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大力德 股票代码:00289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ZHONGDA LEADER INTELLIGENT TRANSMISSION CO., LTD.
(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中大力德”)收到贵所于2024年3月4日下发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修改 | 楷体、加粗 |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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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 ...... 4
问题2 ...... 55
问题3 ...... 79
其他问题 ......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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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020年至2023年前三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由26.88%下降至22.20%。其中,精密减速器毛利率从21.88%降至11.96%,智能执行单元毛利率从27.60%降至23.18%,最近一期上述两项业务收入占比超过60%;减速电机中小型交流减速电机毛利率从23.36%降至12.23%。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产量均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分别为6,278.38万元、7,428.17万元、8,834.41万元和4,551.94万元,较以往年度有所下降。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1,528.58万元、30,790.76万元、32,172.86万元和26,484.20万元,其中原材料和在产品占比较高。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871.11万元、9,371.03万元、10,497.74万元和22,228.30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8,706.61万元、9,361.28万元、12,232.89万元和15,682.35万元。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6,590.3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3,000元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511.0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余额386.8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15.4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2,757.2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29.58%,本次发行可转债累计债券余额占2023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额的45.5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香港)主营业务包含减速器,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重叠。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议价能力、市场竞争情况,说明综合毛利率逐年下滑的合理性,减速电机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下滑的合理性以及产能调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2)结合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存货库龄结构、可变现净值、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货增长是否与收入增长相匹配;(3)结合公司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类型、各类产品境外销售占比、销售地区、市场开拓、主要客户、获客方式等情况,说明国际贸易摩擦是否对公司境外销售及本次募投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境外收入是否可持续;(4)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5)结合应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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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期后回款情况、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类科目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应收类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6)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情况、到期需偿还的债务情况、未来资本性支出预计支出、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可转债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并结合最新业绩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情况能否持续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7)就中大香港与发行人业务存在重叠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实控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否完整,是否严格履行,请保荐人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17号》第一条相关要求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7)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议价能力、市场竞争情况,说明综合毛利率逐年下滑的合理性,减速电机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下滑的合理性以及产能调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1、公司综合毛利率逐年下滑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主营业务 | 22.30 | 98.87 | 24.25 | 98.77 | 26.48 | 98.59 | 27.05 | 98.21 |
其他业务 | 13.59 | 1.13 | 11.85 | 1.23 | 9.45 | 1.41 | 17.56 | 1.79 |
合计 | 22.20 | 100.00 | 24.10 | 100.00 | 26.24 | 100.00 | 26.8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88%、26.24%、24.10%、22.20%,总体稳定略有下滑。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21%、98.59%、
98.77%、98.87%,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化对综合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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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影响极小,综合毛利率变化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以下展开分析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
精密减速器 | 11.96 | 22.62 | 12.72 | 22.88 | 19.32 | 27.08 | 21.88 | 24.96 |
减速电机 | 28.63 | 31.13 | 29.57 | 42.11 | 29.68 | 56.98 | 28.80 | 74.59 |
智能执行单元 | 23.18 | 45.69 | 25.52 | 34.64 | 27.60 | 15.66 | - | - |
配件 | 16.48 | 0.55 | 14.09 | 0.38 | 5.06 | 0.28 | 24.10 | 0.45 |
合计 | 22.30 | 100.00 | 24.25 | 100.00 | 26.48 | 100.00 | 27.0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05%、26.48%、24.25%、22.30%,总体稳定,略有下滑。公司产品类型较多,各类产品收入占比变化以及单个产品毛利率变化均会对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影响。具体量化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2.30 | 24.25 | 26.48 | 27.05 |
毛利率变化值 | -1.95 | -2.23 | -0.57 | - |
其中:受收入结构影响的变化值 | -0.58 | -0.08 | -0.50 | - |
受产品毛利率影响的变化值 | -1.37 | -2.15 | -0.07 | - |
注:受收入结构影响变化值=本期毛利率-各产品类别本期毛利率×上期各产品收入占比;受产品毛利率影响的变化值=各产品类别本期毛利率×上期各产品收入占比-上期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0.57%,主要是受到收入结构变化的影响,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影响较小。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2.23%,主要是受到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影响,当年精密减速器毛利率较2021年下滑对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大。2023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1.95%,收入结构变动和单个产品毛利率变动均有显著影响,智能执行单元产品收入占比有所上升,减速电机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同时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均有小幅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三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始终保持在99%以上,以下对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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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密减速器的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议价能力、市场竞争情况
①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减速器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
收入 | 18,385.90 | -9.35 | 20,281.38 | -20.29 | 25,444.07 | 36.48 | 18,643.01 |
成本 | 16,187.34 | -8.56 | 17,701.78 | -13.77 | 20,527.58 | 40.95 | 14,563.33 |
毛利 | 2,198.56 | -14.77 | 2,579.60 | -47.53 | 4,916.49 | 20.51 | 4,079.68 |
毛利率 | 11.96 | -0.76 | 12.72 | -6.60 | 19.32 | -2.56 | 21.88 |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减速器毛利率分别为21.88%、19.32%、12.72%、11.96%,其中2020-2021年的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2022年起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减速器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
单位售价 | 393.08 | -0.45 | 393.53 | -34.10 | 427.63 | 16.53 | 411.10 |
单位成本 | 346.07 | 2.59 | 343.48 | -1.52 | 345.00 | 23.86 | 321.14 |
其中:单位原材料 | 157.40 | -7.38 | 164.78 | -2.07 | 166.85 | 34.05 | 132.80 |
单位人工 | 58.18 | -1.02 | 59.20 | -0.16 | 59.36 | -3.52 | 62.88 |
单位制造费用 | 130.49 | 10.99 | 119.50 | 0.70 | 118.80 | -6.66 | 125.46 |
其中,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具体量化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较2022年变动 | 2022年较2021年变动 | 2021年较2020年变动 |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a) | -0.10 | -6.99 | 3.02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b) | -0.66 | 0.39 | -5.58 |
其中:单位原材料 | 1.88 | 0.53 | -7.96 |
单位人工 | 0.26 | 0.04 | 0.82 |
单位制造费用 | -2.80 | -0.18 | 1.56 |
合计对毛利率影响(c=a+b) | -0.76 | -6.60 | -2.56 |
注: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本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上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成本)/本期单位售价,下同。
由上表可见,2021年,公司精密减速器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2.56%,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为-5.58%,单位成本增加是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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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主要原材料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体、箱盖等减速器构件2021年受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单位成本中的原材料成本涨幅为
34.05%。
2022年,公司精密减速器毛利率同比下降6.60%,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为-6.99%,单位售价下降是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传统的精密减速器产品受到国产替代和特殊宏观环境的影响,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公司出于维护战略客户,巩固市场份额,积极应对市场价格竞争,主动降低了部分传统精密减速器产品的价格。另一方面,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下游客户需求,积极研发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等高端产品,持续调整减速器细分产品结构,推进产品升级,为推动高端产品迅速打开市场,公司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程度的降价。
2023年1-9月,公司精密减速器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0.76%,基本保持稳定。当期的销售价格略有下降,但由于公司良好的成本管控能力,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有所下降,整体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②市场竞争情况及议价能力
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外竞争对手具备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近年来,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下游行业对国产智能制造核心部件需求不断增加,国产厂商逐步涌现,其产品性能和技术实力已得到验证,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对公司的议价能力形成一定挑战。公司出于维护战略客户,巩固市场份额,积极应对市场价格竞争,主动降低了部分传统精密减速器产品的价格。
在积极巩固传统精密减速器市场的同时,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研发投入,相继推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等优质产品,冲击精密减速器高端市场,产品技术水平已经可以直接与国外企业进行市场竞争。为了迅速追赶国外竞争对手,填补后发劣势,公司坚持在产品领域长期投入的同时,持续调整减速器细分产品结构,推进产品升级,优化产品定价决策,从而巩固市场竞争地位,向精密减速器高端市场快速拓展。
(2)减速电机的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议价能力、市场竞争情况
①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电机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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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
收入 | 25,303.40 | -32.21 | 37,328.01 | -30.27 | 53,535.20 | -3.91 | 55,712.99 |
成本 | 18,059.32 | -31.31 | 26,290.00 | -30.16 | 37,644.15 | -5.11 | 39,669.83 |
毛利 | 7,244.08 | -34.37 | 11,038.01 | -30.54 | 15,891.05 | -0.95 | 16,043.16 |
毛利率 | 28.63 | -0.94 | 29.57 | -0.11 | 29.68 | 0.88 | 28.80 |
报告期内,减速电机整体毛利率分别为28.80%、29.68%、29.57%和28.63%,总体保持稳定,各年度的变动不超过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减速电机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
单位售价 | 242.50 | -3.10 | 245.60 | -3.87 | 249.47 | -7.07 | 256.54 |
单位成本 | 173.07 | 0.10 | 172.97 | -2.45 | 175.42 | -7.24 | 182.66 |
其中:单位原材料 | 136.18 | 0.85 | 135.32 | -4.72 | 140.04 | 0.79 | 139.25 |
单位人工 | 15.71 | 1.92 | 13.79 | -1.38 | 15.17 | -2.08 | 17.26 |
单位制造费用 | 21.19 | -2.67 | 23.86 | 3.65 | 20.21 | -5.94 | 26.15 |
其中,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较2022年变动 | 2022年较2021年变动 | 2021年较2020年变动 |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a) | -0.90 | -1.11 | -2.02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b) | -0.04 | 1.00 | 2.90 |
其中:单位原材料 | -0.35 | 1.92 | -0.32 |
单位人工 | -0.79 | 0.56 | 0.84 |
单位制造费用 | 1.10 | -1.49 | 2.38 |
合计对毛利率影响(c=a+b) | -0.94 | -0.11 | 0.89 |
由上表可见,2020-2022年,减速电机产品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变化趋势总体保持一致。2023年1-9月毛利率略有下滑,主要系单位售价略有下降所致。
②市场竞争情况及议价能力
减速电机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要求较高,在与公司确定合作时还会考虑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产品交付能力等综合能力,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技术、品牌和质量控制及渠道壁垒。公司研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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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较强、产品质量可靠、产品种类齐全,通过高效的客户开发、可控的产品品质、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减速电机的细分品类较多,相较于微型减速电机,小型减速电机的技术壁垒相对较低,因此在小型电机领域,国内厂商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基本实现国产化,随着更多的本土竞争对手加入以及技术的不断成熟,各厂商产品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
(3)智能执行单元
①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执行单元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变化率 | 金额 | |
收入 | 37,134.94 | 20.92 | 30,710.75 | 108.72 | 14,713.87 |
成本 | 28,525.50 | 24.71 | 22,873.52 | 114.73 | 10,652.13 |
毛利 | 8,609.44 | 9.85 | 7,837.23 | 92.95 | 4,061.74 |
毛利率 | 23.18 | -2.34 | 25.52 | -2.09 | 27.60 |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执行单元于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2021年至2023年1-9月,智能执行单元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7.60%、25.52%、23.18%,毛利率整体稳定、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执行单元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变动值 | 金额 | 变动值 | 金额 | |
单位价格 | 343.17 | -23.94 | 367.11 | -51.20 | 418.31 |
单位成本 | 263.61 | -9.81 | 273.42 | -29.42 | 302.84 |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 | 195.40 | -12.42 | 207.82 | -18.40 | 226.22 |
单位人工 | 27.90 | 3.13 | 24.77 | -16.54 | 41.31 |
单位制造费用 | 40.30 | -0.54 | 40.84 | 5.53 | 35.31 |
其中,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变动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较2022年变动 | 2022年较2021年变动 |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a) | -5.19 | -10.10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b) | 2.86 | 8.01 |
其中:单位原材料 | 3.62 | 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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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1-9月较2022年变动 | 2022年较2021年变动 |
单位人工 | -0.91 | 4.51 |
单位制造费用 | 0.16 | -1.51 |
合计对毛利率影响(c=a+b) | -2.34 | -2.09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智能执行单元的逐步量产,产品单位成本得到控制,2022年及2023年1-9月较上期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智能执行单元单价下降。
②市场竞争情况及议价能力
智能执行单元领域,智能制造及数字化推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市场对机电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产品的集成化、小型化、轻量化、低成本、高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国内外知名厂商纷纷推出自主研发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公司作为最早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已经成功研发出“减速器+电机+驱动”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的产品架构,并于2021年实现销售。公司不仅能满足客户对标准化产品的需求,而且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定制生产规格、型号不同的产品。
报告期内,为了加速抢占市场,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综合考虑,未给予智能执行单元产品过高的定价,并且在报告期内根据宏观环境情况主动降低智能执行单元产品的销售价格,向客户让利,与客户深度绑定、共同成长。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受产品收入结构、部分产品毛利率变化共同影响。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情况,主动调整产品结构、推进产品升级、优化定价策略,从而把握国产替代、下游行业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变化具备合理性。
2、减速电机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电机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 占比 | |
减速电机 | 28.63 | 31.13 | 29.57 | 42.11 | 29.68 | 56.98 | 28.80 | 74.59 |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 38.47 | 14.63 | 39.77 | 19.76 | 32.15 | 31.97 | 29.32 | 34.53 |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12.23 | 11.70 | 12.64 | 14.93 | 20.28 | 16.67 | 23.36 | 17.62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38.64 | 4.80 | 36.47 | 7.41 | 39.04 | 8.34 | 32.26 | 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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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微型直流减速电机的毛利率稳中有升,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的毛利率持续下降。
(1)报告期内,公司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分类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
单位售价 | 176.56 | -4.04 | 180.60 | -24.87 | 205.47 | 19.69 | 185.78 |
单位成本 | 108.64 | -0.14 | 108.78 | -30.64 | 139.42 | 8.10 | 131.32 |
毛利率 | 38.47 | -1.30 | 39.77 | 7.62 | 32.15 | 2.83 | 29.32 |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a) | -1.38 | -9.34 | 6.77 | - |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b) | 0.08 | 16.97 | -3.94 | - | |||
合计对毛利率影响(c=a+b) | -1.30 | 7.62 | 2.83 | - |
报告期内,公司微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9.32%、32.15%、
39.77%和38.47%,微型交流减速电机2022年毛利率增长较大,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所致,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占比提升,部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产品组合为智能执行单元作为模组化产品销售。
(2)报告期内,公司小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
单位售价 | 569.14 | 0.75 | 568.39 | -9.11 | 577.50 | 49.72 | 527.78 |
单位成本 | 499.54 | 3.05 | 496.49 | 36.09 | 460.40 | 55.93 | 404.47 |
毛利率 | 12.23 | -0.41 | 12.64 | -7.64 | 20.28 | -3.09 | 23.36 |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a) | 0.12 | -1.28 | 6.60 | - |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b) | -0.54 | -6.35 | -9.68 | - | |||
合计对毛利率影响(c=a+b) | -0.41 | -7.64 | -3.09 | - |
报告期内,公司小型交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3.36%、20.28%、
12.64%和12.23%,毛利率呈逐年下滑趋势。公司减速电机产品定价主要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由于轴中心高度、电机定子铁芯外直径尺寸较大,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销售价格显著高于微型减速电机。但不同于微型减速电机可以运用于高附加值的智能物流、医疗器械领域,小型交流减速电机主要运用于食品、包装、纺织电子、木工、陶瓷等机械设备等领域,产品市场竞争相对激烈,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
1-13
报告期内,小型交流减速电机占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公司已积极调整产能布局、优化产量安排及产品结构,顺应市场需求,将相关产能逐步投入到更为精密、毛利率更高的其他产品。
(3)报告期内,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变化值 | 金额 | |
单位售价 | 192.26 | -15.11 | 207.37 | 17.55 | 189.82 | -123.94 | 313.76 |
单位成本 | 117.97 | -13.78 | 131.75 | 16.04 | 115.71 | -96.82 | 212.53 |
毛利率 | 38.64 | 2.17 | 36.47 | -2.58 | 39.04 | 6.78 | 32.26 |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a) | -4.99 | 5.16 | -44.23 | - | |||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b) | 7.17 | -7.73 | 51.01 | - | |||
合计对毛利率影响(c=a+b) | 2.17 | -2.58 | 6.78 | - |
报告期内,公司微型直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2.26%、39.04%、
36.47%和38.64%,整体来看稳中有升。2021年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较为明显,主要是当年开始,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将部分成本及售价相对较高、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型号组合为智能执行单元产品销售,导致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大于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2021年毛利率有所增加。
2022年微型直流减速电机产品的毛利率略有回落,2023年1-9月略有上升,整体变动不大。微型直流减速电机的产品类型较多,不同产品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2022年起各年度毛利率变化主要是受到产品结构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减速电机的性能差异较大,下游应用领域不尽相同,产品竞争格局和市场情况也存在一定差异,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3、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下滑的合理性以及产能调整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下滑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产能 | 变动值 | 产能 | 变动值 | 产能 | 变动值 | 产能 | |
精密减速器 | 45.00 | -13.00 | 58.00 | -4.00 | 62.00 | 21.00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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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速电机: | 102.00 | -48.00 | 150.00 | -60.00 | 210.00 | 5.00 | 205.00 |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 65.00 | -29.00 | 94.00 | -49.00 | 143.00 | 13.00 | 130.00 |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17.00 | -7.00 | 24.00 | -4.00 | 28.00 | 3.00 | 25.00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20.00 | -12.00 | 32.00 | -7.00 | 39.00 | -11.00 | 50.00 |
智能执行单元 | 100.00 | 15.00 | 85.00 | 50.00 | 35.00 | 35.00 | 0.00 |
2021年与2020年相比,公司精密减速器和减速电机的产能小幅提升,主要系公司进行产能扩张。2021年-2023年1-9月,公司精密减速器和减速电机的产能整体有所调整,精密减速器和减速电机的产能分别从2021年的62.00万台、
210.00万台下降至2022年的58.00万台、150.00万台,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的产能下降最大。
公司主要产品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部分的制造环节以及生产工艺存在通用性。公司通过对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体、箱盖等减速器构件进行通过改型、喷塑、精加工等工序完成减速器生产;在减速器的基础上,通过集成组装电机构件并通过性能测试,完成减速电机的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则是根据客户需求,以及下游特定应用领域,选择合适的减速器、电机、驱动器,通过总装、集成、测试等环节加工成模块化的集成产品。
公司生产组织相对灵活,总体产能不变的情况下能根据生产规划,对不同类别产品的产能布局进行柔性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下滑,主要系公司主动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将部分减速器、减速电机、驱动器集成为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向客户交付。
(2)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调整的合理性
①积极布局一体化产品,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是最早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发展模式,聚焦于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市场布局。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性能,通过对机电一体化、电力电子、软件著作、电气制造、精密机械制造、材料科学等多领域的持续深耕,相继推出微型无刷直流减速电机、精密行星减速器、滚筒电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伺服及无刷驱动器等一系列产品。
公司具备一定的柔性生产能力,通过调整产品结构,能够优化产能布局,逐步增加智能执行单元产能,顺应机电一体化、精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行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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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方向,进一步提升装备制造关键环节的国产化水平,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布局,具有合理性。
②合理规划产能,在现有产能有限的情况下满足客户各类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行业发展的整体趋势,积极布局机电一体化产品,将减速器和减速电机的部分系列产品组合、集成为智能执行单元,作为模组化产品进行销售。在整体产能有限的情况下,将既有产能在新老产品之间进行了合理调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精密减速器 | 103.15% | 92.12% | 106.50% | 107.99% |
减速电机 | 100.52% | 95.24% | 103.52% | 106.57% |
智能执行单元 | 108.89% | 105.17% | 113.97% | - |
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精密减速器 | 100.76% | 96.46% | 90.11% | 102.42% |
减速电机 | 101.77% | 106.39% | 98.71% | 99.41% |
智能执行单元 | 99.37% | 93.58% | 88.18% | -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均不低于90%。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订单的持续增长,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已超过100%。产能调整后,客户的各类需求均得到了一定程度满足。
③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的制造环节以及生产工艺存在通用性,公司产能结构调整合理可行
公司生产过程中秉持精益生产原则,重视生产效率。公司各类产品均属于基础零部件,生产流程主要包括加工、装配等离散化程度较高的环节,部分产品间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工艺环节,生产过程呈现柔性化的特征,能够根据行业以及客户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产品产能布局,从而降低大规模产线切换的效率损失,实现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交付时效的目标。公司减速器、减速电机,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以及生产安排,进一步加工成机电一体化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内部构成、主要工艺路线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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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智能执行单元图示(以RV一体机为例)
图二、公司“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产品
技术路线示意图(仅展示生产环节主要组件)
由上图可知,公司将加工完成的齿轮、轴承及相关配件组装测试形成减速器,并根据减速器的实际使用场景选择合适的电机、驱动器,再对上述组件进行总装、集成、产品测试,最终作为智能执行单元进行交付。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产量出现下滑,主要系受到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根据市场需求将产能更多用于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市场需求,具备合理性。
4、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受到产品收入结构调整,以及部分产品毛利率变化影响,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小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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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企业在不同细分领域存在激烈竞争,但是国产机械传动部件企业正处于不断技术消化、产品放量、产能扩张的正向成长周期中,公司作为最早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希望把握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机会,依靠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不断实现进口替代和市场份额的提升。公司依托多年精密生产积累的技术经验,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性能,调整产能布局,推出的谐波减速器、大型RV减速器等高端产品以及集成化、一体化的智能执行单元产品,贴合市场需求,进一步向工业自动化、机器人、智能物流、医疗器械等高附加值下游产业延伸,结合公司丰富的销售、渠道资源和合理设置的价格政策,公司产品逐步打开市场,与诸多国内外知名企业达成合作。与此同时,公司计划通过此次募投项目,将佛山中大打造为公司位于华南地区科研、智造和营销中心的战略目标,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产业、航运、国际化的区位优势,贴近高端制造产业聚集区,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形成双核心的国内区域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更具品质且更加柔性化的智能解决方案。本次募投项目按计划达产后,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放大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小幅下滑主要系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应对市场竞争,提升市场占有率而做出的战略安排。报告期内,公司高端产品及集成化、一体化产品销售占比逐渐上升,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不断走深走实,收入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此外,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顺利达产实现收益,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稳定性和盈利能力,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较小,公司已在本次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之“1、毛利率下滑风险”中对毛利率下滑风险予以补充披露。
(二)结合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存货库龄结构、可变现净值、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货增长是否与收入增长相匹配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2022年,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31%、
32.31%、35.8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4、2.69、2.16,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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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存货规模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存货周转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比例 | |
原材料 | 6,826.15 | 245.49 | 3.60 | 7,273.22 | 264.18 | 3.63 |
在产品 | 11,052.72 | 310.34 | 2.81 | 16,715.50 | 540.70 | 3.23 |
库存商品 | 5,744.54 | 125.38 | 2.18 | 6,424.36 | 294.23 | 4.58 |
发出商品 | 3,474.84 | 98.87 | 2.85 | 2,727.02 | 56.12 | 2.06 |
委托加工物资 | 130.50 | - | - | 162.95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35.54 | - | - | 25.04 | - | - |
合计 | 27,264.29 | 780.09 | 2.86 | 33,328.09 | 1,155.23 | 3.47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比例 | |
原材料 | 7,418.69 | 261.66 | 3.53 | 4,712.14 | 312.58 | 6.63 |
在产品 | 14,885.52 | 402.35 | 2.70 | 11,782.71 | 458.44 | 3.89 |
库存商品 | 6,089.20 | 257.51 | 4.23 | 2,834.44 | 110.62 | 3.90 |
发出商品 | 3,040.34 | 214.49 | 7.05 | 2,817.51 | 41.11 | 1.46 |
委托加工物资 | 467.22 | - | - | 270.56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25.80 | - | - | 33.97 | - | 0.00 |
合计 | 31,926.77 | 1,136.01 | 3.56 | 22,451.34 | 922.76 | 4.1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保持稳定,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86.09%、88.93%、91.25%及86.6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922.76万元、1,136.01万元、1,155.23万元及780.09万元,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4.11%、3.56%、3.47%及2.86%,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2023年9月末,存货跌价准备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23年订单增加,随着公司完成订单交付,存货结构发生变化,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规模有所下降,按可变现净值测得存货的跌价增长幅度小于存货增加幅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结果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稳定,保有合理的销售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05%、26.48%、24.25%和22.30%,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体现了公司产品具备较高的竞争力和附加值。机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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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部件行业是全球化行业,国内外企业在不同细分领域存在激烈竞争,目前国产机械传动部件企业正处于不断技术消化、产品放量、产能扩张的正向成长周期中,逐步实现核心零部件领域的国产替代。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市场状况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主动降低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因此报告期内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减速器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411.10元/台、427.63元/台、393.53元/台和393.08元/台,减速电机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256.54元/台、249.47元/台、245.60元/台和242.50元/台,智能执行单元产品2021年、2022年、2023年1-9月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418.31元/台、
367.11元/台和343.17元/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价格总体稳定,毛利率有所下降,不存在需要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2)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项目 | 未来变现方式 |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跌价准备测试的政策 |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 直接出售 |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1)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跌价; (2)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1年以上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会关注库存质量状态和超期客户经营状况、合同已收款金额以及超期时间,综合分析后确定可变现净值 |
