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9年6月19日。
“李子转债”自2023年12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股数为1,743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94,432,14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4,430,400元增加至394,432,14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94,430,400股增加至394,432,143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443.0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443.21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443.0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443.2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