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6,888,888,889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6,666,666.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在分红议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
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577,591,775.20元。
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888,888,889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46,666,666.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
此外,2021年至2023年一季度,公司处于上市审核阶段,未进行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发行上市后,为了让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实施了2023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754,192,827.65元,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7,777,777.80元(含税)。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议案的公告》
因此,公司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合计2,824,444,444.4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7.87%。
实施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除专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募集资金外,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如在分红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分配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