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 | 加工后使用/作为配件销售 |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1)对应的产成品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则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应的产成品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测试跌价并计提跌价准备; (3)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1年以上原材料会关注其可使用状态,基于公司生产历史数据综合分析后确认可变现净值 |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准确,以此基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合理。
(3)发行人存货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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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5,717.63 | 83.76 | 827.81 | 12.13 | 250.59 | 3.67 | 30.12 | 0.44 | 6,826.15 |
库存商品 | 5,607.42 | 97.61 | 101.27 | 1.48 | 30.77 | 0.45 | 5.09 | 0.07 | 5,744.54 |
发出商品 | 3,474.84 | 100.00 | - | - | - | - | - | - | 3,474.84 |
委托加工物资 | 130.50 | 100.00 | - | - | - | - | - | - | 130.50 |
在产品 | 10,689.55 | 96.71 | 200.82 | 2.94 | 151.58 | 2.22 | 10.76 | 0.16 | 11,052.72 |
合同履约成本 | 35.54 | 100.00 | - | - | - | - | - | - | 35.54 |
合计 | 25,655.47 | 94.10 | 1,129.90 | 4.14 | 432.94 | 1.59 | 45.98 | 0.17 | 27,264.29 |
2022年12月31日 | |||||||||
存货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6,232.61 | 85.69 | 759.60 | 10.44 | 236.19 | 3.46 | 44.83 | 0.66 | 7,273.22 |
库存商品 | 6,319.92 | 98.37 | 71.10 | 1.11 | 31.04 | 0.45 | 2.30 | 0.03 | 6,424.36 |
发出商品 | 2,727.02 | 100.00 | - | - | - | - | - | - | 2,727.02 |
委托加工物资 | 162.95 | 100.00 | - | - | - | - | - | - | 162.95 |
在产品 | 16,169.49 | 96.73 | 348.91 | 2.09 | 176.01 | 2.58 | 21.08 | 0.31 | 16,715.50 |
合同履约成本 | 25.04 | 100.00 | - | - | - | - | - | - | 25.04 |
合计 | 31,637.03 | 94.93 | 1,179.61 | 3.54 | 443.24 | 1.33 | 68.21 | 0.20 | 33,328.09 |
2021年12月31日 | |||||||||
存货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合计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6,381.20 | 86.02 | 763.61 | 10.29 | 229.51 | 3.09 | 44.38 | 0.60 | 7,418.69 |
库存商品 | 5,985.85 | 98.30 | 70.45 | 1.16 | 30.98 | 0.51 | 1.92 | 0.03 | 6,089.20 |
发出商品 | 3,040.34 | 100.00 | - | - | - | - | - | - | 3,040.34 |
委托加工物资 | 467.22 | 100.00 | - | - | - | - | - | - | 467.22 |
在产品 | 14,342.01 | 96.35 | 347.41 | 2.33 | 175.34 | 1.18 | 20.75 | 0.14 | 14,885.52 |
合同履约成本 | 25.80 | 100.00 | - | - | - | - | - | - | 25.80 |
合计 | 30,242.43 | 94.72 | 1,181.46 | 3.70 | 435.83 | 1.37 | 67.05 | 0.21 | 31,926.77 |
2020年12月31日 | |||||||||
存货类别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3,753.93 | 79.67 | 690.61 | 14.66 | 225.77 | 4.79 | 41.84 | 0.89 | 4,712.14 |
库存商品 | 2,677.54 | 94.46 | 94.10 | 3.32 | 50.68 | 1.79 | 12.12 | 0.43 | 2,834.44 |
发出商品 | 2,817.51 | 100.00 | - | - | - | - | - | - | 2,817.51 |
委托加工物资 | 270.56 | 100.00 | - | - | - | - | - | - | 270.56 |
在产品 | 11,016.31 | 93.50 | 527.15 | 4.47 | 204.66 | 1.74 | 34.60 | 0.29 | 11,782.71 |
合同履约成本 | 33.97 | 100.00 | - | - | - | - | - | - | 33.97 |
合计 | 20,569.83 | 91.62 | 1,311.86 | 5.84 | 481.10 | 2.14 | 88.55 | 0.39 | 22,451.34 |
1-21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存货库龄结构较为合理,公司存货库龄1年以内的金额比例为91.62%、94.72%、94.93%和94.10%,不存在存货积压,库龄1年以上的主要为少量的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公司产品规格型号较多,生产周期较长,需要根据客户的订单需要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存货储备,少量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库龄1年以上属于合理范畴。公司原材料1年以上库龄的主要为加工各类齿轮及其他带齿工件齿部的刀具。刀具为齿轮加工过程中的易耗品,主要由公司根据计划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定制采购,单次采购量较大,且需匹配特定规格、型号产品的生产加工,报告期内的订单内容、生产进度均会影响其使用进度。
对于库龄在1年以上的存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减值测试时充分考虑库龄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长库龄存货实际跌价准备计提率高于短库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比
公司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绿的谐波 |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双环传动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
发行人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
1-22
公司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综上所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公司基本一致。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
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9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922.76万元、1,136.01万元、1,155.23万元和780.09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11%、3.56%、3.47%和2.86%,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9.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绿的谐波 | 未披露 | 11.27 | 9.17 | 7.96 |
双环传动 | 未披露 | 3.31 | 2.93 | 4.16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范围 | 未披露 | 3.31~11.27 | 2.93~9.17 | 4.16~7.96 |
发行人 | 2.86 | 3.47 | 3.56 | 4.11 |
注: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比例=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存货余额。以上信息来源于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
绿的谐波的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其近年来产能规模持续扩张,扩张产能形成的半成品等存货产品需要一定时间周期进行周转及消化,绿的谐波1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在75%-80%左右,一年以上库龄存货占比相对公司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是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公司综合考虑了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存货的库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
1-23
2、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匹配性
公司一般按照“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原则进行生产,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量大、品种多,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导致公司的存货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存货余额 | 27,264.29 | 33,328.09 | 31,926.77 | 22,451.34 |
存货余额增幅 | 9.07 | 4.39 | 42.20 | 4.99 |
营业收入 | 82,200.53 | 89,759.55 | 95,297.38 | 76,057.33 |
营业收入增幅 | 22.10 | -5.81 | 25.30 | 12.48 |
存货余额/营业收入 | 33.17 | 37.13 | 33.50 | 29.52 |
注: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相关指标同期变动比较基准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9月。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余额水平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在30%左右,整体来说,存货水平随收入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2021年为应对当年较快增长的下游订单和向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升级的需求,公司加大了产品备货和原材料储备规模,存货余额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2022年受特殊宏观经济和内外部环境影响,下游订单略有减少,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存货略有增长主要是智能执行单元产品收入增长导致在产品规模上升。2023年1-9月,随着公司下游订单的恢复,存货加速消化,存货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稳定在30%左右,存货增加与营业收入增长存在匹配性。
(三)结合公司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类型、各类产品境外销售占比、销售地区、市场开拓、主要客户、获客方式等情况,说明国际贸易摩擦是否对公司境外销售及本次募投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境外收入是否可持续
1、公司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类型、各类产品境外销售占比、销售地区、市场开拓、主要客户、获客方式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1-24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77,616.31 | 94.42 | 80,820.51 | 90.04 | 87,816.38 | 92.15 | 69,758.42 | 91.72 |
境外 | 4,584.23 | 5.58 | 8,939.04 | 9.96 | 7,480.99 | 7.85 | 6,298.92 | 8.28 |
合计 | 82,200.53 | 100.00 | 89,759.55 | 100.00 | 95,297.38 | 100.00 | 76,057.33 | 100.00 |
由上表可见,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随着产品性能和品质的提升,部分产品已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进入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6,298.92万元、7,480.99万元、8,939.04万元和4,584.2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均不超过10%,占比较低且相对稳定。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产品凭借较高的性价比,销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1)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类型及各类产品境外销售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涉及的产品金额及占境外销售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减速电机: | 2,898.30 | 63.22 | 6,797.33 | 76.04 | 6,190.38 | 82.75 | 4,130.19 | 65.57 |
其中: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1,684.87 | 36.75 | 3,592.89 | 40.19 | 2,924.36 | 39.09 | 2,052.71 | 32.59 |
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 940.97 | 20.53 | 2,594.60 | 29.03 | 2,553.25 | 34.13 | 1,376.51 | 21.85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272.46 | 5.94 | 609.84 | 6.82 | 712.77 | 9.53 | 700.97 | 11.13 |
智能执行单元 | 1,129.02 | 24.63 | 1,179.99 | 13.20 | 410.01 | 5.48 | - | - |
精密减速器 | 447.51 | 9.76 | 786.37 | 8.80 | 793.18 | 10.60 | 2,077.42 | 32.98 |
配件 | 77.12 | 1.68 | 70.73 | 0.79 | 34.60 | 0.46 | 70.76 | 1.12 |
其他业务收入 | 32.29 | 0.70 | 104.62 | 1.17 | 52.82 | 0.71 | 20.54 | 0.33 |
合计 | 4,584.23 | 100.00 | 8,939.04 | 100.00 | 7,480.99 | 100.00 | 6,298.92 | 100.0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涉及的主要产品类型为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和精密减速器,各期合计收入占比均超过90%,其中减速电机收入占比超过60%,是最主要的产品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境内外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
减速电机: | 11.45 | 88.55 | 18.21 | 81.79 | 11.56 | 88.44 | 7.41 | 92.59 |
其中: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14.17 | 85.83 | 20.51 | 79.49 | 9.74 | 90.26 | 7.96 | 92.04 |
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 9.89 | 90.11 | 19.60 | 80.40 | 16.30 | 83.70 | 10.46 | 89.54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6.98 | 93.02 | 9.28 | 90.72 | 9.09 | 90.91 | 4.18 | 95.82 |
智能执行单元 | 3.04 | 96.96 | 3.84 | 96.16 | 2.79 | 97.21 | - | - |
1-25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
精密减速器 | 2.43 | 97.57 | 3.88 | 96.12 | 3.12 | 96.88 | 11.14 | 88.86 |
配件 | 17.12 | 82.88 | 21.23 | 78.77 | 13.38 | 86.62 | 20.80 | 79.20 |
其他业务收入 | 3.49 | 96.51 | 9.46 | 90.54 | 3.93 | 96.07 | 1.51 | 98.49 |
合计 | 5.58 | 94.42 | 9.96 | 90.04 | 7.85 | 92.15 | 8.28 | 91.72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境外销售占比较低,智能执行单元和精密减速器产品的境外销售占比低于5%,最近一期减速电机产品的境外销售占比约为11.45%,境内是目前发行人各类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
(2)境外销售的销售地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分地区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北美洲 | 2,148.97 | 46.88 | 4,275.31 | 47.83 | 3,234.48 | 43.24 | 1,781.14 | 28.28 |
其中:美国 | 2,072.87 | 45.22 | 4,239.86 | 47.43 | 3,197.95 | 42.75 | 1,753.58 | 27.84 |
亚洲 | 1,182.71 | 25.80 | 1,812.85 | 20.28 | 1,518.03 | 20.29 | 1,299.31 | 20.63 |
欧洲 | 1,070.00 | 23.34 | 2,502.74 | 28.00 | 2,637.59 | 35.26 | 3,046.87 | 48.37 |
南美洲 | 138.62 | 3.02 | 151.04 | 1.69 | 71.92 | 0.96 | 155.91 | 2.48 |
境外其他地区 | 43.93 | 0.96 | 197.10 | 2.20 | 18.98 | 0.25 | 15.70 | 0.25 |
合计 | 4,584.23 | 100.00 | 8,939.04 | 100.00 | 7,480.99 | 100.00 | 6,298.92 | 100.00 |
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为北美洲、亚洲和欧洲地区,以北美洲为主。2021年较2020年公司直接出口北美洲的营业收入占比上升主要受下游主要客户正常采购需求变动的影响,2021年至2023年9月收入占比相对稳定。
(3)境外销售的市场开拓、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境外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排名 | 客户名称 | 主要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3年1-9月 | 1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 | 1,328.97 | 28.99 | 1.62 |
2 | 美国XLT Ovens | 智能执行单元 | 340.43 | 7.43 | 0.41 | |
3 | 日本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 | 257.61 | 5.62 | 0.31 | |
4 | 印度LUNA TECHNOLOGIES PVT LTD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精密减速器 | 183.51 | 4.00 | 0.22 | |
5 | 美国MERKLE-KORFF | 减速电机 | 178.60 | 3.90 | 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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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排名 | 客户名称 | 主要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INDUSTRIES | ||||||
前五名客户合计 | 2,289.11 | 49.93 | 2.78 | |||
2022年度 | 1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 | 3,033.53 | 33.94 | 3.38 |
2 | 波兰HF Inverter Polska Sp.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精密减速器 | 670.64 | 7.50 | 0.75 | |
3 | 美国TELCO INTERCONTINENTAL CORPORATION | 减速电机 | 540.85 | 6.05 | 0.60 | |
4 | 波兰ZD Motor Polska Sp.zo.o | 减速电机 | 416.07 | 4.65 | 0.46 | |
5 | 日本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精密减速器 | 313.04 | 3.50 | 0.35 | |
前五名客户合计 | 4,974.14 | 55.65 | 5.54 | |||
2021年度 | 1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 | 1,896.36 | 25.35 | 1.99 |
2 | 波兰HF Inverter Polska Sp.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 | 1,293.95 | 17.30 | 1.36 | |
3 | 美国TELCO INTERCONTINENTAL CORPORATION | 减速电机 | 875.93 | 11.71 | 0.92 | |
4 | 西班牙Soltec Energias Renovables | 减速电机、精密减速器、配件 | 315.95 | 4.22 | 0.33 | |
5 | 日本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 | 减速电机、精密减速器、配件 | 292.09 | 3.90 | 0.31 | |
前五名客户合计 | 4,674.28 | 62.48 | 4.90 | |||
2020年度 | 1 | 西班牙Soltec Energias Renovables | 精密减速器 | 1,754.31 | 27.85 | 2.31 |
2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减速电机 | 920.06 | 14.61 | 1.21 | |
3 | 美国TELCO INTERCONTINENTAL CORPORATION | 减速电机 | 670.21 | 10.64 | 0.88 | |
4 | 波兰HF Inverter PolskaSp.c | 减速电机、配件 | 479.41 | 7.61 | 0.63 | |
5 | 日本那步马达株式会社 | 减速电机、精密减速器、配件 | 230.11 | 3.65 | 0.30 | |
前五名客户合计 | 4,054.11 | 64.36 | 5.33 |
由上述表格可见,报告期内,前五大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3%、4.90%、5.54%和2.78%,整体占比较小。
(4)境外销售获客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良好的产品质量,在持续深耕境内市场的同时,亦关注境外市场的开拓。作为高端制造零部件的行业领先企业,布局海外市场符合国家对于高端制造业“走出去”的鼓励政策,另一方面,面向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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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场,直接参与全球竞争有助于获取产业内的最新资讯,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打造品牌知名度。公司基于良好的市场口碑和过硬的产品实力,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研讨会、论坛等、客户通过网络检索主动联系以及老客户推荐的方式获取境外客户,具体如下:
获客方式 | 具体形式 |
行业展会、研讨会、论坛等 | 公司通过参加各类行业展会、技术和业务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寻求与客户的合作契机。同时,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市场调研、上门拜访、电话、网络途径等形式了解客户需求,并寻求商务合作。 |
网络检索 | 部分客户基于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竞争力及产品宣传信息等,通过网络检索了解公司产品情况,通过官网联系的方式主动联系公司,并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
老客户推荐 |
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服务及先进的技术等优势,在行业内客户中积累了较好的口碑,部分客户通过公司老客户推荐方式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2、国际贸易摩擦是否对公司境外销售及本次募投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境外收入是否可持续
(1)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自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美国政府宣布了多轮对自中国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公司向美国出口的产品在美国政府针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清单之列,加征关税税率为25%。2022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对352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豁免,公司向美国出口的产品在此次关税豁免清单中。除美国外,公司其他主要出口地区如欧洲及东南亚均不存在明显针对公司主要产品的国际贸易争端或加征进口关税等进口限制政策。
虽然自2018年起公司销往美国的主要产品即在美国加征关税名单之列,但公司仍能依托自身的竞争优势,增加对当地客户的开发力度,加之2022年3月上述产品恢复关税豁免,报告期内在美国地区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仍呈现增长态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美国销售收入 | 2,072.87 | 4,239.86 | 3,197.95 | 1,753.58 |
营业收入 | 82,200.53 | 89,759.55 | 95,297.38 | 76,057.33 |
占比 | 2.52 | 4.72 | 3.36 | 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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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向美国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1,753.58万元、3,197.95万元、4,239.86万元和2,072.87万元,未出现明显下降且收入占比不足5%,因此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本次募投产品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之“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机器人本体组件、智能执行单元、大型RV减速器及各类减速电机;募投项目之“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拟加强对包括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在内的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的研发。
公司本次募投产品为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计划主要在境内销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佛山中大,其定位是将佛山中大打造为公司位于华南地区科研、智造和营销中心,利用华南地区独特的人才、技术、产业、信息和国际化等优势,进一步缩短华南市场交期、减少运输成本,优化公司的区域布局,进一步开拓华南市场。随着我国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物流等重点领域快速发展,公司下游市场消化能力充足。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减速器构件材料、电机构件材料以及其他原材料,均来自于国内的供应商,募投项目设备部分采用进口,主要进口国家为德国和日本,无采购受限的情况。
综上,预计国际贸易摩擦不会对本次募投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境外销售情况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境外销售预计可持续
①境外销售占比相对较低,境外销售情况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中美贸易战美国向中国加征关税对公司出口美国销售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低且保持稳定,维持在10%以内,其中公司向美国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未超过5%。同时公司与美国客户Power Electric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了美国客户的充分认可。
同时,国内市场对于公司的智能制造装备核心零部件产品仍有巨大的需求空间。公司在国内市场已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销售渠道,能够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即使境外销售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仍可通过深耕国内市场来保持稳定的经营发展,境外销售情况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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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②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境外销售预计具有持续性
公司是最早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在国内市场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精密减速器实现了技术突破,能够在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断实现对进口产品的替代。同时公司的集成化和一体化产品能够更好的匹配下游多元化的客户需求,降低下游厂商部件采购种类,减少安装环节、提高集成效率,能够适应行业小型化、集成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公司产品作为智能制造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在境内外市场均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规模较小,为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公司采取了多项应对措施。首先,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升级产品结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其次,公司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提升生产运营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与交货期的稳定性,赢得客户的信任与支持。此外,公司还加大力度开拓亚洲、欧洲等其他境外市场业务,通过参加国际展会、建立海外销售网络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预计境外销售具有持续性。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境外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盈利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未来公司竞争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境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境外收入预计具有可持续性。
(四)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款:
①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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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④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⑤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对该期间做出的相关投资进行分析,认为不存在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具体如下:
(1)类金融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未从事类金融业务。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入或拟投入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3)拆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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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的情形,主要是为了提高临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具有持有期限短、收益稳定、风险低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 | 产品名称 | 本金(万元) | 利率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1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1.5%~3.5% | 2023/2/17 | 2023/5/17 | 是 |
2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1.5%~3.5% | 2023/2/17 | 2023/5/17 | 是 |
3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1.5%~3.4% | 2023/5/26 | 2023/8/28 | 是 |
4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1.25%~3.35% | 2023/8/30 | 2023/11/29 | 是 |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3、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方会计科目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 | - | - |
其他应收款 | 511.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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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财务性投资金额 |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 |
其他流动资产 | 386.85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5.46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57.22 | - | - |
合计 | 6,970.53 | -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000.00万元,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B款)。安全性较高、收益较为稳定,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11.00万元。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因房屋租赁等事项支付的押金、向员工提供的备用金以及代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386.85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由待抵扣进项税、预缴所得税和预付费用构成,其中预付费用主要为预付的房屋租赁租金、电商费用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形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 2023年9月末账面价值(人民币万元) | 业务性质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日本那步 | 58.66 | 小型电机及其应用制品、电气机械器具及其零部件、附属制品的销售、进出口及连带业务 | 否 |
传习机器人 | 256.79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 否 |
合计 | 315.46 |
日本那步、传习机器人的成立时间分别为2012年10月1日、2021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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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行人投资时间较早、投资金额较小。上述被投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所处产业链具有密切关系,发行人投资上述公司旨在整合更多资源并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业务合作和产业布局,以期实现共同盈利与收益,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757.22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的预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五)结合应收类科目期后回款情况、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类科目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应收类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
1、发行人应收类科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应收类科目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9.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应收账款 | 22,228.30 | 56.81 | 10,497.74 | 45.54 | 9,371.03 | 48.86 | 9,871.11 | 52.01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82.35 | 40.08 | 12,232.89 | 53.06 | 9,361.28 | 48.81 | 8,706.61 | 45.87 |
预付款项 | 709.11 | 1.81 | 188.13 | 0.82 | 271.71 | 1.42 | 182.01 | 0.96 |
其他应收款 | 511.00 | 1.31 | 134.12 | 0.58 | 176.95 | 0.92 | 220.66 | 1.16 |
合计 | 39,130.76 | 100.00 | 23,052.88 | 100.00 | 19,180.97 | 100.00 | 18,980.39 | 100.00 |
发行人应收类科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类科目合计余额分别为18,980.39万元、19,180.97万元、23,052.88万元和39,130.7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合计占比分别为97.88%、97.66%、98.60%和96.88%。
2、应收类科目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的应收类科目期后回款主要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以及应收款项融资的背书转让或到期兑付,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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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时间 | 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1.12.31回款情况 | 截至2022.12.31回款情况 | 截至2023.12.31回款情况 | 截至2024.2.29回款情况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2023.9.30 | 23,488.49 | - | - | - | - | 18,399.00 | 78.33 | 19,875.16 | 84.62 |
2022.12.31 | 11,100.40 | - | - | - | - | 10,066.85 | 90.69 | 10,070.63 | 90.72 |
2021.12.31 | 10,026.31 | - | - | 8,788.74 | 87.66 | 8,967.50 | 89.44 | 8,968.78 | 89.45 |
2020.12.31 | 10,595.37 | 9,609.08 | 90.69 | 10,004.45 | 94.42 | 10,119.77 | 95.51 | 10,121.05 | 95.52 |
由上表可见,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的应收账款截至2024年2月末回款比例约为90%或以上。2023年9月末的应收账款截至2024年2月末回款比例接近90%。对于期后未按时回款、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根据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期后回款情况基本匹配。
(2)应收款项融资期后结转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应收款项融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9.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82.35 | 12,232.89 | 9,361.28 | 8,706.61 |
期后结转金额 | 11,933.52 | 12,232.89 | 9,361.28 | 8,706.61 |
期后结转比例 | 76.1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截至2024年2月末的期后回款、背书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100.00%和76.10%,期后未结转部分系票据尚未到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销售货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未出现因客户经营状况恶化而无法兑付的情况,到期不能收回相关款项的风险较低。
3、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对于内销客户,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委托物流公司发货,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公司根据验收确认单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在当月报税;对于外销客户,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经检验合格后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并取得提单(运单);据此确认收入,并在当月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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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具体如下:对于国内直销客户,产品运送至客户由其验收后确认收入,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0天,对于规模较小的客户款到发货或者预收部分货款。对于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会预收20%左右的货款;对于国内经销商客户,产品运送至经销商或其指定的终端客户由其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每月与经销商对账,货款通常于对账后12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对于国外客户,一般预收20-30%的货款,产品报关出口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0天,对于规模比较小或新开发的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对比如下:
公司 | 信用政策 |
双环传动 | 普通机械制造业:款到发货、月结30天、60天、90天等;批发零售业:现款现货、部分特殊客户按客户资质进行信用评级给予10-30天的信用期。结算方式:银行电汇、商业汇票。 |
绿的谐波 | 信用期根据不同客户类型为30天到120天,其中直销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基本为30天到120天,经销商的信用期为30天到90天。 |
发行人 | 对于国内直销客户,产品运送至客户由其验收后确认收入,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0天,对于规模较小的客户款到发货或者预收部分货款,对于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会预收20%左右的货款;对于国内经销商客户,产品运送至经销商或其指定的终端客户由其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每月与经销商对账,货款通常于对账后12个月内向公司支付;对于国外客户,一般预收20-30%的货款,产品报关出口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0天,对于规模比较小或新开发的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 |
综上,公司业务模式与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4、应收类科目账龄情况
(1)应收款项账龄
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582.15 | 96.14 | 1,129.11 | 5.00 | 10,495.24 | 94.55 | 524.76 | 5.00 |
1至2年 | 651.14 | 2.77 | 65.11 | 10.00 | 559.71 | 5.04 | 55.97 | 10.00 |
2至3年 | 222.97 | 0.95 | 44.59 | 20.00 | 20.21 | 0.18 | 4.04 | 20.00 |
3至4年 | 14.97 | 0.06 | 7.49 | 50.00 | 14.72 | 0.13 | 7.36 | 50.00 |
4至5年 | 6.74 | 0.03 | 3.37 | 50.00 | 10.52 | 0.09 | 10.5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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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 | 10.52 | 0.04 | 10.52 | 100.00 | 0.00 | 0.00 | 0.00 | 100.00 |
小计 | 23,488.49 | 100.00 | 1,260.19 | 5.37 | 11,100.40 | 100.00 | 602.65 | 5.43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121.60 | 90.98 | 456.08 | 5.00 | 9,854.51 | 93.01 | 492.73 | 5.00 |
1至2年 | 713.83 | 7.12 | 71.38 | 10.00 | 446.96 | 4.22 | 44.70 | 10.00 |
2至3年 | 45.17 | 0.45 | 9.03 | 20.00 | 121.56 | 1.15 | 45.97 | 37.82 |
3至4年 | 52.32 | 0.53 | 32.02 | 61.20 | 11.33 | 0.11 | 5.67 | 50.00 |
4至5年 | 11.26 | 0.11 | 5.63 | 50.00 | 51.60 | 0.49 | 32.45 | 62.88 |
5年以上 | 81.13 | 0.81 | 81.13 | 100.00 | 109.41 | 1.03 | 109.41 | 100.00 |
小计 | 10,026.31 | 100.00 | 655.28 | 6.55 | 10,595.37 | 100.00 | 730.91 | 6.9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3.01%、
90.98%、94.55%和96.14%。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均在90.00%以上。公司对经营异常、注销等异常客户单独考虑回款的可能性并相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43.16万元、
24.46万元、10.52万元和10.52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②同行业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同行业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
账龄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双环传动 | 绿的谐波 | 双环传动 | 绿的谐波 | |
1年以内 | 98.79 | 94.63 | 98.73 | 95.01 |
1至2年 | 0.56 | 1.73 | 0.58 | 1.61 |
2至3年 | 0.13 | 0.02 | 0.14 | 0.00 |
3至4年 | 0.05 | 0.00 | 0.12 | 0.04 |
4至5年 | 0.40 | 2.07 | 0.35 | 3.27 |
5年以上 | 0.07 | 1.56 | 0.08 | 0.06 |
