 20,109,556.92 | 0.00 | 5,702,818,919.6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30,000.00 | -330,000.00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5,395,223,469.63 | 207,099,089.83 | 5,602,322,559.46 | |||
营业成本 | 3,117,262,410.47 | 186,074,892.98 | 19,394,140.24 | -1,686,864.42 | 3,321,044,579.27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3,075,571,830.38 | 153,280,189.19 | -1,325,563.98 | 3,227,526,455.59 | ||
营业费用 | 1,245,676,440.65 | 105,600,419.72 | 17,710,178.85 | -1,950,250.00 | 1,367,036,789.22 | |
营业利润(亏损) | 1,226,557,792.07 | -117,774,203.83 | -17,171,493.25 | 1,356,864.42 | 1,092,968,959.41 | |
资产总额(注) | 52,905,042,057.22 | 5,646,092,448.36 | 1,524,048,567.89 | 284,656,879.51 | -10,299,169,221.52 | 50,060,670,731.46 |
负债总额(注) | 37,851,390,765.70 | 1,592,033,935.27 | 533,729,918.70 | 1,115,842,905.33 | -5,795,705,128.63 | 35,297,292,396.37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148,321,416.98 | 11,151,077.72 | 18,977,082.34 | -31,300.44 | 1,178,418,276.60 |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信用减值损失 | -35,621,860.15 | -34,236,470.77 | -7,760.17 | -69,866,091.0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326,053.72 | -14,349,878.74 | -31,675,932.46 |
注:于2023年12月31日,各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284,656,879.51元,各分部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1,115,842,905.33元。
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交通部交财发[2001]152号《关于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等路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郑漯路收费权经营期限为30年,该经营期限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根据交通部交财发[2004]111号《关于有偿转让河南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漯驻路收费经营期限为28年,该经营期限自收购之日(2004年9月23日)起计算。
(3)本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2009年5月12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对投资的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2011年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发改基础[2011]387号”文,对河南省漯河至驻马店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予以核准。该项目于2015年12月主体完工建成通车,驻马店服务区改扩建工程于2017年4月完工,已暂估结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015年1月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向公司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发函,建议对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互通式立交形式进行设计变更,所需全部资金由驻马店市政府全额投资,本公司负责建设。2015年4月7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改扩建工程驻马店互通式立交设计变更的批复》(豫交文(2015)169号),同意设计变更方案,核定设计变更方案比原施工图设计增加23,606.72万元,所增费用由驻马店市政府解决。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互通式立交作为项目尾工工程于2018年5月完工,已暂估结转固定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补助款21,000.00万元,已结转递延收益。
(4)本公司郑栾路于2007年12月21日正式通车,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发改收费[2007]1900号”《关于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郑尧路目前通行费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期满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试行期收支情况核定正式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对郑尧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待郑尧路收费权经营期限获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年限执行。
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08]2526号”《关于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原试行的车辆通行费标准不变。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郑尧路收费权经营期限尚未获得批准,本公司仍按通车时暂定的30年计算。
(5)本公司投资建设的郑民高速郑开段于2011年12月29日正式通车,2011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11]2325号”《关于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开段等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2年2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本公司对郑民路的收费权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自通车之日起计算。待郑民高速郑开段收费权经营期限获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年限执行。
(6)本公司投资建设的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于2012年12月12日正式通车,2012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豫发改收费[2012]1960号”《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和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3年3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
(7)本公司投资建设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豫皖界至连霍高速段项目(德上高速永城段二期)于2015年12月19日建成通车,并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交文[2015]707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6年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德上高速(原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
