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4-036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333,715.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436,183.4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3,543,618.34元。截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6,297,752.6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1,764,436.3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91,764,436.35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138,347,826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752,173.90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