小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双环传动 | 绿的谐波 | 双环传动 | 绿的谐波 | |
1年以内 | 98.80 | 95.79 | 97.10 | 92.63 |
1至2年 | 0.38 | 0.00 | 1.32 | 0.33 |
2至3年 | 0.18 | 0.16 | 0.73 | 6.58 |
1-37
3至4年 | 0.51 | 3.97 | 0.37 | 0.00 |
4至5年 | 0.04 | 0.00 | 0.10 | 0.04 |
5年以上 | 0.08 | 0.07 | 0.38 | 0.42 |
小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1年以内应收账款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持平,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应收款项融资账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8,706.61万元、9,361.28万元、12,232.89万元和15,682.35万元,账龄均在1年以内,坏账风险较小。
5、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经对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绿的谐波、双环传动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
账龄 | 绿的谐波 | 双环传动 | 发行人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5 | 5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3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5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注:绿的谐波和双环传动的数据来自其公开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准备情况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公告2023年9月末的坏账计提情况,故采用6月末的情况进行对比),可比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双环传动 | 应收账款余额 | 195,672.84 | 185,896.63 | 136,814.40 | 109,8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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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坏账准备 | 10,901.28 | 10,880.19 | 7,930.56 | 7,086.82 |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57 | 5.85 | 5.80 | 6.45 | |
绿的谐波 | 应收账款余额 | 7,525.54 | 8,087.20 | 6,665.60 | 4,272.61 |
坏账准备 | 611.29 | 615.60 | 459.83 | 302.85 |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8.12 | 7.61 | 6.90 | 7.09 | |
平均值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6.85 | 6.73 | 6.35 | 6.77 |
发行人 | 应收账款余额 | 23,388.54 | 11,089.88 | 10,001.85 | 10,552.22 |
坏账准备 | 1,247.01 | 592.13 | 630.82 | 681.11 | |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5.33 | 5.34 | 6.31 | 6.45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6.45%、6.31%、5.34%和5.3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6、应收类科目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若客户以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公司收到票据时将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转入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鉴于其信用等级较高,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应收类科目坏账准备计提主要为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9.30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2 | 0.04 | 10.5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477.97 | 99.96 | 1,249.67 | 5.32 | 22,228.30 |
合计 | 23,488.49 | 100.00 | 1,260.19 | 5.37 | 22,228.30 |
项目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2 | 0.09 | 10.52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89.88 | 99.91 | 592.13 | 5.34 | 10,497.74 |
合计 | 11,100.40 | 100.00 | 602.65 | 5.43 | 10,497.74 |
项目 | 2021.12.31 |
1-39
项目 | 2023.9.30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4.46 | 0.24 | 24.46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1.85 | 99.76 | 630.82 | 6.31 | 9,371.03 |
合计 | 10,026.31 | 100.00 | 655.28 | 6.54 | 9,371.03 |
项目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16 | 0.41 | 43.16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52.22 | 99.59 | 681.11 | 6.45 | 9,871.11 |
合计 | 10,595.37 | 100.00 | 724.26 | 6.84 | 9,871.11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各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3.39%、
91.20%、94.64%和96.18%,均超过90.00%,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不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681.11万元、630.82万元、592.13万元和1,249.67万元,综合计提比例分别为6.45%、6.31%、5.34%、
5.32%,计提比例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16万元、
24.46万元、10.52万元及10.52万元。相关款项预计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上述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9.30 | 2022.12.31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582.15 | 1,129.11 | 5.00 | 10,495.24 | 524.76 | 5.00 |
1-2年 | 651.14 | 65.11 | 10.00 | 559.71 | 55.97 | 10.00 |
2-3年 | 222.97 | 44.59 | 20.00 | 20.21 | 4.04 | 20.00 |
3-5年 | 21.71 | 10.86 | 50.00 | 14.72 | 7.36 | 50.00 |
5年以上 | - | - | 100.00 | - | - | 100.00 |
合计 | 23,477.97 | 1,249.67 | 5.32 | 11,089.88 | 592.13 | 5.34 |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1-40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121.60 | 456.08 | 5.00 | 9,854.51 | 492.73 | 5.00 |
1-2年 | 713.83 | 71.38 | 10.00 | 446.96 | 44.70 | 10.00 |
2-3年 | 45.17 | 9.03 | 20.00 | 94.49 | 18.90 | 20.00 |
3-5年 | 53.86 | 26.93 | 50.00 | 62.94 | 31.47 | 50.00 |
5年以上 | 67.39 | 67.39 | 100.00 | 93.32 | 93.32 | 100.00 |
合计 | 10,001.85 | 630.82 | 6.31 | 10,552.22 | 681.11 | 6.45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未公告2023年9月末的坏账计提情况,故采用6月末的情况进行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双环传动 | 5.06 | 5.06 | 5.06 | 5.34 |
绿的谐波 | 8.12 | 7.61 | 6.90 | 7.09 |
平均值 | 6.59 | 6.34 | 5.98 | 6.21 |
发行人 | 5.33 | 5.34 | 6.31 | 6.45 |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分别为6.45%、6.31%、5.34%及5.3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各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按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也会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合理。
7、应收类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是否相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
(1)应收类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应收类科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应收账款 | 22,228.30 | 10,497.74 | 9,371.03 | 9,871.11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82.35 | 12,232.89 | 9,361.28 | 8,706.61 |
合计 | 37,910.65 | 22,730.63 | 18,732.31 | 18,577.72 |
主营业务收入 | 82,200.53 | 89,759.55 | 95,297.38 | 76,057.33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 25.32 | 19.66 | 24.43 |
1-41
注:2023年1-9月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具可比性,故未进行计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分别为18,577.72万元、18,732.31万元、22,730.63万元和37,910.65万元,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20-2022年应收类科目合计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3%、19.66%和25.32%,整体较为稳定。具体分析如下:
2021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增长幅度低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应收类科目合计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从24.43%降至19.66%,主要系当期公司不断开拓业务市场,营业收入增长显著,且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所致。2022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和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0.19%、-5.81%,应收类科目合计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回升至略高于2020年的水平。主要系受特殊宏观经济和内外部环境影响,下游订单略有减少,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应收账款回款放缓。
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余额增长,一方面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收入相较于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的增幅为22.86%;另一方面,客户年末回款相对集中,中期的应收账款规模一般高于年末,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亦高于当年年末的应收账款规模。
(2)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5.02 | 9.04 | 9.91 | 6.87 |
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次/年) | 5.89 | 8.31 | 10.55 | 9.56 |
注:2023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未年化处理。
2020-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87次/年、9.91次/年和9.04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稳中有升,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与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匹配。
2020-2022年,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周转率分别为9.56次/年、10.55次/年和
8.31次/年,整体保持较为稳定,应收款项融资周转情况良好。
(3)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1-42
发行人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均较为稳定,除极个别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发行人根据其良好的信用,给予其长于其他客户的信用期,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信用政策 | 报告期内是否变化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2 | 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月结90天 | 否 |
3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4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5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6 | 美国Power Electric | 月结60天 | 否 |
7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否 |
8 | 青岛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120天 | 否 |
(4)期末主要应收账款方与主要客户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均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比 | 是否当期销售 前五大 |
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899.96 | 16.60 | 是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非关联方 | 3,332.58 | 14.19 | 是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非关联方 | 1,571.93 | 6.69 | 是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非关联方 | 1,353.96 | 5.76 | 是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非关联方 | 1,098.22 | 4.68 | 是 |
合计 | - | 11,256.66 | 47.92 | - |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末余额合计为11,256.66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47.92%。主要应收账款方与主要客户相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类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
1-43
(六)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情况、到期需偿还的债务情况、未来资本性支出预计支出、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可转债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并结合最新业绩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情况能否持续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
1、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情况、到期需偿还的债务情况、未来资本性支出预计支出、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说明是否具备可转债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1)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分析
①利息偿付能力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50,000万元,参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信用评级为A+、期限6年、无担保措施、A股上市公司上市发行的37只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进行测算,假设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全部未转股,具体利率及本次可转债按照前述利率需支付的利息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样本平均值 | 样本最大值 | 样本最小值 | |||
利率 | 利息支付额 | 利率 | 利息支付额 | 利率 | 利息支付额 | |
第一年 | 0.27% | 134.46 | 0.40% | 200.00 | 0.20% | 100.00 |
第二年 | 0.47% | 237.16 | 0.60% | 300.00 | 0.40% | 200.00 |
第三年 | 0.96% | 482.43 | 1.20% | 600.00 | 0.60% | 300.00 |
第四年 | 1.67% | 835.14 | 2.80% | 1,400.00 | 1.50% | 750.00 |
第五年 | 2.31% | 1,156.76 | 3.50% | 1,750.00 | 1.80% | 900.00 |
第六年 | 2.82% | 1,409.46 | 3.60% | 1,800.00 | 2.00% | 1,000.00 |
合计 | - | 4,255.41 | - | 6,050.00 | - | 3,250.00 |
均值 | - | 709.23 | - | 1,008.33 | - | 541.67 |
注1:上述数据来源自Choice金融终端。注2:利息支付额 = 本次可转债本金 × 利率。
由上表可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平均利率测算的年平均利息支付金额为709.23万元,年利息支付总额为4,255.41万元;按照最高利率测算的年平均利息支付金额为1,008.33万元,年利息支付总额为6,050.00万元;按照最低利率测算的年平均利息支付金额为541.67万元,年利息支付总额为3,250.00万元。
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5,883.26万元、7,594.39万元和
1-44
5,032.70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03.27万元、13,374.40万元、9,661.87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存续期内各年需偿付利息的金额相对较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能够较好地覆盖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基于谨慎性考虑,选择样本最大值分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偿付能力: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第6年 |
利率 | 0.40% | 0.60% | 1.20% | 2.80% | 3.50% | 3.60% |
利息支付额 | 200.00 | 300.00 | 600.00 | 1,400.00 | 1,750.00 | 1,800.00 |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 | 12.49 | 11.48 | 9.24 | 6.08 | 5.29 | 5.19 |
注: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2020年至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计算;利息支出=利息支付额+其他利息支出,其中其他利息支出按照2020年至2022年利息支出平均数计算。根据上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存续期内各年需偿付利息的金额相对较低,公司的现金流量、利润总额能够较好地覆盖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
②本金偿付能力
假设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均未选择转股,存续期内(6年内)也不存在赎回、回售的相关情形,按上述最高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债券持有期间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A | 14,213.18 |
可转债存续期内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 B=A×6 | 85,279.08 |
截至报告期末可自由支配资金 | C | 3,384.86 |
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 | D | 50,000.00 |
模拟可转债年利息总额 | E | 6,050.00 |
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息合计 | F=D+E | 56,050.00 |
现有货币资金金额及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 G=B+C | 88,663.94 |
注:可自由支配资金 = 货币资金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 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 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3,384.86万元。其中,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590.3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000.00万元,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余额9.00万元,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为6,196.53万元。
1-45
由上表可知,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到期前公司需偿付本金50,000.00万元,累计支付利息6,050.00万元,合计总支付本息56,050.00万元。谨慎起见,假设可转债存续期内每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于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进行模拟测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预计现有可自由支配资金及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88,663.94万元,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内本息合计56,050.00万元,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的能力充足。综上,公司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公司债券的本息,具备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能力。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同期 变动额 | 金额 | 同期 变动额 | 金额 | 同期 变动额 | 金额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974.06 | 5,142.13 | 97,006.22 | -10,339.39 | 107,345.61 | 20,316.11 | 87,029.5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89.71 | 718.00 | 172.88 | 98.04 | 74.84 | -8.13 | 82.9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2.53 | 1,527.05 | 1,471.50 | -1,557.92 | 3,029.42 | 797.36 | 2,232.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106.30 | 7,387.18 | 98,650.60 | -11,799.28 | 110,449.88 | 21,105.35 | 89,344.5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971.71 | 1,848.80 | 61,732.99 | -7,647.86 | 69,380.85 | 21,620.10 | 47,760.7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431.21 | 1,761.38 | 20,368.87 | -160.48 | 20,529.35 | 5,540.84 | 14,988.5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88.17 | 2,192.56 | 3,333.45 | -767.35 | 4,100.80 | 548.08 | 3,552.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2.34 | 188.27 | 3,553.42 | 488.94 | 3,064.48 | -374.79 | 3,439.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283.43 | 5,991.02 | 88,988.73 | -8,086.75 | 97,075.48 | 27,334.22 | 69,741.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2.87 | 1,396.16 | 9,661.87 | -3,712.53 | 13,374.40 | -6,228.87 | 19,603.27 |
注:2023年1-9月相关指标同期变动比较基准为2022年1-9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03.27万元、13,374.40万元、9,661.87万元和4,822.87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7,029.50万元、107,345.61万元、97,006.22万元和75,974.06万元,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相匹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7、0.89、0.93、1.08,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
1-46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大,且2021年、2022年受特殊宏观经济和内外部环境,营业收入规模下降,但随着2023年经济整体复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回升。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本次发行可转债本息。
(3)到期需偿还的有息负债规模较小
公司主要有息负债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截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本金为10,95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为3,000万元,合计13,95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96%。其中,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90%-3.2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率为3.20%。根据公司规划,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后续按短期借款续签借款合同,暂不签订新的长期借款协议。公司与上述借款银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短期借款到期后可续借。若未来公司保持上述借款规模,贷款利率按3.2%计算,(此处为测算需要,并不代表公司现在及未来的贷款利率),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的借款利息约为446.40万元。
综上,公司的有息负债规模相对较小,且短期借款到期后续借的可能性较大,利息费用较少,公司偿付到期债务及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较高的短期债务偿付压力和风险。
(4)公司资本结构稳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3.9.30 | 2022.12.31 | 2021.12.31 | 2020.12.31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8.88% | 27.78% | 47.80% | 33.83% |
流动比率(倍) | 2.01 | 2.34 | 2.07 | 1.56 |
速动比率(倍) | 1.31 | 1.34 | 1.28 | 0.90 |
财务指标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2,154.52 | 15,862.55 | 16,922.50 | 14,224.22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1.03 | 5.92 | 11.69 | 13.4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①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3.83%、47.80%、27.78%
1-47
和28.88%,处于合理水平,公司经营较为稳健。
②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6倍、2.07倍、2.34倍和2.01倍,速动比率分别0.90倍、1.28倍、1.34倍和1.31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③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4,224.22万元、16,922.50万元、15,862.55万元和12,154.52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40倍、11.69倍、5.92倍和21.03倍。其中公司2022年利息保障倍数较2021年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整体仍呈上升趋势,公司盈利情况能够较好地覆盖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公司具备可转债偿还能力,不存在重大长期偿债风险。
(5)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预计支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审议的投资项目中,自有资金的资金需求总额为37,378.7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董事会过审时间 | 拟投资金额 | 其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
1 | 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 | 2023年8月 | 42,888.56 | 5,888.56 |
2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 2023年8月 | 5,135.00 | 135.00 |
3 |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 2023年4月 | 17,500.00 | 6,000.00 |
4 | 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及泰国全资孙公司 | 2023年3月 | 25,355.20 | 25,355.20 |
合计 | - | 90,878.76 | 37,378.76 |
如前所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预计现有可自由支配资金及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88,663.94万元,基本可以覆盖未来可转债的本金偿付及自有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此外,未来上述募投项目的建成和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厚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6)公司未使用银行授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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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授信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征信记录良好,银行融资渠道畅通。公司与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期末贷款余额较小,资产负债率较低,未使用授信额度充足,短期存在资金使用缺口时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进行周转,未使用授信额度在必要时亦可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具备可转债偿债能力,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
2、结合最新业绩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情况能否持续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未进行新的业绩披露,根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业绩情况,公司符合具备可转债发行条件,预计公司业绩情况能持续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023.19万元、8,136.05万元和6,636.36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265.2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32.46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按照最高利率测算的年平均利息支付金额为1,008.33万元,第六年最高利息支付额为1,800.00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预计公司2023年业绩情况仍能满足上述条件。
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2)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截至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97%、48.40%、28.98%和29.58%,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03.27万元、13,374.40万元、9,661.87万元和4,822.87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87,029.50万元、107,345.61万元、97,006.22万元和75,974.06万元,与公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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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变化情况相匹配,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正常。预计公司2023年业绩情况仍能满足上述条件。
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规定。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5,883.26 万元、7,594.39万元和5,032.70万元,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8.90%、10.64%、5.8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32.4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4.26%。预计公司2023年业绩情况仍能满足上述条件。
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四)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应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六;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的规定。
(七)就中大香港与发行人业务存在重叠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实控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否完整,是否严格履行,请保荐人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17号》第一条相关要求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就中大香港与发行人业务存在重叠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中大香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11月30日 |
住 所 | 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KONG |
注册资本 | 100万港元 |
实收资本 | 100万港元 |
股权结构 | 中大投资持有其100%股权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电机、减速器、齿轮箱、进出口贸易、批发、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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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的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956.70 |
净资产(万元) | 928.80 | |
营业收入(万元) | - | |
净利润(万元) | 134.33 | |
审计机构 | 未经审计 |
根据中大香港报告期内的公司登记资料、财务资料,中大香港作为投资主体,除对外投资外未开展实际经营。中大香港持有发行人股份,因发行人主要产品包含电机、减速器,所以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电机、减速器”相关表述,并非与发行人开展相同或相似业务。因此,中大香港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实控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是否完整,是否严格履行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岑国建、周国英夫妇,控股股东中大投资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其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或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任何方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的承诺内容完整,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3、保荐人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17号》第一条相关要求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17号》”)之“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理解与适用”之“(一)判断原则”:“竞争方的同类收入或者毛利占发行人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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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达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如无充分相反证据,原则上应当认定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中大香港与发行人的同类营业收入、毛利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毛利 | 营业收入 | 毛利 | 营业收入 | 毛利 | 营业收入 | 毛利 | |
中大香港 | - | - | - | - | - | - | - | - |
注:中大香港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中大香港除对外投资外未开展实际经营,中大香港同类收入或者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毛利的比例均为0%,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一)毛利率下滑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之“1、毛利率下滑风险”中对毛利率下滑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1、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及销售结构存在波动,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05%、26.48%、24.25%、22.30%。未来如果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行业激烈竞争程度加剧,或原材料和能源价格进一步上升,或公司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下游各类机械设备厂商行业利润率下降而降低其对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的采购成本,则公司存在主要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可能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三)财务风险”之“1、存货金额较大风险”中对存货金额较大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1、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21,528.58万元、30,790.76万元、32,172.86万元和26,484.2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33%、38.17%、
42.80%和35.04%。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受生产流程复杂程度、生产耗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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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多样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储备原材料和在产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积压、滞销、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境外销售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之“6、境外销售风险”中对境外销售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6、境外销售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随着产品性能和品质的提升,部分产品已具备国际竞争能力,进入国际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8.28%、
7.85%、9.96%和5.58%,境外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盈利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发展扩大,若境外销售体量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境外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就公司产品制造贸易摩擦,或者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出台不利于公司产品进出口的相关贸易及关税政策,将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境外销售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三)财务风险”之“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中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871.11万元、9,371.03万元、10,497.74万元和22,228.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41%、11.62%、
13.96%和29.41%,如果未来出现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客户经营出现持续性困难而延迟支付货款、经济环境变化引致客户违约的情况,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同时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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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和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产品销售价格波动情况、成本变动情况、竞争力情况、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等情况。
2、取得并检查发行人财务报表、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减速电机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下滑的合理性以及产能调整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3、获取并复核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分析关键参数选取的合理性,结合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复核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的合理性,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各期末主要存货库龄明细表,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获取同行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分析存货增长与收入增长的匹配性;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存货增长是否符合行业情况。
6、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明细,分析境外销售的产品类型、各类产品境外销售占比、销售地区分布、境外主要客户及其销售内容、销售金额。
7、查询中美贸易摩擦进展的相关资料,查阅中美贸易战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清单,分析国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境外销售及本次募投产品是否产生影响。
8、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与主要境外客户合作情况,境外销售获客方式,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境外销售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9、获取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及相关理财说明书。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率情况,分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逐一分析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核实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0、获取并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及期后回款情况;比较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复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测算模型及坏账计提过程,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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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了解发行人业务模式及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
