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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二)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评估程序、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经审计,中勤万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2024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现场召开审前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及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2024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中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并就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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