(8)本公司投资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中的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项目于2015年12月19日建成通车,并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交文[2015]707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6年2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商登高速商丘至航空港区段特许经营权进行摊销。
(9)本公司投资建设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中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项目于2017年9月26日建成通车,并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交通厅《关于商登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批复》(豫交文[2017]420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7年10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决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至登封段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商登高速航空港区至登封段相关资产进行摊销。此外本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新增五里堡互通立交的议案》及《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段新增中华路互通立交的议案》。新密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新密段五里堡K190+437处增设互通立交工程的承诺函》(新密政函〔2016〕35号),承诺新增设该互通立交的相关费用由新密市以商登高速工程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形式支付给本公司,补助资金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批复的互通立交工程概算为准,由本公司限额包干使用。2017年3月13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商登高速郑州境段新增五里堡互通立交设计变更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260号),同意变更工程新增概算14,613万元。新郑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加快推进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境增设中华路互通立交及万邓路跨越商登高速分离式立交加宽改造工程的复函》,同意将增设中华路互通立交工程相关费用由新郑市以商登高速工程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形式支付给本公司,补助资金以省发改委批复的互通立交设计变更工程概算为准。2017年4月24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商登高速郑州境段新增中华路互通立交设计变更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408号),核定新增加概算17,187万元。2018年12月,中华路互通立交已完工通车;2019年2月,五里堡互通立交完工通车;2020年6月,万邓路分离式立交完工通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上述项目补助款33,611.94万元。已结转递延收益。
(10)本公司于2018年12月通过股权置换形式置入的郑民高速开民段,系由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于2016年9月26日正式通车。2016年9月20日,高发公司收到省发改委与省交通厅《关于郑民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本公司2019年1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在获得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收费权经营期限正式批复前,从建成通车之日起暂按30年收费权经营期限对郑民高速开民段相关资产进行摊销。
(11)根据交通厅豫交规划函(2020)10号《关于下达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省交通厅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9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投资计划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961号),下达本公司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共7,992.6万元,已于2020年收到补助款,计入递延收益核算。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74,875,543.35 | 274,443,322.11 |
1年以内小计 | 574,875,543.35 | 274,443,322.11 |
1至2年 | 174,931,095.31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49,806,638.66 | 274,443,322.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49,806,638.66 | 100.00 | 46,236,886.70 | 6.17 | 703,569,751.96 | 274,443,322.11 | 100.00 | 13,722,166.11 | 5.00 | 260,721,156.00 |
合计 | 749,806,638.66 | / | 46,236,886.70 | / | 703,569,751.96 | 274,443,322.11 | / | 13,722,166.11 | / | 260,721,156.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74,875,543.35 | 28,743,777.17 | 5.00 |
1至2年 | 174,931,095.31 | 17,493,109.53 | 10.00 |
合计 | 749,806,638.66 | 46,236,886.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3,722,166.11 | 32,514,720.59 | 46,236,886.70 | |||
合计 | 13,722,166.11 | 32,514,720.59 | 46,236,886.70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 749,806,638.66 | 749,806,638.66 | 100.00 | 46,236,886.70 | |
合计 | 749,806,638.66 | 749,806,638.66 | 100.00 | 46,236,886.70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258,892,120.49 | 4,641,519,865.07 |
合计 | 4,258,892,120.49 | 4,641,519,865.07 |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32,327,217.90 | 3,078,941,069.49 |
1年以内小计 | 2,132,327,217.90 | 3,078,941,069.49 |
1至2年 | 1,600,378,558.80 | 384,258,502.82 |
2至3年 | 19,258,502.82 | 713,241,838.9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6,608,529.79 | 161,460,966.61 |
4至5年 | 2,641,056.16 | 15,357,297.03 |
5年以上 | 333,266,564.75 | 320,741,360.37 |
减:坏账准备 | -35,588,309.73 | -32,481,170.17 |
合计 | 4,258,892,120.49 | 4,641,519,865.0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249,709,108.40 | 4,629,558,914.50 |
