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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为电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核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5,782,58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本公司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50,058,795.06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税)后的人民币3,050,985,204.94元已于2021年8月10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的439081861450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5,463,737.5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8,413,090.2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7,050,647.2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3,213,074.13元,具体情况为:

明细金额(元)
明细金额(元)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16,531,486.9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专户利息收入6,042,453.30
(2)理财投资收益22,133,339.33
(3)通知存款利息1,099,100.70
(4)临时补流资金归还600,000,000.00
(5)赎回理财产品230,000,000.00
(6)取回通知存款174,000,000.00
(7)承销保荐费增值税转回9,512,716.06
小计1,042,787,609.39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351,704,976.44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0
(3)购买理财产品854,000,000.00
(4)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44,003.51
(5)项目结项结余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346,239.83
(6)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等10,802.38
小计1,806,106,022.16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3,213,074.1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9月24日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更新了《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5月11日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2021年8月1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于2023年6月30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0月31日与上海银行闵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2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3日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型存放余额(元)备注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39323310888募集专户0.00已注销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28744310666募集专户149,661,145.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3001344792募集专户13,556,878.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3501352188募集专户1,893,812.01
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439081861450募集专户2,157,005.53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03004644696募集专户49,614,240.42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03004644378募集专户53,534,705.81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8110201012101685873募集专户2,211,908.97
上海银行闵行支行03005501767募集专户2,961,130.08
中国银行上海市吴中路支行446885714103募集专户56,288,058.80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39323310118募集专户21,334,188.60
合计353,213,074.1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全部归还。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6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85,400.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存放机构产品名称金额(元)购买日到期日公司主体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90,000,000.002023/12/122024/1/15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证券龙鼎定制640期50,000,000.002023/8/242024/8/20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24,000,000.002023/6/302024/1/8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26,000,000.002023/6/302024/1/9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29,760,000.002023/12/12024/2/5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32,240,000.002023/12/12024/2/6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46,000,000.002023/11/302024/1/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3/12/72024/1/8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3/12/72024/3/8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3/11/282024/1/29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120,000,000.002023/12/122024/6/17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120,000,000.002023/12/122024/1/15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2023/12/142024/3/13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55,000,000.002023/12/262024/4/1上海艾为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46,000,000.002023/11/302024/1/4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65,000,000.002023/12/52024/1/8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合计854,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4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0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

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3年5月11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8,932.4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1,251.13万元,合计约20,183.6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5号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20,205.00万元,“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变更为94,063.2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022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44,003.51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置换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采购和支付的方式,即公司及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包括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材耗、试制测试、光罩、研发相关零星支出等,当月编制置换申请单,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逐级审批后,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额置换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3、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艾为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艾为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9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035,261,414.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7,050,647.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2,05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15,463,737.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66%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441,645,900.00441,645,900.00441,645,900.00103,952,382.80287,302,366.55-154,343,533.4565.05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211,770,529.19211,770,529.19211,770,529.1930,189,768.82113,200,951.15-98,569,578.0453.45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367,891,167.57367,891,167.57367,891,167.5767,987,436.24172,817,173.30-195,073,994.2746.98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8,247,600.00206,197,600.00206,197,600.001,948,291.28218,922,897.2912,725,297.29106.172023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738,582,000.00940,632,000.00940,632,000.00133,465,914.24308,552,752.10-632,079,247.9032.802024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8,590,127.36109,052,537.96-190,947,462.0436.352025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不适用567,124,217.88100,044,003.51100,044,003.515,345,670.83100,044,003.51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高性能模拟芯片467,080,214.37467,080,214.375,571,055.705,571,055.70-461,509,158.671.192026年6月不适不适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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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合计3,035,261,414.643,035,261,414.643,035,261,414.64357,050,647.271,315,463,737.56-1,719,797,677.0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说明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说明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说明三(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说明三(八)

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12,725,297.29元,投入进度超过100%,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注2: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67,080,214.37元不含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后续产生的衍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注3: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8月,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3月。公司于2023年1月通过招拍挂手续取得项目用地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于2023年4月取得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本项目设计方案于2023年10月通过审批,2023年11月份达到可以进场施工的状态。目前本项目处于基坑围护阶段。本项目立项后,因外部环境原因,无法与临港规资处有效沟通导致拿地方案的审批推迟,亦无法与政府部门各委办单位有效沟通导致并联征询批复意见延缓。在取得产证后根据主管部门对用地地块的设计要求,设计单位重新对施工图进行调整修改,建设规模超过原先体量,项目新增设计两层地下室,整体施工周期增加,并需要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拉长,本项目投产时间也将随之顺延。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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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940,632,000.00940,632,000.00133,465,914.24308,552,752.1032.802024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6,197,600.00206,197,600.001,948,291.28218,922,897.29106.172023年10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46,829,600.001,146,829,600.00135,414,205.52527,475,649.3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由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技术挑战多、开发复杂度高,需要配备大量高素质技术人员,同时建设测试生产线,提升公司芯片测试的产能,确保公司在未来半导体发展的局势中占据行业主导地位。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8,932.4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40,824.76万元变更为21,892.2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40,824.76万元变更为21,892.29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存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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