12、取得并复核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及现金流量表附注补充资料,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波动原因;查阅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各年利率,模拟测算发行人未来现金流支付债券利息情况;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其未来资本支出的计划。
13、取得并检查中大香港的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周年申报表、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等文件。
14、取得并检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和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有所下滑以及减速电机分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合理,符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减速电机和精密减速器产能下滑以及产能调整符合下游市场需求以及发行人经营发展方向,具备合理性。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较小,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针对毛利率下滑进行风险提示。
2、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存货持续增长与收入规模匹配,发行人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
3、国际贸易摩擦未对发行人境外销售及本次募投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境外收入规模较小,对发行人盈利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未来发行人竞争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国家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该项收入预计具有可持续性。
4、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结构性存款,且投资期限均未超过6个月,收益率较低,风险较低,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中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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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正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发行人信用政策与业务模式相匹配,且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扩大收入的情形。
6、发行人具备可转债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小,业绩情况能持续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
7、报告期内中大香港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内容完整,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问题2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021.84万元、26,624.99万元、31,351.62万元和34,215.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82%、28.34%、35.36%和42.10%,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第一大经销商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以下简称邦飞利)2021年至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3,412.03万元、4,730.33万元和6,836.31万元,第二大经销商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以下简称盛利得)2021年至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销收入金额分别为2,650.07万元、3,670.24万元和3,932.55万元;对邦飞利、盛利得截至2023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32.58万元、1,098.22万元。部分经销商销售毛利率波动较大,如报告期内对河南中大力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大)销售金额分别为780.16万元、883.19万元、788.03万元和1,018.34万元,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8.49%、
32.46%、8.12%和9.32%,该公司参保人数为6人,发行人未认定该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经销与直销客户均执行了返利政策,实现销售返利分别为1,676万元、2,005万元、1,700万元、2,010.91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报告期内经销业务的商业模式、经销主要客户及其背景、成立时间、交易金额和交易内容、是否属于买断式交易、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经销业务账期和回款情况、是否与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保荐人对经销业务的核查手段和核查比例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列示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企业,结合对其销售产品类别及金额、报告期内库存情况、支付货款周期、截至目前相关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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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扩大向经销商铺货量等方式提高收入的情形,经销业务收入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经销业务的核查是否能够支持相关核查结论;
(3)说明对经销商河南中大销售毛利率波动变化较大的原因,并说明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4)区分经销业务和直销业务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返利的具体政策及执行情况、销售返利发生金额、对不同客户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销售返利政策变化及合理性,对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销售返利政策的区别,说明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用销售返利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相关风险。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结合报告期内经销业务的商业模式、经销主要客户及其背景、成立时间、交易金额和交易内容、是否属于买断式交易、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经销业务账期和回款情况、是否与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保荐人对经销业务的核查手段和核查比例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报告期内经销业务的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经销业务的商业模式为买断式经销。即在这种销售模式下,发行人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的同时将产品的风险报酬转移给经销商,经销商不得以产品未能销售为理由退货。
(1)经销商的管理与考核
公司建立了《经销商管理规定》,在选择经销商时,公司主要考虑经销商的资信情况、资金实力、市场拓展能力、销售服务能力、对公司文化的认同等。根据年度经销商网络开发计划,结合当地经销商布局情况,对经销商进行实地考察,包括目标市场的前景以及经销商或从业人员背景、从业经验等,符合公司要求的,经由部门经理报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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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合同,在对经销商进行适当约束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扩大销售量,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年度终了,公司营销部门组织对经销商销售目标、回款目标以及品牌建设等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经销商协议的主要条款以及公司对该经销商在技术、营销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2)与经销商的主要合作条款
在前述买断式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主要合作条款如下:
项目 | 具体描述 |
产品报价 | 公司以报价单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具体产品的价格,客户依据报价单的价格订货,公司保留对产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
收入确认 |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国内销售经客户验收后,国外销售经报关、交付承运人后,产品的风险报酬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收入 |
结算方式 | 电汇或银行汇票 |
退换货 | 凡退货产品均需写明退货原因,无正当理由公司可以拒绝退货。在实际业务中,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后,除因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等正当理由,并经公司同意后可以要求退货外,其他情况原则不可退货 |
质保 | 质保期内,在客户正常使用范围内,经公司确认系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公司包修 |
返利 | 经销商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将按照一定比例享受返利优惠政策 |
2、经销主要客户及其背景、成立时间、交易金额和交易内容、是否属于买断式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经销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排名 | 客户名称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占经销收入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3年1-9月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6,836.31 | 19.97 | 8.32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3,932.55 | 11.48 | 4.78 | |
3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3,500.86 | 10.22 | 4.26 | |
4 | 杭州赛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1,474.14 | 4.31 | 1.79 |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 | 1,438.44 | 4.20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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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排名 | 客户名称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占经销收入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司各类产品 | ||||||
前五名经销客户合计 | 17,182.31 | 50.18 | 20.90 | |||
2022年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4,730.33 | 15.07 | 5.27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3,670.24 | 11.69 | 4.09 | |
3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3,033.53 | 9.66 | 3.38 | |
4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1,744.05 | 5.56 | 1.94 | |
5 | 宁波中大璟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1,431.88 | 4.56 | 1.60 | |
前五名经销客户合计 | 14,610.03 | 46.54 | 16.28 | |||
2021年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3,412.03 | 12.78 | 3.58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2,650.07 | 9.92 | 2.78 | |
3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2,030.41 | 7.60 | 2.13 | |
4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1,896.36 | 7.10 | 1.99 | |
5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公司各类产品 | 1,862.20 | 6.97 | 1.95 | |
前五名经销客户合计 | 11,851.07 | 44.37 | 12.44 | |||
2020年 | 1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公司各类产品 | 2,632.46 | 11.38 | 3.46 |
2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公司各类产品 | 2,507.37 | 10.84 | 3.30 | |
3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公司各类产品 | 2,057.51 | 8.89 | 2.71 | |
4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公司各类产品 | 1,670.58 | 7.22 | 2.20 |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等公司各类产品 | 1,593.56 | 6.89 | 2.09 | |
前五名经销客户合计 | 10,461.49 | 45.22 | 13.75 |
注1: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椿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建中创力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注2: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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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3: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无锡市品鑫智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注4: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深圳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前述主要经销商的成立时间及背景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背景介绍 | 是否属于买断式交易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罗荣辉,股权结构为:罗荣辉持有80%股权,岳浩然持有20%股权。 | 是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31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韩典庆,持有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 是 |
3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22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武,股权结构为:周武持有50.63%股权,陈艳平持有39.38%股权,李峰持有10.00%股权。 | 是 |
4 | 杭州赛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5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小燕,股权结构为:周小燕持有90%股权,朱琼持有10%股权。 | 是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7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桂华,股权结构为:段桂华持有95%股权,鲍兴持有5%股权。 | 是 |
6 | 美国Power Electric | 公司成立于1986年,为美国经销商,公司地址为:15300 25th Ave N, PLYMOUTH, MN 55447。 | 是 |
7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龙小敏,股权结构为:龙小敏持有55%股权,李远鑫持有45%股权。 | 是 |
8 | 宁波中大璟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3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哲,持有宁波中大璟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 是 |
9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管克凤,股权结构为:管克凤持股60%,王兴明持股40%。 | 是 |
3、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经销业务账期和回款情况、是否与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
(1)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经销业务毛利率 | 20.77% | 20.47% | 21.15% | 22.86%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2.30% | 24.25% | 26.48% | 2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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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86%、21.15%、20.47%和20.77%,经销业务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且略低于公司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率,经销业务毛利率水平合理,不存在异常情况。
(2)经销业务账期和回款情况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回收实行严格的信用期政策管理,下游经销客户回款情况良好。给予经销客户的具体账期视不同客户而定,通常给予1-3个月左右的账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应收账款整体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 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1.12.31回款情况 | 截至2022.12.31回款情况 | 截至2023.12.31回款情况 | 截至2024.2.29回款情况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2023.9.30 | 9,834.38 | - | - | - | - | 9,592.42 | 97.54 | 9,820.87 | 99.86 |
2022.12.31 | 1,814.32 | - | - | - | - | 1,803.29 | 99.39 | 1,803.29 | 99.39 |
2021.12.31 | 1,054.31 | - | - | 1,041.54 | 98.79 | 1,043.28 | 98.95 | 1,043.28 | 98.95 |
2020.12.31 | 1,374.81 | 1,361.78 | 99.05 | 1,363.78 | 99.20 | 1,363.78 | 99.20 | 1,363.78 | 99.2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经销商)的账期及相关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经销商名称 | 信用政策 | 2023.9.30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4.2.29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3,332.58 | 3,332.58 | 100.00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1,098.22 | 1,098.22 | 100.00 |
3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1,353.96 | 1,353.96 | 100.00 |
4 | 杭州赛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156.55 | 156.55 | 100.00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390.46 | 390.46 | 100.00 |
6 | 美国Power Electric | 月结60天 | 289.67 | 289.67 | 100.00 |
7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132.70 | 132.70 | 100.00 |
8 | 宁波中大璟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129.33 | 129.33 | 100.00 |
9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256.80 | 256.80 | 100.00 |
注: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立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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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表格可见,截至2024年2月末,报告期各期末的公司经销业务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率分别为99.20%、98.95%、99.39%、99.86%,期后回款率接近100%,主要经销商的期后回款率为100%,经销业务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3)是否与经销商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商均为在特定地区拥有相关业务资源的独立第三方,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4、保荐人对经销业务的核查手段和核查比例情况
保荐人对经销业务所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1)内部控制测试和细节测试
取得了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了解公司经销商相关内控制度并评价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检查了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客户与公司签署的经销协议,重点核查了主要经销商的定价机制、物流方式、信用政策、退换货机制、会计处理等情况。针对主要经销商客户进行穿行测试和细节测试,保荐人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会计凭证、客户验收单、对账单、收款凭证等。
(2)经销商关联关系核查
实地走访公司主要经销商客户,并对该经销商客户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访谈,通过访谈确认公司与该经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客户签订的经销协议,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基本工商信息,重点核查和了解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结构等情况,关注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判断交易的合理性,并核查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3)退换货核查
对主要经销商的退换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4)走访
对主要经销商进行走访核查,了解经销商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历史、货款支付情况、物流配送情况、退换货情况、主要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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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情况等,实地查看经销商的经营场所,查看经销商所购买的发行人产品的销售陈列、库存情况等,并对经销商的终端销售进行核查。走访确认的经销收入占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99%、
88.81%、79.02%和78.71%。
(5)函证
对主要经销商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公司与经销商客户的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销售返利情况等信息。回函确认的经销收入占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19%、92.93%、95.17%和96.79%。
(6)分析性复核
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情况进行了分析性复核,包括分析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变动情况,分析发行人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是否稳定,分析交易金额变动的合理性以及与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等。
(7)期后回款检查
获取了公司期后回款情况表,对经销商客户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了分析。
(8)终端销售核查
取得并核查了主要经销商盖章确认的对发行人产品的进销存情况、库存情况,在访谈时通过实地查看库存等方式,对经销商库存规模进行确认。同时通过查阅主要经销商终端客户的网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终端客户的业务、经营情况以及股东情况,确认终端客户存在的真实性,采购发行人产品的用途、是否符合商业逻辑以及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销 | 47,059.54 | 57.90 | 57,301.63 | 64.64 | 67,326.66 | 71.66 | 51,674.45 | 69.18 |
经销 | 34,215.07 | 42.10 | 31,351.62 | 35.36 | 26,624.99 | 28.34 | 23,021.84 | 30.82 |
合计 | 81,274.61 | 100.00 | 88,653.25 | 100.00 | 93,951.65 | 100.00 | 74,696.3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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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021.84万元、26,624.99万元、31,351.62万元和34,215.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82%、28.34%、35.36%和42.10%。经销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开拓销售渠道,增加与大型经销商的合作力度
在核心零部件行业国产替代和制造业智能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公司积极抓住市场机遇,拓展下游市场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的营销能力,拓宽经销渠道,加强与各区域大型经销商的长期互利友好合作,依靠高性能、高稳定性、高质量的产品,保持与经销商的紧密业务关系,可快速将产品推到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的经销收入增长较快,前五大经销商客户的合计收入分别为10,461.49万元、11,851.07万元、14,610.03万元和17,182.31万元,整体增长较大。公司前五名经销商相对稳定,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合计收入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在45%-50%左右。公司通过增加与大型经销商的合作力度,深耕行业和区域市场,与经销商共同成长。
(2)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适应,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产品属于通用设备,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组件产品应用领域广泛,销售市场分布同样广泛,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覆盖众多下游行业和销售区域。因此,行业内企业一般采取直销和买断式经销相结合的模式,通过经销商不断扩大市场区域和行业分布,覆盖华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并在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经销商网络,由点到面,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与同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营各类通用设备核心零部件的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证券简称 | 主营业务 | 销售模式 | 经销收入占比(%) |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腾亚精工 | 射钉紧固器材和建筑五金制品 | 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 未披露 | 35.34 | 34.65 |
国茂股份 | 减速机 | 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 49.00 | 51.20 | 未披露 |
英华特 | 涡旋式压缩机 | 经销为主,经销和直销相结合 | 62.19 | 56.98 | 62.46 |
恒工精密 | 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 | 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 11.53 | 12.89 | 16.38 |
东亚机械 | 空气压缩机整机 | 经销为主,直销为辅 | 96.13 | 98.50 | 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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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 主营业务 | 销售模式 | 经销收入占比(%) |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以及配套设备 | |||||
绿的谐波 | 谐波减速器及精密零部件、机电一体化产品 | 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 16.03 | 24.31 | 28.53 |
发行人 | 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 | 直销与经销相结合 | 35.36 | 28.34 | 30.82 |
由上表可知,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系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内企业的惯例,各家公司的具体比例有所区别主要是产品结构、下游客户结构以及公司销售策略存在差异。发行人采取直销和买断式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整体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30%-40%左右,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例区间范围内,具有合理性。
(二)列示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企业,结合对其销售产品类别及金额、报告期内库存情况、支付货款周期、截至目前相关回款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扩大向经销商铺货量等方式提高收入的情形,经销业务收入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经销业务的核查是否能够支持相关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向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企业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下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包括减速电机、精密减速器、智能执行单元及配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类别 | 合计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
减速电机 | 精密减速器 | 智能执行单元 | 其他 |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1,582.60 | 872.60 | 4,318.30 | 62.81 | 6,836.31 | 8.32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742.47 | 647.20 | 2,538.15 | 4.73 | 3,932.55 | 4.78 |
3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509.54 | 196.42 | 2,791.74 | 3.16 | 3,500.86 | 4.26 |
4 | 杭州赛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372.34 | 33.62 | 1,033.61 | 34.57 | 1,474.14 | 1.79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800.47 | 350.33 | 286.56 | 1.08 | 1,438.44 | 1.75 |
合计 | 4,007.42 | 2,100.17 | 10,968.36 | 106.35 | 17,182.31 | 20.90 | |
2022年度 | |||||||
序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类别 | 合计 | 占当期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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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减速电机 | 精密减速器 | 智能执行单元 | 其他 | 收入比例 |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1,392.65 | 670.63 | 2,650.28 | 16.77 | 4,730.33 | 5.27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1,232.00 | 524.58 | 1,908.12 | 5.54 | 3,670.24 | 4.09 |
3 | 美国Power Electric | 2,753.34 | - | 280.16 | 0.03 | 3,033.53 | 3.38 |
4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574.35 | 870.68 | 296.25 | 2.77 | 1,744.05 | 1.94 |
5 | 宁波中大璟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906.94 | 191.64 | 329.07 | 4.23 | 1,431.88 | 1.60 |
合计 | 6,859.28 | 2,257.53 | 5,463.88 | 29.34 | 14,610.03 | 16.28 | |
2021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类别 | 合计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
减速电机 | 精密减速器 | 智能执行单元 | 其他 |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3,073.84 | 288.99 | 40.68 | 8.52 | 3,412.03 | 3.58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 | 2,130.84 | 455.85 | 46.87 | 16.51 | 2,650.07 | 2.78 |
3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648.09 | 1,319.13 | 59.53 | 3.66 | 2,030.41 | 2.13 |
4 | 美国Power Electric | 1,679.13 | - | 217.21 | 0.02 | 1,896.36 | 1.99 |
5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634.40 | 147.06 | 69.35 | 11.39 | 1,862.20 | 1.95 |
合计 | 9,166.30 | 2,211.03 | 433.63 | 40.10 | 11,851.07 | 12.44 | |
2020年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产品类别 | 合计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
减速电机 | 精密减速器 | 智能执行单元 | 其他 | ||||
1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 | 2,220.81 | 392.77 | - | 18.88 | 2,632.46 | 3.46 |
2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2,354.34 | 138.43 | - | 14.60 | 2,507.37 | 3.30 |
3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1,868.35 | 176.65 | - | 12.51 | 2,057.51 | 2.71 |
4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 | 193.39 | 1,469.25 | - | 7.94 | 1,670.58 | 2.20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1,365.27 | 224.99 | - | 3.30 | 1,593.56 | 2.09 |
合计 | 8,002.16 | 2,402.09 | - | 57.23 | 10,461.49 | 13.75 |
注1: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椿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福建中创力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注2: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苏州盛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注3: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无锡市品鑫智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注4: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深圳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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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销商报告期内库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经销商均系根据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发行人下单采购,报告期各期末经销商库存数量处于较低水平。根据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企业提供的经销商经营信息统计表,主要经销商(前述前五大经销商)期末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主要经销商从发行人采购额(A) | 20,937.66 | 19,907.96 | 18,110.95 | 14,938.25 |
主要经销商期末库存金额(B) | 1,994.37 | 1,954.59 | 1,955.40 | 1,107.74 |
占当期采购比例(C=B/A) | 9.53 | 9.82 | 10.80 | 7.42 |
注:上表中采购额为前述报告期内所有前五大经销商在报告期各期的合计采购额,上表中库存金额为前述报告期内所有前五大经销商在报告期各期末的合计库存金额。
由上表可见,主要经销商客户各期末库存金额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10%左右,相当于约1个月-1.5个月的备货量,不存在经销商渠道压货的情形。
3、主要经销商支付货款周期、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实行严格的信用期政策管理,给予经销客户的具体账期视不同客户而定。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下企业的信用政策及相关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经销商名称 | 信用政策 | 2023.9.30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4.2.29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1 | 大连邦飞利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3,332.58 | 3,332.58 | 100.00 |
2 | 苏州盛利得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1,098.22 | 1,098.22 | 100.00 |
3 | 广州品鑫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1,353.96 | 1,353.96 | 100.00 |
4 | 杭州赛亚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月结30天 | 156.55 | 156.55 | 100.00 |
5 | 深圳市鼎弘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390.46 | 390.46 | 100.00 |
6 | 美国Power Electric | 月结60天 | 289.67 | 289.67 | 100.00 |
7 | 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 | 月结60天 | 132.70 | 132.70 | 100.00 |
8 | 宁波中大璟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月结60天 | 129.33 | 129.33 | 100.00 |
9 | 东莞市商德自动化设备有 | 月结60天 | 256.80 | 256.8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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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销商名称 | 信用政策 | 2023.9.30应收账款余额 | 截至2024.2.29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限公司 |
注: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深圳市新立盈机电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立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知,公司给予前五大经销商及同一控制企业的信用期为2个月以内。截至2024年2月29日,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4、是否存在通过扩大向经销商铺货量等方式提高收入的情形,经销业务收入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经销业务的核查是否能够支持相关核查结论
(1)不存在通过扩大向经销商铺货量等方式提高收入的情形,经销业务收入的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向经销商销售减速电机、精密减速器和智能执行单元产品。主要经销商各期末库存金额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约为10%左右,系1个月-1.5个月的正常备货量,不存在经销商渠道压货的情形。公司给予主要经销商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0天,报告期内经销商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不存在通过扩大向经销商铺货量等方式提高收入的情形,经销业务收入的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2)对经销业务的核查能够支持相关核查结论
针对发行人经销收入的真实性和终端销售情况,中介机构实施了充分适当的核查程序,获取收入相关的可靠证据,具体如下:
序号 | 核查方式 | 核查内容 | 核查范围 | 核查结论 |
1 | 经销商走访 | 访谈发行人主要经销商,了解经销商基本情况和合作业务背景,实地查看经销商办公场所和仓库,确认主要终端客户情况 | 走访确认的收入占报告期内经销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99%、88.81%、79.02%和78.71% | 报告期各期主要经销商业务真实,经营正常,发行人的经销业务收入真实 |
2 | 经销商函证 | 函证主要经销商的发生额、往来款余额等 | 回函确认的经销收入占报告期内经销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19%、92.93%、95.17%和96.79% | 报告期各期主要经销商业务真实,经营正常,发行人的经销业务收入真实 |
3 | 终端销售核查 | 取得并核查了主要经销商盖章确认的进销存情况、库存情况 | 取得经销商进销存情况、库存情况的经销收入占报告期内经销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1.19%、63.50%、 | 主要经销商各期末库存金额合理,不存在经销商渠道压货的情形 |
1-68
序号 | 核查方式 | 核查内容 | 核查范围 | 核查结论 |
68.02%、64.89% | ||||
4 | 细节测试 | 以抽样方式抽取收入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 以抽样的方式抽取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进行细节测试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单据保存完善,收入确认单据齐全,收入具有真实性 |
5 | 截止性测试 | 对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收入项目进行收入截止性测试 | 报告期内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个月、单笔发生额较大的收入项目,全部进行截止性测试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
6 | 期后退货核查 | 核查发行人期后退货是否存在异常 | 取得发行人各期期后退货明细 | 不存在期后大额退货的情形 |
7 | 分析程序 | 经销收入按季度、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 报告期各期经销收入 | 主要经销商销售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
综上,针对经销业务的核查能够支持相关核查结论,发行人经销收入具有真实性,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
(三)说明对经销商河南中大销售毛利率波动变化较大的原因,并说明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经销商河南中大销售毛利率波动变化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河南中大力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大”)的销售金额相对较小,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1%左右,销售收入及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河南中大销售收入 | 1,018.34 | 788.03 | 883.19 | 780.16 |
河南中大收入占比 | 1.24 | 0.88 | 0.93 | 1.03 |
河南中大销售毛利率 | 11.72 | 8.12 | 32.46 | 28.49 |
注:收入占比为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河南中大基于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不同的产品,包括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微型直流减速电机以及部分毛利率较高的精密减速器等产品,也包括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等产品。报告期发行人向河南中大销售的具体产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1-69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精密减速器 | 194.24 | 19.07 | 201.60 | 25.58 | 212.12 | 24.02 | 133.32 | 17.09 |
减速电机: | 702.16 | 68.95 | 540.57 | 68.60 | 620.99 | 70.31 | 635.94 | 81.51 |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 228.44 | 22.43 | 164.42 | 20.86 | 410.45 | 46.47 | 401.32 | 51.44 |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415.56 | 40.81 | 323.50 | 41.05 | 100.11 | 11.33 | 114.45 | 14.67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58.15 | 5.71 | 52.65 | 6.68 | 110.43 | 12.50 | 120.17 | 15.40 |
