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05年6月28日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4年度末总股本58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8元,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14日
除息日:2005年7月1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05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泸天化"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7月15日通过其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 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账户。
五、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2、咨询联系人:张斌
3、咨询电话:0830-4125103
4、传 真:0830-4125103
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