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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2,739,995.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9,352,7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5,354,692.22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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