智能执行单元 | 121.50 | 11.93 | 33.62 | 4.27 | 40.36 | 4.57 | - | - |
其他 | 0.45 | 0.04 | 12.24 | 1.55 | 9.72 | 1.10 | 10.90 | 1.40 |
合计 | 1,018.34 | 100.00 | 788.03 | 100.00 | 883.19 | 100.00 | 780.16 | 1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河南中大的销售毛利率波动,主要系河南中大的主要终端客户在报告期内存在变化,河南中大根据各下游终端客户的不同需求,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河南中大2020年和2021年的主要终端客户包括食品包装设备制造商郑州启明轩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覆膜机设备制造商郑州智赋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砖瓦行业自动化设备制造商河南欧帕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等。河南中大根据下游终端客户需求向发行人采购产品, 2020年和2021年主要采购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微型交流减速电机、微型直流减速电机等产品,导致发行人2020年和2021年向河南中大的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
2022年起,河南中大的主要终端客户有所变化,新能源智能设备制造商河南鼎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了河南中大的第一大终端客户。河南鼎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动力电池全自动干燥线、接触式真空烘箱、锂电池全自动预热隧道炉等新能源智能装备和非标自动化设备,是宁德时代(300750.SZ)、欣旺达(300207.SZ)、天能股份(688819.SH)等新能源企业的供应商。河南中大根据下游终端客户需求向发行人采购产品, 2022年和2023年1-9月主要采购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等产品,导致发行人2022年和2023年1-9月向河南中大的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河南中大的销售金额和销售占比较低。河南中大作为经销商,基于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向发行人采购不同的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河南中大的销售毛利率波动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1-70
2、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存在五家使用发行人商号的经销商,分别为河南中大、山东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大”)、江苏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大”)、广东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大”)、深圳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大”)。前述经销商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①河南中大
公司名称 | 河南中大力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凯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股权结构 | 王凯持股80%,王珍持股20% |
住 所 | 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西、代庄街北1幢2单元22层22023号 |
经营范围 | 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电子电器;工业自动化工程设计及施工;软件开发和销售;机器人技术开发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②山东中大
公司名称 | 山东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8月24日 |
法定代表人 | 罗周勇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股权结构 | 罗周勇持股60%,黄金妹持股40% |
住 所 |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西外环与生产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
经营范围 | 销售:传动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安装、维修:传动设备、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③江苏中大
公司名称 | 江苏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11月5日 |
法定代表人 | 罗志锋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1-71
股权结构 | 罗志锋持股70%,汤志菊持股30% |
住 所 |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震泽路688号太湖湾信息技术产业园1号楼522-13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④广东中大
公司名称 | 广东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1年4月12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亮亮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股权结构 | 张亮亮持股90%,李红霞持股10% |
住 所 | 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蔡白阳光路23号3号楼 |
经营范围 | 研发、销售:智能传动设备、机电产品、工控自动化设备、机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⑤深圳中大
公司名称 | 深圳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4年9月16日 |
法定代表人 | 鲍兴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结构 | 鲍兴持股95%,段桂华持股5% |
住 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与碧湾路交汇处碧湾大厦9楼902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马达、减速机、变频器、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塑胶制品、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2)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公司所销售的核心零部件具备一定的技术壁垒,下游终端客户较为看重生产厂商的品牌和资质,前述经销商使用发行人商号作为经销商名称主要系便于在当地市场对发行人产品进行更好地推广及业务开展,具有合理性和商业实质。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前述经销商客户使用“中大力德”字样作为企业名称无需发行人授权。前述经销商含有“中大力德”商号的公司名称已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述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1-72
单位:万元、%
项目 | 销售内容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交易金额 | 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配件 | 4,702.27 | 3,289.59 | 1,632.07 | 1,271.52 |
收入占比 | - | 5.72 | 3.66 | 1.71 | 1.67 |
注:收入占比为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由上表可见,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收入占比约为2%-6%,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配件,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所述,河南中大销售毛利率波动变化主要系河南中大根据下游客户需要,在报告期各期向公司采购的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四)区分经销业务和直销业务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返利的具体政策及执行情况、销售返利发生金额、对不同客户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销售返利政策变化及合理性,对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销售返利政策的区别,说明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用销售返利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1、报告期内销售返利的具体政策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销售返利政策变化及合理性,对不同客户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差异、对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销售返利政策的区别
(1)直销业务和经销业务销售返利的具体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产品属于通用设备,依靠公司自身力量,难以覆盖众多下游行业和销售区域,因此公司一直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对部分客户提供返利优惠政策,提高客户销售、回款的积极性,向客户提供销售返利系行业内企业的惯例。
经销业务和直销业务的具体政策对比如下:
项目 | 经销业务 | 直销业务 | 直销业务与经销业务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 |
返利政策约定 | 公司在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 | 公司在与直销客户签订年度 | 否 |
1-73
项目 | 经销业务 | 直销业务 | 直销业务与经销业务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 |
时,综合评估经销商与下游客户合作情况、销售及回款情况、所在区域市场潜力,书面约定具体返利政策条款,按照返利条款的约定计算返利并冲减当年度的销售收入。 | 销售合同时,综合评估该客户的合作情况、销售及回款情况,书面约定具体返利政策条款,按照返利条款的约定计算返利并冲减销售收入。 | ||
返利标准 | 一般以销售目标、回款目标等作为考核要素,根据不同经销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目标和返利比例。 | 一般以销售目标、回款目标等作为考核要素,根据不同直销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目标和返利比例。 | 否 |
返利兑现 | 在年度终了后以销售折让的方式进行结算兑现。 | 在年度终了后以销售折让的方式进行结算兑现。 | 否 |
会计处理 | ①销售返利的确认: 各会计期间结束后,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回款金额及年度销售目标、回款要求等,按照既定的返利政策计提销售返利金额,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借:销售收入-销售返利;贷:其他应付款-销售返利)。 ②销售返利的支付: 公司主要采用销售折让方式支付销售返利。经销商在下一年度以其享有的返利金额为限,在后续订单中通过商业折扣降低产品价格,获得销售返利,公司以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开票确认销售收入,并根据折扣金额冲销上一会计年度根据权责发生制计提的销售返利(借:其他应付款-销售返利;贷:销售收入-销售返利)。 | 否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直销业务与经销业务的返利政策基本保持一致,对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销售返利政策本身不存在实质性区别。目前公司主要向经销商客户实行销售返利,在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中返利的实施范围有所差别,约定了返利政策的经销客户占比高于直销客户。销售返利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政策描述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返利政策变化及合理性、对不同客户的返利政策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的销售返利政策均为在每年年初与客户分别书面约定具体返利政策条款,按照返利条款的约定计算返利,在年度终了后以销售折让的方式进行结算兑现。
公司的返利政策主要以销售目标、回款目标等作为考核要素,不同客户由于自身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以及采购需求不同,与公司的合作历史、历年合作表现等亦有差异,因此公司在每年年初进行书面约定时,会综合考虑与客户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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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情况、客户所在区域或行业的下游需求情况、上年度的销售及回款情况、本年度公司整体的销售目标和回款目标等,综合确定本年度具体客户的年度销售目标、回款要求及返利比例。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同客户的返利政策不存在重要差异,不存在销售返利政策变化的情况。
2、销售返利发生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返利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经销业务销售返利金额 | 1,507.16 | 1,316.45 | 1,316.60 | 1,134.95 |
直销业务销售返利金额 | 503.74 | 383.79 | 688.43 | 540.89 |
销售返利金额合计 | 2,010.91 | 1,700.24 | 2,005.03 | 1,675.84 |
销售收入 | 82,200.53 | 89,759.55 | 95,297.38 | 76,057.33 |
返利占比 | 2.45 | 1.89 | 2.10 | 2.2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返利金额分别为1,675.84万元、2,005.03万元、1,700.24万元和2,010.91万元,主要为经销业务的销售返利,直销业务返利的金额及覆盖范围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返利政策给予客户一定优惠,返利金额总体较小,占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基本保持在2%-2.5%左右,2022年的返利占比相对较低主要系当年销售收入下降、根据与各个客户约定的销售返利政策计提的返利减少。综上,报告期内返利发生金额符合返利政策的具体约定,与公司的销售业绩和回款情况相关,具有合理性。
3、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利用销售返利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1)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对经销商客户和直销客户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一、经销业务 | ||||
经销销售返利 | 1,507.16 | 1,316.45 | 1,316.60 | 1,134.95 |
1-75
经销收入 | 34,240.95 | 31,394.04 | 26,708.36 | 23,137.16 |
经销返利占比 | 4.40 | 4.19 | 4.93 | 4.91 |
二、直销业务 | ||||
直销销售返利 | 503.74 | 383.79 | 688.43 | 540.89 |
直销收入 | 47,959.59 | 58,365.51 | 68,589.02 | 52,920.18 |
直销返利占比 | 1.05 | 0.66 | 1.00 | 1.02 |
三、整体情况 | ||||
整体销售返利 | 2,010.91 | 1,700.24 | 2,005.03 | 1,675.84 |
营业收入 | 82,200.53 | 89,759.55 | 95,297.38 | 76,057.33 |
整体返利占比 | 2.45 | 1.89 | 2.10 | 2.20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经销业务销售返利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在4%-5%左右,直销销售返利占直销收入的比例在1%左右,各年度略有变化主要系与客户销售、回款的完成情况有关。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返利主要为经销业务的销售返利,直销业务返利金额及覆盖范围较小。整体来说,直销与经销业务的返利占比均保持相对稳定,公司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
(2)销售返利符合行业惯例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与同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销售返利相关情况的对比如下:
序号 | 证券简称 | 销售返利政策 | 最近一年或最近一期 披露返利数据情况 | |
期间 | 销售返利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1 | 鑫磊股份 | 公司与经销商约定返利政策,公司按经销商销售完成情况结合合同约定返利政策给予销售返利。各期公司以应向经销商进行返利的金额预提客户返利并冲减收入。销售返利后期以销售折扣形式给予经销商。 | 2023年1-6月 | 1.54% |
2 | 创世纪 | 根据深圳创世纪及其子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相关条款中对销售返利政策的约定,为鼓励经销商能积极销售深圳创世纪产品,根据经销商的销售回款额制定返利政策,返利政策约定年度销售额低于10亿元按3%返利,销售额在10亿到15亿元间按4%返利,销售额大于15亿元按5%返利。 | 未披露 | 未披露 |
3 | 国茂股份 | 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去年销售情况、去年的返利率及当年度框架合同签订情况,估算经销商当年可享受的返利额。每月月末,按照预估的返利额抵减销售收入。 | 未披露 | 未披露 |
4 | 英华特 | 为调动签约经销商和部分直销客户的采购积极性,公司制定了销售返利政策,返利通过销 | 2023年1-6月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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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券简称 | 销售返利政策 | 最近一年或最近一期 披露返利数据情况 | |
期间 | 销售返利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售折扣方式执行。每月末,公司按照主要客户上年度返利计提比例,根据当月销售金额计算返利金额,在月末对返利进行预提。 | ||||
5 | 恒工精密 |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存在销售折扣和销售返利的约定。对于销售返利,公司以一个销售年度的采购总量计算销售返利,经销商获取返利的前提为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本年任务量。公司每年1月份计算上年返利,并冲减上年营业收入。 | 未披露 | 未披露 |
6 | 腾亚精工 | 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的《年度经销合同》约定,经销商完成年度销售任务,在年底按发行人要求完成货款支付及对账工作,且经销期内无窜货等违规投诉。经申请后,公司可给予返利,返利款项用于次年抵消采购同类产品货款。 | 2023年1-6月 | 2.74% |
- | 发行人 | 公司每年年初在与执行返利政策的客户签订年度销售合同时,在返利条款中约定年度销售金额、返利比例、计算方法等信息,公司销售返利的金额系根据客户年度采购金额以及回款情况等,按照约定的返利比例,在年度终了后以销售折让的方式进行结算。 | 2023年1-9月 | 2.45% |
由上表可知,向客户提供销售返利系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内企业的惯例,发行人的销售返利政策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整体的销售返利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2%左右,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例区间范围内,具有合理性。
(3)不存在利用销售返利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与部分客户约定了销售返利政策,有利于提高客户销售、回款的积极性,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返利政策整体稳定,实际执行情况与政策描述一致,公司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销售返利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一)经销商管理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之“4、经销商管理风险”中对经销商管理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4、经销商管理风险
1-77
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021.84万元、26,624.99万元、31,351.62万元和34,215.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82%、28.34%、35.36%和42.10%,经销业务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有所增加。若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善、违法违规等行为,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发生纠纷,或者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等不稳定情形出现,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该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而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同时,公司对部分经销和直销客户执行了销售返利政策,报告期内实现销售返利分别为1,675.84万元、2,005.03万元、1,700.24万元、2,010.91万元,其中主要为经销业务的销售返利。若公司在销售返利上与经销商发生纠纷等情况,可能对公司经销收入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了发行人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经销商相关内控制度并评价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同时了解销售返利政策、执行情况、销售返利具体计算过程等。
2、检查了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客户与发行人签署的经销协议,重点核查了主要经销商的定价机制、物流方式、信用政策、退换货机制、会计处理、销售返利条款等情况,并针对主要经销商客户进行穿行测试和细节测试。
3、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核实了主要经销商的工商信息,主要关注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判断交易的合理性,并核查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4、对主要经销商的退换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5、对主要经销商进行走访核查,了解经销商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历史、货款支付情况、物流配送情况、退换货情况、主要终端客户情况等,实地查看经销商的经营场所,查看经销商所购买的发行人产品的销售陈列、库存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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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主要经销商执行了函证程序,确认公司与经销商客户的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销售返利情况等信息。
7、对主要经销商情况进行了分析性复核,包括分析主要经销商的变动情况,分析交易金额变动的合理性以及与应收账款的匹配情况等。
8、获取了主要经销商期后回款情况表,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经销商客户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了分析。
9、取得并核查了经销商盖章确认的发行人产品的进销存情况、库存情况及主要终端客户情况。同时通过查阅主要经销商终端客户的网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终端客户的业务、经营情况以及股东情况,确认终端客户存在的真实性,采购发行人产品的用途、是否符合商业逻辑以及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取得发行人销售返利表,分析各期销售返利发生额及余额的准确性。
11、查阅同行业公司披露的经销收入情况和销售返利政策,结合对发行人相关人员的访谈情况,确认发行人经销收入增长情况的合理性,以及发行人对部分经销商客户和直销客户进行返利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经销业务均属于买断式销售;报告期内,经销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账期和回款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发行人与主要经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报告期内经销收入增长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2、发行人不存在通过扩大向经销商铺货量等方式提高收入的情形,经销业务收入的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对经销业务的核查能够支持相关核查结论。
3、发行人对经销商河南中大报告期内销售毛利率波动变化具有合理性;使用中大力德相关商号的经销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发行人对直销业务与经销业务的返利政策基本保持一致,对直销客户与经销客户销售返利政策不存在实质性区别,经销返利的客户占比大于直销返利,其实际执行情况与政策描述一致。报告期内,不同客户的返利政策不存在重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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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不存在销售返利政策变化的情况。发行人销售返利金额与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利用销售返利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问题3发行人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用于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于2023年4月变更前募尚未使用资金11,500.00万元用于实施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项目一、二、三及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四)均为中大力德华南高端智造产业项目的子项目,均为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大)实施,佛山中大成立于2021年10月,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参保人数为0。项目一达产后预计可形成约2万台机器人本体组件、18.7万台智能执行单元、1.5万台大型RV减速器及32万台减速电机的生产能力,项目二不涉及明确的研发项目,项目三达产后预计可形成
35.50万台智能执行单元以及5,000台大型RV减速器的生产能力。项目一测算大型RV减速器毛利率25%、减速电机毛利率29%,智能执行单元毛利率为25%,均高于最近一期相关产品毛利率。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五)原预计投入3,000万元,实际投入697.73万元,该项目预计完毕时间为2022年底,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金使用进度为69.77%。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比例为79.27%。公司假设2023-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公司预计至2025年末累计流动资金缺口12,589.06万元,公司2020至2022年收入变动率分别为12.48%,25.30%,-5.81%。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项目一至项目五目前最新进展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是否已有投入,本次募集资金能否和董事会前投入资金有效区分,佛山中大参保人数为0的合理性,是否有能力实施相关募投项目;(2)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及研发的区别与联系,所需组件是否全部为自产,是否具备全部生产和实施组装的能力,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是否属于新产品,有无技术实施难度,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软硬件来源是否受限,所投入募集资金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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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其他产品可区分,是否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实施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结合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行业增长趋势、产业政策变化、目前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情况、下游行业预计新增产能情况、议价能力以及客户验证情况等,说明项目一、项目三较现有产能的新增幅度,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尤其是在公司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产量下滑情况下新增该品类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4)明确项目二的研发安排或计划并论述其是否属于投向主业,项目二、项目四、项目五的主要建设内容、研发方向、投资构成的主要差异,项目四是否已在2022年末完成建设,在项目四规划了研发建设、项目五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本次继续建设项目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相关研发设备等采购是否存在采购限制,相关研发项目是否存在进展风险;(5)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情况、本次募投拟生产的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与现有产品的区别,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项目一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效益测算高于最近一期相关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是否考虑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效益预测是否谨慎合理;(6)说明新增资产未来折旧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7)结合报告期内营运资金缺口实际情况和解决方式等情况,说明2022年收入下滑的情况下,预测未来三年10%的收入增长率测算是否谨慎,本次所测算的营运资金缺口过程中是否存在低估经营性流动资产或高估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形,如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资金缺口是否存在,相关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是否审慎,结合未来现金流支出等安排,说明本次融资是否具有必要性。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相关风险。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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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项目一至项目五目前最新进展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是否已有投入,本次募集资金能否和董事会前投入资金有效区分,佛山中大参保人数为0的合理性,是否有能力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1、项目一至项目五目前最新进展情况
项目一至项目五的基本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备案 | 环评 | 建设地点 |
项目一 | 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2-440606-04-01-589769)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大力德华南高端智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佛环03环审〔2023〕180号)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
项目二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
项目三 |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 前次募投项目 | |||
项目四 | 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 | 自有资金投资项目 | |||
项目五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前次募投项目 |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2101-330282-07-02-280047) | 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0067号) |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
上表中,项目四为佛山子公司厂房及配套建筑的土建工程投入,已于2022年开工建设,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项目一、项目二为本次募投项目,项目三及项目五为前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入为生产及研发设备购置。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项目一至项目五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 最新进展 |
项目一 | 37,000.00 | - | 设备考察、商务谈判阶段 |
项目二 | 5,000.00 | - | 设备考察、商务谈判阶段 |
项目三 | 11,500.00 | 5,931.47 | 设备陆续购置阶段,依据建设进度进行设备投入 |
项目四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已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 |
项目五 | 1,000.00 | 697.73 | 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投入的少量募集资金主要系设备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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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是否已有投入,本次募集资金能否和董事会前投入资金有效区分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在首次召开董事会前(2023年8月24日前)无资金投入。不涉及与董事会前投入资金进行区分。
3、佛山中大参保人数为0的合理性,是否有能力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1)佛山中大参保人数的合理性
佛山中大于2021年10月成立,于2021年底拍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创盛路8号的工业用地,于2022年3月1日取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在陆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于2022年底正式开始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四)施工。
2022年末,佛山中大的参保人数为0人,主要系公司的员工招聘进度取决于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需求:2022年末佛山中大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及前期筹备工作由发行人委派人员常驻佛山牵头主持,相关筹备组同事仍在母公司缴纳社保,同时公司根据建设进度陆续在当地招聘员工。
项目四于2023年底竣工,于2024年2月20日完成全部竣工联合验收,佛山中大于2023年底开始集中进行人员招聘。截至2024年2月底,佛山中大参保人数为90人,人才队伍仍在持续扩充中。
综上,佛山中大的参保人数符合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需求,具有合理性。
(2)佛山中大是否有能力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佛山中大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未来计划作为公司在华南地区的科研、智造和营销中心,其发展和募投项目建设是发行人的整体战略规划之一。
发行人在智能传动核心零部件领域深耕多年,拥有强大的人才队伍,丰富的产品布局、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成熟的研发体系以及较强的质量管理能力,可为佛山中大顺利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发行人将统筹协调公司可以调用的各项资源,在技术、人员及组织管理等方面提供强大支撑。与此同时佛山中大也在佛山、广州当地开展人才招聘工作,通过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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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和内部培养的方式快速充实人员队伍,并充分借鉴华南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先进技术经验,挖掘最新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佛山中大通过将母公司的持续赋能与自身的战略优势有效结合,能够充分掌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技术及相关资源,具备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能力。
(二)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及研发的区别与联系,所需组件是否全部为自产,是否具备全部生产和实施组装的能力,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是否属于新产品,有无技术实施难度,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软硬件来源是否受限,所投入募集资金是否可与其他产品可区分,是否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实施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及研发的区别与联系,所需组件是否全部为自产,是否具备全部生产和实施组装的能力
项目一“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项目三“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为前次募投项目,项目一与项目三均为产能升级类项目,拟生产产品具体如下:
序号 | 拟生产产品名称 | 拟生产产品设计产能 |
项目一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2.0万台 |
智能执行单元 | 18.7万台 | |
大型RV减速器 | 1.5万台 | |
各类减速电机 | 32.0万台 | |
项目三 | 智能执行单元 | 35.5万台 |
大型RV减速器 | 0.5万台 |
(1)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产品的区别与联系
公司主要产品及本次募投拟生产的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均为机械传动领域的核心零部件,部分制造环节以及生产工艺存在通用性,集成程度依次提升。公司通过对齿轮毛坯、齿轴毛坯、轴承、箱体、箱盖等减速器构件进行通过改型、喷塑、精加工等工序完成减速器生产;在减速器的基础上,通过集成组装电机构件并通过性能测试,完成减速电机的生产;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则是根据客户需求,以及下游特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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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域,选择合适的减速器、电机、驱动器,通过总装、集成、测试等环节加工成模块化的集成产品。项目一、项目三前述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产品的具体区别与联系如下:
序号 | 拟生产产品 | 现有产品 | 联系 | 区别 |
1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 | 机器人本体组件系主要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其核心仍为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加工与集成,系在现有零部件、组件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产品性能和精度,提高产品集成度,从而拓宽下游应用领域、解决客户一站式多样化需求。 | (2)用于机器人关节处的精密减速器及电机的产品性能及设计结构对于机器人的运动控制起到决定性作用,需要满足更高的机械设计要求和运动控制精度。 |
2 | 智能执行单元 | 智能执行单元 | 均为智能执行单元产品,本次拟生产产品是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的扩产。 | (1)现有智能执行单元产品规格型号较多,项目一和项目三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选择精度和可靠性较高的系列产品进行产能放大。 (2)现有产能位于宁波地区,项目一、项目三计划在佛山地区新增产能。 |
3 | 大型RV减速器 | RV减速器 | (2)报告期内,公司已有RV减速器生产销售,收入分类为精密减速器。 | (1)相较于其他精密减速器,大型RV减速器具有结构紧凑、抗过负荷能力强、定位精度高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机器人关节中。 (2)拟生产产品与现有RV减速器相比,尺寸更大,拥有更高的负载和扭矩,额定输出扭矩2,000 Nm-15,000 Nm,与现有RV减速器相比提升2~3倍;传动精度小于0.9角分;齿隙回差小于0.9角分;扭转刚度最大达到6,300Nm / Arcmin,容许推力最大51,000 Nm,与现有RV减速器相比提升1.5~2倍。 |
4 | 各类减速电机 | 减速电机 | 包括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和小型交流减速电机,均为减速电机产品,本次拟生产产品是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的扩产。 | (1)现有减速电机规格型号较多,项目一和项目三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选择体积小,效率高,齿轮强度高,密封性强,扭矩大的系列型号进行产能放大。 (2)现有产能位于宁波地区,项目一、项目三计划在佛山地区新增产能。 |
(2)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研发的联系
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现有核心技术的联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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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情况和对发行人的影响 | 拟应用的主要 产品 | 技术来源 |
1 | 工业机器人本体组件技术 | 工业机器人本体系RV、谐波、伺服电机、总线及工业机器臂结构件总成,涉及单元总成设计,核心零部件、装配工艺及装备技术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自主研发 |
2 | 准双曲面减速器设计工艺装备技术 | 具有高效率,高精度、长寿命、大速比,结构紧凑的技术,特别是在重载机器人应用上,具有国际领先应用前景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自主研发 |
3 | 伺服减速电机及驱动技术 | 高性价比、可定制化,为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提供一体式控制解决方案,具有一站式服务优势 | 智能执行单元 | 自主研发 |
4 | 智能物流驱动总成及控制技术 | 可用于生产加工智能物流驱动总成,智能物流驱动总成为智能、清洁物流运载装备、园林机械提供驱动控制单元,产品广泛应用电动叉车、AGV、CUV、电动园林机械等 | 智能执行单元 | 自主研发 |
5 | 整体结构式角接触轴承摆线减速器技术 | 保证曲轴加工后精度控制在5级以内,提高轴承精度 | 大型RV减速器 | 自主研发 |
6 | 摆线轮摆线齿修形数学模型及工艺技术 | 可以提高精度、减小回程间隙,并且在有相对运动的关键零部件间隙极小的条件下,保证可靠的润滑和较高的传动效率,提高整机的可靠性和寿命 | 大型RV减速器 | 自主研发 |
7 | 摆线减速器 摆线片工艺技术 | 利用任意齿形修形技术,磨削摆线齿、专用工装,保证产品质量 | 大型RV减速器 | 自主研发 |
8 | RV减速器与弧锥齿轮的组合与装配技术 | 可以显著降低产品噪声,提高传动平稳性,而且保证产品具有良好的加速性能,可以实现平稳的运转并获取正确的位置精度 | 大型RV减速器 | 自主研发 |
9 | 减速电机装配及测试技术 | 电机、减速器是两类不同的机电产品,减速电机是二者的集成,装配及测试技术是集成的关键技术,从方案设计、加工工艺到检测,保证减速电机的高效运行 | 减速电机 | 自主研发 |
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与发行人主要在研项目的联系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到的目标 | 拟应用的主要 产品 | 项目阶段 |
1 | ZDGT系列高速高精度多关节型工业机器人本体组件的性能升级 | 针对多自由度的复杂应用而开发的六轴工业机器人,研发大荷载机型,重复定位精度优于±0.08mm,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优于6000h,结构更紧凑、高速高质量、高载荷,能更好满足工业机器人高精度、承载能力大、MTBF寿命长的市场国产化需求。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样品及试验 |
2 | 高刚性谐波减速器的研发升级 | 研究升级CSG系列和SHG系列的5种常规型号,相比于CSF系列和SHF系列,CSG系列和SHG系列优化齿形设计及热处理工艺,提升了30%的转矩容量,精度保持寿命提高40%、可达15000小时。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样品及试验 |
3 | 系列驱动器及关节模组的性能改进 | 集24V/48V直流伺服电机、双编码器闭环控制、高刚性高精度谐波减速机、高安全性伺服驱动器和制动器、传感器(扭矩、温度等)于一体,搭建ETHERCAT高速总线,升级机器人系列关节模组。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样品及试验 |
4 | 高精度编码器及 | 一整套高精度的智能一体化解决方案驱动控制技 | 智能执行单元 | 样品及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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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到的目标 | 拟应用的主要 产品 | 项目阶段 |
一体化总线研发 | 术,从硬件设计、软件设计、安装结构设计、产品验证到工艺装备,制造工艺,检验,装配,整机试验,应用等完成全套技术研究,形成规范。 | |||
5 | 系列高功率高压永磁减速电机的研发 | 采用永磁同步设计、无感正弦波FOC控制方式,提升效率和功率密度,优化齿轮及减速箱设计,提高齿轮箱承载扭矩,提高节能效果,增加调速幅度(100-2000RPM),可实现更宽恒扭矩范围,广泛适用于自动化行业。 | 减速电机 | 样品及试验 |
6 | 系列无刷滚筒的研发升级 | 针对高/低压两大系列8个基座号进行研发升级,实现高可靠性、长寿命、防护等级IP65以上、电机调速范围广(100-3000RPM)、低噪音55dB(A)等,实现驱控一体化,满足高、中端市场需求,实现对传统皮带线、滚筒线行业的工业升级。 | 智能执行单元 | 小批量生产 |
(3)所需组件是否全部为自产,是否具备全部生产和实施组装的能力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所需组件以及生产和组装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 | 产品组件 | 是否自产 | 是否自主组装 |
1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电机 | 是 | 是 |
减速器(主要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 | 是 | |||
其他配件 | 部分外购 | |||
2 | 智能执行单元 | 电机 | 是 | 是 |
减速器(各类精密减速器) | 是 | |||
其他配件 | 部分外购 | |||
3 | 大型RV减速器 | 齿轮组、前后盖、输出轴 | 是 | 是 |
4 | 减速电机 | 电机 | 是 | 是 |
减速器(各类精密减速器) | 是 |
注:机器人本体组件、智能执行单元均为集成化产品,具体涉及的产品组件根据客户需求而定,上表列示内容为一般情况下均会涉及的组件。
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涉及的核心组件减速器、电机均为公司自主生产。机器人本体组件、智能执行单元的部分配件采用外购,外购配件主要为市场标准件或根据客户特定需求搭配的其他组件,如线缆、接插件、螺母螺栓、驱动轮等。上述所有产品均由公司自主组装完成。
