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0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提供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材料”)、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泰科”)、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振光电”)及其他关联方企业。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2024 年预计发生总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万元) |
采购商品 | 450.00 | 178.56 |
销售商品 | 1,500.00 | 1,765.50 |
接受劳务 | 130.00 | 44.86 |
提供劳务 | 150.00 | 50.29 |
承租 | - | 18.76 |
出租 | 100.00 | 70.96 |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女士、徐兰芝女士因在关联方有兼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4年3月末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 | 万马科技 | 采购商品 | 市场化定价 | 150.00 | 10.80 | 32.72 |
万马泰科 | 采购商品 | 市场化定价 | 250.00 | 24.09 | 102.11 |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市场化定价 | 50.00 | 43.73 | ||
合计 | 450.00 | 34.89 | 178.56 | |||
销售商品 | 全通材料 | 销售商品 | 市场化定价 | 700.00 | 118.59 | 566.54 |
万马科技 | 销售商品 | 市场化定价 | 700.00 | 3.48 | 488.82 |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市场化定价 | 100.00 | 0.58 | 710.14 | |
合计 | 1,500.00 | 122.65 | 1,765.50 | |||
接受劳务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市场化定价 | 130.00 | 1.08 | 44.86 |
提供劳务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市场化定价 | 150.00 | 10.00 | 50.29 |
接受租赁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租赁 | 市场化定价 | 18.76 | ||
提供租赁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租赁 | 市场化定价 | 100.00 | 15.49 | 70.96 |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额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 | 万马科技 | 采购商品 | 32.72 | 150 | 0.00% | -117.28 | 2023年4月18日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号) |
其他关联方 | 采购商品 | 145.84 | 150 | 0.01% | -4.16 | ||
合计 | —— | 178.56 | 300 | 0.01% | -121.44 | ||
销售商品 | 全通材料 | 销售商品 | 566.54 | 700 | 0.04% | -133.46 | |
万马科技 | 销售商品 | 488.82 | 500 | 0.03% | -11.18 | ||
万马泰科 | 销售商品 | 120.59 | 120 | 0.01% | 0.59 | ||
青岛中科华联 | 销售商品 | 588.33 | 5,000 | 0.04% | -4,411.67 | ||
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1.22 | 50 | 0.00% | -48.78 | ||
合计 | —— | 1,765.50 | 6,370 | 0.12% | -4,604.50 | ||
接受劳务 | 海振光电 | 接受劳务 | 32.04 | 100 | 1.13% | -67.96 |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劳务 | 12.83 | 30 | 0.34% | -17.17 | ||
合计 | 接受劳务 | 44.86 | 130 | 1.47% | -85.14 | ||
提供劳务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劳务 | 50.29 | 100 | 0.45% | -49.71 | |
接受租赁 | 其他关联方 | 接受租赁 | 18.76 | 50 | 0.21% | -31.24 | |
提供租赁 | 其他关联方 | 提供租赁 | 70.96 | 100 | 0.64% | -29.04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万马科技营业收入52,067.72万元,净利润6,401.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马科技总资产89,542.49万元,净资产47,165.57万元。
(3)关联关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2.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轻质材料制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1楼。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全通营业收入1,856.94万元,净利润144.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通总资产1,591.17万元,净资产723.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3.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佘庆彦,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弹性体、改性塑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郜溪桥头80号。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万马泰科营业收入 4,503.77万元,净利润629.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科总资产4,492.21万元,净资产2,829.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4. 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LED 节能灯产品、家用电脑及其它民用电子设备控制器、变频控制器的生产销售。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工业园区。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海振光电营业收入1,221.31万元,净利润178.32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振光电总资产15,969.43万元,净资产11,536.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等情况核查,关联方信誉良好。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或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各类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