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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拉萨分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融资人民币14,0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提款当日人民银行

公布的最近一期一年期LPR同档利率执行。综合融资项下,具体产品实际用款期限以合同为准。本次融得资金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贷款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同意给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授信金额14,000万元,敞口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1年,方式为保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法定代表人刘良坤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笔业务纳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列”统一管理。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注:授信敞口:指银行不能或没有被风险缓释措施覆盖的风险部分;授信金额:在敞口基础上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保证金部分。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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