综上,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所需核心零部件均为公司自主生产,公司具备所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及产品组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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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是否属于新产品,有无技术实施难度,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软硬件来源是否受限,所投入募集资金是否可与其他产品可区分,是否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实施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是否属于新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自动化传动与驱动装置的研发和制造,为各类机械设备提供安全、高效、精密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公司一直从事减速电机、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不断结合市场需求,顺应行业小型化、集成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致力于整合核心零部件系统,围绕工业自动化和工业机器人,推出“精密行星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一体机、“RV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一体机、“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一体机等智能执行单元模组化产品,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机器人本体是机体结构和机械传动系统,也是机器人的支承基础和执行机构。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是公司在多年产品技术积累及行业深耕基础上,为响应工业机器人领域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而推出的模组化产品,由多个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及基座、壳体等配件组合、搭配形成,是主要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其核心仍为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加工与集成。机器人本体组件用到的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数量较多,核心零部件的产品性能及设计结构对于机器人的运动控制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机器人本体组件对于核心零部件的机械设计、运动控制进度及集成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项目 | 零部件生产及组合要求 |
零部件高度集成化 |
用于机器人本体组件的核心零部件数量较多,集成化设计要求各个零部件之间的尺寸和性能匹配达到极致。
例如对于六轴工业机器人而言,一般包括6个电机、4-6个减速器、以及齿轮、壳体、结构件等,需要精确地将多个减速器和电机逐一配对,并合理分配到各个关节中,再与本体结构件紧密连接,从而实现高度集成和精确配合。 | |
更高的机械设计要求和运动控制精度 | 例如,机器人本体组件的重复定位精度要求在0.03-0.10mm以内,具体参数要求根据产品末端负载及臂展均有所差异。同时,还需要解决零部件在机器人高速运动中的振动、噪声、磨损及惯量等问题,以确保机器人本体组件的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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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核心仍为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加工与集成,系在现有零部件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产品性能和精度,提高产品集成度,从而拓宽下游应用领域、解决客户一站式多样化需求。
(2)公司具备生产机器人本体组件的人员和技术储备,不存在技术实施难度
①公司具备机器人本体组件的人员储备
公司目前拥有一支稳定且结构完善的核心团队,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基本一致。
在研发团队方面,公司坚持积极培养和吸纳优秀人才,打造了一支机械传动与运动控制领域的专业技术团队,涵盖机械设计、电磁、材料科学、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多个技术领域。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拥有技术人员25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2.92%,主要人员具备丰富的研发技术经验,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内部条件。
②公司具备机器人本体组件的技术储备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已建成机械工业精密齿轮减速电机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导和参与了12项国家标准和5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2022年12月,公司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
经过十多年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公司拥有了多项可用于机器人本体组件生产的核心技术及核心专利,服务于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同时公司持续强化高质量专利布局,申请多项新的发明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对应核心专利情况 |
1 | 减速电机装配及测试技术 | 装配及测试技术是集成的关键技术,从方案设计、加工工艺到检测,保证产品高效运行 | 自主研发 | |
2 | RV减速器与弧锥齿轮的组合与装配技术 | 可以显著降低产品噪声,提高传动平稳性,而且保证产品具有良好的加速性能,可以实现平稳的运转并获取正确的位置精度 | 自主研发 | 一种摆线外环内齿廓的设计方法、摆线外环和摆线减速机(ZL202110738557.5); 摆线针轮减速器综合性能测试系统(ZL201811537440.5) |
3 | 准双曲面减速 | 具有高效率,高精度、长寿命、 | 自主研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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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对应核心专利情况 |
器设计工艺装备技术 | 大速比,结构紧凑的技术,特别是在重载机器人应用上,具有国际领先应用前景 | |||
4 | 双钢轮谐波减速机技术 | 该款减速机解决了目前市场上六轴减速机中间通孔过小、减速比过大的问题,使它既能满足氩弧焊接机器人对六轴中空穿焊枪电缆的要求也能满足激光焊接或中小型搬运对12kg负载的要求 | 自主研发 | 一种用于制造柔轮的高熵合金及柔轮的加工方法(ZL202010789581.7); 一种谐波减速器柔轮三维齿形修型方法(ZL202011362970.8) |
5 | 伺服减速电机及驱动技术 | 高性价比、可定制化,为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提供一体式控制解决方案,具有一站式服务优势 | 自主研发 | - |
6 | 工业机器人本体组件技术 | 工业机器人本体系RV、谐波、伺服电机、总线及工业机器臂结构件总成,涉及单元总成设计,核心零部件、装配工艺及装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半固态铝硅合金压铸件强韧化的热处理方法(ZL201911426020.4); 2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 一种机器人结构(申请号2023118660128); 一种机械臂及机器人(申请号202311864773X) |
7 | 关节模组技术 | 伺服电机+精密减速器一体式的模组明显的增加了关节传动精度,减少关节零件装配步骤及空间体积,有利于机器人整机的质量减少及结构优化 | 自主研发 | 1个发明专利正在申请: 一种模块化机器人小臂(申请号2023118693850) |
综上所述,公司已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不存在技术实施难度。
(3)软硬件来源是否受限
公司本着“以进口装备生产替代进口产品”的理念,高起点参与市场竞争,计划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本次“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计划新增设备213台,均为硬件采购,投资估算37,310万元,设备部分来源于国内供应商,部分为进口,进口设备计划采购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 (万元) | 设备总金额 (万元) | 设备来源 | 是否受限 |
1 | 高精度加工中心(640) | 2 | 250.00 | 500.00 | 日本 | 否 |
2 | 高精度加工中心(950) | 6 | 280.00 | 1,680.00 | 日本 | 否 |
3 | 立式复合磨床 | 5 | 680.00 | 3,400.00 | 日本 | 否 |
4 | 外齿轮磨齿机 | 5 | 750.00 | 3,750.00 | 日本 | 否 |
5 | 柔性线工作台1000 | 1 | 2,200.00 | 2,200.00 | 日本 | 否 |
6 | 普通型三坐标测量机 | 1 | 180.00 | 180.00 | 德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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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 (万元) | 设备总金额 (万元) | 设备来源 | 是否受限 |
7 | 精密型三坐标测量机 | 3 | 250.00 | 750.00 | 德国 | 否 |
8 | 齿轮测量中心 | 3 | 380.00 | 1,140.00 | 德国 | 否 |
9 | 数控滚齿机 | 10 | 120.00 | 1,200.00 | 日本 | 否 |
10 | 高精度滚齿机 | 10 | 200.00 | 2,000.00 | 日本 | 否 |
11 | 数控曲轴磨床 | 3 | 380.00 | 1,140.00 | 日本 | 否 |
12 | 内齿轮磨齿机 | 2 | 750.00 | 1,500.00 | 日本 | 否 |
13 | 数控螺旋锥齿轮磨齿机 | 4 | 770.00 | 3,080.00 | 德国 | 否 |
进口设备金额合计 | 22,520.00 | - | - |
由上表可见,进口设备涉及的国家主要为日本和德国,无受限情况。
(4)所投入募集资金是否可与其他产品可区分
机器人本体组件系主要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其核心仍为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和集成,所用到的主要生产加工设备与减速器、减速电机和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基本一致,均为加工中心、磨齿机、柔性线工作台等,所涉及的生产程序均为磨齿、抛光、压铸等离散的加工工艺。项目一所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前述加工中心、磨齿机、柔性线工作台等核心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机器人本体组件、智能执行单元、RV减速器、减速电机使用的设备基本重合,各类产品的计划产能根据生产所使用核心设备所需的预计投入工时匡算,无法严格区分。
公司一直从事减速电机、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并不断结合市场需求,顺应行业小型化、集成化、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致力于整合核心零部件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围绕工业自动化和工业机器人,形成了“减速器+电机+驱动”一体化的产品架构,推出“精密行星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一体机、“RV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一体机、“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驱动”一体机等智能执行单元模组化产品。本次募投产品机器人本体组件仍为核心零部件系统的整合与升级,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仍为核心零部件系统的整合与升级,公司已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不存在技术实施难度。本次募投项目软硬件来源未受到限制。机器人本体组件系主要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其核心仍为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和集成,所用到的主要生产加工设备与减速器、减速电机和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基本一致,所投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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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其他产品无法严格区分,对该产品的投入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实施项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结合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行业增长趋势、产业政策变化、目前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情况、下游行业预计新增产能情况、议价能力以及客户验证情况等,说明项目一、项目三较现有产能的新增幅度,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尤其是在公司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产量下滑情况下新增该品类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1、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行业增长趋势、产业政策变化、目前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在手订单情况、下游行业预计新增产能情况、议价能力以及客户验证情况
(1)行业增长趋势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均为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应用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组件,是智能制造设备的核心,是实现工业自动化的关键,行业增长趋势具体如下:
①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核心零部件、组件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已经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集成电路、通信设备、高端显示器件、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领域形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产生对国产高端装备和基础核心技术的广泛应用场景。同时,传统基础制造业如纺织、印刷、物流、冶金等也在市场化规律下形成特色化产业集聚,并在全面人工替代、高速同步控制、分布式控制、传统工艺数字化提炼等领域形成广泛的智能化提升需求。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以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以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为代表的关键基础零部件需求随之增长。
根据QY Research《全球精密减速器市场、结果和预测(2017-2028)》,2022年全球精密减速器市场规模为28.3亿美元,预计2028年将增长至40.4亿美元;2027年全球RV减速器市场规模达15亿美元;2029年全球行星减速器市场规模达22.31亿美元。
②精密传动装置的国产替代需求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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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的核心基础技术实现自主可控是国家战略,相关产品将充分受益于国产替代进程。长期以来,我国制造业基础技术研究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我国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发展,必须依靠传动、控制、通信、工业软件等底层基础技术的突破和深度应用。《“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针对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环节的短板弱项,要加强产学研联合创新,突破一批“卡脖子”基础零部件和装置。目前国产企业在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的核心基础技术方面已有所突破,但市场占有率仍有待提升,国产替代进程还需进一步提高。《<中国制造 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提出,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机器人产业体系,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国产关键零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70%;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80%,中高档功能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80%。因此,在当前的世界政治经济环境下,我国智能制造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国产化替代将是长期的发展趋势,动力传动与运动控制行业作为关键核心环节,将充分受益于国产替代进程。
综上,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行业增长显著,国产替代需求强烈。
(2)产业政策变化
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零部件、组件,在国家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制造强国、数字中国的背景下,推进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行业的配套发展是促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国制造 202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等重要规划,并以此形成了建设制造强国和数字中国的战略政策体系。
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1月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做强未来高端装备,国家发改委3月出台《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完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布局,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制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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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密集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旨在实现我国高端制造业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自主安全可控,抢占高端制造业价值链的制高点和关键性节点,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产业政策持续向好,未发生重大变化。
(3)目前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一直从事减速电机、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组件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业务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精密减速器 | 18,385.90 | 22.62 | 20,281.38 | 22.88 | 25,444.07 | 27.08 | 18,643.01 | 24.96 |
减速电机: | 25,303.40 | 31.13 | 37,328.01 | 42.11 | 53,535.20 | 56.98 | 55,712.99 | 74.59 |
其中:微型交流减速电机 | 11,887.84 | 14.63 | 17,521.02 | 19.76 | 30,037.74 | 31.97 | 25,790.45 | 34.53 |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9,513.34 | 11.70 | 13,236.78 | 14.93 | 15,659.86 | 16.67 | 13,162.46 | 17.62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3,902.22 | 4.80 | 6,570.21 | 7.41 | 7,837.59 | 8.34 | 16,760.09 | 22.44 |
智能执行单元 | 37,134.94 | 45.69 | 30,710.75 | 34.64 | 14,713.87 | 15.66 | - | - |
配件 | 450.37 | 0.55 | 333.12 | 0.38 | 258.51 | 0.28 | 340.29 | 0.45 |
主营业务收入 | 81,274.61 | 100.00 | 88,653.25 | 100.00 | 93,951.65 | 100.00 | 74,696.3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4,696.30万元、93,951.65万元、88,653.25万元和81,274.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21%、98.59%、98.77%和98.87%,报告期内稳中有升。
2023年1-9月,随着市场环境的向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200.5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86%。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重要行业,行业整体向好和中长期快速增长的趋势不变,随着公司产品下游行业市场需求的恢复和持续增长,公司业务增长前景良好。
(4)市场竞争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技术水平较高的国家主要包括德国、日本,其在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性能方面均居于世界领先地位。我国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工业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制造业不断转型升级,下游制造行业对国产智能制造核心部件需求不断增加,国产厂商逐步涌现,其产品性能和技术实力已得到验证。随着国内企业研发设计水平、精加工工艺和集成技术的不断提升,优质的减速器、减速电机企业将逐步向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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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方向拓展,不断推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伺服电机、伺服及无刷驱动器等产品,直接与国外企业进行市场竞争。公司较早进入机械传动与控制应用领域关键零部件领域,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减速器、减速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凭借在业内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完善的制造工艺、严格的质量管控,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产品体系,形成了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业务平台,能够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小型和微型减速电机在国内市场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精密减速器实现了技术突破,已在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不断实现对进口产品的替代。
(5)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同,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和年度业务规划。在年度销售框架合同条款内,经销商按照其下游需求情况分批次向公司下达订单,确定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货期限等,公司据此生产并向经销商发货。公司直销客户按照其需求一次或者分批次向公司下达订单。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的在手订单14,393.97万元,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在手订单占存货的覆盖率为52.79%。
(6)下游行业预计新增产能情况
公司生产的减速器、减速电机以及伺服电机、驱动器等核心零部件,以及将前述核心零部件集成后的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机器人、智能物流、数控机床、新能源等领域以及电子、医疗、环保、食品、包装、纺织等专用机械设备。主要下游行业预计市场规模、新增产能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下游细分行业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7年E | 2022年至2027年预计复合增长率 | 数据来源 | |
机器人 | 工业机器人安装台数(万台) | 17.80 | 26.80 | 29.77 | 59.18 | 14.73% | 根据IFR、中国电子学会《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和(2022年)》、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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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细分行业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7年E | 2022年至2027年预计复合增长率 | 数据来源 | |
服务机器人产量(万台) | 1.10 | 1.70 | 2.60 | 9.50 | 29.58% | 根据国投证券研究所测算、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 |
智能物流 | 新增自动化立体仓库(百座) | 5.62 | 6.98 | 7.26 | 11.71 | 10.03% | 根据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数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中国移动机器人(AGV/AMR)产业联盟、新战略移动机器人产业研究所数据星图研究院《中国智能仓储市场调研报告(2023版) |
(万台) | 2.40 | 3.28 | 4.50 | 21.72 | 37.00% | ||
自动输送与搬运AGV / AMR出货量(万台) | 4.10 | 7.20 | 14.60 | 110.80 | 49.98% | ||
数控机床 | 金属切削机床产量(万台) | 44.60 | 60.20 | 63.50 | 72.70 | 2.74% | 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东吴证券研究所测算,详见东吴证券《自动化设备行业深度报告》、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数据 |
新能源 | 新增光伏发电总装机量(GW) | 48.2 | 54.88 | 87.41 | 140.00 | 9.88% |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2050光伏发展展望》、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 |
根据前述市场规模预测,2022年至2027年我国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等下游行业新增产能预计均在9.88%-49.98%的复合增长率区间内。数控机床中金属切削机床市场容量较大,整体呈现温和增长的趋势,复合增长率为2.74%,其中五轴机床增势较强,根据MIR数据,2022年我国五轴机床市场规模为95.7亿元,预计2027年将达到187.8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4%。
前述主要下游行业的具体情况论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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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机器人
根据IFR、中国电子学会《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1年)和(2022年)》相关数据,2020年至2022年工业机器人安装台数分别为17.80万台、26.80万台、299.77万台,预计2023年至2027年工业机器人安装台数将以15%左右的复合增长率继续增长,2027年工业机器人安装台数预计将达到59.18万台。根据国投证券研究所测算的协作机器人数据,2020年至2022年服务机器人产量分别为1.10万台、1.70万台、2.60万台,预计2023年至2027年服务机器人产量将以3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继续增长,2027年服务机器人的产量预计将达到9.5万台。
部分工业机器人领域主要上市公司及公司下游客户,已公告的预计产能新增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扩产信息 发布时间 | 公司简介 | 内容 |
埃斯顿(002747.SZ) | 2021年4月 | 业务主要分为两个核心业务模块:自动化核心部件及运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 | 标准化焊接机器人工作站产业化项目,项目建设期2年,达产期2年,达产后形成实现焊接机器人工作站5,000套的年产能。 |
2022年6月 | 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投资建设高淳产业项目。项目的产品为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系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条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生产线和工业机器人5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 ||
拓斯达(300607.SZ) | 2020年8月 | 打磨以工业机器人、注塑机、数控机床为核心的智能装备,打造以核心技术驱动的智能硬件平台,为制造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工厂整体解决方案 | 于2020年与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拟在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畔山工业园, 投资建设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 2022年12月,拓斯达智能设备总部基地项目一期主体结构建设完成。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注塑机、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设备等研发和制造,将进一步增加相关产能。 |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②智能物流
根据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数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中国移动机器人(AGV/AMR)产业联盟、新战略移动机器人产业研究所数据星图研究院《中国智能仓储市场调研报告(2023版)相关数据,2020年至2022年,智能物流领域新增自动化立体仓库数量分别为562座、698座、726座,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臂出货量分别为2.40万台、3.28万台、4.50万台,自动输送与搬运AGV/AMR出货量分别为4.10万台、7.20万台、14.40万台。预计2023年至2027年,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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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领域新增自动化立体仓库数量将以30%左右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2027年智能物流领域新增自动化立体仓库数量预计可达1,171座;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臂出货量将以37%左右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2027年自动化立体仓库机械臂出货量预计可达21.72万台;自动输送与搬运AGV/AMR出货量将以50%左右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2027年自动输送与搬运AGV/AMR出货量预计可达110.80万台。
部分智能物流领域主要上市公司及公司下游客户,预计产能新增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扩产信息发布时间 | 公司简介 | 内容 |
诺力股份 (603611.SH) | 2023年3月 | 主要业务由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和智能智造装备业务板块两大板块构成 | 拟购买土地投资建设新能源叉车制造项目,规划建设年产5万台新能源叉车生产能力,其中一期规划3万台产能,一期项目按产能设计预计年销售收入30亿元。 |
杭叉集团 (603298.SH) | 2021年3月 | 主要从事叉车、仓储车、牵引车、高空作业车辆、强夯机、无人驾驶工业车辆(AGV)等工业车辆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拟使用公司横畈厂区、青山厂区的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并利用横畈厂区部分空置土地新建新能源电池组装厂房,实现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产能。 |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③数控机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东吴证券研究所《自动化设备行业深度报告》测算,2020年至2022年,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分别为44.60万台、60.20万台、63.50万台,预计2023年至2027年,金属切削机床产量将以2.74%左右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2027年金属切削机床产量预计可达72.70万台。
部分数控机床领域主要上市公司及公司下游客户,预计产能新增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扩产信息发布时间 | 公司简介 | 内容 |
亚威股份 (002559.SZ) | 2022年9月 | 主要业务包括三大板块:金属成形机床业务、激光加工装备业务、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业务 | 拟在未来启动伺服压力机及自动化业务建设,用于金属成形机床中的压力机业务的产能扩张,涉及资金支出合计约为3.4亿元。项目预计于2023年初开工,2024年建成;预计形成年产约2,000台(套)伺服压力机、100条自动化冲压及落料生产线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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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扩产信息发布时间 | 公司简介 | 内容 |
海天精工 (601882.SH) | 2022年4月 | 致力于高端数控金属切削机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数控龙门加工中心、数控卧式加工中心、数控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 | 于2022年4月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 |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综上,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需求旺盛,下游行业未来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下游行业内主要上市公司、公司主要客户近年来纷纷发布扩产信息,为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快速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7)公司议价能力
公司产品在初始报价时主要采取成本加成定价作为定价基础。客户会考虑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产品交付能力等因素,最终与公司协商达成产品价格。
精密减速器领域,国外竞争对手具备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近年来,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下游行业对国产智能制造核心部件需求不断增加,国产厂商逐步涌现,其产品性能和技术实力已得到验证,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对公司的议价能力形成一定挑战。公司坚持在产品领域长期投入的同时,持续调整减速器细分产品结构,推进产品升级,提升产品议价能力。
减速电机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与稳定性要求较高,在与公司确定合作时还会考虑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产品交付能力等综合能力,因此对于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技术、品牌和质量控制及渠道壁垒。公司研发实力较强、产品质量可靠、产品种类齐全,通过高效的客户开发、可控的产品品质、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
机电一体化产品领域,智能制造及数字化推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市场对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产品的集成化、小型化、轻量化、低成本、高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公司作为最早从事减速器、减速电机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不仅能满足客户对标准化产品的需求,而且能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求,定制生产规格、型号不同的产品,随着未来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的推出和产品结构的持续升级,公司议价能力预计得到进一步提升。
(8)客户验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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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端客户大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包括:诺力股份(603611.SH)、中科微至(688211.SH)、杭叉集团(603298.SH)等智能物流企业,拓斯达(300607.SZ)、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等机器人生产企业,宇环数控(002903.SZ)、亚威股份(002559.SZ)等机床企业,京山轻机(000821.SZ)等光伏设备企业,格力博(301260.SZ)等园林机械企业,鱼跃医疗(002223.SZ)等医疗器械企业,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环保包装企业,Maersk集团、三一国际(0631.HK)等。公司现有产品已通过上述客户验证,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的客户验证工作亦取得较好进展。
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老客户维护及新客户开发工作。一方面,持续加强与现有老客户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产品验证,及时了解、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大客户粘性。同时,进一步加强销售团队及品牌形象建设、拓展销售渠道,持续推动新客户开发。随着客户验证工作的陆续完成,新增产能将得到有效消化。
综上所述,公司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行业增长趋势显著,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高端装备制造转型升级领域的核心零部件。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增长前景良好。公司主要产品具备一定的行业竞争地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具备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一定的议价能力,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公司正在持续进行客户验证,目前进展顺利。
2、项目一、项目三较现有产能的新增幅度,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尤其是在公司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产量下滑情况下新增该品类产能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1)项目一、项目三较现有产能的新增幅度
项目一和项目三的实施主体均为佛山中大,项目达产后,佛山中大预计可形成约2万台机器人本体组件、54.2万台智能执行单元、2万台大型RV减速器及32万台减速电机的生产能力。具体拟生产产品及新增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 拟生产产品名称 | 拟生产产品设计产能 |
项目一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2.0万台 |
智能执行单元 | 18.7万台 | |
大型RV减速器 | 1.5万台 | |
各类减速电机 | 32.0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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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生产产品名称 | 拟生产产品设计产能 |
项目三 | 智能执行单元 | 35.5万台 |
大型RV减速器 | 0.5万台 |
项目一、项目三均为2027年完全达产,完全达产后的产能较公司现有产能的新增幅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台
产品名称 | 2023年 现有产能① | 项目一新增产能② | 项目三新增产能③ | 2027年达产后 产能合计 ④=①+②+③ | 产能 复合增长率 ⑤=(④/①)^(1/年数)-1 |
精密减速器 | 60.00 | 1.50 | 0.50 | 62.00 | 0.82% |
减速电机 | 136.00 | 32.00 | 0.00 | 168.00 | 5.42% |
智能执行单元 | 133.33 | 18.70 | 35.50 | 187.53 | 8.90% |
机器人本体组件 | - | 2.00 | - | 2.00 | - |
合计 | 329.33 | 54.20 | 36.00 | 419.53 | 6.24% |
注1:现有产能为2023年1-9月的产能进行年化处理。注2:机器人本体组件属于对现有智能执行单元产品的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整体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低,尚未形成规模化产能,故表格中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前机器人本体组件产能未单独列示。注3:为便于体现整体产能的新增情况,合计数为各类产品产能的简单相加。
由上表可见,项目一、项目三于2027年完全达产后,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的产能分别增长至62万台、168万台和187.53万台,产能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0.82%、5.42%和8.90%。根据前述市场规模预测,2022年至2027年我国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等下游行业新增产能预计均在9.88%-49.98%的复合增长率区间内,公司的产能增幅未超过下游主要行业的增幅,产能增长情况合理。
(2)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①巩固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积极开拓新客户
公司重视优质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多年来依托优质的产品品质、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拥有了一批稳定而优质的客户。公司终端客户大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客户资质较好,订单消化能力较强。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紧密,与较多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继续结合自身在智能传动核心组件领域所具备的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在稳固现有市场客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智能制造、智能物流、自动化控制产业升级、进口替代等市场机遇,大力开拓、发展中高端市场客户。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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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国际化竞争,提升公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建立更加优质和稳定的客户群体。
②着力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规划,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精密传动和传动控制领域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科技含量和持续创新能力日渐成为行业核心竞争力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注重自主研发,且始终保持着较高的研发投入,在产品体系和技术储备方面具备较为突出的特色。在现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未来公司将对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进行持续研发,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推出新产品,加大下游应用领域开拓,努力实现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的产品升级和技术突破,完善“减速器+电机+驱动器”一体化机电产品的布局,通过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和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延伸产业链,搭建智能制造核心部件产品,逐步提升应用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智能物流等领域的市场,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更具品质且更加柔性化的动力传动与控制应用解决方案。
(3)公司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产量下滑情况下新增该品类产能的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产量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台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数量 | 变动 | 数量 | 变动 | 数量 | 变动 | 数量 | |
一、产能变化情况 | |||||||
精密减速器 | 450,000 | - | 580,000 | -6.45% | 620,000 | 51.22% | 410,000 |
减速电机 | 1,020,000 | - | 1,500,000 | -28.57% | 2,100,000 | 2.44% | 2,050,000 |
智能执行单元 | 1,000,000 | - | 850,000 | 142.86% | 350,000 | - | - |
二、产量变化情况 | |||||||
精密减速器 | 464,191 | - | 534,293 | -19.08% | 660,295 | 49.13% | 442,769 |
减速电机 | 1,025,318 | - | 1,428,663 | -34.28% | 2,173,962 | -0.49% | 2,184,709 |
智能执行单元 | 1,088,941 | - | 893,938 | 124.11% | 398,883 | - |
由上表可见,2021年与2020年相比,精密减速器的产能产量均有所提升,减速电机的产能产量基本与上一年持平。2021年-2022年,公司精密减速器和减速电机的产能产量整体有所减少,智能执行单元产品的产能产量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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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部分的制造环节以及生产工艺存在通用性,生产组织相对灵活,总体产能不变的情况下能根据生产规划,对产能布局进行柔性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下滑,主要系公司主动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将部分减速器、减速电机、驱动器集成为一体化智能执行单元向客户交付。
②报告期内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较高,现有产能存在缺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及行业发展的整体趋势,积极布局机电一体化产品,将减速器和减速电机的部分系列产品组合、集成为智能执行单元,作为模组化产品进行销售。在整体产能有限的情况下,将既有产能在新老产品之间进行了合理调整,以保证下游客户的各类需求均可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精密减速器 | 103.15% | 92.12% | 106.50% | 107.99% |
减速电机 | 100.52% | 95.24% | 103.52% | 106.57% |
智能执行单元 | 108.89% | 105.17% | 113.97% | - |
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精密减速器 | 100.76% | 96.46% | 90.11% | 102.42% |
减速电机 | 101.77% | 106.39% | 98.71% | 99.41% |
智能执行单元 | 99.37% | 93.58% | 88.18% | - |
