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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万马海洋工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海电

缆有限公司、杭州以田科技有限公司等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内部环境:

治理结构、内部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2)控制活动: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套期保值、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对外投资;(3)控制手段:全面预算、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审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包括《重大事项决策权限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三会一层遵循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协调运转、规范运作,积极有效地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内部架构

公司采用控股平台管控的组织结构,控股平台设立各职能部门,通过搭建分级分权的授权体系对下属各公司相应业务活动进行矩阵式管控。公司按照科学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定期评估内部机构运行的效率和效果,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南北战略”战略实施,全力加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将战略规划以年度绩效目标形式分解落实至各职能部

门和各子公司,并建立了战略实施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处理和预警机制,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和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在人力资源计划、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各方面制定了相应政策和程序。在人力资源引进方面,岗位说明书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多种方式选拔和聘用员工,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系统设计了新人培养、专业赋能、领导力提升等专项培训,并为员工提供管理与专业双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持续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在人力资源使用和退出方面,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定期轮岗机制,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执行考核和评价,以此作为确定员工薪酬、职级调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确保员工队伍有序流动。

(5)社会责任

公司秉承“传输美好生活”的品牌宣言,在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在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会组织建设,于2023年获评“杭州市构建

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通过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践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先后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等,于2023年成功获评“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秉承“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的原则,引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投入环保节能设备,创建“无废工作小组”,建立了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综合管理模式。

(6)企业文化

公司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以“打造国内拥有完整电缆及材料产业链的行业领军企业”为愿景,以“绿色能源传输者、智慧能源提供者”为使命,以“正人、正事、正品”为核心价值观。公司致力于将企业文化建设融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广泛开展员工廉洁教育,引导和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员工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实行资金全面集中管理制度,各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提报年度、月度、周度资金使用计划,由控股平台资金部对各公司资

金进行统一规划和调度,向各子公司提供收支结算、内外部融资、资金风险管理、理财等服务。公司严格规范资金支付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对款项用途不清、无原始单据或相关凭证的款项不予支付。为充分利用公司和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2)采购业务

公司对采购业务实行“控股平台-各子公司”两级管控,控股平台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确定总体采购战略与政策,确保各子公司的采购活动在统一的框架下运作,同时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细化采购制度流程,明确了采购计划和预算、供应商评估和准入、采购方式选择与定价、采购合同签订与执行、采购验收与付款、采购后评价等业务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有效防范各个采购环节存在的风险。

(3)套期保值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仅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等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2023年度铜、铝、塑料、PVC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1,000吨。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制度规定开展。

(4)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申购、验收、使用、维护、更新改造、清查盘点、处置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固定资产效能充分发挥和资产安全;各子公司制定包装零星、原辅材料、废旧物资、成品等存货的仓储管理制度,规定了存货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位分离,并充分利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等,强化存货流转相关记录,确保存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管控。

(5)销售业务

公司各业务板块设置营销中心负责产品销售及销售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和程序,在客户信用调查评估、销售客户资料记录与保管、销售合同谈判与签订、销售订单办理发货、销售货款的确认及回收、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及处置、发票开具与管理、坏账准备计提与核销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公司严格按合同组织生产和销售,严把赊销关,同时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监督考核,建立健全销售回款责任制、呆坏账损失核销制,防范客户信用风险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6)研究与开发

公司对于研发活动采用项目管理制,制定了研发预评审、研发立项、研发过程管理、成果验收、专利申请、成果保护及保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和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提升研发活动效率效益。公司在控股平台层面设立创新发展研究院,持续指导、监控各子公司创新活动的有序运作,并在创新协同机制上统筹各子公司板块联合研发项目,激发公司创新活力,确保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巩固和提升。

(7)工程项目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发展要求,设立工程管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内控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以项目为单位规范

工程立项、计划、招标、施工、验收、结算、档案资料管理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严格把控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

(8)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针对关联交易秉承公平、公正、自愿、诚信以及对公司有利的原则,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定价,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按规定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对外担保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明确审批权限应遵循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保证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资金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10)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业务授权、签发、核准、执行、记录和审核等步骤相对独立,每项业务规避一人经办,钱、账、物分管,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在原始单据的审核、记帐凭证的编制、会计报表的编制、资料信息的传递、实物资产的核对及会计档案的保管等方面协调配合,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描述、用货币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价值、将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使财务报告能够恰当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做到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同时,公司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所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11)对外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三大原则,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重大投资决策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分配,以及决策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公司对投资项目是否符合企业战略、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研究,按可行性研究结果进行审核,并按审批程序实施决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3.控制手段

(1)全面预算

公司通过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等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明确各子公司和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准、执行和调整程序,定期开展执行情况的专项分析,评估预算执行的效果,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覆盖研发、制造、采购、销售、人力资源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持续加强不同系统的横向集成和纵向贯通,使得关键业务活动的数据和信息在各管理层级、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子公司之间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共享。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规范,贯穿了需求管理、产品设计、开发测试、实施、交付、运行、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各阶段,在关键节点设置了评审和决策机制,确保信息系统得到高效利用、公司业务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管。

(3)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设置严格的信息披露审批流程,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董秘办为信息披露执行部门。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履行其在信息披露中负有的职责,明确信息公开披露

前的内部保密措施,规定若信息在尚未公开披露前已经泄露或公司认为无法确保该信息绝对保密时应采取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等,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内部审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独立设立审计部并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行使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影响。审计部制定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遵循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各公司和各业务部门的经济活动执行审计监督工作,审计业务范围涵盖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营管理审计等。通过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全覆盖”,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内部控制按照既定的标准执行、各类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获得了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2023年审计部被浙江省审计厅授予“全省单位内部经济体检先进集体”荣誉。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利润总额*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A、控制环境无效; B、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C、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E、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如: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重视的错报。如: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5%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2%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5%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如: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C、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E、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E、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如: A、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B、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损失; C、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D、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李刚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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