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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回购方案”),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7.65元/股。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及结果

(一)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2024年4月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公司拟于2024年4月16日为权益分派登记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91,11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1,56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45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派2.8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17日。

(二)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P=(P0–V*Q/Q0)/(1+n)=(7.65–0.28*91,110,000/91,560,000)/(1+ 0.40)=5.27,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5.27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4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000元,不超过5,000,000元,公司现已回购股份450,000股,回购资金已使用3,174,806.14元,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1,825,193.86元,按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5.27元/股计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346,336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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