由上述表格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不低于90%。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订单的持续增长,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均已超过100%,公司现有减速器、减速电机的产能存在缺口。本次项目一、项目三于2027年达产后合计新增2万台大型RV减速器及32万台减速电机的生产能力,相较于现有产能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0.82%、5.42%,整体增幅相对较小,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新增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具备合理性。
(4)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新增产能预计能够较好消化,具体论述如下:
①行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下游需求旺盛,具备产能消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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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项目三于2027年完全达产后,精密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的产能分别增长至62万台、168万台和187.53万台,产能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0.82%、5.42%和8.90%。根据前述市场规模预测,2022年至2027年我国机器人、智能物流、新能源等下游行业新增产能预计均在9.88%-49.98%的复合增长率区间内,公司的产能增幅未超过下游主要行业的增幅,受益于广阔的下游市场空间和不断丰富的应用场景,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空间巨大,具备产能消化的基础。
②整体产能扩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产能消化的合理性
2018年至2022年,公司历史产量的增长情况如下:
项目 | 2018年 | 2022年 | 年复合增长率 |
营业收入(万元) | 59,905.15 | 89,759.55 | 10.64% |
销量(台) | 2,092,142 | 2,871,815 | 8.24% |
由上表可见,2018年至2022年,公司产品销量从2,092,142台增加至2,871,815台,年复合增长率为8.24%,销售收入从59,905.15万元增加至89,759.55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64%。本次产能新增幅度未高于历史上相同期间内的销量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
③公司采取系列措施推动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
公司计划采取积极维护现有客户及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完善产品布局、增强技术储备、完善企业管理体系等方式,不断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宽销售渠道,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一/(三)/2、/(2)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此外,公司已于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募投项目风险”之“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中对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予以补充披露。
综上所述,公司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行业增长趋势显著,业务增长前景良好,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具备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主要产品的客户验证情况良好。项目一、项目三产能新增情况合理,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预计新增产能能够较好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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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确项目二的研发安排或计划并论述其是否属于投向主业,项目二、项目四、项目五的主要建设内容、研发方向、投资构成的主要差异,项目四是否已在2022年末完成建设,在项目四规划了研发建设、项目五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本次继续建设项目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相关研发设备等采购是否存在采购限制,相关研发项目是否存在进展风险
1、项目二的研发安排或计划并论述其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项目二“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拟在佛山中大建设升级技术研发中心,研发方向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目前规划的研发安排计划主要包括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在内的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的研发升级,具体如下:
(1)高扭矩、高寿命RV减速器系列研发
①研发项目介绍:研制高扭矩、高寿命用RV减速器系列,满足100-1,200kg负载需求,实现额定扭矩最大15,000Nm,传动精度小于0.9角分,齿隙回差小于0.9角分。
②主要研发内容
A、研究RV减速器正向设计,精度寿命大于10,000小时的设计及工艺质量技术,包括结构设计、动态仿真、材料及热处理、润滑,试验等技术;
B、研究RV减速器数字孪生模型,分析失效机理,建立RV减速器设计、制造、应用数据库;
C、建立专业检验试验平台,涵盖精度、效率、寿命、刚度等多维度测试手段。
③技术基础与研发条件
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基础,目前公司已研发生产了8个RVE型、7个RVC中空型等多个型号的RV减速器,最大输出扭矩达到4,980Nm,精度保持寿命为6,000小时,传动精度和齿隙回差小于1角分。公司已具备RV减速器批量生产制造技术及设计技术。
④预期成果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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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通过华南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升级,公司可在目前技术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大型RV减速器,满足大型机器人对减速器的需求,满足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战略发展的定制需求,公司RV减速器技术性能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
(2)高扭矩、高刚性谐波减速器系列研发
①研发项目介绍:研制高扭矩、高刚性谐波减速器系列,提升功率密度30%。
②主要研发内容
A、研究谐波减速器数字孪生模型,进行动态仿真分析,研究失效机理;
B、研究谐波减速器轻量化技术,拓展协作机器人等领域;
C、建立谐波减速器试验测试平台,涵盖精度、效率、寿命、刚度等多维度测试手段;
D、研究批量生产工艺,研究质量控制技术。
③技术基础与研发条件
该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基础,目前公司研制的谐波减速器精度保持寿命为10,000小时,传动精度和齿隙回差小于1.5角分。公司已经具备谐波减速器批量生产制造技术及设计技术。
④预期成果及影响
未来通过华南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升级,公司可在目前技术基础上开发更小型及更大型的谐波减速器,满足协作机器人对谐波减速器的多样化需求,满足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战略发展的定制需求,公司谐波减速器技术性能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
(3)系列工业机器人本体组件研发
①研发项目介绍:研制系列高性能的机器人本体组件,以满足下游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
②主要研发内容
A、研发高精度、高刚性机器人本体组件,型号包括ZDGT1215D、ZDGT2518D、ZDGT5023、ZDGT10024等,末端负载在12kg-100kg,臂展在1.5米-2.4米,重复定位精度在±0.05-±0.1mm以内;
B、研发高精度、高刚性、高减速比准双曲面齿轮款机械臂(12KG/25KG),型号包括ZDFG1215、ZDFG2518等,基本技术参数包括:1、准双曲面齿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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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矩范围100Nm~600Nm;2、单关节传动误差低于1弧分;3、齿轮齿隙不大于
0.01mm;4、传动效率≥87%;5、精度寿命≥10000小时。
③技术基础与研发条件
公司在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技术方面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国内先进的工艺装备基础及批量制造能力,在高精密弧锥齿轮及准双曲面减速器上,具备了机器人用精密弧锥、准双曲面齿轮减速器的设计、工艺、检测、生产等技术能力。公司已成功研发生产了多款型号的机器人本体组件,具备机器人本体组件的生产制造及设计技术。
④预期成果及影响
未来通过华南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升级,在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上,开发拓展重载机器人本体组件以及高减速比准双曲面齿轮机器人本体组件,满足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战略发展的定制需求,为工业机器人提供高精度、高刚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推动国家智能制装备行业的发展。
综上,项目二的规划主要为加强对包括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在内的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的研发,研发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结合,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
2、项目二、项目四、项目五的主要建设内容、研发方向、投资构成的主要差异
(1)项目二、项目四、项目五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构成的主要差异
项目二、项目四、项目五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建设地点 |
项目二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 | 佛山中大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
项目四 | 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 | 自有资金建设项目 | 佛山中大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
项目五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前次募投项目 | 发行人 |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
项目二和项目四的实施主体均为佛山中大,建设地点均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项目四系厂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二将依托项目四所建设的全新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研发设备购置及开展研发活动,项目四是项目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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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项目五为前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中大力德,主要系宁波本部研发中心的建设升级,项目投入主要为研发设备的购置。具体如下:
①项目二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构成
项目二由佛山中大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建设升级华南技术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的核心定位为加强对包括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在内的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的研发,配备更加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和高端技术人才,以全面提高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打造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组件的完整产业链格局,为客户提供更具品质且更加柔性化的智能化解决方案。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5,13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等,投资构成包括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和项目实施费用,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比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占比 |
1 | 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 | 3,135.00 | 61.05 | 3,135.00 | 62.70 |
2 | 项目实施费用 | 2,000.00 | 38.95 | 1,865.00 | 37.30 |
合计 | 5,135.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本项目新增设备44台,投资估算3,135.00万元,新增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 (万元) | 设备总金额 (万元) |
1 | 伺服谐波一体机精度测试设备 | 2 | 100.00 | 200.00 |
2 | 伺服谐波一体机力能指标测试设备 | 2 | 60.00 | 120.00 |
3 | EMC电磁控干扰设备 | 2 | 55.00 | 110.00 |
4 | 金相显微镜 | 1 | 45.00 | 45.00 |
5 | 驱动器综合实验仪 | 4 | 50.00 | 200.00 |
6 | 在线3D SPI锡膏检测设备 | 1 | 45.00 | 45.00 |
7 | 在线3D光学检测AOI设备 | 1 | 80.00 | 80.00 |
8 | 环境试验设备(防尘、防水) | 1 | 100.00 | 100.00 |
9 | RoHS2.0检测仪器(套) | 1 | 300.00 | 300.00 |
10 | 高精度功率分析仪 | 2 | 30.00 | 60.00 |
11 | 定子综合测试台 | 3 | 5.00 | 15.00 |
12 | 整机综合测试台 | 3 | 15.00 | 45.00 |
13 | 精密减速机试验台架 | 4 | 100.00 | 400.00 |
14 | 齿槽效应扭矩测量仪 | 2 | 30.00 | 60.00 |
15 | 加工中心 | 1 | 80.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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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 (万元) | 设备总金额 (万元) |
16 | 电动振动试验系统设备 | 1 | 80.00 | 80.00 |
17 | 振动频谱议 | 1 | 50.00 | 50.00 |
18 | 伺服电机综合测试台 | 2 | 25.00 | 50.00 |
19 | 图像尺寸测量仪 | 1 | 50.00 | 50.00 |
20 | 测长仪 | 1 | 25.00 | 25.00 |
21 | 精糙度量仪 | 1 | 25.00 | 25.00 |
22 | 三座标测量机 | 1 | 250.00 | 250.00 |
23 | 便携式X射线残余应力分析仪 | 1 | 120.00 | 120.00 |
24 | 机器人精密减速器综合性能试验台 | 2 | 140.00 | 280.00 |
25 | 电机测试系统设备 | 1 | 220.00 | 220.00 |
26 | 工业机器人抖动、噪声测量分析系统设备 | 1 | 25.00 | 25.00 |
27 | 粗糙度轮廓仪 | 1 | 100.00 | 100.00 |
合计 | 44 | - | 3,135.00 |
注:项目所需设备的具体种类、型号、数量等将在实施过程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需要进行调整。
②项目四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构成
项目四由佛山中大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建设生产研发基地,该项目的规划占地面积为37,148.70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102,080.4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额为19,476.44万元,均为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投资构成均为土建及工程施工,不涉及研发设备购置,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比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占比 |
1 | 土建及工程施工 | 19,476.44 | 100.00 | - | - |
合计 | 19,476.44 | 100.00 | - | - |
项目规划的主体建筑情况如下: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面积(m?) | 建筑层数(地上/地下) |
1 | 厂房 | 81,359.83 | 5层/0层 |
2 | 地下室 | 7,918.23 | 0层/1层 |
3 | 宿舍楼 | 12,702.42 | 15层/0层 |
4 | 门卫室 | 100.00 | 1层/0层 |
合计 | 102,080.48 | - |
项目工程主要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类别 | 项目名称 | 工程组成 | |
1 | 主体工程 | 厂房 | 1层 | 测量中心、研发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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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层 | 金工车间、喷粉区、物料仓库等 | |||
3层 | 装配车间、仓库等 | |||
4层 | 装配车间、仓库等 | |||
5层 | 办公区 | |||
2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 | 位于厂房5层,用于办公用途 | |
宿舍 | 位于宿舍楼3-15层,用于员工住宿用途 | |||
食堂 | 位于宿舍楼1-2层,用于食堂厨房、餐厅及员工活动室等 | |||
3 | 储运工程 | 仓库 | 分散在2-4层生产车间,用于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存放 | |
运输 | 原辅材料和产品均由汽车运输 | |||
4 | 公用工程 | 供水 | 用于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 | |
排水系统 | 经隔油隔渣处理后,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分散式污水收集系统或污水处理厂处理 | |||
供电 | 市政管网供电 | |||
供气 | 由市政天然气管网输送至厂区天然气管道 | |||
5 | 环保工程 | 污水治理工程 | 各类废水在既定要求下,经相关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
废气治理工程 | 各类废气在既定要求下,经相关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
噪声治理工程 | 设备设有隔音、消声、减振 | |||
固体废物处理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处理 |
③项目五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构成
项目五由发行人在宁波本部对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升级,加强对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等产品的研发,配备更加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和高端的技术人才,以全面提高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加公司高性能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自主研发能力,打造动力传动及运动控制业务核心基础零部件的完整产业链格局。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194.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等,投资构成包括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和项目实施费用,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比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占比 |
1 | 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 | 2,294.00 | 71.82 | 700.00 | 76.47 |
2 | 项目实施费用 | 900.00 | 28.18 | 300.00 | 23.53 |
合计 | 3,194.00 | 100.00 | 1,000.00 | 100.00 |
本项目新增设备32台,投资估算2,294.00万元,新增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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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万元) | 设备总金额(万元) |
1 | 电磁辐射检测实验室 | 1 | 500.00 | 500.00 |
2 | 电磁控干扰EMC | 2 | 55.00 | 110.00 |
3 | 电动机测试台架 | 4 | 25.00 | 100.00 |
4 | 驱动器综合实验仪 | 4 | 50.00 | 200.00 |
5 | 直流线性稳压电源 | 1 | 4.00 | 4.00 |
6 | 噪声试验室30dB(A)以内 | 1 | 40.00 | 40.00 |
7 | 云桌面办公系统 | 1 | 350.00 | 350.00 |
8 | 环境试验设备(防尘、防水) | 1 | 100.00 | 100.00 |
9 | RoHS2.0检测仪器(套) | 1 | 300.00 | 300.00 |
10 | 6通道功率分析仪 | 1 | 30.00 | 30.00 |
11 | 精密减速机试验台架 | 4 | 30.00 | 120.00 |
12 | 齿槽效应扭矩测量 | 2 | 20.00 | 40.00 |
13 | 冷热冲击试验箱 | 1 | 15.00 | 15.00 |
14 | 电动振动试验系统 | 1 | 50.00 | 50.00 |
15 | 振动频谱议 | 1 | 50.00 | 50.00 |
16 | 伺服电机综合测试台 | 1 | 25.00 | 25.00 |
17 | 图像尺寸测量仪 | 1 | 50.00 | 50.00 |
18 | 测长仪 | 1 | 25.00 | 25.00 |
19 | 精糙度量仪 | 1 | 25.00 | 25.00 |
20 | 三座标测量机 | 1 | 100.00 | 100.00 |
21 | 齿轮测量中心 | 1 | 60.00 | 60.00 |
合计 | 32 | - | 2,294.00 |
注:项目所需设备的具体种类、型号、数量等将在实施过程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需要进行调整。
(2)项目二、项目四、项目五研发方向的主要差异
项目四为佛山中大厂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土建施工,建成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将为项目二提供研发场所,其本身不直接涉及研发活动。项目二和项目五的研发方向均为围绕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等机电一体化零部件展开,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结合,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
项目二和项目五的研发方向均为围绕主业展开,目前规划的具体研发安排计划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①项目二的研发安排计划
具体详见本题回复“一/(四)/1、项目二的研发安排或计划并论述其是否属于投向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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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五的研发安排计划
A、高性能伺服电机研发项目通过前期的研发,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基础。公司目前已成功研制多个型号的伺服电机,功率在0.1KW-5KW,电压覆盖24VDC、48VDC、220VAC、380VAC,目前已具备批量生产制造技术及设计技术。后续公司将对工业机器人用大功率伺服电机系列展开研发,设计电压为380VAC,额定功率范围为5.5W—15KW的大功率伺服电机。
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如下:
a、研究电磁仿真技术设计。从永磁体材料、极槽配合、定转子冲片结构尺寸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电机的电磁性能;
b、研究有限元结构系列设计。将采用全新的设计思路,通过结构仿真和验证,确保电机在高负载运行时仍能保持稳定。
B、高可靠性伺服驱动器研发
项目通过前期的研发,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基础。公司目前已成功多个系列的伺服驱动器,功率范围0.1KW-1.5kW,电压覆盖24VDC、48VDC、220VAC、380VAC,具有CANOPEN/ETHERCAT等高速总线控制,目前已具备批量生产制造技术及设计技术。后续公司将开展1.5KW-5KW大功率段驱动器的研发,同时也针对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用高集成度伺服驱动器,智能物流AGV用驱动器等行业用驱动器的研发。
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如下:
a、在硬件方面,从硬件设计、功率密度、开关电源、热设计、EMC等方面,优化硬件方案及控制系统布局;
b、在软件方面,通过算法仿真等技术,提高产品系统效率和降低温升,优化系统的惯量识别、参数自整定、振动抑制等高级功能。
3、项目四是否已在2022年末完成建设
项目四“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佛山中大,建设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建设内容系厂房及其他配套工程土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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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大于2021年10月成立,于2021年底拍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村创盛路8号的工业用地,于2022年3月1日取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在陆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于2022年底正式开始项目四施工。2022年10月-2023年12月,项目四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项目四已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
综上,项目四在2022年末尚未完成建设,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项目四已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
4、在项目四规划了研发建设、项目五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本次继续建设项目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相关研发设备等采购是否存在采购限制,相关研发项目是否存在进展风险
(1)本次继续建设项目二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
①项目二系在项目四的建设基础上打造公司华南研发中心,相较于项目四,项目二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
项目四由佛山中大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建设生产研发基地,该项目的规划占地面积为37,148.7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102,080.48平方米,计划总投资额为19,476.44万元,均为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投资构成均为土建及工程施工,不涉及研发设备购置,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比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占比 |
1 | 土建及工程施工 | 19,476.44 | 100.00 | - | - |
合计 | 19,476.44 | 100.00 | - | - |
项目二为建设升级华南技术研发中心,计划总投资额为5,13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等,投资构成包括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和项目实施费用,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 | 占比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占比 |
1 | 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 | 3,135.00 | 61.05 | 3,135.00 | 62.70 |
2 | 项目实施费用 | 2,000.00 | 38.95 | 1,865.00 | 37.30 |
合计 | 5,135.00 | 100.00 | 5,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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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分析可见,项目四为佛山中大生产研发基地及其他配套工程土建施工,建成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将为项目二提供研发场所。项目二系在项目四基建基础上进行研发设备投入与研发项目实施,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
②项目五尚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主要为设备尾款,相较于项目五,项目二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
截至2023年9月30日,项目五尚未使用完毕的资金为302.27万元。公司的研发设备部分为国外进口,款项支付的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及双方对款项支付的实际协商情况进行支付,前述尚未投入的金额302.27万元主要系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均已有明确的款项支付用途。
项目二、项目五的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及研发计划涉及的主要产品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地点 | 研发计划涉及的主要产品 |
项目二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 佛山中大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 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等 |
项目五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发行人 |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 | 高性能伺服电机、驱动器等 |
由上表可见,项目二与项目五的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不相同,公司建设宁波和佛山两地的研发基地,根据各自的区域特点进行战略布局,配备不同的人才团队;项目二与项目五的研发方向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结合,区别主要体现在具体研发计划上,项目二主要涉及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等产品,项目五主要涉及高性能伺服电机、驱动器等产品,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
③建设项目二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佛山中大的研发中心建设升级,旨在实现将佛山中大打造为公司位于华南地区科研和智造中心的战略目标。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对技术研发的要求较高,同步设立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为募投产品投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同时能确保研发成果能够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
华南地区毗邻中国香港、澳门地区,靠近东南亚市场,拥有独特的人才、技术、产业、信息和国际化等优势,本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加强研发团队建设,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区域布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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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需求,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具有必要性。
与此同时,“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系基于公司现有技术、在研项目、前次募投产品研发情况进行技术升级,加强对包括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在内的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的研发,打造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组件的完整产业链格局,为客户提供更具品质且更加柔性化的智能化解决方案。该项目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具有合理性。综上所述,本次继续建设项目二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
(2)相关研发设备等采购是否存在采购限制,相关研发项目是否存在进展风险
项目二计划新增设备44台,投资估算3,135万元,采购来源及是否受限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万元) | 设备总金额 (万元) | 设备来源 | 是否受限 |
1 | 伺服谐波一体机精度测试设备 | 2 | 100.00 | 200.00 | 中国 | 否 |
2 | 伺服谐波一体机力能指标测试设备 | 2 | 60.00 | 120.00 | 中国 | 否 |
3 | EMC电磁控干扰设备 | 2 | 55.00 | 110.00 | 中国 | 否 |
4 | 金相显微镜 | 1 | 45.00 | 45.00 | 德国 | 否 |
5 | 驱动器综合实验仪 | 4 | 50.00 | 200.00 | 中国 | 否 |
6 | 在线3D SPI锡膏检测设备 | 1 | 45.00 | 45.00 | 中国 | 否 |
7 | 在线3D光学检测AOI设备 | 1 | 80.00 | 80.00 | 中国 | 否 |
8 | 环境试验设备(防尘、防水) | 1 | 100.00 | 100.00 | 中国 | 否 |
9 | RoHS2.0检测仪器(套) | 1 | 300.00 | 300.00 | 德国 | 否 |
10 | 高精度功率分析仪 | 2 | 30.00 | 60.00 | 中国 | 否 |
11 | 定子综合测试台 | 3 | 5.00 | 15.00 | 中国 | 否 |
12 | 整机综合测试台 | 3 | 15.00 | 45.00 | 中国 | 否 |
13 | 精密减速机试验台架 | 4 | 100.00 | 400.00 | 中国 | 否 |
14 | 齿槽效应扭矩测量仪 | 2 | 30.00 | 60.00 | 中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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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 | 设备单价(万元) | 设备总金额 (万元) | 设备来源 | 是否受限 |
15 | 加工中心 | 1 | 80.00 | 80.00 | 日本 | 否 |
16 | 电动振动试验系统设备 | 1 | 80.00 | 80.00 | 中国 | 否 |
17 | 振动频谱议 | 1 | 50.00 | 50.00 | 中国 | 否 |
18 | 伺服电机综合测试台 | 2 | 25.00 | 50.00 | 中国 | 否 |
19 | 图像尺寸测量仪 | 1 | 50.00 | 50.00 | 日本 | 否 |
20 | 测长仪 | 1 | 25.00 | 25.00 | 中国 | 否 |
21 | 精糙度量仪 | 1 | 25.00 | 25.00 | 日本 | 否 |
22 | 三座标测量机 | 1 | 250.00 | 250.00 | 德国 | 否 |
23 | 便携式X射线残余应力分析仪 | 1 | 120.00 | 120.00 | 日本 | 否 |
24 | 机器人精密减速器综合性能试验台 | 2 | 140.00 | 280.00 | 中国 | 否 |
25 | 电机测试系统设备 | 1 | 220.00 | 220.00 | 中国 | 否 |
26 | 工业机器人抖动、噪声测量分析系统设备 | 1 | 25.00 | 25.00 | 中国 | 否 |
27 | 粗糙度轮廓仪 | 1 | 100.00 | 100.00 | 日本 | 否 |
合计 | 44 | 3,135.00 |
由上表可见,项目二研发设备部分来源于国内供应商,部分为进口,进口设备涉及的国家主要为日本和德国,不存在采购限制情况,相关研发项目不存在进展风险。
(五)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情况、本次募投拟生产的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与现有产品的区别,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项目一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效益测算高于最近一期相关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是否考虑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效益预测是否谨慎合理
1、项目一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效益测算毛利率情况
项目一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效益测算与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募投产品 | 募投效益测算 毛利率 | 报告期内 相关产品大类 | 相关产品大类 最近一期毛利率 |
大型RV减速器 | 25.00 | 精密减速器 | 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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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产品 | 募投效益测算 毛利率 | 报告期内 相关产品大类 | 相关产品大类 最近一期毛利率 |
减速电机 | 29.00 | 减速电机 | 28.63 |
智能执行单元 | 25.00 | 智能执行单元 | 23.18 |
2、效益测算高于最近一期相关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是否考虑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效益预测是否谨慎合理
目前的效益测算综合考虑了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等因素,效益预测谨慎合理,具体论述如下:
(1)市场竞争情况
在RV减速器领域,日本的纳博特斯克占据市场龙头地位,国外竞争对手具备较强的资金及技术实力、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近年来,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研发投入,相继推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等优质产品,冲击精密减速器高端市场,产品技术水平已经可以直接与国外企业进行市场竞争。
在减速电机领域,相较于微型减速电机,小型减速电机的技术壁垒相对较低,国内厂商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基本实现国产化,随着更多的本土竞争对手加入以及技术的不断成熟,各厂商产品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微型减速电机由于具备一定的技术壁垒和工艺难度,市场竞争参与者相对较少,毛利率相对较高。
在智能执行单元领域,在机电一体化、模块化成为行业发展重要趋势的背景下,国内外领跑企业纷纷开发一体化模块。智能执行单元作为机电一体化产品,能够提升下游整机的关键性能指标,降低厂商部件采购种类,减少安装环节、提高集成效率,是精密传动零部件的重要发展方向。
(2)同行业可比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绿的谐波 | 41.73 | 48.40 | 52.30 | 47.07 |
双环传动 | 21.37 | 21.86 | 19.92 | 17.79 |
平均值 | 31.55 | 35.13 | 36.11 | 32.43 |
注:由于绿的谐波和双环传动未披露2023年1-9月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上表中绿的谐波和双环传动2023年1-9月的毛利率为营业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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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投产品的规划毛利率为25%-29%,位于上述同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区间范围内,不同企业的毛利率有所差别主要系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差异所致。
(3)本次募投拟生产的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与现有产品的区别、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
①RV减速器
RV减速器为高精度、高刚性的摆线针轮减速器,属于精密减速器中的一种。报告期内,公司已有RV减速器的生产销售,收入分类为精密减速器,其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
RV减速器 | 25.43 | 2.25 | 23.18 | -1.97 | 25.15 | 23.66 | 1.49 |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RV减速器毛利率分别为1.49%、25.15%、23.18%、
25.43%。2020年,RV减速器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系仍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未形成大规模生产销售,生产成本较高。2021年开始,公司RV减速器的毛利率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且基本稳定。
本次募投拟生产的大型RV减速器与现有RV减速器相比,尺寸更大,拥有更高的负载和扭矩。本次募投效益测算预测大型RV减速器的毛利率为25%,未高于最近一期RV减速器的毛利率,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②减速电机
现有减速电机规格型号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减速电机整体毛利率分别为
28.80%、29.68%、29.57%、28.63%,总体平稳,小幅波动主要系减速电机细分产品结构变动及其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
本次募投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选择体积小、效率高、齿轮强度高、密封性强、扭矩大的系列型号进行产能放大。募投项目规划的减速电机主要为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占比约80%)和小型交流减速电机(占比约20%)。
按照报告期内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和小型交流减速电机的毛利率,以及募投规划的产品占比情况,模拟测算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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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直流减速电机 | 38.64 | 36.47 | 39.04 | 32.26 |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 | 12.23 | 12.64 | 20.28 | 23.36 |
加权平均毛利率 | 33.36 | 31.70 | 35.29 | 30.48 |
注:加权平均毛利率 = 微型直流减速电机毛利率×80% + 小型交流减速电机毛利率×20%。报告期内,按照募投规划比例计算的微型直流减速电机和小型交流减速电机加权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0.48%、35.29%、31.70%、33.36%,均超过30%,高于减速电机效益测算毛利率29%,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③智能执行单元
现有智能执行单元产品规格型号较多,本次募投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选择精度和可靠性较高的系列产品进行产能放大。智能执行单元的毛利率预测主要考虑了公司的定价策略和成本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执行单元于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2021年至2023年1-9月的单位成本、单位价格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 | 2021年 | ||
金额 | 变动值 | 金额 | 变动值 | 金额 | |
单位价格 | 343.17 | -23.94 | 367.11 | -51.2 | 418.31 |
单位成本 | 263.61 | -9.81 | 273.42 | -29.42 | 302.84 |
毛利率 | 23.18 | -2.34 | 25.52 | -2.09 | 27.60 |
由上表可见,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工艺的完善,报告期内智能执行单元产品的单位成本呈现下降趋势,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所下降主要系单位价格下降的影响。
智能执行单元为公司计划未来重点发展的模组化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2022年起逐步放量,报告期内为了加速打开市场,公司未给予产品过高的定价且在报告期内根据宏观环境情况主动向客户让利,导致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
未来随着公司客户粘性及认可度的增加,产品类型和性能进一步完善,公司议价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可采用相对较高的加成比例进行成本加成定价。目前智能执行单元产品的测算毛利率高于最近一期毛利率1.82个百分点,低于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0.10个百分点,系基于报告期内的整体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战略综合预测,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项目一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效益测算高于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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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相关产品毛利率具有合理性,效益预测已考虑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效益预测谨慎合理。
(六)说明新增资产未来折旧预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新增资产未来转固预计折旧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包括“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设备投入37,310万元,“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设备投入3,135万元。此外,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以“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厂房作为实施场所,谨慎起见也考虑了该项目新增资产的折旧影响。具体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新增资产 | 年折旧金额 |
项目一 | 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 | 机器设备 | 2,971.59 |
项目二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 机器设备 | 249.69 |
项目四 | 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775.61 |
合计 | 3,996.89 |
注:上表中的“年折旧金额”为相关建设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的年折旧金额。
2、新增资产未来折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项目一: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
项目一在进行效益测算时,已经充分考虑项目一、项目四新增固定资产对项目净利润的影响。
项目一考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后的经济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T+3 | T+4 | T+5及以后 |
1 | 营业收入(万元) | 57,031.95 | 71,289.94 | 71,289.94 |
2 | 营业成本(万元) | 42,294.02 | 52,867.53 | 52,867.53 |
