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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3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23年12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华杰、宋公利、康卓、马书龙共4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李华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的要求。

2024年1月,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前,李华杰先生仍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对会议纪要签字确认。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 时间审议议案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 2月16日1、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 2月28日1、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总会计师汇报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会计部汇报母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子公司汇报2022年度财务情况 3、公司审计部汇报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4、年审会计师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及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问题的汇报 5、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3月21日1、中勤万信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二次沟通的主要事项 2、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 4月13日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4、中勤万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函 5、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 4月27日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 8月10日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7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 10月26日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8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 12月5日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9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 12月14日1、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2023年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公司内控审计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督促方案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未发现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22年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进行充分的了解,并提出了审阅意见。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就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同意将财务报告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三季度会计报表,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认为上述报告客观有效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有效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内部控制机制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人员,贯穿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同意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日常关联交易,认为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定价公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布局新能源业务板块,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加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审计委员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审计委员会主要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顺利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规,审慎、客观、公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持续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内控检查、关联交易等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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