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能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8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733.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003.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3]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
754,659.00300,000.00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100,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合计 854,659.00 400,000.00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4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5亿元,公司拟继续将最高额度不超过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苏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苏能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沙 伟 王德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