3 | 毛利(万元) | 14,737.93 | 18,422.41 | 18,422.41 |
4 | 毛利率 | 25.84% | 25.84% | 25.84% |
5 | 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 | - | 418.18 | 470.78 |
6 | 销售费用(万元) | 2,236.00 | 2,795.00 | 2,795.00 |
7 | 管理费用(万元) | 6,564.00 | 8,205.00 | 8,205.00 |
8 | 税前利润(万元) | 5,937.93 | 7,004.23 | 6,951.63 |
9 | 所得稅(万元) | 1,484.00 | 1,751.00 | 1,738.00 |
10 | 净利润(万元) | 4,453.93 | 5,253.23 | 5,21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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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T+3 | T+4 | T+5及以后 |
11 | 净利润率 | 7.81% | 7.37% | 7.31% |
注1:T+1及T+2为项目建设期,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即第T+3年的达产率为80%,第T+4年及之后年份的达产率为100%。
注2:固定资产折旧主要在上表的“营业成本”中体现。
由上表可见,项目一考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后,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产生的净利润为5,213.63万元。项目一新增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每年新增折旧额为2,971.59万元,考虑税项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228.69万元(2,971.59×75%=2,228.69)。项目四新增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每年新增折旧额为775.61万元,考虑税项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81.71万元(775.61×75%=581.71)。在考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前后,项目一在T+5年及以后的预计每年净利润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项目一未考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时的净利润① | 8,024.03 |
项目一、项目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净利润影响金额② | -2,810.40 |
项目一考虑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净利润③=①+② | 5,213.63 |
因此,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虽然对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但可被项目一的新增净利润抵销,项目一的效益测算中已经考虑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预计完全达产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213.63万元。
(2)项目二: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项目二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新增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每年新增折旧额为249.69万元,考虑税项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87.27万元(249.69×75%=187.27),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3、募投项目覆盖固定成本的盈亏平衡点测算
募投项目的营业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其中制造费用中折旧费用为固定成本,系根据达产所需的固定资产全年将发生的折旧测算。扣除折旧部分的制造费用,以及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为可变成本,根据销量同比例变动。公司期间费用中的折旧费用为固定费用,扣除折旧费用的管理费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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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研发费用以及税金及附加为可变费用,系根据各项费用扣除折旧费用后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测算。
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盈亏平衡点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营业收入① | 固定成本及费用 (折旧费)② | 可变成本及费用③ |
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项目一) | 71,289.94 | 3,747.20 | 60,591.11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项目二) | - | 249.69 | - |
合计 | 71,289.94 | 3,996.89 | 60,591.11 |
盈亏平衡点产能利用率 ④=②/(①-③) | 37.36%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及可变成本均为项目达产年份的测算数据。注2:谨慎起见,上述计算中项目一的固定成本及费用包含了项目四“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的折旧金额,合计折旧费包含了项目二的折旧金额。
由上表可见,本次项目一的产能利用率达到37.36%即可覆盖新增资产折旧对利润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第三年预计产能利用率达到80%,第四年起产能利用率达到100%,高于盈亏平衡点产能利用率。综上所述,前述项目新增资产未来折旧对公司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七)结合报告期内营运资金缺口实际情况和解决方式等情况,说明2022年收入下滑的情况下,预测未来三年10%的收入增长率测算是否谨慎,本次所测算的营运资金缺口过程中是否存在低估经营性流动资产或高估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形,如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资金缺口是否存在,相关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是否审慎,结合未来现金流支出等安排,说明本次融资是否具有必要性。
1、结合报告期内营运资金缺口实际情况和解决方式等情况,说明2022年收入下滑的情况下,预测未来三年10%的收入增长率测算是否谨慎
(1)报告期各期营运资金规模
公司的营运资金缺口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增加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净增加。报告期各期公司营运资金规模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9.30/ 2023年1-9月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82,200.53 | 89,759.55 | 95,297.38 | 76,057.33 |
应收账款 | 22,228.30 | 10,497.74 | 9,371.03 | 9,871.11 |
应收票据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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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9.30/ 2023年1-9月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82.35 | 12,232.89 | 9,361.28 | 8,706.61 |
预付款项 | 709.11 | 188.13 | 271.71 | 182.01 |
存货 | 26,484.20 | 32,172.86 | 30,790.76 | 21,528.58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① | 65,103.96 | 55,091.63 | 49,794.79 | 40,288.32 |
应付票据 | - | - | - | - |
应付账款 | 16,753.17 | 15,047.66 | 16,638.74 | 14,641.21 |
合同负债 | 1,217.12 | 2,010.54 | 1,072.20 | 596.13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② | 17,970.29 | 17,058.19 | 17,710.95 | 15,237.34 |
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①-② | 47,133.67 | 38,033.44 | 32,083.84 | 25,050.98 |
各年度营运资金缺口(当年营运资金-上年营运资金) | 9,100.23 | 5,949.60 | 7,032.86 | - |
由上表可知,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新增营运资金缺口分别为7,032.86万元、5,949.60万元及9,100.23万元,自2020年末至2023年9月末,公司合计新增营运资金需求为22,082.69万元。公司2022年新增营运资金需求较2021年有所减少,2023年有所增加,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化相匹配。
(2)报告期内公司应对新增营运资金需求的解决方案
①通过自身经营利润积累补充营运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23.19万元、8,136.05万元、6,636.36万元、5,732.46万元,公司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将在利润分配后继续用于生产经营。
②通过可转债融资方式补充营运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可转债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4,000.00万元。通过可转债融资方式,公司增强了资本实力,也使得流动资金得到有效补充,从而提高了应对营运资金缺口的能力。
③通过短期及长期借款相结合的方式补充营运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1,420.89万元、14,015.97万元、7,507.33万元、10,958.70万元。2022年末和2023年9月底,公司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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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长期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短期与长期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补充日常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
(3)预测未来三年10%的收入增长率测算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预测系在2020年-2022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测算的。假设公司2023-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略低于2020-202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未来三年营业收入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营业收入 | 89,759.55 | 98,735.51 | 108,609.06 | 119,469.96 |
①以2023年的业绩实现情况来看,营业收入测算具有谨慎性
公司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886.44万元、32,100.65万元、28,213.44万元,同比增长6.89%、29.03%、30.92%,经营业绩稳定且二、三季度盈利能力较一季度有所增强,展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选取绝对金额较低的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对四季度营业收入初步估算,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较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高于10%),高于目前2023年预测值98,735.51万元,以2023年的业绩实现情况来看,10%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测算具有谨慎性。
②实体经济发展信心逐步恢复,合理预计未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2022年受特殊宏观经济和内外部环境影响,下游终端行业短期内景气度下行,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减速器、减速电机及机电一体化产品等需求受下游行业影响较为明显,订单有所减少,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规模较2021年有所下降。
2023年中国经济在复杂形势下保持韧性,GDP同比增长5.2%,相较于2022年增加了2.2个百分点,两年复合增速为4.1%,总体实现温和复苏。随着2023年我国大力推动经济复苏,重点扶持实体经济发展,2022年下游行业景气度下行的不利影响已得到一定的改善。受益于2023年以来宏观经济的整体复苏,未来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有望迎来稳步增长。
综上,本次预计未来三年营业收入(2023年至2025年)时以2022年度作为测算基础,考虑了公司2022年以来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和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预测未来三年10%的收入增长率测算是谨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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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所测算的营运资金缺口过程中是否存在低估经营性流动资产或高估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形,如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资金缺口是否存在,相关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是否审慎
(1)本次营运资金缺口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测算
公司营运资金缺口主要来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
公司结合对未来三年(2023年至2025年)市场情况的预判以及公司自身的业务规划,对未来收入支出及相关资产负债情况进行预测,计算各年末的营运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的营运资金缺口为2025年末的营运资金与2022年末营运资金的差额。在公司业务保持正常发展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日常经营需补充的营运资金规模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①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方法:销售百分比法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程度。
②营运资金缺口测算的取值依据:本次营运资金缺口测算选取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选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
③营运资金缺口的计算公式: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营运资金缺口=预测期期末营运资金-基期营运资金。
④假设预测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指标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引起的相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3年至2025年公司营运资金缺口。
(2)本次营运资金缺口的具体测算过程
本次测算假设以2022年末为基期,以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预测的基础,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规模、行业发展前景等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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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现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的支持情况,根据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3-2025年期间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以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预测的基础。
公司2023年-2025年营运资金缺口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
营业收入 | 89,759.55 | 98,735.51 | 108,609.06 | 119,469.96 | |
经营性 流动资产 | 应收账款 | 10,497.74 | 11,547.51 | 12,702.27 | 13,972.49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32.89 | 13,456.18 | 14,801.80 | 16,281.98 | |
预付款项 | 188.13 | 206.94 | 227.64 | 250.40 | |
存货 | 32,172.86 | 35,390.15 | 38,929.16 | 42,822.08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55,091.62 | 60,600.78 | 66,660.86 | 73,326.95 | |
经营性 流动负债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15,047.66 | 16,552.43 | 18,207.67 | 20,028.44 | |
合同负债 | 2,010.54 | 2,211.59 | 2,432.75 | 2,676.03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17,058.20 | 18,764.02 | 20,640.42 | 22,704.46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38,033.42 | 41,836.76 | 46,020.44 | 50,622.48 | |
累计流动资金缺口 | - | 3,803.34 | 7,987.02 | 12,589.06 |
注: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营收及财务状况的预测,仅为用于计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假设。不考虑未来期间投资项目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上表测算过程,公司因业务规模增长和营业收入增加将带来持续性的增量流动资金需求,预计至2025年末累计流动资金缺口12,589.0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营运资金缺口测算严格遵守销售百分比法的相关测算公式及具体假设,是谨慎、合理的。测算过程中不存在低估经营性流动资产或高估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形。
(3)如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资金缺口是否存在,相关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是否审慎
前述营运性资金缺口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测算,假设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均与收入规模存在固定的比例关系,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程度。这种测算方法考虑了经营性流动资产与经营性流动负债变化引起的经营性资金占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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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未来期间的投资项目需求、现金分红需求、贷款偿还需求等,相对来说营运资金缺口测算口径较为谨慎。如果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资金缺口依然存在,主要原因如下:
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590.3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000.00万元,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为6,196.53万元,公司实际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金额为3,384.86万元。
②公司目前可预见的资金支出金额大于3,384.8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银行贷款13,961.33万元,未来年度现金分红,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投入等。
综上所述,本次所测算的营运资金缺口过程中不存在低估经营性流动资产或高估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形,如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资金缺口依然存在,相关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是审慎的。
3、结合未来现金流支出等安排,说明本次融资是否具有必要性
综合考虑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未来现金流入及未来期间的投资需求、现金分红等支出安排,公司目前的总体资金缺口为76,660.63万元,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9,590.39 |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 | (2) | 9.00 |
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 (3) | 6,196.53 |
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金额 | A=(1)-(2)-(3) | 3,384.86 |
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 B=(4) | 35,165.24 |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 | (5) | 12,589.06 |
未来期间现金分红 | (6) | 9,281.58 |
偿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银行贷款 | (7) | 13,961.33 |
已审议的投资项目需求 | (8) | 79,378.76 |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合计 | C=(5)+(6)+(7)+(8) | 115,210.73 |
总体资金缺口(缺口以负数表示) | D=A+B-C | -76,660.63 |
注:上述“计算公式”列序号所示项目详见下列对应分析,字母所示项目则均为表内勾稽计算所得。
(1)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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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590.3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000.00万元,合计9,590.39万元。
(2)受限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受限资金9.00万元,为公司不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3)前次发行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分析
前次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为6,196.53万元,已有明确规划,主要用于“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因此不属于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4)未来期间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76%,公司结合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合理、谨慎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10.76%。
公司2020年至2022年的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0.65%,假设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按10%的增速增长,参照前述未来三年的预测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谨慎预计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预测营业收入 | 98,735.51 | 108,609.06 | 119,469.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 10.76% | 10.76% | 10.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3.94 | 11,686.33 | 12,854.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 35,165.24 |
(5)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
本次测算假设以2022年末为基期,以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预测的基础,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规模、行业发展前景等对公司实现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的支持情况,根据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3-2025年期间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以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预测的基础。
公司2023年-2025年营运资金缺口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营业收入 | 89,759.55 | 98,735.51 | 108,609.06 | 119,46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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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2年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
经营性 流动资产 | 应收账款 | 10,497.74 | 11,547.51 | 12,702.27 | 13,972.49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32.89 | 13,456.18 | 14,801.80 | 16,281.98 | |
预付款项 | 188.13 | 206.94 | 227.64 | 250.40 | |
存货 | 32,172.86 | 35,390.15 | 38,929.16 | 42,822.08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55,091.62 | 60,600.78 | 66,660.86 | 73,326.95 | |
经营性 流动负债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应付账款 | 15,047.66 | 16,552.43 | 18,207.67 | 20,028.44 | |
合同负债 | 2,010.54 | 2,211.59 | 2,432.75 | 2,676.03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17,058.20 | 18,764.02 | 20,640.42 | 22,704.46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 38,033.42 | 41,836.76 | 46,020.44 | 50,622.48 | |
累计流动资金缺口 | - | 3,803.34 | 7,987.02 | 12,589.06 |
注: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营收及财务状况的预测,仅为用于计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假设。不考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根据上表测算过程,公司因业务规模增长和营业收入增加将带来持续性的增量流动资金需求,预计至2025年末累计流动资金缺口12,589.06万元。
(6)未来期间现金分红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058.20 | 3,120.00 | 3,2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36.36 | 8,136.05 | 7,023.19 |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15.95% | 38.35% | 45.5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 7,378.20 | ||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 7,265.20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101.56% |
公司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7,378.20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7,265.20万元的101.56%,即年均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即利润分配率)为33.85%。假设公司未来期间的分红全部为现金分红,且在当期直接支付,分红比例按照过去三年平均值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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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3%、8.54%和7.39%,平均值为8.39%,比例较为稳定,因此假设未来三年每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39%。
参照前述未来三年的预测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率的情况,测算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为9,281.5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E | 2024年E | 2025年E |
营业收入 | 98,735.51 | 108,609.06 | 119,469.96 |
净利润率 | 8.39% | 8.39% | 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83.91 | 9,112.30 | 10,023.53 |
2023-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 | 27,419.74 | ||
平均分红比例 | 33.85% | ||
未来期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 9,281.58 |
(7)偿还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银行贷款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10,958.7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利息金额为3,002.63万元,合计金额为13,961.33万元。
(8)未来期间的投资需求(即已审议的投资项目需求)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总额为79,378.7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董事会过审时间 | 拟投资金额 | 未来期间的投资需求 |
1 | 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 | 2023年8月 | 42,888.56 | 42,888.56 |
2 | 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 | 2023年8月 | 5,135.00 | 5,135.00 |
3 |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 2023年4月 | 17,500.00 | 6,000.00 |
4 | 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及泰国全资孙公司 | 2023年3月 | 25,355.20 | 25,355.20 |
合计 | - | 90,878.76 | 79,378.76 |
注1: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和“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未来期间的投资需求为计划投资总额。
注2: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931.47万元,尚未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未来期间的投资需求为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注3: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及泰国全资孙公司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5,355.20万元,折合3,6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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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9月30日,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额的情况下,公司的资金缺口为76,660.63万元,大于本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50,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需要,本次募集资金37,000万元用于“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5,000万元用于“华南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补充披露情况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募投项目风险”之“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中对募投项目实施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市场潜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销售、技术研发与设计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进度、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或因为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内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募投项目风险”之“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中对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机器人本体组件、智能执行单元、大型RV减速器等产品的产能将有所增加。如果未来减速器、减速电机及其机电一体化行业发展情况不及预期或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销售渠道拓展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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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募集资金项目的新增产能将对公司销售构成一定的压力,存在无法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三)技术研发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募投项目风险”之“5、技术研发风险”中对技术研发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5、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致力于对标国际先进同行业企业,加快实现进口替代的步伐。若未来公司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研发进度落后竞争对手、产品技术指标或经济性未达预期、研发商业化后收益未达预期或研发过程中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变化等不利情形,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之“(一)募投项目风险”之“6、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中对新增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6、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加,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因市场环境突变、市场竞争加剧、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相关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批复,“佛山中大研发、生产基地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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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了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取得并查阅佛山中大2024年2月的社保缴纳明细及完税证明,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佛山中大登记的参保人数情况。
4、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相关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了解佛山中大是否有能力实施相关募投项目。
5、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前次、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及研发的区别及联系、产品所需组件是否为自产且具备全部生产和实施组装的能力。
6、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明细表,了解报告期内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
7、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机器人本体组件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情况以及软硬件来源,并在专利网站查询及复核相关专利的真实性。
8、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市场统计数据、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信息,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所在行业增长趋势、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情况,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发行人的议价能力以及客户验证情况、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9、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安排或计划、相关研发设备等采购是否存在采购限制、相关研发项目是否存在进展风险。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研发方向、投资构成。
10、取得并查阅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效益测算明细表、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数据,了解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新增资产未来折旧情况,分析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1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测算资金缺口,分析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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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一、项目二的最新进展为设备考察、商务谈判阶段;项目三处于设备陆续购置阶段;项目四已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项目五目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在董事会前无投入,不涉及与董事会前投入资金进行区分。佛山中大的参保人数符合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需求,具有合理性,佛山中大可将母公司的持续赋能与自身的战略优势有效结合,掌握募投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技术及相关资源,具备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能力。
2、项目一、项目三拟生产产品主要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升级和扩产,拟生产产品所需核心零部件均为公司自主生产,公司具备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及产品组装能力。本次募投拟生产的机器人本体组件系在现有零部件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产品性能和精度,提高产品集成度,从而拓宽下游应用领域、解决客户一站式多样化需求,公司已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不存在技术实施难度。本次募投项目软硬件来源不受到限制。机器人本体组件系主要应用于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其核心仍为减速器、电机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和集成,所用到的主要生产加工设备与减速器、减速电机和智能执行单元产品基本一致,所投入募集资金与其他产品无法严格区分,对该产品的投入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形,实施项目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发行人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机器人本体组件产品行业增长趋势显著,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高端装备制造转型升级领域的核心零部件。项目一、项目三较现有产能的新增幅度具有合理性,同时发行人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新增产能消化。新增减速器、减速电机产能具有合理性。预计新增产能能够较好消化。
4、项目二的研发计划主要为加强对包括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机器人本体组件在内的高端智能制造核心部件的研发,研发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结合,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项目二和项目五均为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投资构成主要为研发设备购置及安装等,研发方向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结合,主要差异为实施主体不同,具体研发安排计划不同。项目四为土建及工程施工项目,本身不直接涉及研发安排或计划,其建设的全新厂房及配套设施将为项目二研发设备购置及开展研发活动提供场地基础。项目四在2022年末尚未完成建设,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项目四已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项目二的建设具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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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性和合理性,不属于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相关研发设备等采购不存在采购限制,相关研发项目不存在进展风险。
5、项目一大型RV减速器、减速电机、智能执行单元效益测算高于最近一期相关产品毛利率具备合理性。效益测算已充分考虑相关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6、项目新增资产未来折旧对公司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7、预测未来三年10%的收入增长率测算是谨慎的,本次所测算的营运资金缺口过程中不存在低估经营性流动资产或高估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情形。如无法达到上述增长率,发行人资金缺口仍然存在,相关营运资金缺口测算是审慎的,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
其他问题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完善并披露了与发行人及本次发行密切相关的重要直接和间接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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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发行人及保荐人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以来,持续关注媒体报道情况,已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对重大舆情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经自查/核查,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质疑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相关媒体报道,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舆情情况。发行人及保荐人将持续关注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如果出现媒体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发行人及保荐人将及时进行核查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Choice”、“百度”、“企查查”等公开信息检索,对媒体近期关于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报道进行了全面搜索,并通过查阅公司近期的股东名册了解公司股票交易情况,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舆情情况,就媒体报道事项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情形以及发行人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未出现重大舆情情况,不存在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质疑报道,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发行人出现重大舆情或媒体等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质疑的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核查并向贵所提交相关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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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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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____________岑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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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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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栗灵芝 樊长江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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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问询函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问询函回复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段文务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