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汉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丁汉青,作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丁汉青,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17年11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员、系主任;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0 | 3 | 0 | 0 | 否 | 1 |
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探讨。高度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保障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确保广大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促进公司透明度
持续提升。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线上会议及媒体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项,了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定期报告前都认真听取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相应期间经营状况、主要业务板块行业发展及经营计划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发挥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及相关重大事项献言献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就部分关联交易金额增加的情况进行了积极讨论,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并收到相关部门书面回复后,本人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关联交易过程自愿、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
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报告期内,本人与相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并充分了解公司整体状况,从行业发展角度出发,提出了与公司经营发展相关的建议。2023年10月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示:建议在保证核心业务持续向好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切合行业态势,抓住技术创新窗口期,合理增加新的投资项目,以求科学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合理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着良好有效的沟通。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丁汉青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