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1 月 1日起施行。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
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