保证金 | 31,000.00 | 45,258.02 |
服务区经营收入 | 11,243,851.54 | 10,691,988.51 |
土地补偿款 | 31,814,447.00 | 31,814,447.00 |
备用金 | 1,509,575.00 | 1,715,671.71 |
其他 | 172,448.28 | 174,755.50 |
减:坏账准备 | -35,588,309.73 | -32,481,170.17 |
合计 | 4,258,892,120.49 | 4,641,519,865.0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9,479,875.71 | 3,001,294.46 | 32,481,170.1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07,139.56 | 3,107,139.5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2,587,015.27 | 3,001,294.46 | 35,588,309.73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2,481,170.17 | 3,107,139.56 | 35,588,309.73 | |||
合计 | 32,481,170.17 | 3,107,139.56 | 35,588,309.73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3,729,316,934.83 | 86.84 | 统借统还 | 1年以内、1-2年 |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4,000,000.00 | 7.0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西藏秉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6,270,870.87 | 4.80 | 往来款 | 3-4年 | |
郑州市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工作筹备组 | 19,256,467.00 | 0.45 | 拆迁补偿款 | 2-3年 | 3,851,293.40 |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 | 12,557,980.00 | 0.29 | 土地收储补偿款 | 5年以上 | 12,557,980.00 |
合计 | 4,271,402,252.70 | 99.46 | / | / | 16,409,273.4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492,306,882.14 | 4,492,306,882.14 | 4,229,509,182.14 | 4,229,509,182.1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176,771,298.85 | 18,474,261.41 | 4,158,297,037.44 | 4,063,993,197.02 | 15,297,615.54 | 4,048,695,581.48 |
合计 | 8,669,078,180.99 | 18,474,261.41 | 8,650,603,919.58 | 8,293,502,379.16 | 15,297,615.54 | 8,278,204,763.6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28,698,149.20 | 1,128,698,149.20 | ||||
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 | 431,754,637.94 | 431,754,637.94 | ||||
河南君宸置业有限公司 | 1,199,993,400.00 | 56,000,000.00 | 1,255,993,400.00 | |||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 | 769,062,995.00 | 206,797,700.00 | 975,860,695.00 | |||
合计 | 4,229,509,182.14 | 262,797,700.00 | 4,492,306,882.1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2,726,768,378.09 | 42,137,109.14 | 3,621,142.06 | 582,402.69 | 2,225,212.66 | 2,775,334,244.64 | 13,072,402.88 | ||||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664,851,269.31 | 51,181,916.29 | 5,565,393.79 | -15,540,355.42 | 14,726,340.00 | 10,245,446.44 | 4,843,587.91 | 685,930,025.44 | 5,401,858.53 | ||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57,075,934.08 | 100,000,000.00 | 61,214,246.17 | -1,257,412.89 | 120,000,000.00 | 697,032,767.36 | |||||
小计 | 4,048,695,581.48 | 100,000,000.00 | 154,533,271.60 | 7,929,122.96 | -14,957,952.73 | 134,726,340.00 | 10,245,446.44 | 7,068,800.57 | 4,158,297,037.44 | 18,474,261.41 | |
合计 | 4,048,695,581.48 | 100,000,000.00 | 154,533,271.60 | 7,929,122.96 | -14,957,952.73 | 134,726,340.00 | 10,245,446.44 | 7,068,800.57 | 4,158,297,037.44 | 18,474,261.41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18,353,330.10 | 2,298,701,690.85 | 3,632,997,672.20 | 2,222,060,268.11 |
其他业务 | 39,517,279.04 | 41,673,371.02 | 33,554,183.12 | 37,987,207.76 |
合计 | 4,657,870,609.14 | 2,340,375,061.87 | 3,666,551,855.32 | 2,260,047,475.87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187,557.72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4,533,271.60 | 162,632,937.6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1,826,611.51 | 22,760,420.11 |
合计 | 156,359,883.11 | 194,580,915.43 |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83,471.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752,896.4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591,912.0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
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61,393.6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68,774.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26,197.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9.07 | |
合计 | 39,144,573.30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8 | 0.3176 | 0.31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1 | 0.3002 | 0.3002 |
注:公司本年度计提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股利114,616,845.43元(2022年度:98,620,547.14元),在计算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已在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中扣除当期计提的永续债股利。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